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或“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址购置公司办公楼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具体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公司办公楼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履行了
相关披露义务,详见 2010 年 8 月 28 日、2010 年 12 月 14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 2010-009、
临 2010-015 的公告。
本年初开始,在办理办公楼转让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时,当初约定的
部分内容发生很大变化,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多方寻找、选址,经本次董
事会审议,拟购置位于哈尔滨市群力新区群力第五大道的一栋三层商服楼
作为公司的办公楼,该楼有产权的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同时赠送同基
底的阁楼及地下室(无产权),楼前有约2000平方米的场地(含绿化带)。
具体情况待签订相关购置协议后再行披露。
上述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