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以及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