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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广州黄埔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村镇银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航新电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融资业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担保事项进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勇成立日期:1997年8月8日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航空航天器修理。

2.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航新电子100%股权。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0,723,355.1399,360,405.83
合并净利润-2,647,981.9014,217,285.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7,981.9014,217,285.77
项目2020.12.312021.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5,120,807.79
负债总额109,160,338.2177,703,390.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08,410,338.2177,234,640.02
净资产345,960,469.58360,177,755.35

4. 担保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是否关联担保
航新科技航新电子公司直接持股100.00%17.75%200万元
航新科技MMRO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84.96%86.48%1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219.70万元)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航新电子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惠民村镇银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航新电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并将与惠民村镇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 保证方式

本合同(即《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拍卖费及相关拍卖辅助费用、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3.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航新电子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航新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将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担保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41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约为8,919.70万元。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 S.A.S业务合同下应收账款金额为65,345.22元。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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