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金额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公司认为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由原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预期损失,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日期
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为客观、公正的反映报表的财务状况,简化母公司与各子公司核算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