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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巨星农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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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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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178】号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每年巨星农牧年报公告后的2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89亿元,不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未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1、动物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方面:(1)疫病将导致生猪等畜禽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相关防疫部门及公司为控制疫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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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对部分潜在患病生猪等畜禽进行扑杀,直接导致出栏量下降;(2)疫病发生后,公司需在药品、人工、防疫等方面增加投入,导致生产成本上升;(3)政府为切断病毒的传播链条会发布调运禁令,致使产品运输、交易及销售受阻,同时,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从而使市场需求受到抑制,进而引发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2、生猪价格下降造成公司业绩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近十年来,我国猪肉价格经历了多轮价格周期,价格波动性特征明显。公司养殖业务中的主要产品为生猪产品,生猪价格波动,将造成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毛利率明显波动。2019年、2020年受动物疫情影响,全国生猪产能大幅下降,生猪价格持续上升且长时间在高位运行。2021年以来,随着全国母猪存栏的恢复,生猪价格整体回落,目前处于周期下行阶段。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将导致公司养殖板块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将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及未来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及未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盈利指标较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等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畜禽养殖业务所需的饲料主要为公司自主生产。饲料业务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豆粕等,其价格容易受供求、种植面积、气候、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等因素影响产生波动。

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养殖业务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饲料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没有其他方法降低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户转移,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偿债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的投入,投入大额资金建设生猪养殖场,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因公司生猪养殖场区的建设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规模大幅增加。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计14.03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62.20%,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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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生猪价格整体呈回落趋势,此外,2020年以来,我国小麦、玉米、豆粕等原粮价格持续上升。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或继续上涨,除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外,也会直接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出现资金管理不善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环保治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在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管控,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拓展及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趋严,公司在新项目建设投产中需不断增加环保支出,并需要根据环保政策及时调整,对原有的设备、工艺进行更新优化,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适应趋严的环保标准,可能面临环保处罚风险。

6、土地租赁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土地。目前,公司部分经营场所用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或流转。公司已和出租方签订了长期土地租赁合同,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存在出租方、发包方违约或租赁到期无法延续租用土地等风险。一旦出租方、发包方违约或到期不能续租,公司相应养殖场将面临被迫搬迁的风险,且建设期间不能产生收益,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已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其生产经营场所会受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公司生产场地及其周边地区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生猪养殖场建筑及设施的损坏,并可能导致生猪死亡,由此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同时,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通讯、电力、交通中断,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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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我国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新冠肺炎疫情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新冠肺炎疫情长期持续或再次在国内大面积爆发,存在因员工感染而导致停工停产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未能顺利实施及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项目建设,与公司原有已投产运营的生猪养殖项目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自繁自养的方式进行运营,虽然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目前的国家生猪养殖行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条件所做出的,公司对其实施可行性也进行了缜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因募集资金到位不及时、募集资金管控效果不如预期、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无法快速适应养殖模式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项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资产和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大幅增加公司生猪产能,公司整体资产和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将面临内部控制、资源整合、生物资产管理、疫病防控、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不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可能面临因决策及执行缺陷引发的管理风险。

3、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预计将新增生猪出栏量超过97.2万头,新增产能规模较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大幅提升,且主要竞争对手同期亦大幅增加生猪产能。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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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公司在项目规划初期已根据项目当地生猪供给及需求情况对新建产能进行了合理预估,但若行业内公司新增产能均能顺利落实,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巨星有限100%股权的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61,119.5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的比例为10.16%,由于该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较大,较大比例的商誉减值将引起上市公司业绩较大幅度波动。若未来出现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市场行情或客户需求波动等导致巨星有限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商誉将发生相应减值,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生产、销售畜禽属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缴增值税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公司饲料业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属从事畜禽饲养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公司目前以畜禽饲养、饲料为主营业务的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若国家对从事畜禽饲养、饲料等业务的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到期无法延续,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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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逐步转股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产,再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发行人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89,148.89万元,占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27.11%。若生猪、肉鸡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跌,或者生猪、肉鸡养殖加工成本出现持续性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将面临资产减值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也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担保金额合计为4,245.82万元,全部为根据行业惯例向合作农户、饲料客户等对象提供的担保。

在担保期限内,如果被担保方不能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特别是农户养殖过程中面临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风险,可能出现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8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1%,已累计质押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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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为9,640.00万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5%。如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的债权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本息,资金融出方将通过出售实际控制人所质押股份等方式实现其债权,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1、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和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在可转债发行后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然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情况。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地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和资金压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的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并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因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违约风险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发行条款的要求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付本金,同时需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但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状况、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加之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或无法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发生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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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率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可转债的市场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因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引起可转债价值变动的风险,以规避或减少损失。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178】号01),公司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或评级标准的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将会对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6、转股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时间内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大部分或全部转股,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的大幅增加。同时,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从项目的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将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并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方面考虑,不提出或提出与投资者预期不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着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另一方面,受限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之规定,因此,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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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存在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8、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行使了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投资期限缩短、丧失未来预期利息收入的风险。

9、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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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审议分红的股东大会上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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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在将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述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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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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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12,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7%。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67,911,6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8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38,368,753.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1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06,093,44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26,316,859.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16%。

2、最近三年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元

项目①现金分红金额②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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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净利润
2021年26,316,859.04258,981,782.6010.16%
2020年38,368,753.58127,676,931.9330.05%
2019年12,000,000.0039,511,756.4530.37%
合计76,685,612.62426,170,470.9817.99%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142,056,823.6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53.98%

五、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含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向发行人出具《关于认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的承诺》, 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巨星农牧的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巨星农牧股票、 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因减持巨星农牧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巨星农牧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巨星农牧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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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10

五、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15

目 录 ...... 16

第一节 释义 ...... 19

一、一般释义 ...... 19

二、专有名词释义 ......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8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 3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0

三、财务风险 ...... 41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42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 ...... 42

六、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 43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 43

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6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4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5

2-1-17四、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 65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66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02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109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7

九、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 149

十、特许经营权 ...... 156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 156

十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57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59

十四、股利分配政策 ...... 173

十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情况 ...... 182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83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3

一、同业竞争 ...... 193

二、关联交易 ...... 19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05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205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变化情况 ...... 205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208

四、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利润表和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 23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3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36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71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85

四、资本性支出 ...... 289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90

2-1-18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0

七、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 293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97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9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 303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07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30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 31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 320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 324

五、其他差异说明 ...... 326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结论 ...... 326

第十节 相关声明 ...... 32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2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31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33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34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3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6

一、备查文件 ...... 336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336

2-1-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巨星农牧、振静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巨星有限、标的公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行为
前次非公开2020年度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
和邦集团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和邦生物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77)
振静皮革四川乐山振静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振静服饰四川振静皮革服饰有限公司
巨星集团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星晟投资现更名为河北申滕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星晟投资有限公司”
ZHJ工业ZHJ Industries Pty Ltd.
昆士兰H.J.H.J. Hides & Skins Australia(QLD)Pty Ltd.
墨尔本H.J.H.J. Hides & Skins Australia Pty Ltd.
雅安巨星雅安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盐边巨星盐边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崇州巨星崇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金口河巨星乐山金口河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古蔺巨星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宜宾巨星宜宾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广元巨星广元巨星农业有限公司
泸州巨星泸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洪雅巨星洪雅巨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夹江巨星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2-1-20

眉山巨星眉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平塘巨星平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平南巨星平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德昌巨星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剑阁巨星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泸县巨星泸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屏山巨星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叙永巨星叙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犍为巨星犍为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籍田巨星成都籍田巨星猪业有限责任公司
彭山巨星眉山市彭山巨星种猪有限公司
马边巨星马边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邛崃巨星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丹棱巨星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巨星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
彭山永祥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巨星生物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巨星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云南巨星云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乐山巨星科技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巨星农业乐山巨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泸县巨星兴旺泸县巨星兴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都江堰巨星都江堰巨星猪业科技有限公司
阆中巨星鸿宇阆中巨星鸿宇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南充巨星通旺南充巨星通旺农牧有限公司
大城巨星大城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安徽巨星安徽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德昌星泰德昌星泰置业有限公司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德昌巨星100万头智慧养猪园区项目(项目备案名称)
瑞华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信会计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泸县环保局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2-1-21

叙永县环保局泸州市叙永生态环境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

二、专有名词释义

释义项释义
曾祖代种猪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最上游部分,为第一层级,是优良遗传基因选育的源头,主要用于繁育祖代种猪使用,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曾祖父(母)
祖代种猪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第二层,用于优良遗传基因扩繁,为父母代种猪生产提供优质种猪,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祖父(母)
父母代种猪相对终端产品(商品代肉猪)而言是父亲(母亲)的种猪
黄羽鸡统指我国地方有色羽鸡,具有生长周期长、饲料转率低等特点,主要品种有石歧杂肉鸡、新兴黄鸡2号、岭南黄鸡、新广黄鸡等
饲料转化率消耗单位风干饲料重量与所得到的动物产品重量的比值。是畜牧业生产中表示饲料效率的指标,它表示每生产单位重量的产品所耗用饲料的数量
ISO9001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仔猪泛指乳猪、断奶仔猪、对外销售体重约为10千克的生猪
乳猪刚出生仍处于哺乳期,在断奶之前的仔猪
保育猪处于仔猪断奶之后至70日龄阶段的生猪
育肥猪处于保育阶段后,即70日龄后至出栏阶段的生猪
断奶仔猪与母猪分离不再哺乳、开始使用饲料喂养的仔猪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1-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巨星农牧股票代码:603477法定代表人:贺正刚董事会秘书:周密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市日期:2017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506,093,443.00元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 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邮政编码:614800联系电话:028-62050265传 真:028-62050253互联网网址:www.juxingnongmu.cn电子信箱:zhoumi@zhenjinggufen.com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水产养殖;牲畜饲养;牲畜屠宰;家禽饲养;家禽屠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畜禽收购;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

2-1-23

剂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皮革鞣制加工;皮革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2022年3月21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2年4月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发行数量100万手(1,0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4月25日(T日)至2028年4月24日。

2-1-24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iB??

I

: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

: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2-1-25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9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0月31日至2028年4月2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本节“(二)、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26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1PPn??()

增发新股或配股:

/1PPAk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1PPAknk?????()()

派送现金股利:

P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1PPDAknk????=(-)()

其中:

P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

为调整后转股价。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2-1-27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2-1-28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365IABit?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不含)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1-29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若可转债持有人在当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365IABit?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2-1-30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巨星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巨星农牧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7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975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506,093,443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00万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巨星配债”,配售代码为“753477”。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1-31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1-32

17、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92,075.847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217,075.841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1、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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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具体如下: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各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各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各期债券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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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五)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9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943.40
律师费62.26
审计及验资费66.04
资信评级费42.45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费用108.94
合计1,223.09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发生增减。

(八)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022年4月21日(T-2)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2日(T-1)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5日(T)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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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2022年4月26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7日(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8日(T+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9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经办人员:周密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联系电话:028-62050265

传 真:028-6205025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保荐代表人:孙勇、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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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罗长春经办人员:张健、刘德虎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联系电话:028-8615 0039传 真:028-8615 0039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张利国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经办律师:薛玉婷、张亦昆联系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 真:010-6609001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负责人:李武林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经办会计师:王映国、唐方模、何寿福、凡波联系电话:028-85598727传 真:028-8559248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剑文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经办人员:杨培峰、陈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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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82872897传 真:0755-8287209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 真:021-68804868

(七)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联系电话:021- 68870204传 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会展支行账户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5100187004205250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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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一)动物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方面:(1)疫病将导致生猪等畜禽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相关防疫部门及公司为控制疫情发展,有可能对部分潜在患病生猪等畜禽进行扑杀,直接导致出栏量下降;(2)疫病发生后,公司需在药品、人工、防疫等方面增加投入,导致生产成本上升;(3)政府为切断病毒的传播链条会发布调运禁令,致使产品运输、交易及销售受阻,同时,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从而使市场需求受到抑制、进而引发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二)生猪价格下降造成公司业绩大幅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近十年来,我国猪肉价格经历了多轮价格周期,价格波动性特征明显。公司养殖业务中的主要产品为生猪产品,生猪价格波动,将造成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毛利率明显波动。2019年、2020年受动物疫情影响,全国生猪产能大幅下降,生猪价格持续上升且长时间在高位运行。2021年以来,随着全国母猪存栏的恢复,生猪价格整体回落,目前处于周期下行阶段。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将导致公司养殖板块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将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及未来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上市当年及未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盈利指标较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等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畜禽养殖业务所需的饲料主要为公司自主生产。饲料业务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豆粕等,其价格容易受供求、种植面积、气候、产业政策、国际贸易等因素影响产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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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养殖业务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饲料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没有其他方法降低成本或者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户转移,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偿债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的投入,投入大额资金建设生猪养殖场,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因公司生猪养殖场区的建设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规模大幅增加。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计14.03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62.20%,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2021年,我国生猪价格整体呈回落趋势,此外,2020年以来,我国小麦、玉米、豆粕等原粮价格持续上升。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低迷或继续下滑、原材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或继续上涨,除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外,也会直接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出现资金管理不善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环保治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在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管控,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了有效治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拓展及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趋严,公司在新项目建设投产中需不断增加环保支出,并需要根据环保政策及时调整,对原有的设备、工艺进行更新优化,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适应趋严的环保标准,可能面临环保处罚风险。

(六)土地租赁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土地。目前,公司部分经营场所用地主要来自于对农村土地的租赁或流转。公司已和出租方签订了长期土地租赁合同,但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存在出租方、发包方违约或租赁到期无法延续租用土地等风险。一旦出租方、发包方违约或到期不能续租,公司相应养殖场将面临被迫搬迁的风险,且建设期间不能产生收益,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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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然灾害的风险

公司已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其生产经营场所会受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公司生产场地及其周边地区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生猪养殖场建筑及设施的损坏,并可能导致生猪死亡,由此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同时,自然灾害所导致的通讯、电力、交通中断,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我国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新冠肺炎疫情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新冠肺炎疫情长期持续或再次在国内大面积爆发,存在因员工感染而导致停工停产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未能顺利实施及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养殖项目建设,与公司原有已投产运营的生猪养殖项目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自繁自养的方式进行运营,虽然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目前的国家生猪养殖行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条件所做出的,公司对其实施可行性也进行了缜密的可行性论证,但仍存在因募集资金到位不及时、募集资金管控效果不如预期、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无法快速适应养殖模式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项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资产和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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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大幅增加公司生猪产能,公司整体资产和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将面临内部控制、资源整合、生物资产管理、疫病防控、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不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可能面临因决策及执行缺陷引发的管理风险。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预计将新增生猪出栏量超过97.2万头,新增产能规模较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大幅提升,且主要竞争对手同期亦大幅增加生猪产能。虽然公司在项目规划初期已根据项目当地生猪供给及需求情况对新建产能进行了合理预估,但若行业内公司新增产能均能顺利落实,公司将可能面临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巨星有限100%股权的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61,119.5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的比例为10.16%,由于该次交易产生的商誉金额较大,较大比例的商誉减值将引起上市公司业绩较大幅度波动。若未来出现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市场行情或客户需求波动等导致巨星有限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商誉将发生相应减值,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司生产、销售畜禽属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缴增值税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公司饲料业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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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属从事畜禽饲养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公司目前以畜禽饲养、饲料为主营业务的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国家对从事畜禽饲养、饲料等业务的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到期无法延续,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逐步转股后,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投产,再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发行人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89,148.89万元,占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27.11%。若生猪、肉鸡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下跌,或者生猪、肉鸡养殖加工成本出现持续性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将面临资产减值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也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五、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担保金额合计为4,245.82万元,全部为根据行业惯例向合作农户、饲料客户等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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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期限内,如果被担保方不能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特别是农户养殖过程中面临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风险,可能出现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公司可能存在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086.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1%,已累计质押的股票数量为9,640.00万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5%。如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的债权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本息,资金融出方将通过出售实际控制人所质押股份等方式实现其债权,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和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在可转债发行后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然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情况。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地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和资金压力。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的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并甚至可能低于面值,因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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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按发行条款的要求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付本金,同时需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但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状况、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加之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或无法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发生违约风险。

(四)利率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可转债的市场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因此,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引起可转债价值变动的风险,以规避或减少损失。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178】号01),公司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或评级标准的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将会对可转债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六)转股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时间内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大部分或全部转股,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的大幅增加。同时,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从项目的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将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并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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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方面考虑,不提出或提出与投资者预期不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着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另一方面,受限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之规定,因此,即使公司决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存在转股价格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八)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行使了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投资期限缩短、丧失未来预期利息收入的风险。

(九)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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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06,093,443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364,1234.81%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81,729,32095.19%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481,729,32095.19%
三、股份总数506,093,443100.00%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9,654,12325.62%24,364,123
2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23,498,23824.40%-
3贺正刚21,210,0004.19%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625,4002.49%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67,8001.12%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4,905,6000.97%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99,3000.91%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423,2000.87%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18,0420.81%
10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63,3000.76%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构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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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直接及间接控股子公司42家,如下图所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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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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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业务主要生产经营地持股比例
1ZHJ工业2014.8.15600.00万澳元600.00万澳元皮革相关产品进出口贸易、股权投资墨尔本巨星农牧100%
2昆士兰H.J.2010.3.23500.00万澳元500.00万澳元牛皮采购、加工及销售布利斯丹ZHJ工业55%
3墨尔本H.J.2001.7.4100.00澳元100.00澳元牛皮采购、加工及销售墨尔本ZHJ工业100%
4巨星有限2008.7.725,310.00万元25,31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加工销售成都巨星农牧100%
5剑阁巨星2016.11.2315,500.00万元15,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加工广元巨星有限100%
6乐山巨星生物2012.12.195,217.80万元5,217.8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加工销售乐山巨星有限100%
7彭山永祥2004.12.203,450.00万元3,45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眉山巨星有限100%
8叙永巨星2017.09.083,000.00万元3,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泸州巨星有限100%
9屏山巨星2017.05.113,000.00万元3,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宜宾巨星有限100%
10云南巨星2011.12.073,000.00万元3,000.00万元饲料生产加工销售昆明巨星有限100%
11乐山巨星科技2008.12.222,919.80万元2,919.80万元预混合饲料及添加剂生产、销售乐山巨星有限100%
12泸县巨星2015.12.102,400.00万元2,4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泸州巨星有限100%
13乐山巨星农业2019.09.192,000.00万元2,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乐山巨星有限10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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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业务主要生产经营地持股比例
14马边巨星2017.06.282,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乐山巨星有限100%
15犍为巨星2012.08.032,000.00万元2,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乐山巨星有限100%
16重庆巨星2003.12.241,750.00万元1,75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重庆巨星有限100%
17丹棱巨星2012.07.121,000.00万元1,000.00万元鸡饲养及禽、蛋销售眉山巨星有限100%
18成都巨星2012.03.081,000.00万元1,000.00万元肉种鸡养殖、销售,蛋销售成都巨星有限100%
19邛崃巨星2019.10.14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成都巨星有限100%
20彭山巨星2007.11.15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眉山巨星有限100%
21籍田巨星2007.10.15200.00万元2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成都巨星有限100%
22都江堰巨星2011.10.18850.00万元85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成都巨星有限66%
23南充巨星通旺2015.03.25700.00万元700.00万元饲料生产加工销售南充巨星有限51%
24泸县巨星兴旺2013.06.20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泸州巨星有限51%
25阆中巨星鸿宇2011.07.14510.00万元51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南充巨星有限50.98%
26雅安巨星2020.8.27500.00万元4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雅安巨星农牧100%
27盐边巨星2020.8.18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攀枝花巨星农牧100%
28崇州巨星2020.8.72,000.00万元2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成都巨星农牧10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1-51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业务主要生产经营地持股比例
29金口河巨星2020.9.42,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乐山巨星农牧100%
30古蔺巨星2019.9.318,000.00万元15,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泸州巨星农牧100%
31宜宾巨星2020.9.7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宜宾巨星农牧100%
32广元巨星2020.9.7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广元巨星农牧100%
33泸州巨星2020.9.2500.00万元2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泸州巨星农牧100%
34洪雅巨星2020.9.1500.00万元2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眉山巨星农牧100%
35夹江巨星2020.1.22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乐山巨星农牧100%
36眉山巨星2019.11.205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眉山巨星农牧100%
37平塘巨星2019.1.2420,000.00万元5,45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黔南巨星农牧100%
38平南巨星2020.12.231,000.00万元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贵港巨星农牧100%
39大城巨星2021.3.231,0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廊坊巨星农牧100%
40振静服饰2018.4.289,000.00万元3,000.00万元皮革服饰、鞋材生产、销售乐山巨星农牧100%
41德昌巨星2020.10.945,000.00万元32,122.81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加工凉山巨星农牧99.71%
42安徽巨星2022.1.25500.00万元-畜禽养殖销售阜阳巨星农牧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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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

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12.312021年度2021年度
1ZHJ工业4,486.724,116.96-155.77
2昆士兰H.J.3,869.992,307.244,721.86-1.49
3墨尔本H.J.3,368.413,199.484,509.62432.88
4巨星有限161,962.9978,918.4859,405.497,111.18
5剑阁巨星70,588.6648,503.9749,357.8310,862.11
6乐山巨星生物19,060.768,673.7348,267.82520.02
7彭山永祥20,532.205,958.5377,378.01539.12
8叙永巨星35,314.5230,412.2925,734.216,509.21
9屏山巨星26,458.9111,205.4531,853.24948.14
10云南巨星5,568.353,568.1510,055.6985.36
11乐山巨星科技9,314.866,440.237,408.431,212.29
12泸县巨星29,813.0519,037.2731,517.444,323.41
13乐山巨星农业28,153.21981.1911,787.76-1,723.04
14马边巨星2,545.712,168.842,021.63262.23
15犍为巨星4,331.742,824.171,615.6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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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3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12.312021年度2021年度
16重庆巨星8,428.142,103.6040,654.98454.10
17丹棱巨星4,484.11-5,275.6116,717.81-3,405.64
18成都巨星3,723.932,940.852,220.74-214.37
19邛崃巨星12,574.96465.546,148.28-5.26
20彭山巨星1,419.57-54.11710.69-352.66
21籍田巨星1,144.2721.86966.529.71
22都江堰巨星1,335.26350.35523.57-126.94
23南充巨星通旺2,027.89975.187,801.27216.74
24泸县巨星兴旺5,190.603,968.893,926.131,342.09
25阆中巨星鸿宇407.70181.89--59.64
26雅安巨星813.74367.37--1.11
27盐边巨星4,314.17424.01146.12-29.46
28崇州巨星2,457.20165.37--0.30
29金口河巨星0.79-0.21--0.09
30古蔺巨星35,344.5812,653.91886.12-232.20
31宜宾巨星2,255.51497.03--0.17
32广元巨星22,256.51-2,103.00797.23-2,599.37
33泸州巨星211.95197.6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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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12.312021年度2021年度
34洪雅巨星181.19170.93--0.65
35夹江县巨星5,031.03506.08-16.44
36眉山巨星10,370.85505.65746.48116.40
37平塘巨星16,998.764,582.8344.36-700.24
38平南巨星1,714.04499.97--0.03
39大城巨星111.97-0.11--0.11
40振静服饰3,485.232,563.662,066.76-167.85
41德昌巨星58,697.9532,085.79-12.33
42安徽巨星----

注:以上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1-55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25.6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正刚,其通过持有和邦集团99%的股份间接控制巨星农牧,此外,贺正刚还直接持有公司4.19%的股份,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8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14470039L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1-56

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贺正刚13,365.0099.00 %
贺正群135.00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和邦集团2021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521,378.31196,747.978,627.5243,180.1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控制的主要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1乐山市犍为寿保煤业有限公司2006.9.195,000.00煤炭开采、销售;销售矸石和邦集团直接持股100.00%
2乐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0500.00房地产开发;工业、房地产投资和邦集团直接持股100.00%
3泸州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2.181,000.00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乐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00%
4乐山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12.19500.00房地产开发和邦集团直接持股100.00%
5乐山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12.19500.00房地产开发和邦集团直接持股100.00%
6四川和邦盐化有限公司2000.8.246,000.00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和邦集团直接持股99.80%
7四川和邦集团乐山吉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9.233,000.00煤炭开采、销售;矸砖生产、销售和邦集团直接持股67.00%
8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6.950,000.00发放贷款、创业投资及相关的咨询活动,以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和邦集团直接持股58.20%
9深圳和邦正知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3.9.42,000.00资产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股100.00%
10和邦生物2002.8.1883,125.02制造、销售草甘膦、蛋氨酸、碳酸钠、氯化铵、液氨等和邦集团直接持股26.14%、实控人贺正刚直接持

2-1-57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
有4.67%
11乐山和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6.350,000.00碳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邦生物持股100%
12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3.11.2749,200.00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双甘膦、亚氨基二乙腈、硫酸铵(化肥)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和邦生物持股100%
13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10.7.2045,261.00制造、销售:玻璃及其制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和邦生物持股88.38%
14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2020.12.1650,000.00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00%
15武骏(攀枝花)光能有限公司2021.3.31,000.00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100%
16四川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3.1330,000.00碳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邦生物持股100%
17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2009.12.2428,600.00磷矿开采、销售和邦生物持股100%
18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2010.4.2016,010.00天然气管道运输及转供和邦生物持股100%
19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加油站有限公司2016.11.4710.00成品油零售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20乐山润森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2005.10.10500.00车用压缩天然气零售;车用润滑油零售等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21四川和邦生物视高有限公司2017.3.1310,000.00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和邦生物持股100%
22四川和邦盐矿有限公司2010.10.276,000.00采盐、销售盐卤;清洗服务和邦生物持股100%
23四川桥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3.2.61,000.00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等和邦生物持股100%
24和邦生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016.11.211,000.00万元港币投资和邦生物持股100%
25S.T.K. Stockton Group Ltd.2012.3.1310.00万元以色列币生物农药研发、生产、销售和邦生物持股51%
26安徽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10.2645,500.00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74.93%
27四川和邦刘家山磷矿业有限公司2021.10.2750,000.00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和邦生物持股100%

注:前述乐山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乐山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2-1-58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贺正刚。贺正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81%股权。贺正刚直接持有公司2,121.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19%;同时,通过其控制的和邦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2,965.41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25.62%。

贺正刚,男,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511102195403******。1971年至1992年就职于乐山市商业局,1993年至2021年5月任和邦集团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和邦集团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和邦集团执行董事,2002年至2017年5月任和邦生物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董事长。

(2)对其他企业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先生控制的企业主要系和邦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含发行人)。

(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形及资金用途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及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5,086.41万股,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64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5%。上述股票质押融资系出于正常资金需求,具备合理性,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 (股)质押数量 (股)质权人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融资金额(万元)质押 起始日质押 截止日资金用途
贺正刚21,210,00019,600,000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3.87%13,000.002020.9.242023.9.24为和邦集团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1-59

和邦集团129,654,1236,000,000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1.19%2021.9.92023.9.24自身生 产经营
49,395,3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76%30,000.002021.12.13 2021.12.152022.12.13 2022.12.15偿还农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10,702,32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6,500.002020.3.252023.3.25
10,702,32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6,500.002020.4.72022.4.7
合计150,864,12396,400,000-19.05%56,000.00---

2、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1)根据贺正刚(即出质人)与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即质权人)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况如下:

“10.1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支付及清偿,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就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正常还款日指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质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提前还款日指债务人提出的经质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

10.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实现债权:

10.10.1出质人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

10.10.2出质人涉及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刑事案件,可能对质押财产有不利影响;

10.10.3依主合同约定,质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10.10.4出现使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10.11若出质人以质押财产抵偿质权人债权的,质押财产在本合同中的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财产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依据,届时质押财产的价值应由双方协

2-1-60

商一致或经评估确定。

10.12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数笔债权,无论数笔债权的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到期,是否存在担保,担保数额是否相同,债务负担是否相同,质权人有权决定数笔债权的清偿顺序及清偿比例,出质人对此予以认可。”

(2)根据和邦集团(即甲方)与质权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乙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质权实现情况如下:

“第七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实施违约处置;

(一)到期购回、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时,因甲方原因导致购回交易无法进行或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

(二)单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小于或等于预警线,已处于风险警戒状态且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采取履约保障措施,亦未提前购回的;

(三)单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小于或等于平仓线的;

(四)乙方根据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提前购回;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在指定日期提前购回的;

(五)待购回期间,当标的证券产生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时,乙方根据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公告情况,重新测算履约保障比例。重新测算后履约保障比例低于260%的,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十七条的约定提前购回或提供履约保障措施的;

(六)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上述情形发生的当日为甲方违约起始日,乙方有权对违约交易及其相关履约保障措施所涉及的标的证券采取违约处置措施。

第七十七条 甲方发生违约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甲方发生第七十六条(一)中所列情形的,若甲方履约保障高于预警线,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延期购回申请,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总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甲方无需再支付违约金;若履约保障比例等于或低于预警线,或不能进行延期购回,或乙方不同意延期购回的,乙方有权按照

2-1-61

本协议约定进行违约处置。甲方发生第七十六条除(一)项外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按照第七十六条约定进行违约处置。第七十八条 乙方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约定进行违约处理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回购违约金和偿债违约金(如有)。”

(3)根据和邦集团(即出质人)与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即质权人)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况如下:

“10.1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支付及清偿,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就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正常还款日指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质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提前还款日指债务人提出的经质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

10.1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实现债权:

10.10.1出质人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

10.10.2出质人涉及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刑事案件,可能对质押财产有不利影响;

10.10.3 出质人破产、歇业、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10.10.4依主合同约定,质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10.10.5出现使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10.11若出质人以质押财产抵偿质权人债权的,质押财产在本合同中的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财产抵偿质权人债权的依据,届时质押财产的价值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或经评估确定。

10.12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数笔债权,无论数笔债权的种类是否相同,是否

2-1-62

到期,是否存在担保,担保数额是否相同,债务负担是否相同,质权人有权决定数笔债权的清偿顺序及清偿比例,出质人对此予以认可。”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控股股东和邦集团通过股权质押融资,以满足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和邦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和邦集团控股了和邦生物(603077.SH)和巨星农牧(603477.SH)两家上市公司,并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其本身经营情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多元、稳定,具有良好的清偿能力。和邦集团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如下:

(1)巨星农牧及和邦生物的分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巨星农牧及和邦生物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28,892.59万元、1,424,543.6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贺正刚及其控制的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9.81%的股份、和邦生物29.86%的股份,公司及和邦生物均经营情况良好,较好的盈利能力为贺正刚及和邦集团在内的股东提供稳定、良好的回报。根据公司及和邦生物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200.00万元、3,836.88万元、2,631.69万元,合计7,668.57万元;和邦生物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25,000.02万元、12,007.17万元、13,087.75万元,合计50,094.94万元。

(2)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和邦集团旗下经营的四个煤矿合计年产能超过80万吨/年,该类经营性资产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能为集团的融资还款提供保障。

(3)投资收益

除控股巨星农牧及和邦生物外,和邦集团还投资了多家已上市公司股权,包括持有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603109.SH)3.34%股权;持有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603759.SH)9.62%股权等。上述已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生的投资收益为和邦集团的融资还款提供了保障。

(4)较强的融资能力

长期以来,和邦集团与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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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信用记录、资产质量保障其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和邦集团将继续做好与相关金融机构等的日常沟通,保持较好流动性和资信,拓宽各类融资渠道,全面提升融资能力。综上,贺正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财务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能力。

4、公司股价变动、预警线、平仓线设置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5.66元/股,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股价波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根据和邦集团及贺正刚签署的质押合同,贺正刚、和邦集团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中约定了154%的预警线和134%的平仓线,和邦集团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了160%的预警线和140%的平仓线。

