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调增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2]05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_
彭水军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