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鉴中、习俊通、张峰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