综上,贺正刚及和邦集团的具体质押情况如下表:

股东股份质押数(股)质押融资的起止日期补仓的预警价格(元)平仓价格(元)融资金额 (万元)
贺正刚19,600,0002020.9.24-2023.9.247.826.8113,000.00
和邦集团49,395,3482021.12.13/15- 2022.12.13/156.986.1030,000.00
10,702,3262020.3.25-2023.3.259.908.86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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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3262020.4.7-2022.4.79.908.666,500.00
6,000,0002021.9.9-2023.9.247.826.8113,000.00

5、不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

(1)不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财务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清偿能力。同时,贺正刚的平仓线价格为6.81元/股,和邦集团的平仓线价格在6.10元/股至8.86元/股之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25.66元/股,前120日均价17.90元/股,均高于补仓的预警价格、平仓价格。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及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5,086.41万股,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64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3.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05%。和邦集团及贺正刚尚未质押的股份数合计为5,446.41万股,双方将严格控制股权质押的比例,保持一定的缓冲空间,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自发行人上市至今,和邦集团及贺正刚的股权质押从未发生强制平仓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不存在较大幅度的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和邦集团及贺正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防止质押股份被平仓,从而消除因质押股份被平仓导致的实际控制权变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有效措施

为防止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定了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具体包括:

①关注巨星农牧股价动态

为降低股票质押融资平仓风险,保障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股价,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如出现因系统性风险导致的发行人股价大幅下跌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通过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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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减小平仓风险,避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处置。

②通过多种渠道合理安排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和邦集团及贺正刚除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外,还拥有多处可处置的资产,包括不限于股权、房产等,其可通过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保证偿债能力,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股份质押的能力。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

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出具了承诺函,内容如下:

“1、以本人/本公司所持巨星农牧股票进行融资系出于合法的融资需求,未将股票质押所融入资金用于非法用途,不存在逾期偿还本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形;

2、本人/本公司将按期清偿债务,确保不会因逾期清偿债务或者其他违约事项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巨星农牧的股票被质权人行使质权;

3、如所质押的股份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本人/本公司将积极与质权人协商,通过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努力避免出现所持股份被行使质押权的情形,避免因股份质押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年7月,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了巨星有限100%股权,主营业务在皮革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将国家大力支持的生猪养殖业务融入上市公司,优化和改善了上市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推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如下:

(一)畜禽养殖与饲料业务

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产品包括生猪和黄羽鸡,生猪以商品猪、仔猪和种猪为主,商品猪和黄羽鸡主要销售给个人中间商(生猪经纪人、鸡贩),最终流通向终端消费市场;种猪、仔猪主要销售给养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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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饲料业务的饲料产品主要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和水产饲料。公司的饲料产品部分用于供应公司各养殖基地,剩余部分以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对外进行销售。

公司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经过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公司已形成生猪养殖行业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是西南地区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产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先后荣获“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公司专注于养殖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已建成19个标准化种猪场;同时已建成2个20万套土肉鸡种鸡场。此外,公司在饲料行业中深度布局,拥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力量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在四川、重庆、云南等地拥有多个饲料生产基地,现有饲料生产能力超90万吨/年,与其畜禽养殖业务的协同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二)皮革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链条完整,柔性化的生产方式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皮革业务主要产品为牛皮革,具备厚薄均匀、粒面丰满、皮面光滑、坚韧结实、机械强度高,耐热耐寒、透气排湿、色泽醇正、美观大气、高档华丽的特性,广泛运用于汽车座椅及内饰、中高档家私、鞋面、包带、房屋装饰等方面。

公司将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下游市场实际需求情况稳健发展皮革业务。

五、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年7月,上市公司收购了巨星有限100%股权,主营业务在皮革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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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畜禽养殖业务属于畜牧业,行业代码“A03”;饲料业务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代码“C13”;皮革业务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行业代码“C19”。

(一)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监管体制

(1)畜牧业

我国畜牧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起草畜牧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畜牧业管理的具体职责。

中国畜牧业协会是畜牧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由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联合组织。中国畜牧业协会下设猪业分会负责推动行业自律,促进我国猪业健康发展。猪业分会的主要职责包括调查研究国内外猪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实施生猪业行业行为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的技术进步;组织与推动企业和行业间的技术、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为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副会长单位、饲料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总经理段利锋为四川省畜牧业协会秘书长,巨星有限总经理唐春祥为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猪业分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信息分会副会长。

(2)饲料行业

饲料行业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起草饲料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饲料业管理的具体职责。

饲料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其主要职能为协助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指导全国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推广机构、饲料工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认证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拟定工作;承担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日常工作等。

(3)制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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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是制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承担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制订国民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进行项目审批、指导、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国家工信部提出工业化发展战略,主要负责行业管理与战略研究,对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拟订,促进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制革行业由中国皮革协会进行自律管理。中国皮革协会成立于1988年,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审定,组织宣贯执行,倡导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培训,主办行业刊物网站,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等。公司为中国皮革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皮革协会制革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皮革行业协会制革分会会长单位。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1)畜牧业

我国畜牧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1《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4农业部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1农业部主要对饲养场及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集贸市场等的防疫条件,相关证书的过渡安排及取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12 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6 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动物诊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11国务院主要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明确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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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5 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10 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12 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饲料行业

我国饲料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5农业部主要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关于发布<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的公告》2012.10农业部主要对饲料生产企业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进行了规定。
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2014.1农业部主要对饲料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原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投诉与召回和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6.5 修订农业部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制定。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3 修订国务院主要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的审定与进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制革行业

我国制革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名称颁布部门实施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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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HJ448-2008)国家环保部2009.02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HJ507-2009)国家环保部2010.01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1)畜牧业和饲料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畜牧业和饲料行业近年来一直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共中央、国务院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发布的“一号文件”支持农业发展,对行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方针以及相关支持措施做出了重要部署。2021年2月,证监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82号建议《关于给予养殖骨干企业特殊融资政策,以便带动中小户发展,促进尽快达成保产保供的建议》,答复如下:

“资本市场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支持“三农”领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等农业企业通过首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引导农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我会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丰富并购重组交易机制和支付工具,积极回应多元投融资需求。……2019年和2020年1-6月,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共发生并购重组45单和15单,涉及金额分别为64.89亿元和20.18亿元。其中,2020年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182,000万元,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巨星农牧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将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快发展生猪生产,切实解决面临的困难,确保实现恢复生产目标;国务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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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李克强也指出,加快生猪补栏扩能,把加大扶持养殖场户的政策落到位。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陆续出台了众多与畜禽养殖和饲料相关的具体产业政策,促进相关行业及所属企业的发展,尤其2019年以来,为了实现生猪的保供稳价,从中央到地方又密集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生猪养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发布时间发布单位相关内容
1《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2021.1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2《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8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3关于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2021.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科学选择监测预警指标,不断丰富完善逆周期调控手段,注重预调早调微调,提升储备调节能力,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不断提升政策效能;构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影响,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应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7∶1,将猪粮比价6:1和9:1作为预警点。
4《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9国务院办公厅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要求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2020.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

推动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完善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增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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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办公厅
6《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1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
7《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12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为改进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对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审核、日常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8《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2019.12农业农村部为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
9《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12农业农村部明确生产恢复目标:今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11发改委将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列为鼓励类。
11《关于印发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2019.9成都市人民政府为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生猪发展建设任务,推动生猪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着力加强现代良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力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强化生猪产业金融支持,完善猪肉市场供应保障机制以及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保障。
12《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2019.9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明确发展目标,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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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2019.9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4《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2019.9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落实工作责任,坚决、迅速取消排查中发现的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15《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9自然资源部落实和完善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圈舍场区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
16《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通知切实落实好扑杀补助政策;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
17《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2019.9国务院强调要稳定当前生猪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18《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2019.8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从稳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给出一揽子解决举措。具体包括: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切实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生猪生产资金保障、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等。
19《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8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产品服务模式;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推进保险资金深化支农支小融资试点;强化政策协调。
20《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2019.7农业农村部为维护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决定停止生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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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并对相关管理政策作出调整。
21《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1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继续组织实施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和推广优质草种。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2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9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做大做强民族奶业。
2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2017.7农业部为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通知布置了相关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区域重点及技术模式。
24《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10农业部提出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饲料产量稳中有增,质量稳定向好,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安全高效环保产品快速推广,饲料企业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5年努力,饲料工业基本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为养殖业提质增效促环保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5《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2016.10国务院

推进包含生猪在内的畜牧业结构调整,保持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基本自给,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并继续推进生猪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26《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4农业部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猪肉产品有效供给,明确将规模比重稳步提高,规模场户成为生猪养殖主体列为生产目标,把建设现代生猪中野、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主要生产任务。

(2)制革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制革行业系轻工业中的重要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承担着繁荣市场、增加出口、扩大就业、服务“三农”的重要任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支持制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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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11发改委将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含铬皮革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列入鼓励类项目。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制革工业(HJ859.1-2017)》2017.9环境保护部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制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办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要求。标准适用于指导制革工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与监管工作。要求所有制革企业都应在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持证排污。
3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8工信部支持开发绿色、智能、健康的多功能中高端产品,支持骨干企业加快高档皮革制品等开发和市场推广;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环境,支持皮革、造纸、家具等规模效益显著行业企业的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发挥其在产品开发、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皮革工业向绿色、高品质、时尚化、个性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4《皮革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2016.8中国皮革协会未来五年皮革行业发展目标为“生产与效益平稳增长、研发设计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品牌效益显著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大幅提升、产业集群建设稳步推进、全渠道营销能力不断优化、行业人才梯队基本形成”。
5《制革行业规范条件》2014.5工信部从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六方面,对新建制革企业和现有制革企业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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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2009.12工信部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改善产业布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品优化升级,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工农业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我国制革行业综合竞争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提出了增加国内原料皮供给、调整产业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推动技术改造等具体任务和发展目标。在产品结构上,要推进制革机械、皮革化工等配套行业的快速发展,优化提升制革技术,丰富花色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在稳定鞋面革、服装革和包袋革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家私革和汽车革的比重。
7《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6.2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科技部对制革清洁化生产工艺和技术、节水措施、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废水治理工艺、制革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恶臭防治等作了要求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1、生猪养殖行业

(1)生猪养殖基本情况介绍

生猪根据代次繁育关系可分为曾祖代种猪、祖代种猪、父母代种猪/二元种猪和商品代肉猪/三元猪。其中,曾祖代种猪和祖代种猪是由单一品种配种选育的纯种猪;父母代二元种猪是由两个不同品种纯种猪杂交的种猪,主要用于繁育三元猪;商品代三元猪是由二元种猪和其他品种种猪杂交后的生猪,育肥后用于加工、食用。生猪养殖分为两个主要环节,分别为种猪养殖和商品猪育肥养殖。种猪养殖主要包括原种猪的引进、扩繁,并通过纯种母猪和公猪杂交生产父母代种猪/二元种猪。目前,生产曾祖代种猪的原种猪场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国内主要引进长白、大约克、杜洛克等品种。商品猪育肥养殖按具体的经营模式,可进一步细分为“公司+农户”模式和“自繁自养”模式等。“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有效组织合作农户进行育肥养殖;“自繁自养”模式下公司选择自行建立种猪繁育场和商品猪育肥场,全程自养。

(2)全球猪肉生产和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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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作为世界上最广泛食用的肉类,具有蛋白质含量高、营养丰富及烹调方法多样的特点。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近十几年来,全球猪肉产量和消费量保持相对稳定增长,全球猪肉产量从2009年的10,059.40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11,293.8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29%;2019年-2020年,全球猪肉生产量持续下降,分别为10,197.80万吨和9,670.00万吨。2021年全球猪肉产量增长至10,148.10万吨。全球猪肉消费量从2009年的10,056.50万吨逐渐增长至2018年的11,234.0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24%;2019年-2020年,全球猪肉消费量也有所下降,分别为10,094.30万吨和9,617.00万吨,2021年全球猪肉消费量略有增长,为10,085.30万吨。其中,我国为猪肉产量和消费量均为全球第一,占全球猪肉产量和消费量的40%以上。2009年至2021年,全球猪肉产量和消费量情况如下:

全球猪肉产量和消费量情况

数据来源:美国农业部(USDA)

(3)我国猪肉生产和销售情况

①供给量总体表现稳定,2019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明显下降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猪肉生产和消费国家,国家出台了大量生猪养殖扶持政策。近年来,我国生猪生产总体保持稳定,期间略有波动,但总体仍保持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生猪出栏量由2009年的64,465万头增长至2018年的69,382万头,复合增长率达0.82%;与生猪出栏量增长相适应,我国猪肉产量由2009年的4,889万吨增长至2018年的5,404万吨,复合增长率达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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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受动物疫情影响,全国生猪出栏量及猪肉产量明显下降,2020年,全国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分别下降至52,704万头和4,113万吨,国家与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生猪复产增养。2021年全国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分别增长至67,128万头和5,296万吨。

2009年至2021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情况如下:

我国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②猪肉消费需求旺盛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猪肉消费量为4,113万吨。由于我国饮食习惯的特点,猪肉一直是居民肉类消费的主体,占肉类消费的比例最高,近年来一直维持在50%以上。消费者对猪肉的消费习惯在短期内较难发生改变,我国巨大的猪肉消费需求有望长期保持。2021年,我国猪肉总消费量为5,315万吨。

2009年至2021年,我国猪肉产量和消费量情况如下:

我国猪肉产量和消费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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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生猪养殖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以农户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占比较低。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集中度和养殖规模化的快速提升都将是必然发展趋势,行业龙头企业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散户退出驱动产业集中度提升

散户养殖易于受到设施条件和技术积累等因素的限制。一方面,生猪养殖需要面对土地和环保的压力,养殖户需根据养殖环保政策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部分小型散养户迫于环保整改带来的资金压力会选择退出。另一方面,散养户由于其在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劣势,生产效率远远低于规模化养殖企业。综上,散养模式在成本、效率等多方面均处于劣势,因此小型散养户会被迫退出,或者与大型养殖集团合作、成立专业养殖合作社等方式主动寻求转型升级。

②规模经济和效率提升驱动的集中度提升

现代规模化养殖企业资金技术密集、科技贡献率高,生猪养殖的规模经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成本的下降和效率的提升。成本方面,大型养殖场可以通过集中采购或自建饲料厂降低饲料成本,通过大规模养殖实现成本均摊,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体现的比较充分。效率方面,规模化养殖场更加注重科学养殖,猪场设备、管理和兽医医疗服务较为先进,母猪的产仔率和仔猪成活率都比较高。同时规模化养殖场拥有更多得专业化饲喂设备,且自动化管理程度高,每个劳动力可以同时管理更多数量的生猪,从而在劳动效率方面具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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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型规模化养殖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资金实力方面以及疫情防控方面均具备较大优势,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社会提供安全的畜禽产品,有利于食品安全的监控,且抵抗猪周期的能力较强。因此,规模化养殖是先进畜牧产业的必由之路。未来一段时间内,规模化养殖将是生猪养殖行业的主要趋势,中小散养户退出的市场空间,将由大型的规模化企业来填补。

2、饲料行业

(1)饲料基本情况介绍

饲料,是指能够提供所需营养素,促进动物生长、生产和健康,且在合理使用下安全、有效的可饲物质。按照饲养对象分类,饲料可分为猪饲料、禽饲料、反刍料、水产料等;按照饲料营养成分和使用比例分类,饲料又可分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等。

(2)我国饲料行业发展概况

饲料行业是现代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连接着种植业,是农业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饲料行业经过40多年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中国也已成为全球第一饲料生产大国。目前,我国饲料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① 我国饲料产量总体呈增长趋势

饲料行业是关系到城乡居民动物性食品供应的民生产业,随着我国人民对绿色肉、蛋、奶、鱼类等食品需求的增加,我国饲料行业整体呈增长趋势。2019年,受动物疫情影响,我国饲料产量有所下降;2020年国家积极鼓励生猪养殖恢复,大型企业生猪陆续出栏,2020年饲料产量为25,276.07万吨,同比增长

10.4%,2021年全国饲料总产量29,344.33万吨,同比增长16.10%。

2010年到2021年我国饲料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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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饲料工业年鉴、中国农业农村部、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② 猪饲料、禽饲料是我国饲料产品结构中的主要组成

由于猪肉、鸡鸭等禽类与蛋类产品为我国居民主要蛋白摄入来源,畜禽饲料亦成为主要市场需求品种。其中,我国居民多年以来形成的肉食消费习惯以及中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使得猪饲料与禽饲料成为饲料产品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2021年,猪饲料、肉禽饲料、蛋禽饲料三者是市场的前三大品种,合计占比为85.94%。其中,猪饲料产量为13,076.53万吨,占比44.56%;肉禽饲料产量为8,909.58万吨,占比30.36%。

③行业整合升级,大中型企业市场份额提高

近年来,饲料行业受行业竞争加剧、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中小型饲料企业的盈利和生存空间日益缩小,饲料企业数量逐年减少,国内饲料行业整合步伐加速,大中型企业的市场份额逐年提高。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单厂年产10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从283家增加至749家。2021年,全国1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957家,合计饲料产量17,707.70万吨,同比增长24.40%,在全国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为60.30%,较上年增长7.5个百分点。

(4)饲料行业发展趋势

①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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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饲料行业受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参与者众多,竞争日趋激烈。在产量增速放缓、竞争激烈的背景下,行业内规模较大的饲料企业会积极寻求并购整合机会。这些企业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通过质量和品牌优势逐步占据了其细分产品市场的主要份额,并能够通过收购兼并继续发展壮大。反之,品牌影响力弱、研发水平较低、盈利能力不足的企业会逐步退出饲料行业。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②寻求养殖一体化发展模式

饲料行业经历快速增长时期,已经进入成熟整合阶段,企业转型升级不仅能通过横向并购整合,也可以通过纵向发展成为大规模全产业链企业,打造养殖一体化企业。饲料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生猪养殖已成为市场主流发展趋势,结合自身的饲料业务优势,服务于养殖产业链的稳健发展,实现一体化经营。

③食品安全是重点关注问题

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逐步提升。饲料是动物性食品安全的源头,饲料中的有害物质可能会通过在动物体内残留对人体造成危害,所以饲料安全与食品安全紧密相连。目前,我国饲料行业已逐渐转向“安全、高效、环保”的方向进行研发和市场推广,以建设优质、安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保障饲料安全。生产安全、健康、环保的饲料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3、制革行业

(1)我国制革行业概况

我国既是皮革生产大国,也是原料皮资源大国、出口创汇大国和皮革制品消费大国,制革行业为轻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制革行业发展较为平稳。2014年以来,随着环保标准以及行业规范的实施,制革行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整顿提升工作,区域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制革行业整体回暖。2017-2018年我国轻革产量出现下滑,主要系世界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国际贸易与投资增长表现不佳,整体市场较为低迷。2019年我国轻革产量有所回升,达5.74亿平方米。

2013年到2019年,全国轻革产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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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皮革协会,Wind

(2)我国制革行业发展趋势

①创新驱动,提升有效供给水平

当前制革行业整体研发设计能力偏低,发展理念急需提升,创新投入不足加剧了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制约了企业创新发展。未来,制革行业要以创新为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来有效推动行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一方面,制革行业终端消费产品包括家私、汽车内饰、鞋、服饰、箱包等都是流行产品,未来制革行业需加大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力度,加强产品流动趋势研究,深度挖掘消费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推进企业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另一方面,制革行业将继续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为切入点,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装备,加强基础共性技术及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力度,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研发和完善无铬鞣制剂、环保型染整涂饰材料、生物酶制革技术、节盐技术、废水分质预处理及深度处理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无氨脱灰软化、铬减排、废液循环、制革污泥处理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以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时尚、个性、绿色、优质、健康、智能等行业新供给。

②质量为先,加强智能制造

目前制革行业整体品牌影响力偏弱,品牌附加值较低,中低端产品过剩。因此弘扬“工匠精神”,发展精品制造,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将是制革行业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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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全行业将进一步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制造、市场渠道全流程质量管控,质量为先全面推进行业品牌建设。针对制革行业尤其是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中小企业“两化融合”动力不足,自动化改造方面进展不大,生产效率提升缓慢以及存在大量落后产能问题,未来制革行业将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强化产业整体竞争力。开发推动制革生产过程的自动输送线,转鼓全自动控制系统,挤水、拉软、干燥过程的机械自动化传输生产线,提高制革机械关键设备如去肉机、剖层机、削匀机、辊涂机、干燥机等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加工精度,提升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3D设计,逐步实现研发设计的数字化、标准化,在产品、流行方式、款式、色彩等时尚元素方面,不断缩短与国际流行前沿的差距,提高研发响应速度,减少物料消耗,增加品牌附加值,提升品牌影响力。

③区域结构优化,增强集群竞争力

集中生产是制革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国际制革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目前我国制革行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制革行业生产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较小、数量较多。未来制革行业将继续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梯度转移,东部区域立足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中西部高起点承接转移,充分利用区位、资源、分工协作、产销网络等优势,做到承接转移与升级同步,优化产业分工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未来制革行业上下游资源将进一步向产业集群聚集,构建以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相互配套协作,上下游链接紧密的产业组织体系,通过产业集群明确定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实现全行业差异化竞争。

④绿色制造,发展生态皮革

推行清洁生产,改变单一的末端污染治理,实行工业污染的全过程控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开创制革行业污染防治新局面的战略性措施。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转变增长方式,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生态绿色皮革是制革行业的发展方向。生态皮革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革生产过程对环境无害;二是皮革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害;三是皮革产品可生物降解,不会成为新的污染源。在生产过程中,制革行业将更加注重清洁化生产技术的应用,开发绿色化学品和无污染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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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注重工艺内的再利用与循环。具体包括研发和完善无铬鞣剂,环保型染整和涂饰材料,生物酶制革技术,节盐技术,废水分质预处理及深度处理系统,制革污泥处理技术及减排装备和清洁生产技术集成等。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1、生猪养殖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长期以散养为主,存在大量散户,行业的规模化程度及行业集中程度相对较低,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2019年,我国生猪饲养场年出栏规模在50头以下的养殖场数量占比超过94%,年出栏规模在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数量占比约为0.039%。2019年,我国生猪饲养规模养殖场数量分布情况如下:

年出栏规模2019年度
养殖场数量(户)养殖场数量占比
1-49头21,445,79294.318%
50-99头733,6783.227%
100-499头404,6881.780%
500-999头90,5080.398%
1,000-2,999头44,3600.195%
3,000-4,999头9,8490.043%
5,000-9,999头5,3730.024%
10,000-49,999头3,1010.014%
50,000头以上3730.002%
合计22,737,722100.00%

数据来源:Wind

由于当前我国生猪养殖主体仍以散养农户为主,行业的竞争格局主要表现为众多散养户与少数大规模企业之间的竞争。相对于散养农户,规模化养殖企业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生猪成活率较高,先进设备下的防疫优势,规模化后的成本优势和面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等。同时,在食品安全日益重要的背景下,规模化养殖企业的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更易受到下游屠宰企业和肉制品企业的青睐,产品价格也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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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下游的大型屠宰企业、肉制品企业对猪肉的需求量很高,远超单个规模养殖企业的生产量,所以规模化养殖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小。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2020年,生猪出栏规模前四的企业为牧原股份(002714.SZ)、正邦科技(002157.SZ)、温氏集团(300498.SZ)和新希望(000876.SZ),其中仅牧原股份出栏规模在1,000万头以上,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的销售及市场占比情况如下:

行业公司名称2020年出栏量(万头)占比
生猪养殖行业牧原股份(002714.SZ)1,811.503.44%
正邦科技(002157.SZ)955.971.81%
温氏集团(300498.SZ)954.551.81%
新希望(000876.SZ)829.251.57%
天邦股份(002124.SZ)307.780.58%
大北农(002385.SZ)109.650.21%
全国生猪出栏量52,704.009.4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国家统计局。

2、饲料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饲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进入成熟期,市场增长率保持稳定,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饲料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整合兼并速度加快,大批规模小、实力薄弱、技术落后的饲料企业被市场淘汰,饲料企业数量逐年减少。未来随着中小饲料企业加速退出,具有资金优势、品牌优势、技术优势、营销服务优势、人才优势的优秀大型饲料企业将迎来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但是,由于饲料行业存在的产品运输半径限制,目前国内饲料龙头企业将限于区域领先,很难做到在全国各个区域同时领先,这也为饲料行业的发展和新格局提供了空间。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我国目前饲料行业市场份额相对分散。新希望(000876.SZ)为行业龙头企业,饲料产量占行业总产量的9.46%,其他饲料产量较大的上市公司包括海大集团(002311.SZ)、通威股份(600438.SH)等,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的产量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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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比情况如下:

行业公司名称2020年生产量(万吨)占比
饲料行业新希望(000876.SZ)2,390.119.46%
海大集团(002311.SZ)1,469.585.81%
通威股份(600438.SH)525.032.08%
唐人神(002567.SZ)491.141.94%
大北农(002385.SZ)469.671.86%
全国饲料产量25,276.1021.1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国家统计局

3、制革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近几年,我国制革企业逐渐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乡镇转移,大量企业集中在沿海一带,如福建、浙江、广东等省份,但以小型企业为主体,形成规模的大型企业较少,生产集中度较低。根据《皮革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制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皮革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等政策方针,经过调整优化结构,我国皮革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上中下游产品相互配套、专业化强、分工明确、特色突出、对拉动当地经济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产业集群地区。空间布局上东部和中西部协调发展,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有效承接。四川、河北、山东等地凭借劳动力与皮源优势,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在新技术、新平台上实现新跨越,走转移与转型结合、提升与扩张共进的新型产业化发展之路。2017年6月,全国规模以上皮革行业共有7,817家企业,相比去年同期减少413家,我国皮革产业集群概况如下:

皮革产业集群概况
特色主要产品专业市场代表企业
福建运动鞋、休闲服饰带动皮革业发展牛皮二层绒面、仿磨砂革晋江制革区、泉港工业区兴业科技、峰安皮业、源泰皮革
浙江规模化、规范化、产品更新快家私革、鞋面革、服装革为主海宁皮革城、温州制鞋区卡森集团、富国皮革、圣雄皮业
四川皮革工业发展较为配套制革、皮鞋、服装、皮革化工均成规模武侯“女鞋之都”、德阳皮革化工基地巨星农牧、成都岚牌制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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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模较大,在北方地区仍显优势牛皮家私革、猪皮革为主文登制革区文登集团、德信皮业
河北历史悠久服装革、鞋面革为主辛集制革区东明制革、西曼实业集团

公司所处地四川省,历来具有皮革原料、加工技术、产业基础和产品市场等优势,制革技术水平较高,四川皮革及其制品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享有较高声誉,已跻身我国十大轻革产区,2018年轻革产量占全国产量2.38%。经过多年发展,四川已初步形成了以制革、制鞋为主体,皮革化工、皮革机械、皮革科研配套完整的工业体系,呈现出制革生产与皮革制品生产和皮革配套产业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产业格局。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74.SZ)、粤海制革有限公司(01058.HK)、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068.SH)。从公开信息搜集到的上述公司主要信息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公司名称基本情况2020年度销量
兴业科技(002674.SZ)成立于1992年,2012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674.SZ),注册资本30,218万元,注册地为福建省晋江市,主要从事天然牛头层皮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为鞋面用皮革、包袋用皮革、军用皮革、家具用皮革以及特殊功能性皮革等。9,278.23
粤海制革(01058.HK)成立于1995年,1996年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证券代码:01058.HK),总部在香港,主要从事皮革半制成品及制成品之加工及销售,在江苏省徐州市设有三家加工生产基地。1,787.89
明新旭腾(605068.SH)成立于2005年,202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3,930.4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生猪养殖行业

农户和个体经营户养殖规模小、分散且养殖方式传统,因此对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要求不高,生猪养殖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但是规模化养殖企业需要有足够的养殖场地、现代化的猪舍及养殖设备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对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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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壁垒

规模化生猪养殖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生猪养殖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购买种猪、购建猪舍、购买设备以及环保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前期投入较大。同时,生猪养殖周期相对较长,养殖过程中需要预备较多的流动资金用于周转,不具备资金实力的生猪企业难以发展规模化的养殖。

(2)环保壁垒

随着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及监管措施的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的环保准入门槛也逐步提高。由于现代化规模养殖企业采用密集养殖的模式,对排污和废物的处理要求会更高。规模小、环保设施薄弱的养殖企业越来越难以适应行业发展要求。

(3)技术壁垒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相关部门对商品猪质量要求、卫生标准和兽药残留标准的不断提高,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需不断提升育种技术、养殖技术、疫病防控技术等,才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才能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

(4)人才壁垒

规模化生猪养殖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包括育种、饲养、防疫等多个环节,需要大量经验丰富专门从事养殖和疫病防控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技术、管理人员的培养与经验的积累需要较长时间,还需要进行有机协调与磨合搭配,才能够确保猪场有序、高效运行。

(5)疫病防治壁垒

生猪疫病具有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疫病防治风险是生猪养殖面临的最大风险,也是制约生猪规模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需要在猪群引种、猪舍设计、人员控制、猪群流转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尽可能避免疫病的发生,因此,疫病防治对行业也形成了一定的壁垒。

2、饲料行业

(1)资质与环保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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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饲料行业实行行业准入限制,国务院和农业部分别出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饲料生产企业提出了必要的设施、人员、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对饲料生产行业建立生产许可制度,提高了饲料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在国家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政策趋严的大环境下,上述政策淘汰了一批不符合规范、环保处理能力较弱的中小饲料企业,并提高新进入企业的准入门槛。

(2)技术壁垒

饲料技术主要体现在配方,科学的饲料配方可以通过研究动物营养需求,不断优化饲料配方,促进动物高效生长,同时又降低饲料成本,最终提升养殖户的养殖效益。饲料技术的积累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研发和技术水平,配备研发团队和实验场地,并且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因此,大型饲料企业通过长期的配方技术和饲料原料筛选技术的积累,研发生产出对不同饲养品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系列产品,在产品品质和性价比方面远远超过一般中小饲料企业,从而获得较强的产品竞争优势。

(3)营销渠道壁垒

目前饲料行业整体尚处于销售驱动阶段,企业若要在该行业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必须建立起强大的营销渠道网络体系。

对于直销而言,行业下游养殖户经常会面临多种技术问题,如动物疾病、食欲不振、料肉比高、效率低下等,饲料企业应当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的营销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不仅能帮助解决与饲料相关的问题,还能解决养殖动物自然生长问题,才能巩固与下游的合作关系,在当地建立起良好的声望。

对于经销来说,经销商在当地往往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信誉度和沟通能力,如何开发并维护好当地优质经销商,如何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何防止串货等破坏企业制度的情况发生成为建设营销渠道的关键。

因此,新进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建设起符合自身产品定位的营销渠道和网络体系,这成为制约新进企业的主要障碍之一。

(4)规模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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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行业利润率较低,只有大型饲料企业可以凭借规模优势,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单位固定生产成本、批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等方式,在生产效率、采购成本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建立起竞争优势,迅速提升产销量和市场份额而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不具备规模优势的企业在行业中将逐渐被淘汰和兼并。

3、制革行业

(1)原料皮采购质量壁垒

制革行业原材料为天然牛原皮,不同区域、不同场地的牛原皮因牛的生长环境不同而具有不同特点,并且每一张牛皮在质量、尺寸等方面也不尽相同。牛原皮特性直接影响着技术加工后的皮革质量。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原皮定级标准,因此各制革企业原皮采购能力至关重要。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积累丰富的原皮采购经验、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现有制革企业原皮采购能力、采购质量把控能力等方面将皮革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产生重大、直接影响。

