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2年5月6日爱玛科技603529
目 录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 25
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6
议案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7
议案七: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9
议案八: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3
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4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9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1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2议案十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3议案十四: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46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四、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
五、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九、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0: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 9:15-15:00会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议案一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议案二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否 |
议案三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否 |
议案四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 否 |
议案五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否 |
议案六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否 |
议案七 |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是 |
议案八 | 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否 |
议案九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否 |
议案十 |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否 |
议案十一 |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否 |
议案十二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议案十三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否 |
议案十四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否 |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公布各议案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发表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八、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重点和2022年度主要工作计划进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9,871.09万元,同比增长19.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399.81万元,同比增长10.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621.46万元,同比增长20.00%。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紧紧围绕“用户至上、卓越产品、精耕市场、精细运营”的战略主轴和向数智化科技公司转型的战略方向,继续专注于电动两轮车研发与生产的核心业务,严格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重点工作如下:
(一)产品力提升方面
1、践行正向开发理念,打造爆品
公司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和出发点,确立APDS流程(爱玛产品开发流程),形成了企划、研发、营销到退市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改进用户需求调研和使用场景模拟的方法和工具并加大相关投入,提升新品开发成功率。基于对现行消费需求和流行趋势的深刻理解,成立“爆品销量提升”项目组,通过APDS流程,开发能够精准满足某一大类消费者群体需求的重点车型,并以契合车型特质和该消费群体心理的营销方法最大限度地提升该车型的市场知名度和销量。
通过APDS的实施,从用户画像、企划立项、同步开发、成本控制、品质控制等环节,严格执行阀点要求,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一款开发的车型都是精品。报告期内,公司新品开发成功率大大提升,多款重点车型成为畅销款,深受不同消费群体的喜爱,如主打科技时尚的空军壹号、定位复古摩登的妮娜及以智能化功能为卖点的小爱等等。另外,APDS流程的导入,不但有利于精准企划、增加销量,还有利于优化SKU、降低运营成本,以及优化产品结构并提升新品和高毛利产品在销售中的占比。
2、实施全流程质控体系,保证产品品质
研发方面,公司在APDS开发系统不断升级、优化的基础上,推进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系统的全面实施,完善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阀点管理,充分保障产品在开发导入量产环节的品质。
采购方面,公司持续优化采购管理体系,对供应商遴选标准、分级评价、供应绩效、采购比价、来料质检、供应商质量改善,以及交货节奏与生产计划的衔接等工作进行持续改善,实现了及时交付、成本控制、质量保障的采购管理目标。
制造方面,公司在数智化制造战略的引领下,围绕QCD(质量、成本、交期)经营指标,开展品质改善、效率提升和物流改善三大业务的突破。特别是在生产流程中,建立了科学严谨的品质控制阀点监控,并采用全流程品质动态实时管理系统等先进管理工具,实现产品品质稳定性和一致性。
质检方面,公司执行高于国标的质量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与修订公司内部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加大实验及检测设备投入,进行虚拟仿真及实物测试以获取充足的实验数据,确保良好稳定的产品质量。另外通过品控数据标准化、品质问题可追溯来提高质控管理效率。
3、充分发挥海外的本土化营销职能,把握国际需求,开发符合海外用户需求的
产品
公司系统分析全球主要市场的区域特征和消费习惯,因地制宜地制定市场拓展计划,首先要实现国际营销团队的本土化。报告期内,国际事业部成立了面向海外市场的微出行业务中心,分别在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派驻营销团队,深入当地主要的消费市场,并根据海外需求,自主开发出符合海外用户需求的高速电动摩托车、电助力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等多种品类的产品。
(二)渠道力提升方面
1、线下渠道方面,拓展终端数量,提升单店产出
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持续将渠道建设作为重点战略,构建广覆盖、高效率的经销网络体系,提高公司产品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渠道拓展方面,一方面公司延续渠道下沉策略,加强城市社区和乡镇的网点建设,增加终端店面数量;另一方面,公司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分级动态渠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渠道体系的活力和良性发展。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超过2,000家,终端门店数量超过2万个。提升单店产出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经销商、门店经理及产品
