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特出具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本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
公告编号:2022-037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