(2)技术及人才壁垒

制革行业具有一定技术及人才壁垒。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皮革产品在设计、性能、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皮革产品向着多样化、时尚化、智能化、环保化的趋势发展。因此制革工艺技术必须随着消费需求的提升而发展提高,尤其在皮革化工品的调试、生产工艺控制、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等关键技术上,制革企业需要进行多年的技术开发经验、生产操作经验积累,构成了制革行业进入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制革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培养需要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探索,人力资源因素同样制约着制革企业进入与发展,具有高素质、高技术人才的制革企业将具有极大竞争优势。

(3)环境保护壁垒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工业制造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制革行业作为轻工业的支柱产业,走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和循环经济的新型轻工业发展之路,面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艰巨的环境保护压力。近年来国家及各地政府严厉整治制革行业环境保护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规及政策,要求各制革企业落实《清洁生产标准-制革工业(牛轻革)》《制革行业规范条件》等规范,进行清洁化生产。新建或改扩建制革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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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排污缴费与排污许可证等制度。为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制革企业需要不断改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综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因此制革企业必须不断重视节能环保投入、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对于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环境保护壁垒。

(4)资金与规模壁垒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不断重视,进入制革行业具有较高的规模壁垒。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要求制革行业改善产业布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工农业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严格限制投资新建年加工1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的要求对进入制革行业提出了规模壁垒。

为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制革企业需不断加强资金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在质量、技术、人才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这对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另外,制革企业由于行业特性,需要储存一定的蓝皮以备生产,因此资金占用较多,对企业资金规模要求较高。

(五)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生猪养殖行业

从养殖行业的需求来看,我国居民多年以来形成的猪肉消费习惯、庞大的人口基数保证了对猪肉消费的巨大需求。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的不断进步,猪肉的需求量预计还将继续增加。

从养殖行业的供应来看,由于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散养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散养户普遍在猪肉价格高时进入,在猪肉价格低时退出,从而影响市场供给量的稳定性,导致行业供需匹配呈现出较大的周期性波动。未来随着我国生猪规模化养殖程度不断提高,大规模的养殖场在资金实力、养殖技术、成本控制等方面更有优势,对猪价的敏感度更低,规模化养殖有助于国内生猪供给侧的稳定。

2、饲料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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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饲料行业的需求来看,下游养殖业的平稳发展对饲料行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肉类消费量不断增加,未来我国仍将保持较为旺盛的肉类消费需求。消费者对肉类产品需求上升,将带动饲料行业整体产量增长。从饲料行业的供应来看,近年来,我国饲料工业发展迅速,已进入成熟期,市场供应充足。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优势龙头企业将通过新建、扩建、行业重组并购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产能;而技术落后的中小饲料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淘汰。

3、制革行业

2018-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与投资增长表现不佳,全球总需求不足,我国皮革行业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形势。从国内来看,综合成本持续上涨和环保高压给产业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在较为艰难的内外环境下,皮革行业承压运行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行业出口虽然实现微增,但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对美出口下滑明显。

2019年以来,制革行业因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和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遭遇严重困难,新冠疫情的蔓延,对全球皮革产业造成冲击,对全球皮革行业产业链造成了深层次的影响。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我国乘用车销量、全国家具制造业营业收入、规模以上服装企业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由于经济持续低迷抑制消费需求,制革企业销售遇阻、产量下降,制革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将面临较大挑战和压力。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生猪养殖行业

生猪行业利润水平受生猪销售价格和生猪养殖成本两方面影响。而在生猪规模养殖成本中,饲料成本占总成本60%左右。饲料价格与猪肉价格在较短周期内经常出现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从而造成养殖户利润波动。散户和小规模养殖企业由于资金有限,无法通过调节饲料库存量回避成本风险,时常出现短期亏损。因此,行业中通常使用“猪粮比”来反映生猪养殖企业的利润波动情况。

2015年至2021年,我国猪粮比价走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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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中国政府网

2、饲料行业

饲料行业的利润水平主要受上游粮食等原材料价格和下游养殖业存栏量等因素变动的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会存在一定波动。总体而言,饲料行业较为成熟,竞争充分,利润率较低但较为稳定。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落后产能的淘汰,行业整合兼并,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饲料行业利润水平也将稳中有升。

3、制革行业

我国制革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制革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在规模、技术、产品结构、管理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差别较大。总体而言,我国制革行业产品附加值较低,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缺少规模优势与成本优势,导致平均利润水平较低。根据中国皮革协会统计,2019年规模以上制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186.05亿元,利润总额71.10亿元,销售利润率为6.00%,较2018年相比有所下降。2019年以来,制革行业利润水平因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和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受到较大影响。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生猪养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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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行业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育种技术、疾病防控技术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1)育种技术

育种作为生猪养殖业的起始环节,也是生猪养殖业的基础环节。为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必需通过不断地育种,挑选出最优质量的祖代生猪进行大规模商品代繁殖,从而影响到所养殖生猪的品质,通过品质的差异化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

(2)疾病防控技术

养殖行业容易受到动物疫病的影响,一旦养殖场出现大的动物疫病,会对养殖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不断提高疫病防治水平是生猪生产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科学的猪场选址与布局、良好的饲养管理、严格的防疫措施及疫苗的研究、开发等可以进一步提高养殖企业的疫病防控能力,通过对动物疫病有效的防治,才能保证养殖企业持续稳定的经营。

(3)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相关部门对商品猪质量要求、卫生标准和兽药残留标准的不断提高,保证食品安全,控制兽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是养殖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生猪养殖技术将在合理用药、开发生物疫苗、完善食品卫生标准、提高检验检测技术等提高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方面不断发展。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将成为生猪养殖企业持久发展的生命线。

2、饲料行业

饲料工业是以动物营养需求及动物本身的营养价值为基础,以养殖业为服务对象的生产加工行业。饲料行业的技术包括企业对动物营养需求的理解与掌握方面,以及围绕动物营养学所建立的整个生产运营及品质管理体系上,具体体现饲料原料的品质控制,配置合理、科学、经济的饲料配方以保证畜禽养殖效率与效益,功能性添加剂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饲料机械的选用以及饲料加工工艺的设计以降低饲料成本等方面。

3、制革行业

国内制革行业技术水平主要着力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围绕清洁生产工艺进行的工艺技术改造,目前,硫化碱脱毛和铬鞣仍然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制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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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逐渐被更加清洁环保的工艺方法替代,如以低硫保毛脱毛、生物酶脱毛、微灰保毛脱毛膨胀的低硫法逐渐取代毁毛法,可以有效减少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的排放量;在鞣制方面,通过改变配料,对铬络合物进行改良或改变反应条件,从而改善铬的吸收,例如,采用二氧化碳脱灰、无盐浸酸技术、高吸收铬固定技术改造传统铬鞣工艺。

另一方面,皮革加工过程中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材料消耗、减轻劳动强度和降低了生产成本。皮革工业正向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配有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转鼓、可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剖层厚度的剖层机、可按预定程序喷涂各种特殊效应革的喷涂机、计算机控制的配色机、能根据皮革湿度选择最佳干燥条件的真空干燥机、可自动测量并在皮革上打印尺寸的数控量革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均已开始广泛应用,信息技术还有助于整体工艺参数的优化、数据的采集与反馈。皮革行业用信息技术管理企业、改造生产、融入产品,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八)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生猪养殖行业

目前,我国常见的畜禽养殖模式主要包括散养模式和规模养殖模式,其中规模养殖主要有自主养殖模式和“公司+农户”模式。

(1)散养模式

散养模式是指散养户利用自有劳动力和场地进行小规模养殖,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该模式投资小,但存在难以扩张、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2)自主养殖模式

自主养殖是指公司自行建设养殖基地并雇佣养殖工人,进行规模化养殖,负责养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该模式有利于公司集中控制养殖环节,能够统一进行防疫,生产效率高,充分保证产品质量和产量。但自主养殖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养殖场建设,规模扩张速度较慢。

(3)“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模式下,农户作为公司养殖产业链条的一环,通过委托养殖合作协议约定,企业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药品及技术指导等,农户负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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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管理,企业负责产品回收。该模式易于实现快速扩张,且农户在公司统一提供的疫病控制指导下,可较大程度地杜绝养殖过程中疫病的传播。但“公司+农户”模式需要公司对合作户有较强的管理、约束能力,农户在养殖过程中难以完全达到公司在畜禽防疫、饲料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质量隐患。

2、饲料行业

饲料行业存在明显的销售半径,为了降低成本,大型饲料企业普遍采取“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经营模式,通过在不同市场设立子公司等形式,实行集团统一管理,子公司就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以降低成本并占领市场。

在销售模式上,饲料企业普遍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对于众多的中小养殖户,往往通过经销商购买饲料产品;而具备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规模化养殖场,则更倾向于向饲料企业直接采购饲料产品。

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企业产品结构的升级,一些大型饲料企业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寻求上下游延伸的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机会,有效规避产业链上单一环节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有效协同经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制革行业

本行业无特殊的经营模式。

(九)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畜禽养殖与饲料行业

(1)周期性

畜禽养殖行业受供求关系影响,周期性波动特征较为明显。由于养殖行业的集中度较为分散,且畜禽需要一定的自然生长周期,因此在短期内若出现供求不平衡或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将导致行业出现波动:畜禽产品、肉制品价格上涨——养殖景气、高收益——带动养殖入栏增加——存量增加,逐渐供应充足,价格下降——供过于求,养殖亏损——减少入栏,存栏下降——供应从平稳到不足,价格回升。以上周期符合经济学中的“蛛网模型”,当前畜禽产品的供求变化将影响下一阶段产品的供应量,因此市场需求的大幅变化与生产的及时供给之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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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的时间差,由此形成的阶段性供求不平衡关系,使得供求量和价格都存在周期性的波动特征。

饲料行业从长期看不具备明显的周期性特点,但是短期看,饲料行业会受到下游养殖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出现景气度交替的现象。当畜禽存栏量达到高位前后,饲料需求旺盛;当畜禽存栏量进入低谷,饲料需求低迷。

(2)区域性

我国生猪养殖区域分布受到产销两地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主要分布在粮食主产区和和消费大省周边。目前,我国生猪生产主要集中在四川盆地、黄淮流域等玉米和小麦主产区、长江中下游水稻主产区。2021年,四川、湖南、河南、山东、云南、湖北六大生猪产能大省生猪出栏量均达到4,000万头以上,出栏总量达30,947.6万头,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46.1%。其中,四川省出栏量排名全国第一,为6,314.8万头,同比增加12.48%。

饲料受到物流成本以及其保质期的影响,不适宜长距离长时间运输,使得饲料行业呈现明显的区域性。饲料企业的分布集中于原料产地、原料进口港口以及养殖产地。此外,粮食的生产区域也对饲料行业品种布局产生影响。比如,东北三省等产粮大省,浓缩料占饲料销售比重较大;而南方沿海人多地少的非产粮大省则以配合料销售为主。

(3)季节性

我国畜禽产品的消费市场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点,受我国居民消费习惯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节前消费旺盛、节后消费趋缓”。每逢重大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期间,市场畜禽产品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市场价格以及产销量均有所提高,进入消费旺季;节假日后,畜禽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及产销量回落。

受畜禽产品的影响,饲料市场同样存在季节性波动,每当节假日后,畜禽的存栏量大幅下降,饲料消费进入淡季。另外,水产养殖受季节性气候影响,大部分鱼虾的最佳生长温度在20℃-30℃之间,因此5-10月是水产养殖动物的最佳生长季节,也是水产饲料销售的旺季,11月到次年的4月为水产饲料销售的淡季。

2、制革行业

(1)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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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行业下游为家具、汽车座椅及内饰、鞋面箱包、皮具等消费品、消耗品,周期性不明显。家私革、鞋面革的生产与销售直接受到家具制造业、皮鞋制造业的影响。家具、皮鞋行业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周期性基本保持一致,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化、房地产行业的景气程度以及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汽车革的生产与销售直接与汽车工业景气程度相关,而汽车工业受到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影响。

(2)区域性

我国制革行业进入产业梯度转移,逐步规范、整合、调整、升级的重要时期,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制革区域比较靠近下游制鞋企业集中的沿海一带,如福建、浙江、广东等省份;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皮革产业逐渐向中西部劳动力密集、皮源丰富的地区转移,如四川、河北、山东等地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在新技术、新平台上实现新跨越,走转移与转型结合、提升与扩张共进的新型产业化发展之路。

(3)季节性

①汽车革

汽车革的生产与销售直接与汽车销售的季节性密切相关。受车展、气候、社会人文和节假日等多重因素作用,汽车第三、四季度销量相对较好,汽车革具有相似季节性。

②家私革

家私革的生产与销售直接受到家具制造业影响。家具同时兼备实用性和装饰性,属于大宗耐用品,受风俗习惯、房产交房周期、“十一”等节假日及其他因素综合影响,家具一般下半年销售好于上半年,家私革具有相似季节性。

③鞋面革

由于皮鞋属于生活日常消费品,人们的需求随着季节变化而变化,每个季度会有不同类别鞋类产品上市,每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会因季节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鞋业淡旺季并不明显。相对而言由于第三、四季度节假日较多、传统折扣力度较大,鞋类销售额相对较高。作为上游行业,鞋面革下半年销售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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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畜禽养殖与饲料行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巨星有限已形成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1)上游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行业

公司饲料板块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行业,饲料原料为饲料行业提供能量饲料、蛋白原料、添加剂产品以及矿物质原料等,是饲料产品中的主要物质,因此,原料价格的波动对饲料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有着较大影响。

饲料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在于饲料原料质量的稳定性、原料价格的波动性以及原料供应的及时性。饲料原料主要包括玉米、大豆、豆粕、谷物、鱼粉等农产品,其中,大豆、鱼粉以及其他部分原料需要从国外进口。饲料原料价格的波动来自于市场供需状况,并且受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影响。

(2)下游屠宰和肉品加工行业

生猪养殖的下游是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行业。近年来,下游企业发展迅速,使得其与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较低的矛盾日益加剧,下游龙头企业需要大量、稳定、质量安全的生猪供应,但目前生猪养殖业大量农户小规模散养的现状难以充分满足这一需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发展与屠宰加工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存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3)全产业链发展趋势

生猪养殖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关系紧密,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往往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更好地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控制生猪养殖成本、提升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实现进一步做大做强。另外,饲料业务与养殖业务还能够在技术上实现相互促进,有利于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打造全产业链大型农牧企业已成为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

2、制革行业

(1)行业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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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为牛原皮、化工原料等,因此上游行业为畜牧业、皮革化工业;皮革产品主要用于制造家具、汽车座椅及内饰、皮鞋、皮革服饰、箱包皮具等,行业产业链情况如下:

畜牧业皮革化工业
制革行业
汽车座椅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皮鞋制造业皮革服饰制造皮具箱包及其他

(2)皮革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①畜牧业

公司皮革业务所处的制革行业,是畜牧业的延伸,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制革行业对畜牧业的副产品牛原皮进行加工再利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下游提供更多的原料资源;另一方面皮革行业的健康发展又刺激原皮需求,促进畜牧业发展;从而达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工农业相互促进。

国内制革企业有的从国外进口牛原料皮应对国内优质牛原料皮供应稍显不足的情况。澳大利亚因气候温和、地广人稀、水源丰富、牧草肥沃等自然人文原因,养牛业十分发达,已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昆士兰州中部向南延伸,经过新南威尔士州坡地至维多利亚北部和南澳大利亚农业区,是半干旱至湿润气候的过渡区,是澳大利亚主要养牛带,其现代化牧场养殖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牛饲养量、牛屠宰量、牛皮质量均比较稳定,牛皮大小、规格、厚度比较统一。总体来看,澳大利亚畜牧业发达,牛原皮皮面细腻、伤残较少、供应量稳定。

②皮革化学工业

皮革化学工业是皮革工业的基础,皮革化学品技术含量高、应用性强、品种多、批量小、精细化高,其材料的组成、性能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到皮革的质量和档次,也对皮革工业的清洁化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皮革的流行趋势、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又极大地促进了皮革化学品的快速发展。皮革化学原料主要包括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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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助剂、皮革鞣剂、皮革加脂剂及皮革涂料等:鞣剂用于使生皮变为革,复鞣剂用于满足不同皮革的特性要求,加脂剂用于是皮革柔软,染料用于皮革上色,涂饰剂用于皮革表面修饰,修革助剂用于促进制革工序的处理,功能助剂用于皮革特殊性能,如防水性、防油性。各类功能性皮革化学品的应用,可使皮革成品达到理化性能指标以及柔软、丰满、艳丽、手感舒适自然等品质风格,并按需求使之具有一定的防水、防污、耐光、耐水洗等特性。皮革化工业不断向环保化、精细化、功能化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未来皮革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

(3)皮革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制革行业的发展对下游行业提升产品档次、促进产品的多样化与生态化、推动国际品牌创立起到了积极作用。未来我国家具、汽车、皮鞋制造等行业竞争实力的不断增强,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又将推动制革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年7月,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了巨星有限100%股权,主营业务在皮革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

(一)行业竞争地位

1、畜禽养殖业务与饲料业务

公司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经过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公司已形成生猪养殖行业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是西南地区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产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先后荣获“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公司专注于养殖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已建成19个标准化种猪场;同时已建成2个20万套土肉鸡种鸡场。此外,公司在饲料行业中深度布局,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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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力量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在四川、重庆、云南等地拥有多个饲料生产基地,现有饲料生产能力超90万吨/年,与其畜禽养殖业务的协同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报告期内,生猪养殖行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头

生猪出栏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巨星农牧87.1031.5022.1923.99
四川省6,314.805,614.404,852.606,638.30
全国67,128.0052,704.0054,419.0069,382.00
公司四川省市场占有率1.38%0.56%0.46%0.36%
公司全国市场占有率0.1298%0.0598%0.0408%0.0346%

注1:巨星农牧2020年7月完成收购巨星有限,巨星有限自2020年7月1日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2018-2019年使用巨星有限数据,2020年包含巨星有限全年数据;

注2: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皮革业务

目前,皮革行业内企业较多,但规模均较小,市场占有率均较低,没有一家能够达到支配性地位,市场竞争比较激烈。2017-2019年,公司轻革产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轻革产量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巨星农牧467.45494.35424.88
全国57,360.6949,569.7363,029.93
占比0.81%1.00%0.67%

(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在行业中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行业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生猪养殖与饲料行业牧原股份(002714.SZ)成立于2000年,2014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河南省南阳市,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品猪、仔猪、种猪和生猪屠宰产品。
温氏集团(300498.SZ)成立于1993年,2015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广东省云浮市,主要产品为肉鸡和肉猪,其他产品为肉鸭、鸡蛋、肉鸽、原奶及其乳制品、生鲜肉食品及其加工品、农牧设备和兽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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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正邦科技(002157.SZ)成立于1996年,2007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饲料、生猪、兽药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养殖户提供产品、养殖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
新希望(000876.SZ)成立于1998年,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四川省绵阳市,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饲料、白羽肉禽、猪养殖、食品。饲料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猪料、禽料、鱼料等;猪产业主要产品包括种猪、商品猪;禽产业主要包括种禽、商品禽、禽屠宰等;食品主要包括畜屠宰、肉制品深加工、中央厨房等。
天邦股份(002124.SZ)成立于1996年,2007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主营业务为食品产业开发(生猪育种养殖和猪肉制品加工)、生物制品研制与销售、饲料研制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食品及食品相关类别中的商品种猪、商品仔猪、商品肉猪、猪肉生鲜产品、猪肉加工产品、猪用疫苗、猪用饲料和水产饲料、生猪养殖技术服务等。
大北农(002385.SZ)成立于2007年,2010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与服务产业链经营、种业科技与服务产业链经营。
通威股份(600438.SH)成立于1995年,2004年于上交所上市,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以农业及新能源为主业,形成了“农业(渔业)+光伏”资源整合、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在农业方面,主营业务为水产饲料、畜禽饲料等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在新能源方面,以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在综合应用端,聚焦规模化“渔光一体”基地开发与建设。
唐人神(002567.SZ)成立于1992年,2011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湖南省株洲市,主营业务为生物饲料、健康养殖、品牌肉品,其中,饲料产品主要包括猪料、禽料和水产饲料;养殖板块以生猪的养殖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品猪和仔猪;肉品产品主要包括生鲜屠宰、中式风味制品和西式制品等。
制革行业兴业科技(002674.SZ)成立于1992年,2012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福建省晋江市,主要从事天然牛头层皮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为鞋面用皮革、包袋用皮革、军用皮革、家具用皮革以及特殊功能性皮革等。
粤海制革(01058.HK)成立于1995年,1996年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总部在香港,主要从事皮革半制成品及制成品之加工及销售,在江苏省徐州市设有三家加工生产基地。
明新旭腾(605068.SH)成立于2005年,202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汽车革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畜禽养殖业务与饲料业务

(1)产业链整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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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集饲料生产、销售,畜禽育种、扩繁、养殖为一体,业务协同效应得到有效发挥,降低了公司的行业经营风险,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完整养殖产业链”发展模式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公司基于多年的饲料行业专业经验,通过不断扩大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营养研发水平与养殖业务在技术上相互促进。一方面,营养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养殖过程中的原料供应情况和全程协同精准营养理念及时调整配方,达到养殖场增产增效的目的;另一方面,饲料厂在不断调整饲料配方过程中也获得了更优的饲料配方,推向市场;同时,完整养殖产业链发展模式使公司可以深度控制生猪养殖业务的各个环节,在食品安全、疫病防治、成本控制、规模化、集约化等方面具备明显竞争优势,从而获得较高的生猪养殖利润,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2)育种技术优势

公司已掌握了BLUP(最佳线性无偏估计)遗传评估法、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和种猪性能测定技术用于公司育种。通过BLUP遗传评估法,即利用系谱间的亲缘关系,校正固定环境效应和非随机交配造成的偏差,同时可对有亲缘关系的不同群体进行联合评估,可大幅提高育种值估计的准确性。全基因组选择育种属于分子育种范畴,优势在于可以捕获基因组中的全部遗传变异,不完全依赖表型信息,对于低遗传力和难以度量的性状(肉质和屠宰性状)可以进行选择,同时可以缩短世代间隔,对后备种猪进行提前选择,再通过种猪性能测定技术的集中测定,可实现高生长速度和低料肉比种猪的选育。

(3)生猪养殖生产效率管理优势

Pipestone是一家世界知名的养猪服务技术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的养猪技术和管理经验。2016年9月27日,巨星有限与Pipestone签订了《管理及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7年。在协议期限内,Pipestone负责向公司提供多项生猪养殖咨询服务,包括场所设计咨询方案,基因审查、推荐和监督,养殖人员技术支持及培训,兽医技术咨询服务等。巨星有限经过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世界知名养猪服务技术公司深度合作,从猪场的选址、设计、建设、设施设备的配置、猪场的生产操作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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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引入全套养殖理念和生产技术体系,遵循现代化、规模化、工业化的养殖理念,公司生产业绩、生产效率和生物安全均得到较大提高。PIC是一家世界知名的种猪改良公司,PIC中国是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9月25日,巨星有限与PIC中国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封闭扩繁总协议》,协议的初始期限为七年零六个月,初始期限到期后,协议自动续展24个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初始期限届满之前的24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不再续展。在协议的有效期内,PIC中国向公司提供曾祖代公猪以及曾祖代和祖代小母猪。目前,PIC是公司正在合作中的最主要的种猪供应商,公司直接从PIC中国或通过进出口代理公司向PIC美国进行采购。公司从世界知名种猪公司引进种猪,选取生产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肉质性状好和适应性强的父系种猪以及繁殖性能好的母系种猪,充分利用杂交优势和性状互补原理,使其后代综合表现出优良性状(胴体瘦肉率高、背膘薄、肉质鲜嫩、肌间脂肪均匀)。

生猪养殖生产效率的管理优势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4)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树立了产品至上的观念,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司拥有从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到育肥猪养殖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公司饲料业务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无公害产品认证,从原料的采购、入库、检测和领用、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关键控制点的全程跟踪,到产品的包装、入库、验证和出库,每个环节都制订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并能一贯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的产品品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亦为公司养殖业务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饲料来源。公司养殖业务通过选育种、饲养管理、疫病控制等方面加强质量控制:

①选育种环节:公司引进优质种猪,其利用杂交优势和性状互补原理,使得商品猪达到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肉质性状好等特点。

②饲养管理:根据生猪配种、生产、保育以及育肥等不同阶段生猪生长特点,公司制定了配种操作程序、产房操作程序、保育舍操作程序等标准化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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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疫病控制:公司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和自繁自养的养殖模式。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制定统一的疫病防疫标准,并提供疫病控制指导。通过采取全方位的防控措施,预防疫病进入猪场或阻止其在猪场内的传播,从而达到保护猪群生物安全的目的;自繁自养模式下,猪场选址使用1000点评分体系,养殖区内采用猪群检测净化体系,并建立三级洗消隔离防疫体系。

(5)区域性优势

四川省是养猪大省,生猪出栏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2020年四川省生猪出栏量4,852.60万头和5,614.40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8.92%和10.65%。2021年四川省生猪出栏量为6,314.80万头,同比增加12.48%。根据《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对未来全国生猪发展的布局规划,四川省属于重点发展区,是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之一,主要任务是依托现有发展基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粪便综合利用,完善良种繁育体系。

区域性优势为公司饲料业务、养殖业务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发展空间。

2、皮革业务

(1)原皮供应优势

由于国内优质原料皮供应不足、质量不稳定,公司主要采购澳大利亚原皮。澳大利亚因气候温和、地广人稀、水源丰富、牧草肥沃等自然原因,养牛业十分发达,现代化牧场养殖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牛饲养量、牛屠宰量较稳定,牛皮大小、规格、厚度较统一。

公司为行业内较早在澳大利亚进行原皮采购业务布局的企业,取得了优质、稳定、低价的原材料供应先发优势。目前公司通过位于澳大利亚的子公司向当地主要屠宰场、牧场采购牛皮,进行初加工制成盐渍皮出售给公司作为制革原材料。一方面,公司能够得到稳定及时、质量优良、价格合适的原料皮供应,得以根据不同原皮在种类、大小、厚薄、脱水程度等方面的不同特性,灵活调整工艺处理细节,最大程度发挥皮张特质,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公司由此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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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上游拓展,增强了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生态环保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落实了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公司不断提高清洁、循环经济技术,具体包括高吸收铬固定技术、微灰浸碱技术、微灰保毛脱毛膨胀技术、无氨脱灰技术、微灰浸碱技术、无铬鞣技术、无盐浸酸技术、无铬鞣性能提升技术、清洁涂饰工艺等,制造绿色生态皮革。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达到了国际和国内标准,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公司通过了ISO14001:2015GB/T24001-2016(原ISO14001:2004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审核,并获得了BLC-LWG金牌证书。

(3)技术研发优势

随着消费者对皮革产品多样化、时尚化、个性化、智能化需求与日俱增,少量多样、快速响应成为制革行业技术研发的新常态。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实行价值竞争、差异化竞争,精准地定位市场、开发产品线,以“工匠精神”做出适销对路的高品质产品。

公司注重更新升级生产设备,在技术设备投入上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主要设备从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进口,能独立完成皮革的标准检测,自动化程度、加工精度和环保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已建成生产过程的自动输送线,转鼓全自动控制系统,挤水、拉软、干燥过程的机械自动化传输生产线,机械关键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加工精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柔性化生产优势

原皮在制造成蓝皮阶段,工序差异较小,而达到最终产品,还需经过复鞣、整饰等工序,以适用不同产品对皮革的要求。目前,国内制革企业能够利用同一产地的原皮、同时生产多类用途革的企业极少。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在行业内率先建立了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三大产品线,能进行柔性生产把握不同时期、不同细分领域出现的市场机遇,根据下游需求的变化及子领域竞争情况,调整产品线布局,获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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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备灵活生产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基础上,公司不断推陈出新,采用前沿技术与设计工艺,自主研发了油蜡变革、自然摔纹、手擦印花、腊变龟裂革、三色花效应、磨砂风格、仿磨砂风格以及绒面革等数百种花色、样式,得到了市场普遍认可。

(5)精细化管理优势

与传统制革行业粗放型管理不同,公司建立了精细化生产管理体系,以规范化为前提、系统化为特征、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

在生产控制方面,技术中心、检验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的标准作业指导书,所有工序必须遵照标准执行,任何工艺更改都需经层层评审后才能执行,杜绝了操作的随意性。标准化管理使得生产秩序有条不紊、质量保持高水准。

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引导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等各种技术创新活动,建设了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造就了执着专注、精益求精的人才队伍。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业务情况

1、养殖与饲料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的产品包括生猪和黄羽鸡,生猪以商品猪、仔猪和种猪为主,商品猪和黄羽鸡主要销售给个人中间商(生猪经纪人、鸡贩),最终流通向终端消费市场;种猪、仔猪主要销售给养殖客户。

公司饲料业务的饲料产品主要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和水产饲料。公司的饲料产品部分用于供应公司各养殖基地,剩余部分以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对外进行销售。

2、皮革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链条完整,柔性化的生产方式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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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皮革业务主要产品为牛皮革,具备厚薄均匀、粒面丰满、皮面光滑、坚韧结实、机械强度高,耐热耐寒、透气排湿、色泽醇正、美观大气、高档华丽的特性,广泛运用于汽车座椅及内饰、中高档家私、鞋面、包带、房屋装饰等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猪179,215.8760.27%66,503.7447.58%--
商品鸡16,667.645.61%8,644.696.19%--
饲料51,915.6817.46%21,365.0015.29%--
皮革49,545.8916.66%43,253.2530.95%54,714.27100.00%
合计297,345.09100.00%139,766.68100.00%54,714.27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24,970.718.40%15,582.4111.15%28,245.6951.62%
中南地区35,329.8411.88%19,843.2914.20%18,854.8034.46%
西南地区231,980.9578.02%97,944.5870.08%4,491.648.21%
华北地区4,979.771.67%6,321.324.52%3,070.505.61%
国外地区83.820.03%75.060.05%51.630.09%
合计297,345.09100.00%139,766.68100.00%54,714.27100.00%

(二)主营业务工艺流程图

1、生猪养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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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饲料生产流程图

3、皮革生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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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境内
毛皮
盐渍
浸水去肉脱毛浸碱片皮
水场工段
鞣制浸酸 挤水软化脱灰
染色工段挤水 软化削匀 软化复鞣染色 软化
挤水伸展真空干燥调湿干燥振软
整理工段压花熨烫喷底涂磨革
摔软喷顶涂成品检验量革

(三)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养殖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饲料、疫苗及兽药等。养殖所需的饲料产品集中统一向饲料子公司进行采购;养殖所需疫苗、兽药等产品由公司养殖事业部统一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合同谈判及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养殖业务板块各公司在供应链中心和养殖服务事业部的统一管理下分别进行采购。

(2)饲料业务

公司饲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玉米、豆粕、鱼粉、大豆、氨基酸、维生素以及其他饲料添加剂等。

公司设立了饲料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中心,各饲料业务子公司每月初根据原料库存、生产计划、市场行情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各子公司从供应商名单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结合价格和品质,确定供应商。各子公司与供应商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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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经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

(3)皮革业务

公司皮革业务主要分类采购牛原皮和化学原料两类物资,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申请与审批制度、授权审批与核准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一般采购流程如下:

库房
财务部

2、生产模式

(1)养殖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和一体化自主养殖的生产模式。

①紧密型“公司+农户生产模式

公司负责生猪、鸡的育种和扩繁,农户负责育肥。农户作为公司养殖产业链条的一环,通过委托养殖合作协议约定,按分工合作方式进行生产,按内部流程定价和核算方式计算收益。

该模式下,合作农户负责商品猪及肉鸡的养殖环节,其养殖的商品猪及肉鸡所有权仍归属于公司;公司负责向合作农户提供幼苗,以及饲料、药品、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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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合作农户在公司的养殖规程培训、指导下开展育肥饲养工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待产品育肥达到出栏标准后,由公司负责最终的销售环节,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与合作农户结算对应的报酬。该模式的生产模式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一体化自主养殖生产模式

