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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上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和短信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及相关公告。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虽然全球疫情的持续蔓延及上海等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复对全球经济及全球供应链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但截止目前为止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调整客户服务方案,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6日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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