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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3.诚信记录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近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东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庄任,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4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2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除下列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处罚日期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潘玉忠 马东宇2020年12月31日监督管理措施中国证监会 湖南监管局对在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关键审计事项中的相关金额进行核实等问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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