公司从PIC公司引进高质量、高健康种猪种群进行祖代和父母代扩繁,坚持基因育种,持续选育优秀的品种,种猪选育和扩繁、仔猪生产、商品猪育肥全程由公司负责。公司目前主要在西南布局种猪育种繁育基地,并根据基地的具体情况配套建设育肥场。

(2)饲料业务

公司饲料业务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各厂实行统一的生产相关规范,从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维修保养体系等方面对公司各饲料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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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皮革业务

由于皮革产品的下游行业众多,对皮革产品的规格、颜色、花纹、手感、表面效果等方面有各式各样的要求,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1)养殖业务

生猪产品方面,公司的产品主要分为商品猪、仔猪和种猪。商品猪主要销售渠道为生猪经纪人和屠宰加工企业。生猪经纪人长期活跃于屠宰加工企业和生猪养殖企业之间,具有较丰富的运输经验、市场供求信息和一定的客户资源,在生猪销售链条的上、下游之间起到纽带的作用。种猪、仔猪主要销售给养殖客户。

鸡类产品方面,公司的产品主要销售给鸡贩,通过这些个人中间商流通至最终消费市场。

(2)饲料业务

公司饲料业务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即公司销售团队在当地开发经销商客户,将饲料产品买断式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继续向当地养殖户进行销售的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销售团队在当地开发养殖户客户,将饲料产品直接对养殖户销售的模式。

(3)皮革业务

公司皮革业务面对的主要下游客户为各个细分市场的知名企业,因此,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积极搭建与客户之间一对一的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动态,不断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及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公司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养殖与饲料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所需的主要材料为公司自产的饲料,在饲料生产过程中,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豆粕、小麦和鱼粉等,报告期内相关原材料的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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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玉米45,849.60149,694.8723,522.7688,329.52--
豆粕25,067.4164,464.178,867.6126,876.72--
小麦58,114.16214,602.322,240.519,980.75--
鱼粉2,986.073,215.862,220.562,298.41--
合计132,017.24431,977.2136,851.44127,485.40--

注:上市公司2020年7月完成收购巨星有限,巨星有限自2020年7月1日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2)皮革业务

公司皮革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牛原皮,以及皮革助剂、鞣剂、加脂剂、涂料等皮革化工原料。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牛原皮14,972.7912,562.8722,410.83
皮革化工原料12,755.4016,618.1019,026.82
其他2,520.833,445.543,111.14
合计30,249.0232,626.5144,548.79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养殖与饲料业务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皮革业务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天然气、蒸汽及煤,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电力4,711.911,969.021,057.52
天然气1,240.16439.30633.03
蒸汽1,046.81809.19197.41
1.36207.63745.16
合计7,000.243,425.132,633.12

3、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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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供应商一饲料原料22,567.019.07%
2供应商二饲料原料18,465.597.42%
3供应商三饲料原料7,889.493.17%
4供应商四饲料原料6,540.092.63%
5供应商五饲料原料6,446.882.59%
合计61,909.0624.88%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供应商一饲料原料6,426.976.09%
2供应商二原皮2,688.572.55%
3供应商三饲料原料2,583.392.45%
4供应商四饲料原料2,196.832.08%
5供应商五饲料原料2,122.452.01%
合计16,018.2115.18%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供应商一原皮2,725.935.39%
2供应商二原皮2,208.014.37%
3供应商三原皮2,179.474.31%
4供应商四兰皮1,642.653.25%
5供应商五化工材料1,610.613.18%
合计10,366.6720.5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公司当期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五)公司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和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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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万头)产能155.9839.26-
产量87.1021.30-
产能利用率55.84%54.25%-
商品鸡(万羽)产能650.00325.00-
产量482.74260.99-
产能利用率74.27%80.30%-
饲料(万吨)产能95.3047.65-
产量50.0217.02-
产能利用率52.49%35.72%-
原皮加工(万张)产能120.00120.0090.00
实际处理68.2174.8082.75
产能利用率56.84%62.33%91.95%

注1:上市公司2020年7月完成收购巨星有限,巨星有限自2020年7月1日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注2:生猪产能为各养殖场能繁母猪全部投入且全年充分利用,得到的能够产出的理论最大生猪量;

注3:商品肉鸡的产能根据养殖面积、养殖密度和养殖批次等因素测算。

2、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

产品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生猪(万头)产量87.1021.30-
销量87.1021.30-
产销率100.00%100.00%-
商品鸡(万羽)产量482.74260.99-
销量482.74260.99-
产销率100.00%100.00%-
饲料(万吨)产量50.0217.02-
销量11.666.68-
产销率23.31%39.25%-
皮革(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万平方英尺)产量4,291.113,878.815,031.56
销量4,477.753,973.854,699.28
产销率104.35%102.45%93.40%

注:上市公司2020年7月完成收购巨星有限,巨星有限自2020年7月1日起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3、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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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生猪(元/千克)21.7152.68-
商品鸡(元/千克)12.4511.94-
饲料(元/吨)4,453.993,198.92-
皮革(元/万平方英尺)10.9510.8811.64

4、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客户一生猪28,599.619.59%
2客户二生猪21,756.227.29%
3客户三家私革16,240.045.44%
4客户四家私革13,372.084.48%
5客户五生猪11,864.493.98%
合计91,832.4430.78%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客户一生猪15,427.1210.72%
2客户二生猪10,822.007.52%
3客户三家私革9,683.396.73%
4客户四家私革7,717.165.36%
5客户五生猪3,217.552.24%
合计46,867.2232.57%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客户一家私革7,882.0514.19%
2客户二汽车革4,971.868.95%
3客户三家私革4,002.507.20%
4客户四汽车革3,042.165.48%
5客户五鞋面革2,146.883.86%
合计22,045.4539.6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公司当期销售总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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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行政处罚情况

1、安全生产

(1)养殖与饲料业务

公司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的肉食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公司的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公司制定了《种猪场生物安全管控流程与制度》《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文件》等多项安全生产制度,针对养殖和饲料加工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养殖场的门禁制度、车辆安全、环境消毒、阻断传播等生猪安全问题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2)皮革业务

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制定了《生产过程管理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设备设施管理规程》等规范体系,预防、排查、治理、监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规范生产行为;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审批、事故处理等具体的实施流程和方案,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了事故报告、抢险、救护、原因调查、问责等具体程序,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保护

(1)养殖与饲料业务

公司养殖与饲料业务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包括: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舍养殖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猪粪、生活垃圾病死猪等固废,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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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饲料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废水等。

公司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重视环保管理和环保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并对猪粪与污水等排放物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和农田的灌溉,实现废物利用、清洁生产,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皮革业务

公司皮革业务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落实了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公司通过了ISO14001:2015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审核,并获得了BLC-LWG金牌证书,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达到了国际和国内标准,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

3、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环境保护相关处罚4起,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4日,泸州市泸县环保局对泸县巨星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石鸭滩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取得批复即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泸州市泸县环保局于2020年9月1日出具“泸县环罚字[2020]12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泸县巨星前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

90.19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泸县巨星提供的缴款凭证,其已足额缴付罚款。

根据泸县巨星提供的“泸市环建函[2021]47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县石鸭滩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泸县巨星已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根据泸县巨星提供的《泸县巨星石鸭滩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泸县巨星石鸭滩猪场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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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措施,项目验收组同意泸县巨星石鸭滩猪场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编制单位和环保技术专家进行了签字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项目投资备案表,该项目投资总额为7,200万元,因此该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处于72万元-360万元之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泸县巨星的上述行为未被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或关闭,也未因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前述违法行为合计处罚90.19万元,泸县环保局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了证明,确认泸县巨星的前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未产生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21年2月5日,丹棱环保局向丹棱巨星出具了“川环法丹环罚字[202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异味发酵床暂存有鸡粪未进行利用、处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万元。丹棱巨星已足额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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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丹棱巨星因罚款金额为1万元,处于对应的量罚区间10万元处罚的较低区间,罚款金额较小,且未被责令停业或关闭,因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前述事项是因丹棱巨星托运鸡粪的合作方人手不足所致,丹棱巨星已完成对上述事项的整改,已对畜禽粪污进行妥善处置,减少了鸡粪堆积数量和时间,并与涉事合作方沟通,要求其切实履行义务。丹棱巨星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2021年3月10日,泸州市环保局对泸县巨星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泸县巨星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行为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泸州市环保局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泸环法泸县罚[2021]10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泸县巨星前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25万元的行政处罚。泸县巨星已足额缴付罚款。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泸县巨星因罚款金额为1.225万元,处于对应的量罚区间1万元至3万元处罚的较低区间,罚款金额较小,且未被责令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且泸县环保局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了证明,确认泸县巨星前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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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8月30日,叙永巨星因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尚未完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被泸州市环保局出具了“泸环法叙永罚[2021]16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叙永巨星前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叙永巨星已足额缴付罚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根据《叙永巨星后山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叙永巨星后山猪场建设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验收组同意叙永巨星后山猪场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单位和环保技术专家进行了签字确认。

据此,叙永巨星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毕,其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为20万元,处于对应的量罚区间20万元至100万元处罚的最低区间,且未被责令停止生产、使用或关闭,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叙永县环保局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了证明,确认叙永巨星的前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4、其他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其他行政处罚1起,情况如下:

2021年3月15日,因屏山巨星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以: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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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征占用林地手续;罚款0.715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发行人已将原占用的林地进行恢复植被处理,整改完毕。该处罚罚款金额较小,且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书面说明,屏山巨星上述违法行为未产生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七)发行人上市以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上市以来存在4次被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形及整改措施如下:

序号监管措施实施日期监管措施实施主体监管措施类型文号实施监管措施原因公司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2019年9月25日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2797号1、要求公司筹划重组事项应当审慎论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保重组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2、要求公司重组财务顾问和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和持续督导职责,对重组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相关方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3、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后的重组预案,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解释工作。发行人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即将函件转发给相关方,并已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提交董事会、监事会予以审议,并就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专门作为独立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9月30日上交所监管工作上证公函[2019]2811、要求公司及时报送披露预案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发行人在首次披露重组预案和修订方案时,按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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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2、要求公司及时报送修改方案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针对首次披露重组预案和修订方案两个阶段,分两批次分别提供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保证名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求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不存在不提交或延迟提交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情形。在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后,发行人复核了两次提交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信息,未发现已提交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存在不满足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求的情形。 发行人后续未因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受到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进一步监管函件。
32019年11月20日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2996号1、公司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未能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涉嫌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自查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说明未能依法完成换届的具体原因、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2、要求公司尽快明确董事会及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后续安排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3、要求公司和全体董事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并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相关进展和整改情况。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5日向上交所以书面形式回复了相关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进展和整改情况。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推选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42020年6月1日上交所通报批评[2020]50号公司前次重组披露的交易预案中(以下称“原重组预案”)“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上市”的表述,经各方充分论证及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后对原重组预案进行了调整,明确“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1、发行人组织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学习和认识,牢固树立法规和责任意识。2、发行人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等组织举办的培训,深化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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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贺正刚、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周密予以通报批评。。3、发行人要求进一步确定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原则,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重大事项及时咨询、汇报;4、发行人加强了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5,41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33,734.3519,912.57113,821.7885.11%
机器设备77,231.4421,862.9155,368.5371.69%
运输工具4,188.451,609.092,579.3561.58%
办公及其他设备6,166.222,517.313,648.9159.18%
合计221,320.4545,901.87175,418.5879.26%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权利限制
1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441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2,978.17工业抵押
2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21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等9处27,594.98工业抵押
3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1号等4处9,754.02住宅、其他抵押
4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4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6号等2处1,337.88工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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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5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等3处2,113.90住宅、办公抵押
6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6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3号等2处6,739.74工业、办公抵押
7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897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4号等13处35,254.19工业、仓储抵押
8巨星有限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560号崇阳镇北郊村二组A1层1、4、7、8号;A1-3层5号等9个不动产单元5,265.44厂房、仓储、办公、其他/
9彭山永祥川(2019)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3274号青龙镇永远村一社62号5栋等7处22,242.19工业、住宅、办公、其它抵押
10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17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125.5生产用房抵押
11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18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434.03生产用房抵押
12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19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04.43生产用房抵押
13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0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52.71生产用房抵押
14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1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663.24生产用房抵押
15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2号牛华镇沔坝村244.74生产用房抵押
16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3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1,544.50仓库抵押
17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4号牛华镇沔坝村308.21生产用房抵押
18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5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416.36生产用房抵押
19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6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165.97生产用房抵押
20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7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05.08食堂抵押
21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8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1,455.40住宅抵押
22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29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4,302.91生产用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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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0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31.2生产用房抵押
24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1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1,382.30办公用房抵押
25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2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81.18办公用房抵押
26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3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45.57生产用房抵押
27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4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288.12生产用房抵押
28乐山巨星生物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2335号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306.9生产用房抵押
29乐山巨星生物川(2019)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769号市中区青衣路1333号3幢32楼2号136.36住宅/
30乐山巨星生物川(2019)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771号市中区青衣路1333号3幢32楼1号161.27住宅/
31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12字第10043号荣昌板桥工业园区865.97非住宅抵押
32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09字第20042号荣昌板桥工业园区7,139.52非住宅抵押
33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09字第20021号荣昌工业园区3,584.97非住宅抵押
34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5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979.88其它抵押
35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4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3,359.45仓库抵押
36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3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3,453.84车间抵押
37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2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2,478.00仓库抵押
38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1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285.47其他抵押
39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20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2,605.19综合楼抵押
40云南巨星宜良县房权证北古城镇字第20141319号宜良县北古城镇饲料工业园区58.6值班室抵押
41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3号杨柳镇交通街158.55营业用房抵押
28.94住宅抵押
42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4号杨柳镇杨柳街486.91生产用房抵押
43乐山巨星科技房产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5号杨柳镇杨柳街570.05生产用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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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6号杨柳镇杨柳街134.07办公用房抵押
45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7号杨柳镇杨柳街12.61门卫抵押
46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8号杨柳镇杨柳街366.25生产用房抵押
47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字第0052959号杨柳镇交通街423.94生产用房抵押
48乐山巨星科技房权证五房监证第0052960号杨柳镇交通街316.16办公用房抵押
49乐山巨星科技五通桥区房权证企业字第0080887号竹根镇涌江路北段212号144.49住宅/
50巨星有限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419443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6层2601号2,080.88办公/
51巨星有限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0630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7层2701号479.34办公/
52巨星有限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0620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7层2702号440.27办公/

注:昆士兰H.J.拥有位于昆士兰州 Carole Park 区 Cobalt 路 187-191 号 4300 物业。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自建房屋及建筑物但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人建筑物名称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1乐山巨星生物膨化车间库房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616.00
2开票大厅牛华镇沔坝村二组1号47.00
3彭山永祥地磅房青龙镇永远村一社119.00
4门卫室青龙镇永远村一社79.00
5浴室青龙镇永远村一社112.00
6空压机房青龙镇永远村一社11.00
7客户接待室青龙镇永远村一社90.00
8实验室、办公室青龙镇永远村一社104.00
9重庆巨星锅炉房(燃气)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214.24
10锅炉房(燃煤)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67.60
11锅炉房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146.16

2-1-131

12宿舍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423.46
13宿舍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132.68
14食堂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225.00
15丹棱巨星办公楼丹棱县仁美镇中心村5,935.88
16剑阁巨星办公室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340.59
17门卫及浴室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315.37
18成品库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2,318.40
19烘干棚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323.09
20原料车间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6,908.62
21锅炉房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310.46
22石粉卸料棚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104.02
23主车间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6,471.78
24化验室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420.00
25取样棚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213.76
26宿舍楼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2,036.86
27玉米卸料棚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399.62
28筒仓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1,809.52
29油罐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42.42
合计30,337.53

上述第1至29项未办妥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在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5,506.6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67%,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自有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的4.84%。上述第16-29项未办妥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256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82320200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823202006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082320201118010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格证(规(土)核字第51823202203300001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剑住建消验(2022)0003号)、广元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审核意见书(广工档审【2022】第03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发行人拟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上述第15项未办妥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丹国用(2016)第00410号)、丹棱县发展改革局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影响

2-1-132

备案证明(备案号:20195114240000003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424201800003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14242019000015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1424201912190101),发行人拟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证书。

上述第1至14项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均位于巨星有限子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但因未履行相关报建手续,故无法办理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巨星有限或其相关子公司及该等房屋建筑物存在罚款/拆除等法律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主要原因是:

1、上述房屋建筑物均建成时间较早,巨星有限及其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证明巨星有限或其相关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行为受到规划、住建部门行政处罚。

2、在上述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中,与生产活动相关的主要是彭山永祥用于饲料研发的实验室、乐山巨星生物的膨化车间新库房、乐山巨星科技用于饲料研发及生产仓储的大化验室、新建库房,不属于核心生产场所,其他房屋建筑物主要用于办公、生产辅助、员工生活,可替代性较强,如被有权机关要求拆除,可通过另行租赁相关场所代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上述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占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的比例及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极小,该等房屋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根据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巨星有限交割日之前的原因使巨星有限在交割日后遭受或有负债的,交易对方应向巨星有限履行赔偿义务,且交易对方之间负有连带责任。

5、巨星集团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已书面承诺,如因上述无证房产给巨星有限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或因无证房产被拆除给巨星有限造成任何损失,巨星集团将足额承担巨星有限该等损失,确保不会损害巨星有限、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2-1-133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土地证号坐落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权利限制
1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4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6号等2处6,988.63工业用地出让2049.10.29抵押
2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6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3号等2处18,283.01工业用地出让2048.12.30抵押
3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447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7号2,800.00工业用地出让2051.7.30抵押
4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441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6,430.62工业用地出让2065.5.5抵押
5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3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1号等4处8,320.26工业用地出让2051.11.29抵押
6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55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等3处6,709.32工业用地出让2050.6.29抵押
7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897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附4号等13处66,567.24工业用地出让2051.3.30抵押
8巨星农牧川(2021)五通桥区不动产权第0005521号竹根镇岷江街428号等9处40,888.00工业用地出让2046.12.30抵押
9巨星有限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588号崇州市崇阳街道明日大道208号7,064.59其他商服(办公)出让2051.9.26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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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巨星有限川(2020)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560号崇州市崇阳镇北郊村二组A1层7,511.07工业用地出让2019.3.22(注)/
11彭山永祥川(2019)彭山区不动产权第0013274号青龙镇永远村一社62号38,556.32工业用地出让2055.12.13抵押
12乐山巨星生物五国用(2016)字第1706号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46,776.35工业用地出让2051.3抵押
13乐山巨星生物川(2019)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769号市中区青衣路1333号3幢32楼2号共有宗地面积:35,787.32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8.5.29/
14乐山巨星生物川(2019)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771号市中区青衣路1333号3幢32楼1号共有宗地面积:35,787.32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78.5.29/
15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12字第10043号荣昌板桥工业园区279工业出让2053.12抵押
16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09字第20042号荣昌县板桥工业园区17,278.00工业出让2053.12抵押
17重庆巨星211房地证2009字第20021号荣昌工业园区18,741.00工业出让2059.3.11抵押
18云南巨星宜国土国用(2014)字第093号宜良县北古城工业园区19,537.78工业用地出让2064.3.26抵押
19乐山巨星科技五用(2008)第3149号五通桥区杨柳镇交通街9,758.00工业出让2047.11抵押
20乐山巨星科技五国用(2016)第423号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212号52.8住宅出让2063.12/
21丹棱巨星丹国用(2016)第00410号丹棱县仁美镇中心村16,227.30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2086.1.4;2056.1.4/

2-1-135

其他商服用地
22剑阁巨星川(2020)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2561号剑阁县普安镇工业园区31,324.14工业用地出让2070.4.16/
23巨星有限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419443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6层2601号共有宗地面积:20,642.79商务金融用地出让2052.3.31/
24巨星有限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0630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7层2701号
25巨星有限川(2022)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40620号高新区民都路166号1栋1单元27层2702号

注1:根据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出具的说明,巨星有限位于崇州市崇阳镇北郊村的工业用地7,511.07平方米(崇国用(2016)第3155号)出让已到期,巨星有限该宗工业用地到期事宜,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办理。注2:公司在澳大利亚拥有1处物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一)固定资产”。

2、专利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1一种牛蛙饲料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010136159.82010.3.30原始取得
2一种猪促生精粉及其制备方法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010177159.22010.5.19原始取得
3一种包被亚微米级饲料级氧化锌及其制备方法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110296150.82011.10.8原始取得
4一种母猪催乳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110411343.32011.12.12原始取得
5一种物料装袋器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220488508.72012.9.24原始取得

2-1-13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6一种用于修复仔猪肠黏膜损伤的复合饲料添加剂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310081322.92013.3.14原始取得
7一种仔猪保温箱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320173686.52013.4.9原始取得
8规模化养猪场废水处理方法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310208843.62013.5.30原始取得
9规模化养猪场废水处理系统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320305717.82013.5.30原始取得
10一种死亡禽畜的堆肥方法巨星有限发明专利ZL201310569427.92013.11.13原始取得
11一种适用于仔猪保温的电热漏缝地板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420373820.02014.7.8原始取得
12一种自动恒温洗手消毒器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63.82015.12.25原始取得
13一种复式发酵系统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76.52015.12.25原始取得
14一种仔猪人工乳哺乳器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78.42015.12.25原始取得
15一种自动加料车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80.12015.12.25原始取得
16一种育肥猪鼻拱球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81.62015.12.25原始取得
17一种断奶猪冬季保温系统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521093282.02015.12.25原始取得
18保育猪喂食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68.72019.12.14原始取得
19保育猪猪舍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74.22019.12.14原始取得
20干湿猪饲料投放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75.52019.12.14原始取得
21具有清洗功能的猪饲料投放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86.52019.12.14原始取得
22一种保育猪粥料器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74790.32019.12.18原始取得
23一种多功能的种猪繁育精液存储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74806.02019.12.18原始取得
24一种防外溢自动下料仔猪食槽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74788.62019.12.18原始取得
25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猪仔保育舍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75286.52019.12.18原始取得

2-1-13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26一种调节进食区宽度的育猪槽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301788.020191.2.20原始取得
27一种生态养猪用发酵床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8502.92019.12.13原始取得
28一种饲料自动添加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44496.82019.12.16原始取得
29一种小型自动加料系统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88688.92019.12.19原始取得
30一种养猪场猪舍用饲料槽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49.12019.12.12原始取得
31一种养猪房供暖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48.72019.12.12原始取得
32一种养猪用保育栏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301770.02019.12.20原始取得
33一种养猪用的上料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57.62019.12.12原始取得
34一种养猪用粪便干燥打包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76.92019.12.12原始取得
35一种养猪用粪便收集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55.72019.12.12原始取得
36一种养猪用饲料包装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77.32019.12.12原始取得
37一种养猪用饲料混合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5114.92019.12.12原始取得
38一种养猪用污水处理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14578.82019.12.12原始取得
39一种养猪用自动加料器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45047.52019.12.16原始取得
40一种用于生猪养殖的幼猪保育床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301931.62019.12.20原始取得
41一种仔猪保育箱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301932.02019.12.20原始取得
42一种猪舍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88686.X2019.12.19原始取得
43一种猪饲料给料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88975.X2019.12.19原始取得
44一种自动投料装置及猪舍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46922.12019.12.13原始取得
45仔猪保温箱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87.X2019.12.14原始取得

2-1-13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46仔猪保温箱清洁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506.92019.12.14原始取得
47猪饲料投放装置巨星有限实用新型ZL201922239453.02019.12.14原始取得
48基于G4DNA酶显色的可视化基因检测猪瘟病毒的试剂巨星有限、王毅发明专利ZL201010555429.92010.11.23原始取得
49检测猪瘟病毒的试剂巨星有限、王毅发明专利ZL201010555428.42010.11.23原始取得
50一种利用骨类副产物加工预调理汤料的方法成都大学、巨星有限、成都佳享食品有限公司发明专利ZL201410371086.92014.07.30原始取得
51一种膨化饲料真空喷涂机喂料闸门结构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515.X2017.4.21原始取得
52一种膨化饲料真空喷涂机喷涂系统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541.22017.4.21原始取得
53一种饲料膨化机模头快拆结构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578.52017.4.21原始取得
54一种颗粒饲料专用快速烘干架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592.52017.4.21原始取得
55一种膨化饲料专用快速烘干机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618.62017.4.21原始取得
56一种多用水产饲料膨化机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0422619.02017.4.21原始取得
57一种鱼饲料自动搅拌抛投设备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893455.62017.12.29原始取得
58一种鱼饲料自动搅拌设备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893786.X2017.12.29原始取得
59一种饲料加工处理装置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899410.X2017.12.29原始取得
60一种畜类饲料干燥储料仓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02924.62017.12.29原始取得
61一种紫外线杀菌的畜类饲料仓储桶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03960.42017.12.29原始取得
62一种实时监控显示储量的饲料储料仓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03963.82017.12.29原始取得
63一种复合式畜类饲料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03974.62017.12.29原始取得

2-1-13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64一种颗粒状鱼饲料的挤压成型装置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18307.52017.12.29原始取得
65一种颗粒鱼饲料抛投装置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20874.42017.12.29原始取得
66一种鱼饲料成型设备内的传输装置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721921533.92017.12.29原始取得
67一种饲料表面油脂涂覆挤压模具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820052018.X2018.1.12原始取得
68一种挤压型畜类饲料生产模具彭山永祥实用新型ZL201820052695.12018.1.12原始取得
69一种饲料装料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18336.42018.1.5原始取得
70一种饲料烘干及水分回收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18888.52018.1.5原始取得
71一种大型饲料研磨机组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0316.92018.1.9原始取得
72一种叠加式饲饼挤压成型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0812.42018.1.9原始取得
73一种组合式多轴联动搅拌机构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0815.82018.1.9原始取得
74一种饲料混合控制系统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1709.12018.1.9原始取得
75一种牲畜饲料蒸煮成型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1789.02018.1.9原始取得
76一种多种饲料自动倾倒混合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36812.52018.1.9原始取得
77一种饲料条状成型模具出料连接头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52009.02018.1.12原始取得
78一种畜类饲料喂食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52691.32018.1.12原始取得
79一种饲料表面颗粒涂覆装置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820053183.72018.1.12原始取得
80一种多向摆动式牲畜喂食槽乐山巨星生物实用新型ZL201920687464.22019.5.14原始取得
81带风冷功能的饲料筛分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38613.32017.11.30原始取得
82均匀进料型饲料粉碎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3985.52017.11.30原始取得
83往复摆动式饲料振动筛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5156.02017.11.30原始取得

2-1-14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84循环搅拌型饲料混合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5188.02017.11.30原始取得
85带取样机构的饲料混合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5217.32017.11.30原始取得
86带扰流功能的饲料粉碎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5229.62017.11.30原始取得
87防堵型饲料粉碎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6460.72017.11.30原始取得
88带打散功能的饲料混合机重庆巨星实用新型ZL201721649977.12017.11.30原始取得
89一种胡子鲶饲料云南巨星发明专利ZL201010136173.82010.3.30继受取得
90一种自动计数升降传送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062.12015.8.12原始取得
91一种码包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562.52015.8.12原始取得
92一种叉车专用散料装卸铲斗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563.X2015.8.12原始取得
93一种具有加热功能的猪油储罐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565.92015.8.12原始取得
94一种多功能物料投放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688.22015.8.12原始取得
95一种车间热水热能再利用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690.X2015.8.12原始取得
96一种自动蓄水供水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3791.72015.8.12原始取得
97一种传送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7965.72015.8.13原始取得
98一种饲料取样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08311.62015.8.13原始取得
99一种震动分级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520612044.X2015.8.14原始取得
100一种具有疏松功能新型鱼饲料调质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2560.92019.11.7原始取得
101一种新型鱼饲料加工快速冷却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2567.02019.11.7原始取得
102一种新型鱼饲料加工喷油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2569.X2019.11.7原始取得
103一种用于提高鱼饲料生产效率的制粒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2571.72019.11.7原始取得

2-1-14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104一种鱼饲料用鱼油自动化生产线中的加酸混合器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3606.92019.11.7原始取得
105一种鱼饲料加工前原料上料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13607.32019.11.7原始取得
106一种新型鱼饲料加工喷涂调味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36207.42019.11.11原始取得
107一种节能环保的鱼饲料生产用烘干设备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78192.82019.11.15原始取得
108一种新型鱼饲料内循环高效混合机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79123.92019.11.15原始取得
109一种多级筛分的鱼饲料加工用筛分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79157.82019.11.15原始取得
110一种新型鱼饲料加工用除尘装置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83251.02019.11.15原始取得
111一种水产养殖用鱼饲料自投料加工称重包装系统云南巨星实用新型ZL201921999215.32019.11.15原始取得
112一种预混饲料微量组分快速匀质投料斗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291.92017.4.14原始取得
113一种预混饲料专用出仓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293.82017.4.14原始取得
114一种预混饲料专用刮板输送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345.12017.4.14原始取得
115一种预混饲料连续检验称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372.92017.4.14原始取得
116一种预混饲料投料振动筛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375.22017.4.14原始取得
117一种预混饲料微量组分混合料仓接口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0390506.72017.4.14原始取得
118一种超声防挂壁的饲料仓储桶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890211.22017.12.29原始取得
119一种具有挤压功能的饲料粉碎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901015.02017.12.29原始取得
120一种可拆卸式饲料饼挤压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920333.12017.12.29原始取得
121一种新型浮动饲料筛分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920388.22017.12.29原始取得
122一种往复循环式饲料搅拌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920399.02017.12.29原始取得

2-1-14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
123一种旋转式颗粒饲料烘干机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721922655.X2017.12.29原始取得
124一种畜类饲料加工用模具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820053187.52018.1.12原始取得
125一种农机设备的手动快速脱卡机构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820059825.42018.1.15原始取得
126一种间歇式鱼塘喂料装置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820063206.22018.1.15原始取得
127一种畜类养殖用饲料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820052712.12018.1.12原始取得
128一种光伏照明器乐山巨星科技实用新型ZL201920738026.42019.5.22原始取得

3、商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注册人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157279818巨星农牧2031-05-29继受取得
2155748925巨星农牧2031-04-20继受取得
34605939931巨星有限2031-01-27原始取得
44607332540巨星有限2031-03-13原始取得
53015552731巨星有限2029-03-06原始取得
63014818540巨星有限2029-06-20原始取得
7740810531巨星有限2030-10-20继受取得
83625452931巨星有限2029-09-20原始取得
93625197831巨星有限2029-09-27原始取得
103625037631巨星有限2029-12-20原始取得
113623933731巨星有限2029-12-13原始取得

2-1-143

123015013029巨星有限2029-06-20原始取得
133014250140巨星有限2029-06-20原始取得
14301341689巨星有限2029-08-06原始取得
153625074431巨星有限2029-09-27原始取得
163624778140巨星有限2029-09-20原始取得
173624531742巨星有限2029-09-20原始取得
184605297540巨星有限2031-01-13原始取得
194607128931巨星有限2031-01-13原始取得
204608878135巨星有限2031-01-14原始取得
213015939344巨星有限2029-06-13原始取得
223014963029巨星有限2029-02-27原始取得
233014641142巨星有限2029-06-20原始取得
243014393540巨星有限2029-03-06原始取得
253014047731巨星有限2030-04-20原始取得
26140317131巨星有限2030-05-27继受取得
273014300440巨星有限2029-02-27原始取得
283014299044巨星有限2029-06-13原始取得
2976090331巨星有限2025-08-13继受取得
30442375411巨星有限2030-11-06原始取得
31442309361巨星有限2030-11-13原始取得

