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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我们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张 跃: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北京市新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材料科学行业方面专长和背景。

胡世明:博士研究生,金融EMBA,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业会计硕士导师,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与财务方面专长和背景。

谢文政: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招金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鹏欣资源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现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矿业、地质勘查方面专长和背景。

翟明国(离任):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院士。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矿业、地质勘查方面专长和背景。

刘纪鹏(离任):经济学硕士, 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法律与财务方面专长和背景。

(二)工作单位任职及兼职情况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张 跃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北京市新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世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业会计硕士导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文政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一)2021年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2021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委托出席 (次)缺席 (次)
张 跃7700
胡世明101000
谢文政7700
翟明国(离任)3300
刘纪鹏(离任)3300

2021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1年,我们对参加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我们主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重点关注生产经营、两利四率、提质增效等工作,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培训情况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审阅了《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对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作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同意将《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对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没有违规对外担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进行了业绩预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其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未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四) 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3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6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审慎审核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6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4,847,312,5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4元(含税),支付现金777,319,311.51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0%。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每年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承诺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有控股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矿业)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独立意见:经过对内蒙古矿业实际经营情况的核查,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我们认为:根据内蒙古矿业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74,106.90万元,超过承诺数73,417.71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承诺;计算出技术性无形资产组业绩承诺资产在2020年度的收入为2,704.50万元,超过承诺数2,484.35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技术性无形资产组的收入业绩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发布定期公告及各类临时公告50个,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审慎审核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在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完整内控体系,实现了企业内控体系全覆盖的目标。建立了一套具有黄金特色的“三合一内控体系”,即将制度、流程、权责体系一一对应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得到了有效实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一)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1年2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1.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进先生、刘冰先生、赵占国先生、李跃清先生、彭咏女士、李铁南女士等6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卢进先生、刘冰先生、赵占国先生、李跃清先生、彭咏女士、李铁南女士等6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世明先生、张跃先生和谢文政先生等3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胡世明先生、张跃先生和谢文政先生等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1年2月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苏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苏志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21年3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我们认为:赵占国先生、苏志远先生、李跃清先生、王瑞祥先生、屈伟华先

生、高世贤先生、高延龙先生、李宏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赵占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苏志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跃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瑞祥先生、屈伟华先生、高世贤先生、高延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李宏斌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层业绩考核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跃胡世明谢文政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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