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2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一、 基本情况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19.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551.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3)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4)其他事项说明: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1,943,387.32元、32,055,735.3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7.47%、
25.55%,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会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