2-1-144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2442360617巨星有限2030-11-06原始取得
33442262601巨星有限2030-11-20原始取得
34442306465巨星有限2030-11-13原始取得
35442327111巨星有限2030-11-06原始取得
36442263195巨星有限2030-11-06原始取得
374152822931巨星有限2030-07-13原始取得
384152636731巨星有限2030-06-27原始取得
394152086031巨星有限2030-07-13原始取得
40659779729巨星有限2030-03-06继受取得
41659780431巨星有限2030-02-06继受取得
42534261231乐山巨星生物2029-10-20继受取得
43304319931乐山巨星生物2022-11-27继受取得
44158673931乐山巨星生物2021-06-13继受取得
45105478331乐山巨星生物2027-07-13继受取得
4698872331乐山巨星生物2027-04-20继受取得
4796309231乐山巨星生物2027-03-13继受取得
4896309031彭山永祥2027-03-13继受取得

2-1-1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权利人
1巨星饲料原料数据库精准分析软件V1.02018SR4183282017.12.20原始取得乐山巨星生物
2巨星饲料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追溯系统V1.02018SR4200852017.5.17原始取得乐山巨星生物

5、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面积租金租赁期限
1巨星农牧和邦生物成都市青羊区广福路8号C5幢约100平方米26.52万元/年2020.12.01-2023.11.30

2、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运营的养殖场相关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承租方出租方坐落
1红旗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村民委员会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
巨星有限崇州市王场镇板槽村村民委员会崇州市王场镇板槽村
2燎原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州市燎原乡安顺社区居民委员会崇州市燎原乡安顺社区
3天府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州市梓潼镇天府村村民委员会梓潼镇天府村
崇州市廖家镇建华村村民委员会廖家镇建华村
4兴裕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州市梓潼镇兴裕社区村民委员会崇州市梓潼镇兴裕社区
巨星有限崇州市梓潼镇真武村村民委员会崇州市梓潼镇真武村
5观胜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州市观胜镇池塘村居民委员会崇州市观胜镇池塘村

2-1-146

6圈龙猪场种猪场剑阁巨星李春普等村民圈龙乡金玲村
7高观猪场种猪场剑阁巨星刘荣桃等村民高观乡茶坪村
8开封猪场种猪场剑阁巨星郭凌丛等村民剑阁县开封镇高山村
9兆雅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泸县兆雅镇石龙村10组兆雅镇石龙村
泸县巨星泸县兆雅镇石龙村11组兆雅镇石龙村
泸县巨星泸县兆雅镇石龙村12组兆雅镇石龙村
10福集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泸县福集镇石鸭滩村第3村民小组泸县福集镇石鸭滩村
泸县巨星泸县福集镇石鸭滩村第5村民小组泸县福集镇石鸭滩村
11黄丰猪场种猪场彭山巨星彭山县黄丰乡团结村第5农村合作社彭山县黄丰乡团结村
12犍为猪场种猪场犍为巨星犍为县孝姑镇同益村2组犍为县孝姑镇同益村
犍为县孝姑镇同益村3组犍为县孝姑镇同益村
13籍田猪场种猪场籍田巨星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5组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
籍田巨星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6组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
籍田巨星双流县籍田果业专业合作社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
籍田巨星朱相学等村民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五圣村
14方洞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兴旺泸县方洞镇陈田村第1村民小组泸县方洞镇陈田村
泸县巨星兴旺泸县方洞镇陈田村第2村民小组泸县方洞镇陈田村
泸县巨星兴旺泸县方洞镇陈田村第11村民小组泸县方洞镇陈田村
15冉义猪场种猪场邛崃巨星邛崃市园林土地种植专业合作社四川省邛崃市冉义镇园林村
16后山猪场种猪场叙永巨星叙永县大安林场后山镇鹰嘴村

2-1-147

17剑峰猪场种猪场乐山巨星农业乐山市剑峰乡新塘村村民委员会乐山市剑峰乡新塘村
乐山市剑峰乡五星村村民委员会乐山市剑峰乡五星村
18中都猪场种猪场屏山巨星屏山县中都镇双河村4组村民委员会中都镇双河村
屏山巨星钟石玉等村民中都镇双河村
19田家猪场种猪场广元巨星剑阁县田家乡石泉村村民委员会剑阁县田家乡石泉村
20集贤猪场育肥场巨星有限崇州市集贤乡梁景村村民委员会崇州市集贤乡梁景村
巨星有限李云忠崇州市集贤乡梁景村
21响滩育肥场育肥场犍为巨星犍为县玉屏乡响滩村村民委员会犍为县玉屏乡响滩村
22古蔺普安育肥场古蔺巨星古蔺县丹桂镇普安村村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古蔺县丹桂镇普安村
23古蔺稻香村育肥场古蔺巨星古蔺县丹桂镇稻香村村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古蔺县龙山镇稻香村
24元山猪场育肥场剑阁巨星王思锦等村民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
25丹棱土肉鸡种鸡场种鸡场丹棱禽业丹棱县仁美镇罗沟村村民委员会丹棱县仁美镇罗沟村
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村民委员会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
26王场种鸡场种鸡场成都禽业崇州市王场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崇州市王场镇东风村
27皇华种猪场种猪场古蔺巨星古蔺县皇华镇楠木村村民委员会古蔺县皇华镇楠木村
28甲茶种猪场种猪场平塘巨星平塘县甲茶镇马场村村名委员会平塘县甲茶镇马场村
29长龙育肥场育肥场古蔺巨星古蔺县石屏镇长龙村村民委员会古蔺县石屏镇长龙村

3、养殖场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的养殖场情况如下:

序号租赁养殖场地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1道明志成乡租赁场生猪养殖项目巨星有限崇州市道明志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道明镇升平村1组2020.11.24-2023.11.23,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2-1-148

2民福猪场巨星有限汪永贵、孟月波雅安市荥经县大田坝乡民福村8组2021.02.13-2023.02.12,到期自动续期两年
3荥经田坝养猪场建设项目5600巨星有限荥经田坝养猪场荥经县宝峰乡田坝村五四组2020.12.10-2023.12.9,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4燎原乡崇德社区2、3组种养循环养殖示范场巨星有限崇州市燎原蜀丰家庭农场崇州市燎原乡崇德社区2-3组2020.11.20-2023.11.19,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5崇州市大划街道白果村10组23号号改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巨星有限崇州市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崇州市大划镇划村白果社区十组2021.01.25-2024.1.24,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6大邑县红安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巨星有限大邑县红安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大邑县上安镇蒲墩村1组2021.01.20-2024.1.19,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7成都市金万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巨星有限成都市金万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邑县上安仁镇汪安社区16组2021.03.17-2024.3.17,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8生猪养殖基地项目青山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青山村2021.03.01-2024.02.28
9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西阳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西阳村
10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新建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新建村
11生猪养殖基地项目长梁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长梁村
12生猪养殖基地项目铜梁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桐梁村
13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迎春场剑阁巨星剑阁县东宝镇康恩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东宝镇迎春村
14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元山场剑阁巨星剑阁县宏利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剑阁县元山镇双狮村三组2020.12.10-2021.12.9,到期自动续期一年
15西充县东太乡金种猪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剑阁巨星西充县东太乡金种猪养殖家庭农场西充县东太镇金龙山村四组2021.04.01-2024.04.01,到期自动续期两年
16营山西桥宇通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剑阁巨星营山西桥宇通生猪养殖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西桥镇朝门村六组2021.05.07-2024.05.06

2-1-149

17光华租赁场马边巨星马边民主联华养猪专业合作社马边县民主乡光华村一组2019.08.25-2024.08.24,到期自动续期五年
18乐山市沙湾区九桥生猪养殖项目乐山巨星乐山市沙湾区九桥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桥公店村8组2021.03.30-2026.3.29
19泸州诸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泸县巨星泸州诸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泸县福集镇鱼目村九社2020.09.01-2023.08.31
20隆昌市久易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泸县巨星隆昌市久易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光辉村1、3组2021.04.06-2024.04.05,到期自动续期三年
21合江县白鹿镇楠木兴合养猪专业合作社泸县巨星王驰骋泸县合江县白鹿镇楠木村12队2021.02.15-2024.02.14
22四川林榆养殖有限公司林榆种养循环基地建设项目泸县巨星四川林榆养殖有限公司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丹桂村2020.05.05-2023.05.04
23仁寿县高家镇鹰头嘴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巨星有限仁寿县高家镇鹰头嘴家庭农场眉山市仁寿县高家镇石青村6组2021.05.20-2026.05.19,到期自动续期五年
24万人勤租赁场盐边巨星杨成书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得镇老村子村2021.03.15-2022.03.14,到期自动续期一年
25威远景弘租赁场生猪养殖项目乐山生物威远景弘养殖家庭农场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小河镇复立村18组2021.04.27-2023.04.26,到期自动续期一年
26营山宝发租赁场生猪养殖项目重庆巨星营山县宝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营山县宝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021.01.10-2023.01.09,到期自动续期一年
27内江沁源乡租赁场生猪养殖项目重庆巨星王明英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红藏村七组2021.03.25-2024.03.24,到期自动续期一年

4、饲料厂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的饲料厂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约定用途坐落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
1南充巨星通旺四川通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饲料生产经营南充市营山县三星工业区相应地块围墙范围内饲料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经营设施和职工宿舍楼等100,000元/年2015.06.02- 2025.06.01

九、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2-1-1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许可或资质情况如下:

(一)畜禽养殖类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序号养殖场名称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红旗猪场巨星有限(2021)川A00601010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01.26-2024.01.25
2燎原猪场巨星有限(2020)川A00601004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12.21-2023.12.20
3天府猪场巨星有限(2020)川A00601001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07.13-2023.07.12
4兴裕猪场巨星有限(2020)川A00601005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12.21-2023.12.20
5观胜猪场巨星有限(2020)川A00601003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12.21-2023.12.20
6圈龙祖代场剑阁巨星(2018)川H00601005四川省农业厅2018.12.26-2021.12.25
7高观猪场剑阁巨星(2020)川H00601001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03.11-2023.03.10
8开封猪场剑阁巨星(2020)川H00601002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11.09-2023.11.08
9兆雅猪场泸县巨星(2021)川E00601001泸县农业农村局2021.06.02-2024.06.01
10福集猪场泸县巨星(2020)川E00601002泸县农业农村局2020.08.12-2023.08.11
11黄丰猪场彭山巨星(2020)20200801001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18.08.01-2023.07.31
12犍为猪场犍为巨星(2019)川L0050100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19.11.28-2022.11.27
13都江堰猪场都江堰巨星(2018)川A00501005四川省农业厅2018.12.26-2021.12.25
14籍田猪场籍田巨星(2020)川A0120100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2020.10.09-2023.10.08
15方洞猪场泸县巨星兴旺(2020)川E00601001泸县农业农村局2020.08.12-2023.08.11

2-1-151

序号养殖场名称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6后山猪场叙永巨星(2020)川E0401001叙永县农业局2020.11.24-2023.11.24
17冉义猪场邛崃巨星(2021)川014838邛崃市行政审批局2021.01.12-2024.01.11
18剑峰猪场乐山巨星农业(2021)川L001010001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2021.04.08-2024.04.07
19中都猪场屏山巨星(2021)川Q01001001屏山县农业农村局2021.01.10-2024.01.09
20丹棱土肉鸡种鸡场丹棱巨星(2019)川Z00509001丹棱县农业农村局2019.09.16-2022.09.15
21王场种鸡场成都巨星(2018)川A00609001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12.27-2021.12.2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田家猪场、皇华种猪场和甲茶种猪场尚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根据《四川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规定,种猪场需在投入使用一段时期并具备母猪繁殖配种、兽医防疫及用药等记录与分析后方可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皇华种猪场和甲茶种猪场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达到前述条件,公司正在办理田家猪场《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1红旗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120049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09.18
2燎原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120059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09.18
3天府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130074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09.18
4兴裕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200013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10.23
5观胜猪场种猪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200014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10.23
6圈龙祖代场种猪场剑阁巨星(川剑)动防合字第20180006号剑阁县农业局2018.08.29
7高观猪场种猪场剑阁巨星(川剑)动防合字第20190004号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19.08.07

2-1-152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8开封猪场种猪场剑阁巨星(川剑)动防合字第20200074号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0.08.21
9兆雅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泸县)动防合字第170014号泸县农林局2017.08.08
10福集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泸县)动防合字第190023号泸县农业农村局2019.11.11
11黄丰猪场种猪场彭山巨星(眉彭)动防合字第2011019号眉山市彭山区畜牧局2017.02.14
12犍为猪场种猪场犍为巨星(川犍)动防合字第20190003号犍为县行政审批局2019.08.29
13都江堰猪场种猪场都江堰巨星(蓉都江堰)动防合字第12-066号都江堰市畜牧局2012.05.03
14籍田猪场种猪场籍田巨星(天成管)动防合字第20160002号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16.12.28
15冉义猪场种猪场邛崃巨星(邛)动防合字第20200033号邛崃市行政审批局2020.09.22
16剑峰猪场种猪场乐山巨星农业(511102)动防合字第200005号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2020.10.15
17中都猪场种猪场屏山巨星(宜屏)动防合字第20200024号屏山县农业农村局2020.10.20
18后山猪场种猪场叙永巨星(泸叙)动防合字第20200006号叙永县农业农村局2020.04.27
19方洞猪场种猪场泸县巨星兴旺(泸县)动防合字第200004号泸县农业农村局2020.02.10
20田家猪场种猪场广元巨星(川剑)动防合字第20210027号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1.03.26
21集贤猪场育肥场巨星有限(崇)动防合字第160033号崇州市行政审批局2020.09.18
22响滩育肥场育肥场犍为巨星(川犍)动防合字第2021007号犍为县行政审批局2021.8.26
23古蔺普安猪场育肥场古蔺巨星(川泸蔺)动防合字第0210011号古蔺县农业农村局2021.05.20
24古蔺稻香猪场育肥场古蔺巨星(川泸蔺)动防合字第0210012号古蔺县农业农村局2021.05.20
25元山猪场育肥场剑阁巨星(川剑)动防合字第20210043号剑阁县农业农村局2021.06.11

2-1-153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
26丹棱土肉鸡种鸡场种鸡场丹棱巨星(丹棱)动防合字第120007号丹棱县畜牧局2012.05.09
27王场种鸡场种鸡场成都巨星(崇)动防合字第130075号崇州市农村发展局2013.06.05
28甲茶种猪场种猪场平塘巨星(PTG)动防合字第20210300号平塘县农业农村局2021.10.24
29皇华种猪场种猪场古蔺巨星(川泸蔺)动防合字第20210021号古蔺县农业农村局2021.08.25
30长龙育肥场育肥场古蔺巨星(川泸蔺)动防合字第20210009号古蔺县农业农村局2021.3.19

3、畜禽标识代码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畜禽标识代码
1红旗猪场种猪场510184010000371
2燎原猪场种猪场510184010000273
3天府猪场种猪场510184010000321
4圈龙猪场种猪场510823010015188
5高观猪场种猪场510823010015226
6兆雅猪场种猪场510521010002966
7福集猪场种猪场510521010003972
8黄丰猪场种猪场511422010002210
9同益猪场(犍为猪场)种猪场511123010000385
10都江堰猪场种猪场510181010001149
11籍田猪场种猪场510192010001171
12兴裕猪场种猪场510184010000331
13观胜猪场种猪场510184010008527
14方洞猪场种猪场510521010003982
15冉义猪场种猪场510183010016077
16中都猪场种猪场511529010007529
17开封猪场种猪场510823010015617
18后山猪场种猪场510524010006728
19剑峰猪场种猪场511102010020971
20集贤猪场育肥场510184010008489
21犍为响滩猪场育肥场511123010010682
22古蔺普安猪场育肥场510525010009204

2-1-154

序号养殖场名称类型畜禽标识代码
23古蔺稻香猪场育肥场510525010009186
24丹棱土肉鸡种鸡场种鸡场511424010010444
25王场种鸡场种鸡场510184010004074
26元山猪场育肥场510823010016623
27田家猪场种猪场510823010016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销售和收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皇华种猪场、甲茶种猪场、长龙育肥场畜禽标识代码正在办理中。

(二)饲料生产类

1、饲料生产许可证

序号公司名称产品类别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彭山永祥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川饲证(2019)17028四川省农业厅2019.01.14-2024.01.13
2乐山巨星生物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川饲证(2020)10016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11.26-2025.11.25
3重庆巨星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渝饲证(2018)26005重庆市荣昌区畜牧兽医局2018.11.26-2023.11.25
4云南巨星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滇饲证(2017)01013云南省农业厅2017.09.18-2022.09.17
5乐山巨星科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川饲预(2020)10003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11.20-2025.11.19
6南充巨星通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川饲证(2020)11008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03.17-2025.03.16

2、粮食收购许可证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云南巨星滇0109025宜良县粮食局2020.09.19-2023.09.18

(三)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情况

序号排污单位名称登记编号/证书编号有效期
1巨星有限红旗原种猪场91510184677162087F004W2020.03.31至2025.03.30
2巨星燎原3500头种猪场91510184677162087F003W2020.02.17至2025.02.16
3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天府猪场)91510184677162087F001W2020.02.17至2025.02.16

2-1-155

序号排污单位名称登记编号/证书编号有效期
4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兴裕种猪场)91510184677162087F006W2020.08.02至2025.08.01
5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观胜国家级核心育种场)91510184677162087F005W2020.08.02至2025.08.01
6剑阁巨星圈龙金玲祖代种猪场91510823MA6258439G001X2020.02.11至2025.02.10
7剑阁巨星高观茶坪村种猪场91510823MA6258439G002X2020.02.12至2025.02.11
8剑阁巨星开封高山村种猪场91510823MA6258439G005W2020.11.09至2025.11.08
9泸县巨星兆雅猪场91510521MA6221LH6A001W2020.02.19至2025.02.18
10泸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福集猪场)91510521MA6221LH6A002X2020.06.19至2025.06.18
11彭山巨星黄丰自繁自养猪场9151142266743689XF001Z2020.02.19至2025.02.18
12犍为巨星同益种猪场91511123052160663E001Y2020.02.19至2025.02.18
13都江堰市海堰标准化生态型生猪种源基地91510181582644630Y001X2020.02.17至2025.02.16
14成都籍田巨星猪业有限责任公司915101006675623860001Z2020.02.19至2025.02.18
15泸县巨星兴旺方洞种猪场91510521071415967A001Y2020.02.20至2025.02.19
16叙永巨星后山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91510502309490490R001X2020.11.02至2025.11.01
17邛崃冉义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基地91510183MA6D0HHF70001W2020.11.25至2025.11.24
18乐山巨星剑峰种猪场91511102MA67YELH0J001Y2020.12.01至2025.11.30
19屏山巨星中都双河村种猪场91511529MA62RXD85J001X2020.11.13至2025.11.12
20剑阁巨星田家石泉村种猪场91510823MA69R6W2X4001W2021.06.23至2026.06.22
21巨星崇州集贤梁景村猪场91510184677162087F002X2020.02.17至2025.02.16
22犍为巨星响滩猪场91511123052160663E003Z2021.08.31-2026.08.30
23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古蔺巨星丹桂镇普安村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91510525MA6B1RQ457001Z2021.09.01-2026.08.31
24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古蔺巨星龙山镇稻香村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91510525MA6B1RQ457002Y2021.09.01至2026.08.31
25剑阁巨星元山镇普同村猪场91510823MA6258439G006W2021.06.23至2026.06.22
26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9151142459996389X2001X2020.03.18至2025.03.17

2-1-156

序号排污单位名称登记编号/证书编号有效期
27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91510184587595997H002X2020.05.13至2025.05.12
28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915111126823903320001X2020.07.06至2025.07.05
29云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9153012558735806XT001Z2020.03.27至2025.03.26
30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915002267562277319001Z2020.03.03至2025.03.02
31南充巨星通旺农牧有限公司91511322337721022M001X2020.03.07至2025.03.06
32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91511422MA62J00N1Q001Y2020.04.10至2025.04.09
33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川环评L031442017.04.01至2022.04.01
3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91511100085837984G001P2021.01.01至2025.12.31
35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91510525MA6B1RQ457004Y2021.10.10至2026.10.19
36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古蔺巨星石屏镇长龙村生猪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91510525MA6B1RQ457003X2021.09.01至2026.08.31

(四)其他许可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登记单位登记时间/有效期编号
1巨星农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乐山市商务局2021.08.2603739800
2巨星农牧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回执乐山海关2014.01.09/长期有效海关注册编码:5111960038 检验检疫备案号:5104600211

十、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情况。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境外业务由全资子公司ZHJ工业开展,ZHJ工业系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注册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ZHJ Industries Pty Ltd.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600.00万澳元
住所27HopetounRoad,TOORAKVIC3142

2-1-157

经营范围皮革相关产品进出口贸易,股权投资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以下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年度4,486.724,116.96-155.77

ZHJ工业下属两家子公司情况分别如下:

1、昆士兰H.J.

公司名称H.J. Hides& Skins Australia(QLD)Pty Ltd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澳元
住所187CobaltStreet, CAROLE PARKQLD 4300
经营范围牛皮采购、加工及销售;澳大利亚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任何其他活动等
股权结构ZHJ工业持股55%,林晓彤、Xiao CAO、Li Xue ZHANG、Ling Zhi WANG分别持股15%、10%、10%、10%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以下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年度3,869.992,307.244,721.86-1.49

注:昆士兰H.J.在澳大利亚拥有1处物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一)固定资产”。

2、墨尔本H.J.

公司名称H.J. Hides& Skins Australia Pty Ltd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澳元
住所9-11PLUMMER ROAD, LAVERTONNORTH, VIC3026
经营范围牛皮采购、加工及销售;澳大利亚现行立法所不禁止的任何其他活动等
股权结构ZHJ工业持股100%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以下财务数据经审计)
项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12.31/2021年度3,368.413,199.484,509.62432.88

注:墨尔本H.J.在澳大利亚拥有1处物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一)固定资产”。

十二、自上市以来历次股权融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2-1-158

首发前期末净资产额(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1)47,914.98

历次筹资情况(注2)

历次筹资情况(注2)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总额
2017年12月首发33,480.00
2020年7月重大资产重组170,250.00
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41,999.99
合计245,729.99

上市后累计派现金额

上市后累计派现金额11,988.57

本次发行前期末归母净资产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期末归母净资产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328,892.59

注1:上市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为2017年9月30日。注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30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80.0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的核准,发行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巨星有限100%股权。巨星有限100%股权交易作价为182,00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70,2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1,750.00万元。此表格以发行股份的支付金额填列。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7号)的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373,488股新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发行股数为3,818.1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99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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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9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2017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和邦集团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自振静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振静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振静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和邦集团持有振静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履行完毕
2实际控制人贺正刚自振静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振静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市公司回购/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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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0

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4控股股东和邦集团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5实际控制人贺正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前提下,以其在公司处领取的薪酬总金额为限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6控股股东和邦集团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不存在违反前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的情形。
7控股股东和邦集团本公司任何时候拟减持振静股份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振静股份并通过振静股份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公司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本公司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若本公司因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不存在违反前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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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61

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公司不得进行股份减持。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在振静股份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振静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的情形。
9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振静股份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振静股份并通过振静股份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不得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振静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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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振静股份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振静股份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振静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振静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上市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违法事实情况。
11控股股东和邦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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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本人同时承诺,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公司处领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1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振静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振静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和邦集团及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相关情形。
13实际控本人将严格履行振静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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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制人贺正刚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4控股股东和邦集团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应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不存在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15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如未来公司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则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16实际控制人贺正刚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承担的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振静股份需要为公司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罚款或损失的,本人愿无条件代振静股份承担上述所有补缴金额、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赔偿责任,保证振静股份不因此受到损失。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有权部门未要求振静股份为公司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公司亦不存在因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罚款或损失的情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17控股股避免同业竞争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含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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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的承诺发行人控制的子公司,下同)以外的其他子企业均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子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本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和不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六个月内,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本人及其他子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本人及其他子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 3、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该地位,就发行人与本公司/本人或其他子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本公司/本人或其他子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本人及其他子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4、本公司/本人及其他子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如有)。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6、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后的六个月为止。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18控股股东和邦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1、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振静股份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减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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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函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未来也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 2、遵守振静股份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静股份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振静股份及股东造成利益损害的,本公司/本人将在振静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道歉,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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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2019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1、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并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2、不存在因涉嫌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3、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利用本次交易的内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和邦集团及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3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1、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人/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4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关于避免同业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业务及活动;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避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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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制人贺正刚竞争的承诺函行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 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5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的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基于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形。
6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的情形。
7控股股东和邦关于股份锁定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下同),自该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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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集团期的承诺函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但在本公司负有减值补偿义务、业绩补偿的情况下(如适用),因减值补偿、业绩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 2、如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本次重组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如前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时,本公司承担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如适用),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本公司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5、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团不存在违反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8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关于不丧失控制权的承诺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会放弃本人/本公司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表决权、股东大会中的表决权,不会将前述表决权委托给第三方行使,不会放弃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护本人/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不会放弃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不丧失控制权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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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9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关于业绩承诺期内不质押股份的承诺函对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新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履行完毕本公司、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约定的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前,本公司将不会质押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不存在违反前述关于业绩承诺期内不质押股份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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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非公开相关的承诺

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承诺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2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股份质押相关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以本人/本公司所持巨星农牧股票进行融资系出于合法的融资需求,未将股票质押所融入资金用于非法用途,不存在逾期偿还本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形; 2、本人/本公司将按期清偿债务,确保不会因逾期清偿债务或者其他违约事项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巨星农牧的股票被质权人行使质权; 3、如所质押的股份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本人/本公司将积极与质权人协商,通过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努力避免出现所持股份被行使质押权的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和邦集团、贺正刚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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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形,避免因股份质押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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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审议分红的股东大会上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1-174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在将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述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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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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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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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原则和决策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预案的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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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审议分红的股东大会上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

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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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披露以下事项: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③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④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6)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在将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述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8)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②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③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章程的规定;

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9)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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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1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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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1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①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②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③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14)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6)公司利润分配后所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应当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经营。

(17)公司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可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2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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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12,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7%。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67,911,6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8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38,368,753.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1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06,093,44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26,316,859.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16%。

2、最近三年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元

项目①现金分红金额②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①/②
2021年26,316,859.04258,981,782.6010.16%
2020年38,368,753.58127,676,931.9330.05%
2019年12,000,000.0039,511,756.4530.37%
合计76,685,612.62426,170,470.9817.99%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142,056,823.6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53.98%

十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行债券。

(二)相关财务指标

本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7.795.3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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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Z【1178】号01),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1、董事

发行人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具体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贺正刚董事长2013/12/242022/11/17
曾小平董事2016/11/182022/11/17
赵志刚董事2013/12/242022/11/17
周密董事2013/12/242022/11/17
张东贤董事2021/4/212022/11/17
蒋思颖董事2022/4/12022/11/17
曹光独立董事2016/11/182022/11/17
史文涛独立董事2016/11/182022/11/17
刘滔独立董事2019/12/202022/11/17

贺正刚,简历请见“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曾小平,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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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静皮革、和邦集团,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出国,未从事任何工作;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华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和邦集团,2016年4月至今任和邦集团总裁,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和邦生物副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和邦生物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董事。

赵志刚,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职于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四川合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任和邦集团财务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巨星农牧财务总监。

周密,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任职于四川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园林景观部、合同部,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和邦生物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东贤,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1998年1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振静皮革工程师、车间主任、生产厂厂长等职,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巨星农牧生产厂厂长,2018年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职巨星农牧董事。

蒋思颖,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务部长,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成都安易迅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就职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2年4月至今任职巨星农牧董事。

曹光,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历任化工部第八设计院经协室主任、经营部副主任、深圳分院院长兼经营部副主任、海外事业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总经理等职,历任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等职,2008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和邦生物独立董事,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201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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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独立董事。

史文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至1994年任山东财政学院讲师,1994年至1996年任山东证券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1996年至2001年任山东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03年至2006年任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07年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和邦生物独立董事,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国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2018年2月任国恒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济南国融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国融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新疆国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山东齐林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企业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独立董事。

刘滔,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2000-2002年任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2-2004年任四川金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至今任四川开元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成都长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独立董事。

2、监事

发行人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发行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谢勤监事会主席2013/12/242022/11/17
龚亚梅监事2013/12/242022/11/17
徐红职工代表监事2013/12/2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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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勤,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10月至今历任和邦集团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16年4月至今任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监事。龚亚梅,女,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乐山凌云绸厂财务部,1996年10月至今历任和邦集团财务部资金运营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等职,2016年4月至今任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监事。

徐红,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1998年11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振静皮革,2010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振静皮革原皮车间副主任,2013年12月至今任巨星农牧原皮车间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其中赵志刚、周密和张东贤同时兼任发行人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段利锋总经理2021/4/212022/11/17
赵志刚财务总监2016/04/182022/11/17
周密董事会秘书2013/12/242022/11/17
张东贤副总经理2018/01/152022/11/17
袁小松副总经理2018/01/152022/11/17
杨雁副总经理2018/01/152022/11/17

段利锋,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乐山巨星饲料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巨星集团技术总部经理、四川巨星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乐山巨星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21年 4月任巨星集团总裁,2016年7月至今任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4月至今任巨星农牧总经理。

赵志刚,财务总监,见董事简历。

周密,董事会秘书,见董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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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贤,副总经理,见董事简历。袁小松,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1999年至2013年12月历任振静皮革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厂副厂长等职,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巨星农牧生产厂副厂长,2018年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副总经理。

杨雁,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1999年至2013年12月历任振静皮革技术员、工程师、生产厂副厂长等职,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巨星农牧生产厂副厂长,2018年1月至今任巨星农牧副总经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是否在发行人领薪税前薪酬
1贺正刚董事长10.00
2曾小平董事10.00
3赵志刚董事、财务总监88.94
4周密董事、董事会秘书85.43
5张东贤董事、副总经理42.88
6蒋思颖董事48.49
7曹光独立董事10.00
8史文涛独立董事10.00
9刘滔独立董事10.00
10谢勤监事会主席10.00
11龚亚梅监事10.00
12徐红职工代表监事16.13
13段利锋总经理104.27
14袁小松副总经理32.88
15杨雁副总经理32.75

注1:独立董事曹光、史文涛和刘滔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公司2021年每人发放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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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津贴10万元。

注2:贺正刚、曾小平在关联方和邦生物处领薪,谢勤、龚亚梅在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处领薪,公司2021年每人发放董事、监事津贴10万元。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任职关联关系
贺正刚董事长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深圳和邦正知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
S.T.K. Stockton Group Ltd.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和邦生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四川振静皮革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安徽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曾小平董事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发行人控股股东
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加油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和邦刘家山磷矿业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乐山和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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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桥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和邦磷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和邦盐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四川和邦生物视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乐山润森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发行人控股股东三级子公司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赵志刚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和邦正知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孙公司
曹光独立董事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刘滔独立董事成都长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川开元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林芝市巴宜区锦铂园区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史文涛独立董事上海闻臻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山东齐林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谢勤监事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四川和邦盐化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乐山市犍为寿保煤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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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任职关联关系
股东子公司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
龚亚梅监事成都青羊正知行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子公司
段利锋总经理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南充巨星通旺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眉山市彭山巨星种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长贺正刚除巨星农牧外的控制的企业情况请见“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巨星农牧以外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贺正刚董事北京八八空间舞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舞蹈培训;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6.50%
史文涛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闻臻企业咨询管理中心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90.00%

