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太阳”)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序号 | 审议并作出决议事项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04.22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9 |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 ||
12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3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4 | 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5 |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
16 | 关于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
17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18 |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19 |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 | 关于2020年度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07.16 | 1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2 |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08.26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09.07 |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2.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2.2 | 发行规模 | ||
2.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 ||
2.4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2.5 | 票面利率 | ||
2.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2.7 | 担保事项 | ||
2.8 | 转股期限 | ||
2.9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2.10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2.11 |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 ||
2.12 | 赎回条款 | ||
2.13 | 回售条款 | ||
2.12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2.15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16 |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 ||
2.17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2.18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 ||
2.19 |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 ||
2.20 |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体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10.19 | ||
1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 |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
4 |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11.05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审批程序,除偶发性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调整价格及回购注销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切实保障了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内容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关键环节能够基本有效控制风险,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公司经营战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通过相关培训,倡导积极学习,实时掌握最新监管政策,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知识储备及专业素质,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