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就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2022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2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能源”)、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德奥”)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一审判决认定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在上诉期内,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已经通过EMS邮寄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
广州中院上述判决属于公司2021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及公司正在进行的上诉判决的可能性包括公平合理角度等方
面考虑,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以一审判决涉及的1,585,666,666.67元的三分之一赔偿责任、7,978,551元诉讼费用之合计金额536,534,106.56元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最终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属于公司2021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期后调整事项,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共计536,534,106.56元,预计由此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534,106.56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公司结合律师、年审会计师意见及公司正在进行的上诉判决的可能性包括公平合理角度等方面考虑,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合计536,534,106.56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说明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