2-1-191

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有限合伙)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刘滔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长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会计服务、咨询及代理记账;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0.00%
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开元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0.00%
段利锋董事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金属矿、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泥、畜禽产品及加工产品、水产品、饲料及添加剂、日用百货、服装、纺织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应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16.00%
/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纤维、碳纤维、石英纤维及高新复合材料、激光材料、闪烁材料、光学材料、光学仪器产品及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零售有色金属;销售稀土氧化物。1.00%

2-1-192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现任公司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贺正刚董事长21,210,0004.19%
曾小平董事--
赵志刚董事、财务总监--
周密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东贤董事、副总经理--
蒋思颖董事--
曹光独立董事--
史文涛独立董事--
刘滔独立董事--
谢勤监事会主席--
龚亚梅监事--
徐红职工代表监事--
段利锋总经理--
袁小松副总经理--
杨雁副总经理--

(六)管理层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对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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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贺正刚。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畜禽养殖业务产品包括生猪和黄羽鸡,生猪以商品猪、仔猪以及种猪为主;饲料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和水产饲料;中高档皮革业务主要产品为牛皮革,建立了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三大产品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亦不会新增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函,明细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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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出具了《承诺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严格履行相关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和邦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贺正刚。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联营企业的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二、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的相关内容。

3、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除控股股东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巨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利刚、刘建华、岳良泉、唐光平和唐春祥。

4、关联自然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

2-1-195

(二)/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十六/(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5、关联自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和投资的企业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三/(二)/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除该等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十六/(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和“(四)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6、其他关联方

序号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1何晓兰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2宋克利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3代惠敏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4雷华均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5左英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
6四川艾思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贺正刚曾担任执行董事(已注销)
7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贺正刚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四川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贺正刚曾担任董事、宋克利曾担任董事、何晓兰曾担任董事
9青岛西海岸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常务副总裁
10济南国融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董事长
11北京国融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董事长
12国恒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董事
13新疆国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4新疆西部绿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总经理
15乌鲁木齐西部绿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史文涛曾担任总经理
16四川申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宋克利担任董事(已注销)
17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宋克利担任董事
18尚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宋克利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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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19成都昇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董事、总经理何晓兰持有该企业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叙永武骏硅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曾经控制的企业、董事曾小平曾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二)关联交易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不包括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乐山吉祥煤业有限公司购买燃料市场价格-2,010,398.047,321,195.03
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加油站有限公司购买燃料市场价格483,812.67897,794.17509,882.76
乐山涌江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天然气市场价格6,706.1146,564.122,974,924.53
乐山润森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购买天然气市场价格25,012.5422,413.8715,558.99
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玻璃市场价格-133,131.2166,514.81
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工业盐市场价格305,133.83419,268.33341,332.9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市场价格886,500.00--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市场价格642,279.66--
合计//2,349,444.813,529,569.7411,229,409.04
占营业成本比例//0.10%0.3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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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42%、0.35%和

0.10%,占比较小且整体成下降趋势,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四川和邦集团乐山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购买车辆市场价格--50,000.00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房屋办证费用市场价格--66,342.6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车辆市场价格200,000.00--
合计//200,000.00-116,342.61
占营业成本比例//0.01%-0.03%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占采购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采购当期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关联租赁

单位:元

关联方/出租方租赁资产种类定价方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和邦生物办公房屋市场价格265,200.00114,285.72114,285.72
巨星集团办公房屋市场价格-365,985.93-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向发行人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明细情况如下:

①关联借款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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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借 款金额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000.002018/9/132019/9/12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300.002018/9/182019/9/17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500.002018/9/262019/9/25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200.002018/11/142019/11/13
和邦集团3,000.002018/12/112019/12/10
和邦集团4,000.002018/11/72019/11/6
和邦集团4,000.002018/11/202019/11/19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300.002019/9/172020/9/16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200.002019/10/222020/10/21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000.002019/9/92020/9/4
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2,500.002019/9/242020/9/23
和邦集团5,000.002019/10/262020/10/23
和邦集团4,000.002019/11/112020/11/10
和邦集团3,000.002019/12/102020/12/9
巨星集团、唐光跃1,200.002019/12/252021/12/17
和邦集团2,000.002020/2/242021/2/23
和邦集团2,000.002020/2/242021/2/23
巨星有限2,000.002020/2/252021/2/19
和邦集团5,000.002020/2/282021/2/28
巨星集团、巨星有限、唐光跃、苏宁1,000.002020/3/32021/3/2
巨星集团4,500.002020/3/62021/3/3
巨星集团、唐光跃、籍田巨星3,000.002020/3/162021/3/3
巨星集团、唐光跃3,000.002020/3/182021/3/17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0/3/192021/3/18
唐光跃、巨星有限1,000.002020/4/242021/4/22
巨星集团、唐光跃6,973.252020/5/272027/4/29
巨星集团、唐光跃3,000.002020/6/192021/6/18
巨星集团、唐光跃1,500.002020/6/232021/6/21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0/6/302021/6/29
巨星集团4,716.212020/8/202027/7/27
和邦集团5,000.002020/8/272021/8/27

2-1-199

巨星有限、唐光跃500.002020/9/162021/8/1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0/9/182021/7/21
和邦集团5,000.002020/9/292023/9/27
和邦集团5,000.002020/11/242021/11/22
和邦集团4,000.002020/11/272021/11/26
巨星有限、唐光跃2,500.002020/11/302021/11/25
和邦集团3,000.002020/12/102021/12/9
和邦集团3,000.002020/12/242021/12/14
巨星集团1,440.002020/12/302021/12/28
巨星集团220.002020/12/302021/12/19
巨星集团920.122021/1/272027/7/27
巨星集团、唐光跃2,352.752021/1/272027/4/29
和邦集团4,000.002021/2/202022/2/8
和邦集团4,000.002021/2/252022/2/25
和邦集团、唐光跃、贺正刚24,000.002021/2/252023/2/24
巨星集团、唐光跃1,460.002019/12/252021/12/17
巨星集团、巨星有限、唐光跃、苏宁1,000.002021/3/172022/3/16
巨星有限2,000.002021/3/222022/3/14
巨星集团、唐光跃、芦晓容4,500.002021/4/92022/4/8
和邦集团、贺正刚、唐光跃10,000.002021/4/282022/4/27
和邦集团5,000.002021/8/202022/8/19
和邦集团5,000.002021/9/172022/9/17
和邦集团4,000.002021/12/152022/12/12
和邦集团5,000.002021/12/152022/12/12
和邦集团3,000.002021/11/22022/11/1
和邦集团2,892.002021/12/242022/12/22
唐光跃2,500.002021/11/242022/11/23
巨星集团、唐光跃3,000.002021/7/292022/7/28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1/7/302022/7/29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1/9/262022/9/22
巨星集团、唐光跃2,000.002021/10/152022/9/1
和邦集团、贺正刚、唐光跃15,000.002021/10/292023/10/28
贺正刚、唐光跃142.802021/12/292026/12/27

2-1-200

贺正刚、唐光跃、和邦集团、巨星集团12,761.002021/9/72026/9/6
巨星集团、唐光跃1,460.002021/12/302023/12/29

②售后回租业务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售后回租借款本金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巨星集团、唐光跃4,140.002021/7/282024/7/30
巨星集团、唐光跃6,000.002021/7/282024/7/30
巨星集团、唐光跃6,000.002021/6/222024/5/22
巨星有限、巨星集团、唐光跃2,500.002021/1/142023/1/12
巨星有限、巨星集团、唐光跃1,650.002019/12/182021/12/23

③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和邦集团、唐光跃、贺正刚1,651.782021/4/262021/10/26
和邦集团700.002021/3/262021/9/26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还款日备注
拆入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21年3月16日2021年5月25日参考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2BP支付利息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20年7月,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共计4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份。巨星有限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82,00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70,2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1,7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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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06.13197.59188.11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收关联方的往来余额,应付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付账款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6.42--

(三)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核查

经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情况进行了调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文件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相关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四)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分别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

(1)《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审议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所述关联交易事项;……。”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就该事项进行投票,并且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予以监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建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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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述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除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第十六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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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重大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等重大事项;

……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章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作了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章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了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第十八条 应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首先由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应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一)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低于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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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截至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2、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明细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作出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1-20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川华信审(2020)第0001号、川华信审(2021)0015号和川华信审(2022)00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企业范围及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四川振静皮革服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0%100.00%
2ZHJ INDUSTRIESPTY. LTD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2-1H.J. HIDES&SKINS AUSTRALIAPTY. LTDZHJ工业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2-2H.J. HIDES&SKINS AUSTRALIA(QLD)PTY. LTDZHJ工业的控股子公司55.00%55.00%
3宜宾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4广元巨星农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5乐山金口河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6泸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7洪雅巨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8雅安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9盐边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0崇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1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2平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2-1-206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13眉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4夹江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5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99.71%99.71%
16平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7大城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2阆中巨星鸿宇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控股子公司50.98%50.98%
18-3都江堰巨星猪业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控股子公司66.00%66.00%
18-4云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5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6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7犍为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8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9泸县巨星兴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控股子公司51.00%51.00%
18-10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1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2南充巨星通旺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控股子公司51.00%51.00%
18-13眉山市彭山巨星种猪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4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5成都籍田巨星猪业有限责任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6泸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7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100.00%100.00%

2-1-207

序号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资子公司
18-18叙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19马边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20乐山巨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18-21邛崃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巨星有限的全资子公司100.00%100.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序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大城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2、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序号名称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叙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云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泸县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乐山巨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马边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犍为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4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7眉山市彭山巨星种猪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208

18成都籍田巨星猪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都江堰巨星猪业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南充巨星通旺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泸县巨星兴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阆中巨星鸿宇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眉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平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雅安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28盐边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29崇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0乐山金口河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1宜宾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2广元巨星农业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3泸州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4洪雅巨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5平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6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新设成立

3、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44,002,441.61485,442,974.01284,391,784.13
交易性金额资产-3,455,563.56-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06,463,658.64194,559,019.11154,927,412.31

2-1-209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款项融资14,077,093.456,901,399.1012,217,756.40
预付款项102,430,769.7025,935,710.385,925,401.20
其他应收款21,525,817.5317,628,775.531,259,258.11
其中:应收利息--570,829.33
应收股利---
存货1,326,221,420.15826,913,667.32523,021,794.30
其他流动资产2,386,843.212,111,288.813,141,137.87
流动资产合计2,117,108,044.291,562,948,397.82984,884,544.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7,109,140.36--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505,878.4013,505,878.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99,998.763,218,783.31-
固定资产1,754,185,820.751,422,663,301.59374,890,315.95
在建工程846,894,408.97276,494,115.6617,261,155.82
生产性生物资产231,458,552.56217,301,539.57-
使用权资产211,461,506.24--
无形资产112,038,491.40116,792,268.5043,216,229.01
商誉611,195,771.59612,145,591.17-
长期待摊费用9,210,033.9621,042,93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32,983,172.7637,166,422.153,534,709.44
其他非流动资产68,026,443.4312,035,529.23120,75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3,898,669,219.182,732,366,366.95439,023,160.42
资产总计6,015,777,263.474,295,314,764.771,423,907,704.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14,058,081.68686,140,492.86252,000,000.00
应付票据78,147,545.0878,298,000.0056,971,200.00
应付账款374,536,306.96297,198,158.42201,550,068.15
预收款项-353,484.24
合同负债23,216,845.5214,449,419.11-
应付职工薪酬32,247,770.5474,265,829.8510,925,833.16
应交税费12,084,611.727,510,821.201,761,145.08
其他应付款375,547,854.69192,770,071.8520,208,079.06

2-1-210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中:应付利息--414,02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412,347.5918,789,052.67-
其他流动负债131,592.7329,443.00-
流动负债合计1,718,382,956.511,369,451,288.96543,769,809.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89,261,192.02179,046,311.09-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138,267,582.60--
长期应付款118,676,597.8621,170,000.00-
预计负债4,270,771.854,104,193.50-
递延收益12,951,709.046,797,994.302,277,459.11
递延所得税负债6,241,272.227,191,091.80-
非流动负债合计969,669,125.59218,309,590.692,277,459.11
负债合计2,688,052,082.101,587,760,879.65546,047,268.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506,093,443.00467,911,629.00240,000,000.00
资本公积2,210,386,785.501,836,284,350.85373,675,319.47
其他综合收益-4,710,529.04-934,682.50-2,289,284.58
盈余公积33,776,877.1727,426,708.6827,426,708.68
未分配利润543,379,341.72329,116,481.20213,439,549.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88,925,918.352,659,804,487.23852,252,292.84
少数股东权益38,799,263.0247,749,397.8925,608,143.10
所有者权益合计3,327,725,181.372,707,553,885.12877,860,435.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015,777,263.474,295,314,764.771,423,907,704.7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982,922,735.671,439,190,604.09555,559,032.55
其中:营业收入2,982,922,735.671,439,190,604.09555,559,032.55
二、营业总成本2,651,289,015.461,171,440,139.10512,395,147.32

2-1-211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2,416,438,587.97998,061,026.96464,883,057.06
税金及附加10,390,968.507,860,403.645,498,455.95
销售费用37,969,022.0224,552,187.9613,490,331.07
管理费用123,936,661.79111,876,040.8916,759,892.10
研发费用14,884,231.6810,362,907.433,792,653.08
财务费用47,669,543.5018,727,572.227,970,758.06
其中:利息费用40,872,516.2825,190,579.8911,968,245.63
利息收入4,318,619.347,180,796.113,930,718.61
加:其他收益9,312,318.236,763,270.18147,790.8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30,242.67281,443.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1,215.4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82,31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79,122.331,840,965.431,917,240.8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15,487.85-4,656,746.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857,628.204,777,926.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96,424,042.73277,739,633.5945,228,916.92
加:营业外收入18,693,566.067,565,569.39895,099.99
减:营业外支出37,494,275.76176,614,182.63562.74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277,623,333.03108,691,020.3546,123,454.17
减:所得税费用10,985,595.03-24,807,191.676,455,938.9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6,637,738.00133,498,212.0239,667,515.2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66,637,738.00133,498,212.0239,667,515.2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981,782.60127,676,931.9339,511,756.45
2.少数股东损益7,655,955.405,821,280.09155,758.78

2-1-212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74,434.981,716,787.82731,832.19
七、综合收益总额261,863,303.02135,214,999.8440,399,347.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5,205,936.06129,031,534.0140,105,092.4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657,366.966,183,465.83294,255.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530.38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0.530.380.1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06,375,804.991,371,135,396.74562,414,874.78
收到的税费返还6,345,804.524,471,607.228,621,473.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224,169.0879,875,618.185,038,25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89,945,778.591,455,482,622.14576,074,600.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39,874,865.37823,224,069.88360,705,254.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5,392,298.58165,863,019.9295,749,910.78
支付的各项税费55,980,120.9236,880,137.5949,030,678.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490,010.8356,281,320.3115,651,975.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4,737,295.701,082,248,547.70521,137,81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08,482.89373,234,074.4454,936,780.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8,149,047.942,798,115.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8,595.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0,888,629.5269,259,643.4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886,114.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92,722.58132,456,393.85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808,995.40207,400,266.3820,000,000.00

2-1-21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73,981,365.18611,315,828.2748,660,016.39
投资支付的现金60,303,500.449,655,167.1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4,284,865.62623,970,995.4368,660,016.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475,870.22-416,570,729.05-48,660,016.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9,999,954.001,3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81,886,609.41553,638,917.213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1,410,652.21152,816,715.68101,178,00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3,297,215.62707,755,632.89471,178,00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5,800,000.00299,000,000.003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7,600,141.6738,043,425.3031,104,977.7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271,337.55-2,146,68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026,141.19175,752,988.42112,049,207.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3,426,282.86512,796,413.72513,154,18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9,870,932.76194,959,219.17-41,976,179.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1,803.28-222,080.47434,728.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9,785,348.71151,400,484.09-35,264,687.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8,821,066.22227,420,582.13262,685,269.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8,606,414.93378,821,066.22227,420,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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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4

4、合并股东权益变化表

(1)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期末余额467,911,629.001,836,284,350.85--934,682.5027,426,708.68329,116,481.2047,749,397.892,707,553,885.12
二、本年期初余额467,911,629.001,836,284,350.85--934,682.5027,426,708.68329,116,481.2047,749,397.892,707,553,885.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181,814.00374,102,434.65--3,775,846.546,350,168.49214,262,860.52-8,950,134.87620,171,296.25
(一)综合收益总额----3,775,846.54-258,981,782.606,657,366.96261,863,303.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8,181,814.00374,102,434.65-----13,336,164.28398,948,084.3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8,181,814.00370,046,270.37-----408,228,084.3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056,164.28-----13,336,164.28-9,280,000.00
(三)利润分配----6,350,168.49-44,718,922.08-2,271,337.55-40,640,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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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5

项目2021年度
1.提取盈余公积----6,350,168.49-6,350,168.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8,368,753.59-2,271,337.55-40,640,091.1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06,093,443.002,210,386,785.50--4,710,529.0433,776,877.17543,379,341.7238,799,263.023,327,725,181.37

(2)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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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6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期末余额240,000,000.00373,675,319.47-2,289,284.5827,426,708.68213,439,549.2725,608,143.10877,860,435.94
二、本年期初余额240,000,000.00373,675,319.47-2,289,284.5827,426,708.68213,439,549.2725,608,143.10877,860,435.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7,911,629.001,462,609,031.381,354,602.08115,676,931.9322,141,254.791,829,693,449.18
(一)综合收益总额1,354,602.08127,676,931.936,183,465.83135,214,999.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27,911,629.001,462,609,031.381,300,000.001,691,820,660.3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227,911,629.001,462,609,031.381,300,000.001,691,820,660.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000,000.00-392,000.00-12,392,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000,000.00-392,000.00-12,392,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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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7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049,788.9615,049,788.96
四、本期期末余额467,911,629.001,836,284,350.85-934,682.5027,426,708.68329,116,481.2047,749,397.892,707,553,885.12

(3)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期末余额240,000,000.00373,675,319.47-2,882,620.5423,566,613.71196,987,887.7927,460,568.09858,807,7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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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8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二、本年期初余额240,000,000.00373,675,319.47-2,882,620.5423,566,613.71196,987,887.7927,460,568.09858,807,768.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93,335.963,860,094.9716,451,661.48-1,852,424.9919,052,667.42
(一)综合收益总额593,335.9639,511,756.45294,255.0140,399,347.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60,094.97-23,060,094.97-2,146,680.00-21,346,680.00
1.提取盈余公积----3,860,094.97-3,860,094.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200,000.00-2,146,680.00-21,346,68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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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9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0,000,000.00373,675,319.47-2,289,284.5827,426,708.68213,439,549.2725,608,143.10877,860,435.94

2-1-220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8,318,684.25175,428,185.35251,854,540.68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3,634,643.10137,148,391.41149,901,305.56
应收款项融资14,077,093.456,551,399.1011,917,756.40
预付款项4,073,413.136,665,814.065,629,771.18
其他应收款166,831,541.9123,810,278.941,136,820.07
其中:应收利息--516,845.21
应收股利---
存货381,058,449.03393,015,686.69512,899,085.80
其他流动资产865,938.571,365,470.38837,908.34
流动资产合计828,859,763.44743,985,225.93934,177,188.0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431,141,677.181,948,133,592.8160,261,775.00
固定资产314,787,826.27334,385,101.18341,936,547.38
在建工程7,536,018.8913,929,230.8917,261,155.82
无形资产29,779,370.0530,820,688.8931,862,007.73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41,032.9929,405,316.211,690,402.33
其他非流动资产-176,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808,285,925.382,356,849,929.98453,011,888.26
资产总计3,637,145,688.823,100,835,155.911,387,189,076.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89,677,832.24350,590,205.18252,000,000.00
应付票据16,580,000.0066,500,000.0044,000,000.00
应付账款102,297,568.10204,285,671.99198,727,273.41
预收款项--212,546.69
合同负债654,416.62141,561.61-
应付职工薪酬6,291,303.0310,757,133.949,482,775.66

2-1-221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交税费132,890.602,610,487.091,757,417.19
其他应付款15,547,533.4333,625,012.3719,654,813.15
其中:应付利息--414,02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74,055.5672,569.40-
其他流动负债85,074.1618,403.01-
流动负债合计631,640,673.74668,601,044.59525,834,826.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0,000,000.0050,000,000.00-
递延收益2,097,235.192,187,347.152,277,459.11
非流动负债合计192,097,235.1952,187,347.152,277,459.11
负债合计823,737,908.93720,788,391.74528,112,285.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506,093,443.00467,911,629.00240,000,000.00
资本公积2,220,665,006.051,850,618,735.68388,009,704.30
盈余公积33,776,877.1727,426,708.6827,426,708.68
未分配利润52,872,453.6734,089,690.81203,640,378.10
所有者权益合计2,813,407,779.892,380,046,764.17859,076,79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637,145,688.823,100,835,155.911,387,189,076.2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482,196,179.08398,493,735.96517,891,061.32
减:营业成本405,071,203.70373,299,105.36435,825,495.76
税金及附加4,716,487.954,820,989.655,070,285.06
销售费用5,802,681.865,517,315.8712,065,836.53
管理费用17,407,315.3517,370,849.8210,948,423.44
研发费用4,483,285.083,712,019.643,792,653.08
财务费用21,574,992.1712,296,702.908,103,403.08
其中:利息费用23,062,086.8714,736,996.4311,968,245.63
利息收入1,608,578.323,106,542.673,722,870.48
加:其他收益1,098,102.74662,951.58147,790.8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000,000.00--

2-1-222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28,791.35-329,470.881,868,978.1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06,226.7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7,267,107.06-22,095,993.3644,101,733.43
加:营业外收入610,000.00-895,099.99
减:营业外支出11,138.90163,169,463.41562.74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67,865,968.16-185,265,456.7744,996,270.68
减:所得税费用4,364,283.22-27,714,769.486,395,320.99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3,501,684.94-157,550,687.2938,600,949.6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3,501,684.94-157,550,687.2938,600,949.6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63,501,684.94-157,550,687.2938,600,949.6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6,586,090.22395,277,783.36523,903,514.72
收到的税费返还2,284,505.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60,805.959,503,108.894,733,41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2,031,402.00404,780,892.25528,636,926.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9,958,192.64253,557,196.44354,076,719.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2,713,244.1574,979,035.6080,904,848.54
支付的各项税费41,651,693.5229,815,842.6846,626,405.26

2-1-22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159,298.3423,023,006.8613,094,70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4,482,428.65381,375,081.58494,702,67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51,026.6523,405,810.6733,934,252.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000,000.00-2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21,690.4117,748,406.9440,971,451.30
投资支付的现金483,008,084.37185,371,817.8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329,774.78206,120,224.7560,971,451.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329,774.78-206,120,224.75-40,971,451.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9,999,95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38,920,000.00400,000,000.003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70,914.7894,000,001.0095,178,00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78,390,868.78494,000,001.00465,178,00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60,000,000.00252,000,000.003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951,359.9126,748,141.9831,104,977.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7,664,737.62131,272,735.8594,178,00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0,616,097.53410,020,877.83495,282,982.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774,771.2583,979,123.17-30,104,979.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6,906.93-487,203.42293,329.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040,876.75-99,222,494.33-36,848,849.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8,632,044.35207,854,538.68244,703,387.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1,672,921.10108,632,044.35207,854,5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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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4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化表

(1)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467,911,629.001,850,618,735.68--27,426,708.6834,089,690.812,380,046,764.17
二、本年期初余额467,911,629.001,850,618,735.68--27,426,708.6834,089,690.812,380,046,764.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181,814.00370,046,270.37--6,350,168.4918,782,762.86433,361,015.72
(一)综合收益总额-----63,501,684.9463,501,684.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8,181,814.00370,046,270.37----408,228,084.3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8,181,814.00370,046,270.37----408,228,084.3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350,168. 49-44,718,922.08-38,368,753.59
1.提取盈余公积----6,350,168. 49-6,350,168. 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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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8,368,753.59-38,368,753.59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06,093,443.002,220,665,006.05--33,776,877.1752,872,453.672,813,407,779.89

(2)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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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240,000,000.00388,009,704.30--27,426,708.68203,640,378.10859,076,791.08
二、本年期初余额240,000,000.00388,009,704.30-27,426,708.68203,640,378.10859,076,791.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7,911,629.001,462,609,031.38---169,550,687.291,520,969,973.09
(一)综合收益总额------157,550,687.29-157,550,687.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27,911,629.001,462,609,031.38---1,690,520,660.3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27,911,629.001,462,609,031.38---1,690,520,660.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2,000,000.00-12,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000,000.00-12,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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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67,911,629.001,850,618,735.68--27,426,708.6834,089,690.812,380,046,764.17

(3)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240,000,000.00388,009,704.3023,566,613.71188,099,523.38839,675,841.39
二、本年期初余额240,000,000.00388,009,704.30--23,566,613.71188,099,523.38839,675,841.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3,860,094.9715,540,854.7219,400,9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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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8

项目2019年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38,600,949.6938,600,949.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60,094.97-23,060,094.97-19,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3,860,094.97-3,860,094.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9,200,000.00-19,2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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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40,000,000.00388,009,704.30--27,426,708.68203,640,378.10859,076,791.08

2-1-230

四、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利润表和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2020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为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川华信专(2020)第0029号《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一)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决定或被迫在当期或者下一个会计期间清算或停止营业,故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本公司拟收购巨星有限100.00%股权,假设自备考期初(即2018年1月1日)业已完成,并按照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编制,即假设2018年1月1日,本公司已持有巨星有限100.00%股权,并将其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同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4、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5、此次收购巨星有限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购并,参考此次收购基准日评估价值确认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收购

2-1-231

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并假设商誉及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金额在备考期初业已存在。

(二)模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15,611,925.921,710,489,670.45
其中:营业收入1,815,611,925.921,710,489,670.45
二、营业总成本1,635,452,638.291,621,027,393.67
其中:营业成本1,462,374,150.591,487,150,113.20
税金及附加8,194,714.128,448,412.95
销售费用39,524,157.9135,595,178.12
管理费用95,553,456.4962,296,827.04
研发费用9,175,798.776,441,833.62
财务费用20,630,360.4121,095,028.74
其中:利息费用26,028,323.0724,866,032.60
利息收入5,502,533.334,735,475.49
加:其他收益2,731,621.915,156,692.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0,342.352,051,860.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5,296.83-159,864.8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390.00-9,1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166,270.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533,705.8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5,880.09-3,089,411.5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75,912,471.9081,038,612.14
加:营业外收入16,226,362.0422,359,420.33
减:营业外支出37,687,109.3317,903,722.93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154,451,724.6185,494,309.54
减:所得税费用13,054,362.7918,313,002.3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1,397,361.8267,181,307.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141,397,361.8267,181,307.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2-1-23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1、少数股东损益-650,799.241,553,591.15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48,161.0665,627,716.0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31,832.19-3,106,56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3,335.96-2,350,140.6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93,335.96-2,350,140.6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93,335.96-2,350,140.61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8,496.23-756,426.03
七、综合收益总额142,129,194.0164,074,74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42,641,497.0263,277,575.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12,303.01797,165.1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0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0.300.14

2-1-233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1.231.141.81
速动比率(倍)0.460.540.8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4.6836.9638.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2.6523.2438.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6.505.68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9.828.243.04
存货周转率(次/年)2.241.480.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580.500.39
利息保障倍数(倍)7.795.314.8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0.310.800.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60.32-0.1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500.720.68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各项研发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2-1-234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8.730.530.53
2020年度7.910.380.38
2019年度4.680.16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度10.370.630.63
2020年度16.070.770.77
2019年度4.580.160.16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P

÷(S

+S

+Si×Mi÷M

-Sj×Mj÷M

-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加权平均数=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2-1-235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085.76399.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42.79881.0794.7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3.0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75.16-59.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04.65-16,884.159.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7.4593.70-
所得税影响额-267.332,400.12-15.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67.6719.97-
合计-4,871.63-13,149.3488.60

2-1-236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于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本章所有的财务数据均指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财务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11,710.8035.19%156,294.8436.39%98,488.4569.17%
非流动资产389,866.9264.81%273,236.6463.61%43,902.3230.83%
总资产601,577.73100.00%429,531.48100.00%142,390.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42,390.77万元、429,531.48万元和601,577.73万元。

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使公司2020年度总资产规模显著增长。

2021年末总资产规模大幅增长,主要系:(1)2021年6月28日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2)2021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和养殖场建设的推进,使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大幅增加,生猪存栏量的增长使2021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大幅增长。

2-1-237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54,400.2425.70%48,544.3031.06%28,439.1828.88%
交易性金融资产--345.560.22%--
应收账款10,646.375.03%19,455.9012.45%15,492.7415.73%
应收款项融资1,407.710.66%690.140.44%1,221.781.24%
预付款项10,243.084.84%2,593.571.66%592.540.60%
其他应收款2,152.581.02%1,762.881.13%125.930.13%
存货132,622.1462.64%82,691.3752.91%52,302.1853.10%
其他流动资产238.680.11%211.130.14%314.110.32%
合计211,710.80100.00%156,294.84100.00%98,488.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98,488.45万元、156,294.84万元和211,710.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9.17%、36.39%和35.19%。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构成,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巨星有限有大量存栏生猪、商品鸡,导致存货占比大幅上升。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现金3.622.972.80
银行存款50,866.5740,589.4622,739.26
其他货币资金3,530.057,951.865,697.12
合计54,400.2448,544.3028,439.1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256.50597.451,490.67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为公司开具承兑汇票作质押的银行存款及用作担保保证金的银行存款。

2-1-2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8,439.18万元、48,544.30万元和54,400.24万元。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货币资金金额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新增合并巨星有限2020年报表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45.56-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345.56-
合计-345.56-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购买的期权、期货合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0.00元。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①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1,407.71690.141,221.7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407.71690.141,221.78
合计:1,407.71690.141,221.78

2019年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应收票据中拟用于背书转让的或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部分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数分别为1,221.78万元、690.14万元和1,407.71万元。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主要来源于皮革业务,公司2020年皮革业务大幅下滑,使收到应收票据较少,2021年皮革业务回升后,应收票据相应增加。

2-1-23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为16,641.65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6,641.65-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商业银行,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很低,被追索可能性很小,故已终止确认。但票据到期若未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无迹象表明已背书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在被追索的风险,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款项融资。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492.74万元、19,455.90万元和10,646.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73%和12.45%和5.03%。

①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析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4,644.0523,529.8316,415.85
主营业务收入297,345.09139,766.6854,714.27
占比4.92%16.84%30.00%

2020年7月,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而收购的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相对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低,使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幅下降。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单项计提和按账龄组合计提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2-1-240

单位:万元

日期种类金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净额
2021.12.3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3.941.87%273.94100.00%-
期中:单项金额不重大单项计提273.941.87%273.9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370.1198.13%3,723.7525.91%10,646.37
其中:风险组合14,370.1198.13%3,723.7525.91%10,646.37
其他组合-----
合计14,644.05100.00%3,997.6927.30%10,646.37
2020.12.3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62.441.97358.4177.51104.03
期中:单项金额不重大单项计提462.441.97358.4177.51104.0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067.3998.033,715.5116.1119,351.88
其中:风险组合23,067.3998.033,715.5116.1119,351.88
其他组合-----
合计23,529.83100.004,073.9317.3119,455.90
2019.12.3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期中:单项金额不重大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415.85100.00923.115.6215,492.74
其中:风险组合16,415.85100.00923.115.6215,492.74
其他组合-----
合计16,415.85100.00923.115.6215,492.74

上表中,风险组合均为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账龄账面原值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021.12.311年以内9,450.4265.76%646.506.84%
1-2年2,009.9513.99%616.0530.65%
2-3年1,423.839.91%975.2968.50%
3年以上1,485.9210.34%1,485.92100.00%
合计14,370.11100.00%3,723.7525.91%
2020.12.311年以内18,058.5178.29%1,033.375.72%
1-2年3,179.5513.78%1,027.2632.31%
2-3年588.732.55%414.2870.37%

