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程》相抵触, 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