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05 号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元/股,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下列事项:

1.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股授予价格分别为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38.33%、39.74%、40.77%、39.56%。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授予价格的确定依据、过程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各归属期考核目标分别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或产品销量不低于6万吨,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或产品销量不低于7.8万吨,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或产品销量9万吨。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公司产品销量这一考核指标的计算方式,并结合业务构成、销售模式及变动情况、客户集中度及主要客户情况、产品毛利率变化等说明以产品销量吨数作为业绩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客观、完

整反映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业务经营情况。

(2)结合历史经营与财务数据、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论证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指标设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刻意设置较低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3. 请你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

4. 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4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