2-1-241

3年以上1,240.605.38%1,240.60100.00%
合计23,067.39100.00%3,715.5116.11%
2019.12.311年以内15,813.3396.33%790.675.00%
1-2年570.663.48%114.1320.00%
2-3年27.100.17%13.5550.00%
3年以上4.760.03%4.76100.00%
合计16,415.85100.00%923.115.6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该等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和可收回性相符,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原因
汪伟平135.82135.82100.00%胜诉但无可执行的财产
向前英138.12138.12100.00%法院判决已生效,因生猪养殖疫情损失较大且无可执行财产
合计273.94273.94100.00%/

③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1单位一2,002.3713.67100.12
2单位二1,164.377.9558.22
3单位三924.486.31248.48
4单位四851.785.8242.59
5单位五472.563.23472.56
合计5,415.5536.98921.96

注:上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按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

(5)预付账款

2-1-242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148.1799.07%2,556.0298.55%588.8199.37%
1至2年69.360.68%23.420.90%1.370.23%
2至3年11.420.11%6.610.25%2.360.40%
3年以上14.130.14%7.520.29%-0.00%
合计10,243.08100.00%2,593.57100.00%592.5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592.54万元、2,593.57万元和10,243.0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0%、1.66%和4.84%。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电费、保险费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猪产能的持续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扩大,预付的材料款项金额逐年增加。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项目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利息--57.0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152.581,762.8868.84
合计2,152.581,762.88125.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5.93万元、1,762.88万元和2,152.58万元,其中:2019年末包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利息57.08万元。上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按性质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暂借款及代垫款项1,765.211,773.0162.95
押金保证金及业务备用金692.83811.675.76
应收生猪捕杀赔偿款-1.79-
往来款及其他1,217.37319.223.75

2-1-243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675.422,905.6972.46

2020年末、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收购巨星有限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以及公司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导致与开展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相关的暂借款、保证金、代垫款项等增加所致。

(7)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23,262.2017.53%13,347.2116.06%5,563.5310.64%
在产品19,244.8014.50%20,184.9324.28%12,794.0524.46%
半成品14,059.1910.59%10,780.8112.97%23,552.3045.03%
库存商品9,299.067.01%10,763.7912.95%9,711.0518.57%
消耗性生物资产66,003.0449.74%27,310.5432.85%0.000.00%
发出商品799.190.60%667.580.80%641.781.23%
周转材料33.250.03%71.080.09%39.460.08%
账面余额合计132,700.72100.00%83,125.95100.00%52,302.18100.00%
存货跌价准备78.58434.58-
存货价值合计132,622.1482,691.3752,302.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2,302.18万元、82,691.37万元和132,622.14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0%、52.91%和62.64%。

2020年末存货大幅增加,系公司收购巨星有限后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导致2020年末存货大幅增加,2021年末存货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扩大导致期末商品猪与原材料金额大幅增长。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238.68211.13314.11

2-1-244

公司预计将于下一会计年度抵扣的待抵扣税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710.910.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50.590.35%1,350.590.49%-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0.000.02%321.880.12%-0.00%
固定资产175,418.5844.99%142,266.3352.07%37,489.0385.39%
在建工程84,689.4421.72%27,649.4110.12%1,726.123.93%
生产性生物资产23,145.865.94%21,730.157.95%-0.00%
使用权资产21,146.155.42%-0.00%-0.00%
无形资产11,203.852.87%11,679.234.27%4,321.629.84%
商誉61,119.5815.68%61,214.5622.40%-0.00%
长期待摊费用921.000.24%2,104.290.77%-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298.320.85%3,716.641.36%353.470.81%
其他非流动资产6,802.641.74%1,203.550.44%12.08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389,866.92100.00%273,236.64100.00%43,902.3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3,902.32万元、273,236.64万元和389,866.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3%、63.61%和64.81%。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构成,截至2021年末,该四项资产合计金额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达88.33%。

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非流动性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巨星有限主要从事畜禽养殖、销售业务,需大量建设养殖场,导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所致。同时因收购巨星有限,产生了大额商誉,也导致了非流动性资产的大幅增加。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245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50.591,350.59-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乐山新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0.00321.88-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固定资产175,418.58142,266.3337,359.63
固定资产清理--129.40
合计175,418.58142,266.3337,489.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7,489.03万元、142,266.33万元和175,418.5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39%、52.07%和44.99%。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均为经营所需的资产。

2020年末固定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后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所导致的固定资产增加以及养殖场新建/改扩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上表中,固定资产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133,734.35105,402.8821,038.58
机器设备77,231.4465,049.4623,992.93
运输工具4,188.452,636.47111.47
办公及其他设备6,166.224,041.06365.71
账面原值合计:221,320.45177,129.8845,508.69

2-1-246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二、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19,912.5714,904.073,009.47
机器设备21,862.9117,006.944,872.98
运输设备1,609.091,098.6872.47
办公及其他设备2,517.311,853.85194.15
累计折旧合计:45,901.8734,863.558,149.06
三、减值准备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减值准备合计:---
四、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13,821.7890,498.8118,029.11
机器设备55,368.5348,042.5219,119.95
运输设备2,579.351,537.793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3,648.912,187.21171.57
账面价值合计:175,418.58142,266.3337,359.6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1.期初余额105,402.8865,049.462,636.474,041.06177,129.88
2.本期增加金额28,945.6013,426.231,601.042,251.2046,224.07
(1)购置1,563.233,756.311,535.421,697.178,552.14
(2)在建工程转入27,551.159,850.8770.16560.9838,033.15
(3)外币折算差异-168.79-180.95-4.54-6.95-361.22
3.本期减少金额614.131,244.2649.07126.042,033.49
(1)处置或报废614.131,244.2649.07126.042,033.49
4.期末余额133,734.3577,231.444,188.456,166.22221,320.45
2020年度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1.期初余额21,038.5823,992.93111.47365.7145,508.69

2-1-247

2.本期增加金额84,411.5741,136.152,584.933,726.71131,859.36
(1)购置1,393.101,586.86595.92757.844,333.71
(2)在建工程转入26,458.1011,949.87114.53150.3838,672.88
(3)企业合并增加56,494.8827,559.791,872.962,816.8788,744.50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65.4939.641.521.62108.27
3.本期减少金额47.2679.6259.9251.37238.18
(1)处置或报废22.4979.6259.9251.37213.40
(2)转入在建工程24.77---24.77
4.期末余额105,402.8865,049.462,636.474,041.06177,129.88
2019年度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1.期初余额14,256.9012,119.9696.45345.6326,818.95
2.本期增加金额6,781.6812,153.1415.0221.3418,971.17
(1)购置-233.7214.3320.84268.90
(2)在建工程转入6,751.7111,904.26--18,655.97
(3)企业合并增加-----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9.9615.160.680.4946.30
3.本期减少金额-280.17-1.26281.43
(1)处置或报废-280.17-1.26281.43
4.期末余额21,038.5823,992.93111.47365.7145,508.6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融资性售后回租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17,255.921,360.43-15,895.49
机器设备10,368.631,254.93-9,113.70
运输设备89.0030.24-58.76
办公及其他设备336.05136.70-199.35
合计:28,049.592,782.30-25,267.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房屋建筑物价值为3,720.78万元、14,875.50万元和42,484.36万元,系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进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时将其作为抵押物所致。

2-1-248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726.12万元、27,649.41万元和84,689.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3%、10.12%和21.7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饲料厂/改扩建工程230.60238.36-
养殖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83,557.1526,008.28-
其他零星工程901.691,402.771,726.12
合计84,689.4427,649.411,726.12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况,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项目名称2021.1.1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1.12.31
饲料厂/改扩建工程238.36599.23573.3733.61230.60
养殖公司新建 /改扩建工程25,996.0294,244.2936,584.3698.7983,557.15
其他零星工程1,402.77374.34875.42-901.69
2020年度项目名称2020.1.1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20.12.31
饲料厂/改扩建工程-815.21576.85-238.36
养殖公司新建 /改扩建工程-62,488.2436,479.96-26,008.28
其他零星工程1,726.121,292.721,616.06-1,402.77
2019年度项目名称2019.1.1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2019.12.31
环保工程4,110.52947.945,058.46--
生产线工程9,374.201,101.4010,475.59--
其他零星工程2,368.142,479.893,121.92-1,726.12

注:养殖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2020年12月31日与2021年1月1日数据差异系公司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数进行调整所致。

2019年在建工程项目多为与皮革业务相关的环保工程、生产线工程等。

2-1-249

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实现对巨星有限控制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为养殖场的新建/改扩建工程。

(5)生产性生物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种猪类22,669.7320,913.21-
鸡禽类476.12816.95-
合计23,145.8621,730.15-

公司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是种猪、种鸡。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公司2021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的生猪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种猪存栏量相应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土地13,379.64--
房屋建筑物7,766.51--
合计21,146.15--

使用权资产系公司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在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公司的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

2021年,公司使用权资产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178.681,781.4611,960.14
2.本期增加金额4,279.557,725.7112,005.26

2-1-250

(1)租入4,279.557,725.7112,005.26
3.本期减少金额328.65-328.65
(1)处置328.65-328.65
4.期末余额14,129.589,507.1623,636.7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756.471,740.652,497.12
(1)计提756.471,740.652,497.12
3.本期减少金额6.53-6.53
(1)处置6.53-6.53
4.期末余额749.941,740.652,490.5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379.647,766.5121,146.15
2.期初账面价值10,178.681,781.4611,960.14

注:上表中,期初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系公司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数产生。

(7)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10,551.1910,643.524,945.48
计算机软件833.40474.47-
专有技术2,903.742,903.74-
账面原值合计:14,288.3314,021.734,945.48

2-1-251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2,112.871,876.75623.86
计算机软件336.87255.85-
专有技术634.74209.91-
累计折旧合计:3,084.482,342.50623.86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专有技术---
减值准备合计:---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438.328,766.784,321.62
计算机软件496.53218.62-
专有技术2,269.002,693.83-
账面价值合计:11,203.8511,679.234,321.62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公司土地使用权明细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八/(二)/1、土地使用权”。

(8)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收购巨星有限商誉原值61,289.6161,289.61-
减:减值准备170.0375.05-
账面价值61,119.5861,214.56-

公司商誉系2020年公司并购巨星有限时形成。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巨星集团等共4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被重组方巨星有限及其子公司的整体股权价值业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22号),评估值为182,122.48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公司100%股份作价合计182,000.00万元;此次收购巨星有限股权属于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对价与参考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评估价值确认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2-1-252

之间的差额确认核心商誉604,954,499.37元,因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环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减少净资产,确认为非核心商誉7,941,611.70元。报告期内,商誉减值系并购巨星有限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环节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转销,按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额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

(9)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614.86277.98-
租金-1,783.47-
其他306.1542.84-
合计921.002,104.29-

2020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中租金系租用土地建设猪场费用。2021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减少,系公司于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支付的租金调整至使用权资产中核算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78.5811.79390.6258.59926.73139.6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401.5760.24954.26143.141,067.05160.06
可抵扣亏损16,519.672,477.9518,471.982,770.80131.0219.65
信用减值损失影响4,560.79684.154,405.45660.82--
递延收益影响209.7231.46218.7332.81227.7534.16
预提费用所得税影响193.2128.98336.5650.48--
薪酬影响14.433.75
合计21,977.983,298.3224,777.613,716.642,352.55353.47

2-1-2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353.47万元、3,716.64万元和3,298.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1.36%和0.8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司从事养殖销售的农牧业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且预计国家该项税收优惠具有较强的延续性,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4,555.58512.5812.08
预付土地款1,045.00--
公益性生物资产75.9775.97-
复垦保证金1,126.09615.01-
账面余额6,802.641,203.5512.08
减: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6,802.641,203.5512.08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建设养殖场预付的相关工程设备款、土地款以及建设养殖场占用农用地缴纳的复垦保证金。

(二)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171,838.3063.93%136,945.1386.25%54,376.9899.58%
非流动负债96,966.9136.07%21,830.9613.75%227.750.42%
总负债268,805.21100.00%158,776.09100.00%54,604.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4,604.73万元、158,776.09万元和268,805.21万元。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显著增长主要系2020年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21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

2-1-254

为扩大养殖规模实施养殖场新建/改扩建工程导致的金融机构负债增加、应付工程款增加以及为扩大养殖规模租赁土地、房屋建筑物增加导致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公司总负债结构中,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9.58%、86.25%和63.93%。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71,405.8141.55%68,614.0550.10%25,200.0046.34%
应付票据7,814.754.55%7,829.805.72%5,697.1210.48%
应付账款37,453.6321.80%29,719.8221.70%20,155.0137.07%
预收款项----35.350.07%
合同负债2,321.681.35%1,444.941.06%--
应付职工薪酬3,224.781.88%7,426.585.42%1,092.582.01%
应交税费1,208.460.70%751.080.55%176.110.32%
其他应付款37,554.7921.85%19,277.0114.08%2,020.813.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41.236.31%1,878.911.37%--
其他流动负债13.160.01%2.940.00%--
流动负债合计171,838.30100.00%136,945.13100.00%54,376.9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54,376.98万元、136,945.13万元和171,838.3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58%、86.25%和63.93%。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组成,上述各项负债合计分别为51,052.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93.89%。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组成。2020年末、2021年末上述各项负债合计为117,610.87万元和131,842.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5.88%和85.2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2-1-255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抵押借款8,900.009,360.0013,200.00
信用借款---
保证+信用借款57,500.0049,160.0012,000.00
抵押+保证4,892.007,000.00-
质押+保证-3,000.00-
计提的贷款利息113.8194.05-
合计71,405.8168,614.0525,2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5,200.00万元、68,614.05万元和71,405.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34%、50.10%和41.55%。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长明显系并购巨星有限后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债权人借款人借款金额(万元)期限借款 条件抵、质押物保证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公司1,700.001年抵押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公司1,800.001年抵押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公司2,500.001年抵押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山市五通桥区支行公司4,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公司4,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公司5,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公司10,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贺正刚、唐光跃

2-1-25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公司5,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公司2,892.001年抵押+保证公司自有机器设备抵押和邦集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山市五通桥区支行公司4,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山市五通桥区支行公司5,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公司3,000.001年保证和邦集团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成都巨星禽业有限公司500.001年信用
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2,500.001年保证巨星有限、唐光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巨星有限3,000.001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巨星有限2,000.001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巨星有限2,000.001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崇州支行巨星有限2,000.001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山市五通桥区支行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00.001年保证唐光跃、LUXIAORONG(中文名:芦晓容)、巨星集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眉山市彭山区支行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2,000.001年抵押+保证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巨星有限

2-1-257

宜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蓬莱信用社云南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600.001年抵押公司自有房产、机器设备抵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0.001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巨星有限、苏宁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重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300.001年抵押公司自有土地、房产抵押
合计71,292.00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5,697.12万元、7,829.80万元和7,814.7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48%、5.72%和4.55%,系公司正常经营采购活动开具给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以内35,739.2326,901.9417,776.37
1至2年1,570.952,649.981,958.69
2至3年92.59115.99419.78
3年以上50.8651.900.17
合计37,453.6329,719.8220,15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0,155.01万元、29,719.82万元和37,453.6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07%、21.70%和21.80%。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完成并购巨星有限,使期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2021年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养殖业务的快速扩张,应付账款相应大幅增加。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258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预收账款--35.35
合同负债2,321.681,444.94-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35.35万元,均为预收货款。2020年起,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预收货款从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科目中列支。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444.94万元、2,321.68万元。

因公司皮革业务主要采用先货后款模式,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金额较小。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收购,因巨星有限的养殖业务大多采用现款现货(即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款项后,向客户交付商品)交易模式,故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19年末预收账款大幅增加。2021年末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生猪养殖销售规模扩大,公司预收的货款相应大幅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短期薪酬3,196.787,410.071,075.7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8.0016.5116.84
合计3,224.787,426.581,092.58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092.58万元、7,426.58万元和3,224.7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01%、5.42%和1.88%。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构成。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增值税30.20263.8551.47
企业所得税470.89277.8561.84

2-1-259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印花税50.9134.073.15
个人所得税642.53134.404.29
土地使用税5.835.83-
城市维护建设税2.6218.434.48
环境保护税1.030.8444.98
教育费附加1.168.091.92
地方教育费附加0.795.111.28
水资源税2.522.612.71
合计1,208.46751.08176.11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176.11万元、751.08万元和1,208.4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32%、0.55%和0.70%。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构成。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应交税费较2019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完成对巨星有限收购,经营规模大幅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利息--41.40
其他应付款37,554.7919,277.011,979.41
合计37,554.7919,277.012,020.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020.81万元、19,277.01万元和37,554.7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2%、14.08%和21.85%。公司其他应付款由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其中应付利息系公司借款利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费用9,536.888,028.027.25
押金及保证金8,879.516,586.7815.89
长期资产款17,950.502,600.931,949.33
暂借款107.87325.05-

2-1-260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款项1,080.031,736.236.93
合计37,554.7919,277.011,979.41

应付费用主要系根据委托养殖合同计提的养户报酬与根据公司和皮埃西(张家港)种猪改良有限公司签订的《封闭扩繁总协议》,预提根据其提供的种猪繁殖的后代猪只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付费用中主要包含计提的生猪、鸡的养户报酬6,279.55万元。

公司养殖业务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生猪的农户代养模式为:公司负责生猪育种和扩繁,农户负责育肥。农户作为公司养殖产业链条的一环,通过委托养殖合作协议约定,按分工合作方式进行生产,按内部流程定价和核算方式计算收益。“公司+农户”的业务模式下,上市公司与农户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肉猪委托养殖合同》。巨星农牧负责向合作农户提供猪苗、饲料、药品、疫苗等物资供应,以及营养方案、养殖培训等技术指导。农户需具备符合公司要求的养殖条件,包括养殖场地、圈舍、设施、工具、水、电和劳动力等,承担生猪的育肥饲养工作。在此期间,巨星农牧为农户提供的所有物资、以及农户所饲养的肉猪等均属于巨星农牧财产,农户未经巨星农牧许可不得擅自处理。待生猪满足出栏标准后,由巨星农牧负责最终的销售环节,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与农户结算对应的报酬,公司每月末对尚未结算批次预提养殖费用,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根据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巨星农牧将根据养户的代养规模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在会计上确认为其他应付款-押金及保证金。

长期资产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800.001,000.00-

2-1-26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133.18871.6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764.8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143.227.26-
合计10,841.231,878.9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子公司巨星有限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应付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款项。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68,926.1271.08%17,904.6382.01%--
租赁负债13,826.7614.26%----
长期应付款11,867.6612.24%2,117.009.70%--
预计负债427.080.44%410.421.88%--
递延收益1,295.171.34%679.803.11%227.75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24.130.64%719.113.29%--
非流动负债合计96,966.91100.00%21,830.96100.00%227.7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27.75万元、21,830.96万元和96,966.9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2%、13.75%和36.07%。2019年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递延收益构成。2020年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租赁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借款35,565.1218,889.46-
质押+保证借款23,400.00--
抵押+保证借款12,761.00
应付利息-15.17-

2-1-262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800.001,000.00
合计68,926.1217,904.63-

2021年末金额较上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新建/改扩建养殖基地,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增加了长期借款。公司长期借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债务人借款金额期限借款条件抵、质押物保证人
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4,000.003年保证和邦集团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公司15,000.002年保证和邦集团、贺正刚、唐光跃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塘支行平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42.805年保证本公司、贺正刚、唐光跃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2,761.005年抵押+保证本公司、贺正刚、唐光跃、和邦集团、巨星集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西郊支行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5,636.337年保证巨星集团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1,460.002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巨星有限23,400.002年质押+保证保证金质押和邦集团、贺正刚、唐光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西郊支行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9,325.997年保证巨星集团、唐光跃
合计/71,726.12///

注:德昌巨星以“德昌100万头智慧养猪一体化产业园区项目”的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本期在建工程未完工,尚未满足办理抵押登记前提条件。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13,826.76万元。公司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系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租赁负债对应使用权资产情况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2、非流动资产分析/(6)使用权资产”。

(3)长期应付款

2-1-2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售后回租租赁款净额9,750.66--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2,117.002,117.00-
合计11,867.662,117.00-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212.29243.17-公司为农户、饲料客户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担保,管理层按照担保金额的5%计提预计负债
未决诉讼4.9582.29-未决诉讼
其他209.8484.96-计提的未来可能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
合计427.08410.42-/

对外提供担保系根据行业惯例向合作农户、饲料客户等对象提供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4,245.82万元,计提预计负债212.29万元。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政府补助1,295.17679.80227.75
合计1,295.17679.80227.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27.75万元、679.80万元和1,295.1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3.11%和1.34%。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属于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

2-1-264

各期末递延收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环保工程建设209.72218.73227.75
观胜养殖场建设项目补贴款25.8727.27-
兴裕养殖场建设项目补贴款25.8727.27-
叙永巨星吴家坪种猪场场平补助资金250.82265.82-
锅炉改造补助款14.7316.43-
剑锋种猪场建设76.9430.47-
种猪性能测试补贴-20.00-
屏山县100万头优质产业化投资协议189.92--
观胜养殖场建设畜禽资源项目补贴款149.84
农业农村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补助款119.77
种猪场、生猪养殖小区建设79.00
其他项目152.7073.81-
合计1,295.17679.80227.75

(6)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4,160.85624.134,794.06719.11--
合计4,160.85624.134,794.06719.11--

递延所得税负债系公司合并巨星有限时相关资产发生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层面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231.141.81
速动比率(倍)0.460.540.85

2-1-265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4.6836.9638.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2.6523.2438.07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7.795.31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5,520.8537,323.415,493.68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5)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0年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上升。2020年、2021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14、1.23,速动比率分别为0.54和0.46。

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存货。其中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存货主要为存栏猪只,因市场大、出栏时间短,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公司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07%、23.24%和22.65%,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8.35%、36.96%和44.68%,总体资产负债水平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3)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93.68万元、37,323.41万元和15,520.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且在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幅提升。

2021年实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5,520.85万元,2021年利息保障倍数为

2-1-266

7.79倍,公司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2、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6.302020.12.312019.12.31
牧原股份0.640.891.08
温氏股份1.671.371.88
新希望0.950.910.66
正邦科技0.991.220.66
天邦股份0.731.140.54
行业平均水平1.001.110.96
巨星农牧1.421.141.8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6.302020.12.312019.12.31
牧原股份0.150.410.68
温氏股份0.860.580.98
新希望0.460.420.30
正邦科技0.410.700.35
天邦股份0.320.640.28
行业平均水平0.440.550.52
巨星农牧0.640.540.8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主要为皮革业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于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的上市公司较高,2020年完成对巨星有限收购后,主要业务变更为生猪养殖业务,2020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接近;2021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2021年6月28日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尚未投入日常生产经营,使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2-1-267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9.828.243.04
存货周转率(次/年)2.241.480.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580.500.39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4次/年、8.24次/年和19.82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周转较快。2020年、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2019年,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巨星有限生猪销售业务基本采用现款现货模式,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变动不大,使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农牧业务、皮革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皮革业务
兴业科技6.896.477.19
明新旭腾3.743.643.92
巨星农牧3.902.883.04
农牧业务
牧原股份934.503,205.64/
温氏股份79.72230.63/
新希望51.92124.84
正邦科技89.82197.63/
天邦股份36.4397.08/
行业平均水平238.48771.16/
巨星农牧43.3231.90/

2-1-26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注1:为便于与以前年度对比,2021年1-6月数据为年化比率;注2:公司于2020年7月开始将举行有限纳入合并范围,为便于对比,2020年农牧业务数据为年化比率。

注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皮革业务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家私革销售占比较大,因下游家私产品生产及销售周期长,回款时间长,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农牧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生猪行业内销售模式基本采用“现款现货”、“款到发货”、“钱货两清”等模式。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牧原股份主要经营生猪养殖及销售业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极低且每年营业收入金额较大,牧原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农牧业务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牧原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除生猪养殖业务外,大多还经营有较大规模的禽类养殖、饲料的生产销售等业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系公司饲料业务在农牧业务中占比较高,产生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7次/年、1.48次/年和2.24次/年。公司存货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所有存货不存在积压情况,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农牧业务、皮革业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皮革业务
兴业科技2.102.312.68
明新旭腾1.041.351.82
巨星农牧1.060.880.97
农牧业务
牧原股份2.201.56/

2-1-269

温氏股份3.784.67/
新希望6.707.87/
正邦科技2.804.11/
天邦股份3.303.45/
行业平均水平3.764.33/
巨星农牧2.483.2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注2:为便于与以前年度对比,2021年1-6月数据为年化比率;注3:巨星有限自7月份纳入合并范围,为便于对比,2020年度数据使用年化比率。

公司皮革业务存货周转率较低且大幅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通过二级子公司昆士兰H.J.和墨尔本H.J.采购澳大利亚牛原皮,由于牛原皮的湿度高、体积大、采购数量多、重量较重,其运输方式一般采用海上轮船运输,海上轮船运输所需时间较长,一般原皮从澳大利亚装船后运送到公司需一个月以上,因而公司整体的采购周期比较长,必须保持较高的存货储备以备生产所需,因此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皮革业务相关存货金额较大,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皮革业务存货周转率变动主要受皮革业务经营规模影响,与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一致。养殖类企业存货周转率受养殖周期影响,一般而言周期从长到短为肉猪、黄羽鸡、白羽鸡。公司农牧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因养殖产品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农牧业务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生猪存栏量快速上升,存货快速增长使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五)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其中: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2,152.580.65%-

2-1-270

其他流动资产238.680.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50.590.41%1,350.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0.000.02%6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6,802.642.07%-
合计10,604.503.22%1,410.59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情况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3月9日)起至今,公司无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购买的玉米、豆粕、小麦等原材料期权、期货合约,公司购买该等原材料期权、期货合约系降低生猪、鸡等养殖成本波动风险的重要手段,符合公司业务特点,系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非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1,350.59万元,系子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属财务性投资,但投资金额较小,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41%,因而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系发行人子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乐山新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计持股比例2.00%。乐山新航

2-1-271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属财务性投资,但投资金额较小,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02%,因而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4)委托理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借与他人款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委托理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98,292.27143,919.0655,555.9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97,345.09139,766.6854,714.27
营业毛利56,648.4144,112.969,067.60
营业利润29,642.4027,773.964,522.89
利润总额27,762.3310,869.104,612.35
净利润26,663.7713,349.823,966.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98.1812,767.693,951.18

2019年公司主要业务为皮革业务,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业务范围拓展到畜牧养殖业领域,实现了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迅速增长。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5,555.90万元,并购巨星有限后,2020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3,919.06万元和298,292.27万元,增长明显。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51.18万元,2020年、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767.69万元、25,898.18万元,利润增长明显。

2-1-272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97,345.0999.68%139,766.6897.11%54,714.2798.49%
其他业务收入947.190.32%4,152.382.89%841.641.51%
合计298,292.27100.00%143,919.06100.00%55,555.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555.90万元、143,919.06万元和298,292.27万元。2020年公司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营业收入增长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8.49%、97.11%和99.68%。

2、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及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皮革产品49,545.8916.66%43,253.2530.95%54,714.27100.00%
生猪179,215.8760.27%66,503.7447.58%--
16,667.645.61%8,644.696.19%--
饲料51,915.6817.46%21,365.0015.29%--
合计297,345.09100.00%139,766.68100.00%54,714.27100.00%

2019年度,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汽车革、鞋面革和家私革。三者营业收入占比达95%以上。2020年7月,公司收购了巨星有限100%股权,新增加了生猪、鸡和饲料的农牧业务。

2020年公司皮革业务下滑主要原因是全球新冠疫情导致公司下游产业订单减少及公司皮革生产的主要厂区受2020年8月18日汛情影响进水而停产。

2-1-273

该厂区已于2020年10月5日全面恢复生产。2021年,公司生猪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生猪出栏量增加所致。2021年、2020年7-12月生猪销量分别为87.10万头、21.30万头,2021年生猪销量较2020年7-12月增长308.92%。

3、营业收入的区域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24,970.718.40%15,582.4111.1528,245.6951.62
中南地区35,329.8411.88%19,843.2914.2018,854.8034.46
西南地区231,980.9578.02%97,944.5870.084,491.648.21
华北地区4,979.771.67%6,321.324.523,070.505.61
国外地区83.820.03%75.060.0551.630.09
合计297,345.09100.00%139,766.68100.0054,714.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地区、中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占比达90%以上,是公司主要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2021年、2020年西南地区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2020年7月收购的巨星有限,其生猪养殖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川等西南区域。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41,015.4999.74%96,296.7896.48%45,865.1498.66%
其他业务成本628.370.26%3,509.323.52%623.171.34%
合计241,643.86100.00%99,806.10100.00%46,488.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6,488.31万元、99,806.10万元和241,643.86

2-1-274

万元。公司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为稳定,分别为98.66%、96.48%和99.74%。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按产品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皮革业务41,339.0417.15%40,218.2441.7645,865.14100.00
生猪132,251.2354.87%27,793.9828.86--
19,623.678.14%10,125.1710.51--
饲料47,801.5519.83%18,159.3918.86--
合计241,015.49100.00%96,296.78100.0045,865.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与营业收入的构成相匹配。

(三)毛利率分析

1、销售毛利与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与销售毛利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合计
2021年度毛利56,329.60318.8256,648.41
毛利率18.94%33.66%18.99%
毛利占比99.44%0.56%100.00%
2020年度毛利43,469.90643.0644,112.96
毛利率31.10%15.49%30.65%
毛利占比98.54%1.46%100.00%
2019年度毛利8,849.13218.479,067.59
毛利率16.17%25.96%16.32%
毛利占比97.59%2.41%100.00%

注1:毛利占比=各业务毛利/销售毛利注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其他业务毛利的贡献小。

2-1-275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6.17%,主营业务为皮革业务,公司并购巨星有限后主营业务拓展为: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作与销售,因生猪养殖、销售毛利率较高,2020年度、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至31.10%、18.94%。

2、主营业务毛利与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业务板块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皮革业务生猪饲料主营业务
2021年度毛利8,206.8546,964.64-2,956.034,114.1356,329.60
毛利率16.56%26.21%-17.74%7.92%18.94%
毛利占比14.57%83.37%-5.25%7.30%100.00%
2020年度毛利3,035.0138,709.76-1,480.483,205.6143,469.90
毛利率7.02%58.21%-17.13%15.00%31.10%
毛利占比6.98%89.05%-3.41%7.37%100.00%
2019年度毛利8,849.13---8,849.13
毛利率16.17%---16.17%
毛利占比100.00%---100.00%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

2020年皮革业务较2019年大幅下降,主要系:(1)公司针对市场需求,与客户一起努力提升其产品性价比,以稳定客户、保持市场占有率,相应调低了鞋面革产品售价,导致鞋面革产品毛利率下降;(2)公司为了把握家具市场逐步回暖的机遇,争取家私革产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家私革产品的产量,调整了销售价格,导致家私革产品毛利率同比有所降低;(3)公司2020年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运输费作为履约成本计入在营业成本中核算,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生猪毛利率从2020年的58.21%下降至2021年的26.21%,主要系2021年生猪业务整体销售价格较2020年下半年大幅下降,导致生猪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

2-1-276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皮革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兴业科技25.92%18.83%15.37%
明新旭腾46.71%49.14%45.25%
本公司皮革业务13.20%7.02%16.1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2021年6月主要产品为汽车革、鞋面革和家私革。同行业公司兴业科技的产品主要为鞋面用皮革,明新旭腾的产品主要为汽车革,

