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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独立董事王翔先生和董事彭振宏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并对会议文件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审众环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独立、公正、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

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监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内部控制工作执行,确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四、总体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监督和支持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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