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 |
1 | 第一章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肆仟叁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圆整。 | 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亿伍仟贰佰陆拾肆万捌仟玖佰叁拾玖圆整。 | 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为864.90万股,公司股份发生变化,需修订。 |
2 | 第三章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399.993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399.9939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5,264.893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5,264.8939万股。 | 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为864.90万股,公司股份发生变化,需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