兴业科技主要经营鞋面革,因鞋面革整体毛利率较低,公司毛利率在2019年高于兴业科技,2020年以来兴业科技毛利率大幅上升超过本公司,主要系兴业科技原材料主要使用美国牛皮,得益于进口牛皮采购价格的持续下滑以及2020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的持续升值,其原材料采购单价逐年下降,毛利率得以持续上升,并超过本公司。

明新旭腾因其主要产品为汽车革,汽车革产品毛利率较高,且明新旭腾进入了国内外知名整车厂体系,并为奥迪Q5L、探歌、探岳、奥迪Q3等中高端车型提供配套,毛利率大幅高于本公司。

2020年、2021年1-6月,公司生猪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上市公司2021年1-6月2020年度
牧原股份34.30%62.09%
温氏股份-11.63%30.58%
新希望-6.47%23.13%
正邦科技10.70%27.42%
天邦股份3.12%53.08%
行业平均水平6.00%39.26%
本公司生猪业务48.64%58.2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

2-1-277

公司2020年、2021年1-6月,公司生猪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生猪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基本已实现生猪养殖的一体化经营,包括种猪、仔猪、商品猪繁育以及生猪养殖所需饲料的研发、生产,较同行业大量对外采购种猪、仔猪用于扩繁和育肥的公司,具有相对较高的毛利率。除生猪养殖一体化带来的较高毛利率外,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种猪、仔猪销售,因种猪、仔猪销售毛利率更高,使公司毛利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82.45122.5678.20
教育费附加41.0634.8920.90
房产税213.07146.97108.68
土地使用税227.27147.5590.99
印花税296.15241.7212.88
环境保护税61.5651.63175.19
地方教育费附加4.0323.2413.93
其他税费13.5117.4949.07
合计1,039.10786.04549.85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分别为549.85万元、786.04万元和1,039.1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9%、0.55%和0.35%,占比较小。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3,796.901.272,455.221.711,349.032.43
管理费用12,393.674.1511,187.607.771,675.993.02

2-1-278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1,488.420.501,036.290.72379.270.68
财务费用4,766.951.601,872.761.30797.081.43
合计22,445.957.5216,551.8711.504,201.367.56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4,201.36万元、16,551.87万元和22,445.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6%、11.50%和7.52%。2020年、2021年公司期间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2020年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运输费--581.62
包装费220.79172.64220.92
职工薪酬2,057.531,012.28197.26
交通差旅费678.96450.33119.95
业务招待费226.04219.3579.46
广告宣传费-205.2412.58
办公通讯费-10.161.53
折旧与摊销-16.896.93
其他299.4790.68128.78
检验检疫费257.14207.75-
租赁费56.9769.91-
合计3,796.902,455.221,349.0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349.03万元、2,455.22万元和3,796.9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3%、1.71%和1.27%。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薪酬以及与产品销售相关差旅费、招待费等。

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在当年实现对巨星有限的收购,自7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职工薪酬、差旅费、检验费等大幅增加。

2-1-279

运输费主要为公司产品中转运输及装卸发生的相关费用。公司2020年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将与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运输费作为履约成本计入在营业成本中核算。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6,926.477,419.12905.14
折旧与摊销1,345.02597.40204.12
交通差旅费472.00586.99170.54
中介服务费514.90667.60128.60
办公通讯费250.63147.2481.83
业务招待费308.16330.2855.11
财产保险费1,323.78652.68-
低值易耗品摊销206.3424.49
租赁费148.45142.06-
其他897.94619.73130.64
合计12,393.6711,187.601,675.9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675.99万元、11,187.60万元和12,393.6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02%、7.77%和4.15%。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费及生物资产保险费等。

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在当年实现对巨星有限的收购,自7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等大幅增加。

2020年中介服务费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2020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中介服务费大幅增加,2021年中介服务费仍较大,主要系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中介服务费金额较大。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2-1-280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854.23417.73272.39
材料费156.43361.6941.03
折旧与摊销124.4775.69-
检测费15.4432.7025.92
其他337.85148.4839.93
合计1,488.421,036.29379.27

公司通过长期、稳定的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技术不断优化,能紧跟目前的消费需求开发出相应的产品品种,并形成了大量非专利技术。目前,公司生产加工工艺、生产技术均已成熟,实现了产品产业化、专业化生产,公司研发团队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研制新的产品。同时,公司把握制革行业绿色化、生态化发展趋势,始终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技术方面的研究,目前已成功研发并投入使用高吸收鞣剂固定技术、微灰浸碱技术、微灰保毛脱毛膨胀技术等清洁化生产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始终处于行业发展前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0年、2021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并购巨星有限导致研发支出相对2019年度大幅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4,087.252,519.061,196.82
减:利息收入431.86718.08393.07
汇兑损益-18.1822.21-43.47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1,062.40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67.3449.5736.80
合计4,766.951,872.76797.08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2020年、2021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完成对巨星有限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1-281

巨星有限贷款金额较大所致。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918.21673.7314.78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收入13.022.60-
合计931.23676.3314.78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1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82.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57.8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75.16-157.6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按公允价值转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93.70-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合计1,233.0228.1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万元、28.14万元和1,233.02万元,主要为处置购买的玉米、豆粕、小麦等原材料期权、期货合约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司购买该等原材料期权、期货合伙系为降低生猪、鸡等养殖成本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0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按公允价值转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系公司处置对乐山新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2-1-282

(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98.23-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23-
合计-98.23-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为购买的玉米、豆粕、小麦等原材料期权、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

(九)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明细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368.79175.22191.72
对外担保预计损失30.888.87-
合计-337.91184.10191.72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8.58-390.62-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87.99--
商誉减值损失-94.98-75.05-
合计-261.55-465.67-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通过信用减值损失计量。

(十)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821.44-52.39-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111.54-

2-1-28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3.51--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17.60--
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收益-5,893.11418.64-
合计-5,085.76477.79-

2021年资产处置损失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养殖规模扩大,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十一)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项目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6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68-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赔偿948.16702.32-
政府补助24.58-80.00
客户违约收入804.05--
保险赔偿收入50.54--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1.8520.65-
其他40.1830.919.51
合计1,869.36756.5689.5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违约收入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赔偿。

2021年度客户违约收入系客户已支付定金,但因猪价下跌,客户未履行生猪采购合同而产生的违约收入。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1-284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95.3831.3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72-
生产性生物资产报废损失-28.67-
对外捐赠24.9856.94-
非常损失3,331.3917,421.57-
罚款支出117.42
其他180.26151.510.06
合计3,749.4317,661.420.06

2020年发生的非常损失,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地四川乐山发生洪灾导致工厂产生了1.66亿元损失。2021年发生的非常损失,主要系猪只死亡损失。

(十二)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75.22485.49657.31
递延所得税费用323.34-2,966.20-11.71
合计1,098.56-2,480.72645.59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4,871.63-13,149.3488.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98.1812,767.693,951.18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8.81%-102.99%2.2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88.60万元、-13,149.34万元和-4,871.63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24%、-102.99%和

2-1-285

-18.81%。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2.99%,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该年度公司乐山厂区洪灾影响,产生损失17,421.57万元。除2020年度外,公司报告期内其他期间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相关内容。

(十四)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猪销售业务,2021年生猪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60%,占比较高且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因2020年、2021年国内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现就生猪销售价格变动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利润对生猪价格变动敏感系数6.052.39
利润总额对生猪价格变动敏感系数6.466.12

注:假设其他经营条件不变,生猪销售价格上浮 10%对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敏感系数。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对生猪价格变动敏感系数均高于2,对生猪销售价格变动敏感性较高。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0.8537,323.415,493.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47.59-41,657.07-4,86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987.0919,495.92-4,197.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978.5315,140.05-3,526.47

2-1-28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0,637.58137,113.5456,241.49
收到的税费返还634.58447.16862.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22.427,987.5650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8,994.58145,548.2657,607.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3,987.4982,322.4136,070.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539.2316,586.309,574.99
支付的各项税费5,598.013,688.014,903.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49.005,628.131,56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3,473.73108,224.8552,11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0.8537,323.415,493.6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93.68万元、37,323.41万元和15,520.8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97.63%、94.20%和

97.20%。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87.59%、

91.39%和95.08%。

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23.41万元,较2019年增加幅度为579.39%,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20年实现对巨星有限的并购,经营规模大幅增长,且并购的巨星农牧赊销比例较小、回款期短,使当期销售商品回款金额大幅增长所致。

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20.85万元,较2020年下降58.42%,主要系:1、2021年生猪销售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生猪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2、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扩大后,增加了原材料采购支出,而该部分养殖支出尚未产生收入,导致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下降。

2-1-287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6,663.7713,349.823,966.75
加:资产减值准备599.46281.58-191.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952.358,350.542,021.43
使用权资产摊销2,497.12--
无形资产摊销742.65418.11104.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72.58560.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85.76-477.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5.3828.7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8.2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108.432,541.271,153.3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33.02-28.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8.32-2,746.73-11.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4.9875.0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009.36-4,199.72-8,749.7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15.843,425.276,653.9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638.2015,842.95547.1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20.8537,323.415,493.68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814.90279.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86--

2-1-288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088.866,925.9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88.6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9.2713,245.64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80.9020,740.03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7,398.1461,131.584,86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6,030.35965.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428.4962,397.106,86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47.59-41,657.07-4,866.0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66.00万元、-41,657.07万元和-103,547.59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20年、202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2019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收购巨星有限所致,因巨星有限养殖场新建/改扩建工程投资较大,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大幅增加。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2,000.001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8,188.6655,363.893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141.0715,281.6710,117.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329.7270,775.5647,117.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580.0029,900.0037,000.00

2-1-28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760.013,804.343,110.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14.6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02.6117,575.3011,204.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342.6351,279.6451,31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987.0919,495.92-4,197.6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97.62万元、19,495.92万元和100,987.09万元。2020年并购巨星有限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养殖业务规模扩张,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上升,从而通过银行借款、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形式筹资资金规模不断增加。2021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2,000.00万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未扣除保荐承销费)。

四、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866.00万元、61,131.58万元及117,398.14万元。公司资本性支出均投向主营业务,用于新建/改扩建养殖场等,扩大了公司生猪养殖产能,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建设支出,具体项目包括: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17,008.35万元。

2-1-290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作与销售。2020年7月并购巨星有限后主营业务拓展为:畜禽养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作与销售。生猪养殖业务已成为公司经营规模最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盈利水平较好。公司生猪养殖规模、销售规模均实现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生猪养殖规模,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与经营业绩。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募投项目达产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因净资产的大幅增加而被摊薄;而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扩大养殖场规模,提高生猪产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2019年的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2)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

2-1-291

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发行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18.12.312019.01.01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14,547,659.74--14,547,659.74
应收款项融资-14,547,659.7414,547,659.7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13,941,904.00--13,941,904.00
应收款项融资-13,941,904.0013,941,904.00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合并报表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项目2018.12.31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01.01
应收票据14,547,659.74-14,547,659.74
应收款项融资14,547,659.7414,547,659.74

母公司报表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项目2018.12.31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01.01
应收票据13,941,904.00-13,941,904.00
应收款项融资13,941,904.0013,941,904.00

3、2020年的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1-292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将不含税的“预收款项”变更为“合同负债”列报;将“预收款项”包含的增值税销项税变更为“其他流动负债”列报;该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

4、2021年的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报表不产生影响,合并报表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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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12.312021.1.1调整数
预付款项25,935,710.3822,000,946.72-3,934,763.66
在建工程276,494,115.66276,371,475.66-122,640.00
使用权资产119,601,358.20119,601,358.20
长期待摊费用21,042,937.374,371,501.11-16,671,436.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789,052.6722,227,768.453,438,715.78
租赁负债95,433,802.5095,433,802.50

5、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七、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 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为关联方
巨星农牧有限公司饲料客户/寄养户2,320.002019年10月2024年6月连带责任保证
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料客户/寄养户155.002018年11月2022年11月连带责任担保
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寄养户1,770.822019年 11月2024年6月连带责任担保
合计/4,245.82////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1.29%////

1、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国家支持龙头企业为其带动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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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担保金额合计为4,245.82万元,全部为根据行业惯例向合作农户、饲料客户等对象提供的担保。该金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29%,占比较小。

2、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形势,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也同样基于上述商业逻辑为合作农户、养殖户、饲料客户等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提供担保情况担保对象
1新希望公司针对并严格筛选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为其购买公司的产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助于发挥产业链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与各环节的可控养殖场(户)或经销商
2天邦股份为拓展业务规模,继续发挥“公司+家庭农场”养殖模式的优势,在有效评估风险的前提下,为部分优质合作养殖户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优质客户、养殖场(户)或合作伙伴
3唐人神为合格的生猪养殖户、饲料经销商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服务养殖客户
4傲农生物为适应市场形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为客户融资提供支持服务。在客户支持服务模式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下游客户进行授信,公司作为客户推荐方,承担了部分保证金缴纳义务和担保责任风险养殖户及经销商等
5金新农针对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养殖场(户),在其周转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其向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下游经销商、养殖场等
6大北农由于养殖业的发展及加强与客户合作的需要,主要是为参股公司以及公司客户提供担保客户、代养户、参股公司、子公司属地贫困户等

数据来源: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为合作农户、饲料客户等对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合理性。

3、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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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收购巨星有限之前

收购巨星有限之前,公司不涉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2019-2020年,巨星有限均在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各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授权巨星有限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范围内签署(或授权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2)公司收购巨星有限之后

收购巨星有限之后,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德昌巨星和夹江巨星、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对其下属各子公司、巨星有限及其子公司对其对应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进行担保。其中授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分别对其对应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2021年3-4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除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外,授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分别为其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

2022年3-4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除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外,授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分别为其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均在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公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1-296

(二)未决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或有事项。

2-1-297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92,075.847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217,075.841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的部分予以置换。

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公司拟将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中的24,822.81万元投入“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项目剩余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补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将7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合计使用非公开和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已取得“川投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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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3424-03-03-503024]FGQB-0047号”的备案证明,并于2020年11月27日取得凉山州德昌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德昌巨星100万头智慧养猪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制)>的批复》(凉德环承诺审批[2020]1号);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履行项目备案与环评程序。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生猪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推动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长期以散养为主,存在大量散户,行业的规模化程度相对较低。一方面,部分散户对市场掌握不够准确,参与养殖具有盲目性和无序性,在市场价格高时易扩大养殖数量,价格一旦下跌则选择退出,加剧了“猪周期”的发生;另一方面,散养存在良种繁育体系不完善,层次结构不分明,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选育水平低,供种能力小等一系列问题,难以适应畜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而优秀的大型养殖企业凭借先进养殖技术形成的较高养殖效率、标准化规模经营形成的成本控制能力,以及规范化、信息化形成的食品安全保障,使其能够在完整的生猪周期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规定,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全国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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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2021年8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建设标准化猪场,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全面优化商品仔猪生产环境,提高商品仔猪繁育水平,确保商品仔猪质量,将推动生猪产业优化发展升级。

2、猪肉供应关系国计民生,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助于保障生猪稳定供应、满足百姓猪肉消费需求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生猪消费大国,我国的人口数量和饮食结构决定了猪肉在我国肉类消费中不可撼动的地位,猪肉的供应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受动物疫情等因素影响,2019年我国猪肉产量为4,255万吨,同比下降21.26%,2020年全国猪肉产量4,113万吨,生猪供应持续下滑。根据农业部数据显示,在多重利好政策的拉动下,2020年我国23省市提前完成年度生猪产能恢复目标,但生猪出栏量仍未达到疫情前正常水平,预计未来政策面仍旧倾向于稳产及行业优化升级。

公司作为西南地区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产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之一,肩负响应国家稳产保供号召、着力保障市场供应的社会责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猪肉的供应量,有助于维护我国居民主要食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满足市场对生猪及相关产品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产能释放提供保障,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扩张时期,需要长期稳定的营运资金进行支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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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也在增长。因此,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未来产能的释放提供保障,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4、实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对巨星有限的收购,进入畜禽养殖行业。依据公司在该板块的业务发展规划及目标,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快布局生猪养殖行业,“立足四川,走向全国”,将生猪养殖业务逐步扩大到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生猪养殖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猪养殖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在项目达产后,公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同时,可以进一步发挥在养殖效率、成本控制能力、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公司养殖业务的综合实力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国家及地方政策大力支持生猪养殖行业发展

为保障和支持生猪养殖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区域发展、养殖模式、用地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出台了诸多政策。

2019年8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川农(2019)99号)提出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坚持自主选育为主、国外引进为辅,持续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育种繁育水平,大力推进生猪化养殖,鼓励和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推进可视化管理;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全面推进种养结合,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明确猪肉自给率目标为95%左右,到2022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新建、改扩建的养猪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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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201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2021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2021年3月,四川省委一号文件《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发布,指出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2021年生猪生产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实施生猪种业提升行动,培育“川系”种猪品牌。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财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强调要科学选择监测预警指标,不断丰富完善逆周期调控手段,注重预调早调微调,提升储备调节能力,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不断提升政策效能;构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影响,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应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7∶1,将猪粮比价6:1和9:1作为预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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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建设标准化、自动化、规模化的生猪养殖场,注重提升生猪养殖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生物安全,积极响应了国家、地方政策对生猪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国家鼓励的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方向。

2、生猪养殖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均稳居世界第一位,生猪饲养量和猪肉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的一半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生猪出栏量从2009年的64,507万头增长到2018年的69,382万头,累计增长7.56%。2019年,受动物疫情影响,我国生猪出栏量下降到54,419万头;2020年生猪出栏量52,704万头,进一步下降3.2%;2021年全国生猪出栏量恢复至67,128万头。生猪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需要满足。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在四川省内。根据公开数据,2016年到2018年,四川省生猪出栏量在6,600万头到6,900万头之间,但受疫情影响,2019年生猪出栏量明显下降,全省的生猪出栏量仅有4,852万头,2020年有所恢复,生猪出栏量达5,614.4万头,2021年实现生猪出栏6,314.8万头,同比增长12.5%。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也是公司顺应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生猪出栏量将大幅提升,可有效补充生猪供给缺口,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

3、具有先进的技术、丰富的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

公司养殖业务主要由巨星有限负责经营,经历多年的积累,巨星有限在生猪育种、繁育和饲养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包括精准饲喂技术、膘情控制技术等。同时,巨星有限应用BLUP(最佳线性无偏估计)遗传评估法、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和种猪性能测定技术用于公司育种,可大幅提高育种值估计的准确性,对于低遗传力和难以度量的性状(肉质和屠宰性状)可以进行选择,同时可以缩短世代间隔,实现高生长速度和低料肉比种猪的选育。

经过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巨星有限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已形成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搭建了“种+料+管理”的先进养殖体系,形成了从猪场选址及建设、基因选种育种、饲料原材料采购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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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营养方案设计研发、生产管理、养户开发及管理的人才梯队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板块人才涵盖了猪遗传育种、猪场设计与建设、生产管理、营养与饲喂、疫病防治、环境保护等生猪养殖各环节,完全能胜任公司现有及新建猪场建设管理的需要。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拟新建母猪饲养规模为3.6万头的种猪繁育一体化生猪养殖场,生产育肥猪,建设各类猪舍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公猪舍、后备舍、隔离舍和育肥舍及待售舍,本项目采用全程自养的方式。本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出栏生猪97.2万头的规模。

2、项目投资概算和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昌巨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92,075.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投资100,377.68万元,设备投资68,955.92万元,引种投资10,90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562.73万元,其他投资4,271.50万元。其中拟使用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24,822.81万元,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75,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项目总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
1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投资100,377.6852.26%
2设备投资68,955.9235.90%
3引种投资10,908.005.68%
4铺底流动资金7,562.733.94%
5其他投资4,271.502.22%
6总投资合计192,075.84100.00%

3、项目的建设周期及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主要财务效益指标测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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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单位金额/比例备注
1营业收入万元/年168,919.67运营后年均
2利润总额万元/年31,216.55运营后年均
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5.46税后
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6.99税后

4、项目的用地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租赁土地的性质均为农村集体土地,并签署有土地租赁合同,募投项目取得集体土地及其履行的程序和办理的审批手续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承租方出租方所有制形式/土地用途土地认定土地取得方式村民会议表决及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见证)情况设施农用地备案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德昌巨星德昌县德州街道办事处大坪村村民委员会/德昌县绿家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农村集体/生猪养殖农用地再流转/租赁德昌县德州街道办大坪村村民、村民代表签署同意函/决议书,同意村委会/德昌县绿家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土地整体租赁给德昌巨星已完成已取得

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已落实,履行了用地所需的决策或审批程序;该募投项目用地均符合土地用途,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已取得“川投资备[2020-513424-03-03-503024]FGQB-0047号”的备案证明;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取得凉山州德昌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德昌巨星100万头智慧养猪园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制)>的批复》(凉德环承诺审批[2020]1号)。

6、德昌巨星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58,697.9532,085.79-12.33

注:上述数据均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华信会计师审计。

德昌巨星股东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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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巨星农牧44,870.0099.71%
2德昌星泰130.000.2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昌巨星注册资本4.50亿元,实缴资本32,122.81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2,085.79万元。德昌巨星股东承诺:德昌巨星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的,双方均应以增资方式将德昌巨星所需全部资金投入并按照其在德昌巨星持有的股权比例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如德昌星泰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前述出资安排,不影响巨星农牧单独实施对德昌巨星的出资,德昌星泰在德昌巨星的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增资价格原则为1元/注册资本。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有助于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根据未来三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确定,具体如下:

1、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2.20%;2018-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0.37%。

2018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营业收入298,292.27215,319.52181,561.19171,048.97

注:公司于2020年7月合并巨星有限,上表中2018-2020年营业收入为模拟全年合并巨星有限的数据。

2、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均值为26.37%。

2018年-2020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公司2020年2018年复合增长率
温氏股份7,492,376.025,723,599.7014.41%
牧原股份5,627,706.561,338,815.77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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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4,916,630.542,211,298.3949.11%
圣农发展1,374,459.951,154,722.879.10%
天邦股份1,076,414.86451,895.0654.34%
立华股份862,096.62721,432.919.32%
仙坛股份318,832.07257,779.7711.21%
*ST华英312,555.62534,882.86-23.56%
神农集团272,448.16109,173.4557.97%
新五丰272,373.12204,103.9915.52%
罗牛山233,332.67112,125.4844.26%
湘佳股份218,958.58151,411.8320.25%
益生股份175,103.64147,311.909.03%
民和股份168,188.40181,771.14-3.81%
东瑞股份136,647.8361,362.3449.23%
西部牧业82,032.7567,781.1810.01%
晓鸣股份54,001.8838,366.6718.64%
ST天山16,330.9310,522.6024.58%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尚未公告2021年年报。

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数据,综合考虑行业周期性、动物疫情影响以及新冠疫情可能对业绩产生的影响,本着谨慎的角度,假设2022年至2024年销售增长率为12.20%。根据公司历史数据,假设未来三年预测期内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与基期相同的比例,以2021年为参考基期,则公司2022年-2024年三年合计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末占营业收入比例2022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
营业收入298,292.27100.00%334,683.93375,515.37421,328.2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12,054.084.04%13,524.6715,174.6817,025.99
预付款项10,243.083.43%11,492.7312,894.8514,468.02
存货132,622.1444.46%148,802.04166,955.89187,324.51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154,919.2951.94%173,819.45195,025.42218,818.5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5,268.3915.18%50,791.1356,987.6563,940.14
预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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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2,321.680.78%2,604.932,922.733,279.30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47,590.0715.95%53,396.0659,910.3867,219.44
营运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107,329.2235.98%120,423.39135,115.04151,599.08
营运资金需求=当期营运资金占用额-前一期营运资金占用额--13,094.1714,691.6516,484.04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不考虑发行费用)-44,269.85

综上,按照前述假设的增长率测算,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按照现有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量将达到44,269.85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公司在生猪养殖行业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规模将大幅提升。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收入水平将得到稳步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有效提升。未来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净资产得以提高,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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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共计募集资金33,4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9.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40.4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2日到位,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8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440.47万元,减去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732.13万元,减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65.17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1,573.51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51010101200100103741,394,712.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22364901040014705557,866.26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02000008485362,372.54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02000039789113,720,172.27
合计15,735,123.37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日《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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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发行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巨星集团、星晟投资和和邦集团等4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

参照巨星有限全部股东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22号)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182,122.48万元,确定交易对价为182,000.00万元。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70,2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1,75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的,合计发行227,911,629.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股。上述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227,911,629.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7,911,629.00元。

2020年7月10日,华信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56号)。2020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227,911,629股普通股(A股)股份,仅涉及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5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7 号)核准,公司向8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181,8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9,999,95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771,869.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408,228,084.3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华信会计师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49号和川华信验(2021)第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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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822.81万元,减去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412.02万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7.96万元,减去银行手续费0.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1,448.72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列表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号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02000041555250,219,254.94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0200004325086,644,413.95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2000043274812,373,009.55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0801030400000657745,250,550.91
合计114,487,229.35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0,440.4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732.1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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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0,440.4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732.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707.59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度:0 2018年度:7,610.12 2019年度:911.88 2020年度:12,288.91 2021年度:3,921.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1.31%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变更为下列 两个项目22,830.351,122.761,122.760.001,441.73318.97100.00
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11,750.0011,750.000.0011,750.000.00100.00
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9,957.599,957.593,921.223,930.28-6,027.3139.472021年12月
补充流动资金7,610.127,610.127,610.120.007,610.120.00100.00
合计30,440.4730,440.4730,440.473,921.2224,732.13-5,7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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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3月24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10月18日、10月19日以及11月30日分别归还1,000.00万元、600.00万元、400.00万元以及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18年3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7,610.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结余1,573.51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5,708.34万元,其中318.97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已投入对应项目;其余-6,027.31万元系还未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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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0,25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0,2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度:170,2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支付购买巨星集团等共4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的对价170,250.00———170,250.000.00170,25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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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0,822.8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9,412.02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3万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7.9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48.7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0,822.8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12.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12.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12,000.006,000.006,000.004,764.714,764.71-1,235.2979.412021年12月
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18,000.0010,000.0010,000.004,337.874,337.87-5,662.1343.382022年4月
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73,000.0024,822.8124,822.8120,309.4320,309.43-4513.3881.822022年6月
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44,000.00-----0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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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5,000.00-----02022年12月
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8,000.00-----02022年12月
合计280,000.0040,822.8140,822.8129,412.0129,412.01-11,410.8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9,300.76万元。(注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结余11,448.72万元,尚未投入到募投项目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93,007,620.23元,其中,置换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4,316,748.30元、置换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29,497,864.94元以及置换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139,193,006.99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川华信专(2021)第0561号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35.29万元主要系尚未完全支付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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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21,707.59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和投资建设“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同意意见。

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变更原因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受下游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出于对募集资金审慎使用的考虑,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了该项目建设。由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景气度尚未恢复,公司当前产能已能满足已有订单的需求,公司从经济效率考虑,现阶段继续实施该项目不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已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将国家大力支持的生猪养殖业务融入上市公司,优化和改善上市公司原有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为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和投资建设“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

(2)信息披露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12日和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予以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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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公司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对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调整后拟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金额
1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50,355.470.00
2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21,103.7510,000.00
3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14,008.376,000.00
4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8,105.590.00
5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21,359.330.00
6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192,075.8424,822.81
合并317,008.3540,822.81

剩余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补足。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1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予以披露。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0,440.47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24,732.13万元,差额为5,708.34万元,其中有365.17万元系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其余部分主要系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尚未完全支付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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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无差异。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0,822.8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29,412.01万元,差额为11,410.80万元,其中有37.96万元系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其余部分主要系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尚未完全支付的工程款以及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项目款项。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收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仅有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365.17万元,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行为。

(2)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到2019年7月4日,公司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1-319

2019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再次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3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已将2020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3月23日已将2020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3月23日,本公司已将2020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2021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10月18日、10月19日以及11月30日分别将1,000.00万元、600.00万元、400.00万元以及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3、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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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闲置募集资金银行存款收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行为。

(2)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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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 (预计年均净利润)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201920202021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 [注1]——————————————不适用
2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注2]——————————————不适用
3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注3]——————————————不适用
4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注4]——————————————不适用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支付购买巨星集团等共4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的对价(针对公司发行股份支付对价部分)——————————————[注3]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目[注7]——————————————不适用
2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注6]——————————————不适用
3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注5]——————————————不适用
4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注7]——————————————不适用
5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注7]——————————————不适用
6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注5]——————————————不适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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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也未承诺经济效益。注2:“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 已对其实施变更。注3:项目承诺利润补偿期限(2020年至2022年)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以下称“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为57,700万元,其中,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5,800万元、在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5,900万元、在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6,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0年度项目实现净利润58,894.90万元(已审数),占2020年度承诺利润的372.75%;2021年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40,454.93万元(已审数),占2021年度承诺利润的254.43%。注4:该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收益。注5:该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收益。注6: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注7:2021年7月,发行人对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再投入该项目,且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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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后期已变更,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是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不适用。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不适用。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3、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古蔺巨星皇华种猪场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收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昌巨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古蔺巨星石宝种猪场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2021年7月,发行人对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再投入到宜宾巨星屏边种猪场项

2-1-324

目、平塘巨星更打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和雅安巨星三江生猪繁育一体化项目,且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巨星集团、星晟投资和和邦集团等41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巨星有限100.00%股权。

(一)购买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677162087F),巨星集团、星晟投资、和邦集团等巨星有限的全体41名股东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0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二)购买资产涉及标的公司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 (股权交割日)
资产总额314,274.53222,034.57169,671.27
负债总额143,699.5584,060.5167,617.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67,923.44135,990.65100,707.52

注:在标的账面价值变化期间,股东增资、分利等影响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21年度合计
巨星有限100%股权:---
股东增资---
股东分利--3,900.00-3,900.00
对账面价值的影响--3,900.00-3,900.00

2-1-325

(三)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公司取得巨星有限100.00%股权前后,巨星有限均主要从事畜禽养殖、销售以及饲料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情况良好。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巨星有限主要经营数据(合并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832.7958,452.7510,97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546.5858,092.4813,200.35
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908.35802.42263.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40,454.9358,894.9013,463.96

巨星有限于2020年7月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7-12月主要的经营数据(合并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28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656.15
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50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35,157.11

注:2020年7-12月的数据已经审计。

(四)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巨星集团、和邦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之一》的约定,巨星集团、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7,700.00万元,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2021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800.00万元、15,900.00万元和26,000.00万元。如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巨星集团、和邦集团相应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

2-1-326

分别按照85%和15%的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且巨星集团与和邦集团间负有连带补偿责任。“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与经上市公司书面认可并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上市公司将于补偿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补偿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承诺业绩完成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承诺数截至2021年末完成数差异完成比例
2020年度15,800.0058,894.9043,094.90372.75%
2021年度15,900.0040,454.9324,554.93254.43%
2022年度26,000.00///
合计57,700.00///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结论

华信会计师于2022年3月11日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061号),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1-327

第十节 相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贺正刚曾小平赵志刚
周 密张东贤蒋思颖
曹 光史文涛刘 涛

全体监事签名:

谢勤龚亚梅徐 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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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9

2-1-33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段利锋赵志刚周 密
张东贤袁小松杨 雁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2-1-33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罗长春
保荐代表人:
孙 勇付 洋
法定代表人、总裁:
杨炯洋
董事长签名:
鲁剑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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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杨炯洋
董事长签名:
鲁剑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2-1-333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2年 4月 日

薛玉婷
张亦昆

2-1-33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 王映国______________ 唐方模
______________ 凡 波______________ 何寿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 4月 日

李武林

2-1-335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机构出具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级人员:

评级机构负责人: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杨培峰陈俊松
张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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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外,本公司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目录如下:

(一)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鉴证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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