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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07.64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1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30,000.0027,643.52
产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2,987.95663.17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37,987.9533,306.69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2,987.95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7.87%,公司现拟将该项目进行终止,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该项目通过购置仪器、设备以及投资新建一栋研发大楼,用于公司产品研发,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987.9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已完成进度(%)
研发中心2,987.95663.1722.19

截至2022年3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金额为663.17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07.64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的主要原因

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公司研发实际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经使用募集资金663.17万元购置了主要研发仪器、设备等,基本能满足目前公司研发试验使用。同时,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公司拟放弃针对本项目的研发中心大楼的施工建设,充分利用公司自身原有的研发场地进行项目产品的研发,从而大幅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使得“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507.64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

同时,2022年公司投资设立了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较大,为了确保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及新品研发投入,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福蓉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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