导购进行培训赋能,通过门店数字化和新线上零售平台搭建,实施全渠道营销数智化升级,全面提升门店运营效能。
2、线上渠道方面,多平台运营
公司建立了专业化的电商业务运营团队,积极开展数字化营销,目前已全面入驻京东、天猫、苏宁易购、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并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直播带货,通过线上下单、线下提货及售后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协同销售,给用户提供更多元、更便捷的购物体验。
3、积极探索在海外建立本土化营销网络
公司国际事业部积极推进国际市场,在海外建立本土化营销网络。报告期内,加大国际业务人才引进,组建业务团队。
(三)品牌力提升方面
1、多管齐下,提升品牌溢价
爱玛科技深耕电动两轮车行业二十余年,是行业内具有广泛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公司。通过品牌“差异化、高端化”的竞争策略,在广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情况下,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管理策略提升品牌形象,提高品牌溢价。
在产品开发方面,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完善工艺设计,提高产品质感,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来提升品牌溢价;在产品结构方面,根据不同消费需求,合理设置产品系列,区分产品档次,严格管理高端系列产品的促销手段,鼓励经销商加大对中高端产品的销售力度,降低低端产品在公司销量中的占比,实现品牌升级;在门店升级方面,终端门店是品牌形象展示的主要窗口。报告期内,公司对终端门店从装修标准、店面布局、产品陈列等多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店面形象升级以“科技、时尚”为主题,旨在提升公司品牌和产品的时尚感、科技感,也为消费者提供更为舒适的购物体验;在营销方面,采用IP打造、情景赋能、优质电视剧和综艺节目广告植入等方式,建立并增强了公司产品与消费者之前的情感链接,增强了用户对品牌与产品价值的感知与认可,提升了品牌调性。
在“绿色出行、服务为主”的时代,电动两轮车作为消费者出行的主要工具之一,爱玛科技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体验化的多方面、多层次的产品与服务,更加巩固了爱玛在品质消费者人群中的口碑与认可度。
2、新流量时代下的品牌建设
公司不断地探索与尝试新流量时代下的品牌宣发策略。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在
CCTV、高铁传媒等强势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外,还在线下试点追星计划(增加渠道提货)、推广引擎拉力赛(提升新品销量)、开展蛛网行动(清理老品库存)、实施跨界合作引流(低成本营销)等多种市场推广策略,在线上则通过新的流量平台包括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开展直播等引流活动。另外,公司坚持厂商价值一体化,建立专门的培训系统和业务团队以提升经销商在新流量时代下的营销能力,包括建立经销商直播矩阵等。
3、品牌刷新策略
公司实施以高端化为目的的品牌刷新策略,具体包括:(1)以研发能力提升作为品牌高端化的底层架构;公司认为续航里程、骑行安全、智能化功能等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对于高端化发展及长远竞争力有重要意义;(2)以过硬的产品力作为品牌高端化的基础;公司凭借强大的产品开发与创新能力,打造从大众到高端的梯队系列产品,形成差异化产品矩阵,并以产品力过硬的高端系列产品积攒高端的市场口碑和品牌美誉度;(3)以全域高端化营销作为发力点,提升品牌调性,包括终端门店形象升级、IP打造、情景赋能、优质综艺节目和电视剧广告植入等。
(四)科技力提升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以“向科技公司转型”的发展战略,将研发作为提升公司产品性能、竞争力以及实现长远发展的主要手段。对此,公司积极推动研发管理转型,深入推行研发项目经理制;大力引进专家级人才,提高研发人员的数量,优化研发团队的人才结构;研发创新氛围持续增强,团队活力不断提升;公司组建爱玛中央研究院,聚焦行业核心技术研究,推动智能化技术升级与应用、车联网消费端软件、网联智能硬件等研发项目的落地;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123项,已经落地应用的研发成果包括AimaOS智慧骑行系统、全新智能锂电产品等,另有智能头盔、轮毂电机、智慧仪表等研发成果,计划陆续落地应用。
公司围绕用户的核心体验以及“双碳”理念开展核心技术的布局和研发工作,在大功率高效电机等多个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建立了先进的端对端新产品开发流程,以用户需求为指引,通过流程和标准的优化大大提升了整车产品的体验质量。
公司成立专门的研发降本项目组,通过改进车身结构设计、引入新材料和新工艺、改进现有材料和生产工艺等方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应用PP烤漆等降本研发成果,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成本竞争优势。
另外,除了上述能在短期内进行成果应用的研发项目,公司还积极通过研发为
未来发展做技术储备,公司与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新能源框架的蓄电池的开发及应用研究。
(五)生产力提升方面
1、制造经营管理与成本管控
以ABS(爱玛精益营运系统)方法论、人才育成、标杆打造三大核心驱动,提升爱玛精益制造水平,完善“改善周”的落地管理机制,建立业绩贡献导向的激励机制,形成日常跟踪、持续改善、激励示范、固化提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全面预算,平衡销售淡旺季产能安排与物料规划,提高原材料库存周转率,降低呆滞物料库存,从制造端、材料端、品控端进行成本管控。
2、产销衔接、全价值链拉通与制造信息化
完成了制造领域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基础框架的建设,完成了SRM(供应商管理系统)升级迭代,实现了制造系统与SRM系统的数据交互与对接需求;基于产销一体的运营需求,进行信息化实施调研,并编制了实施方案;成功导入并上线了APS(高级计划与排程系统)、MES(制造执行系统)、Andon(异常管理系统)、QMS(品质管理系统)和EAM(资产管理系统),实现了制造系统与营销系统的无缝对接,打通了全价值链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与决策系统,形成了行业领先的数智化标准和实践。从营销计划、生产管理、采购管理、储运管理到计划下达、订单排程、生产调度、生产交付、物料管控等全流程打通,提升制造效率、提高产品品质。
3、通过造车平台化实现精益生产
以公司数智化管理体系和APDS流程建设为契机,将新车型企划、开发、成果交付、落地销售的流程进行平台化、模块化和数据化,使得公司在车型开发的灵活性、开发效率和成本控制上均取得了较大突破,有利于快速响应消费需求,抢占市场先机。报告期内,研发效率提升20%左右。
(六)运营力提升方面
1、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秉承“尊重人、成就人、幸福人”的人才管理理念,聚焦人力资本增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打造公司的“人才森林”,吸引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形成“人才森林大樟树”;聚焦高校,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成为“人才森林小树苗”。人才培养方面,聚焦组织发展和人才发展,加强干部梯队管理,打造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任职资格体系”。专业培训方面,搭载、完善专门的培训
平台(爱大紫课),管理学院针对高管群体和基层管理者分别开展了领航项目和启航项目;专业学院开展了创新TRIZ课程、跨文化课程、金牌技师课程、训战师培养课程、金牌班组长课程以及海河工匠七个班次的培训课程;针对2021届应届毕业生开展雏鹰训练营及雏鹰导师培养项目。薪酬与激励方面,以奋斗者文化为根本、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不断优化薪酬与激励体系。公司以限制性股票为标的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骨干员工成长与公司发展深度绑定。
2、财务数智化转型
以智能共享系统连接前端交易和后端财务,实现内联外通,对内打通全部业务条线、对外记录所有交易过程,大大提升运营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财务、业务和税务的深度融合。在业务前台和管理后台之间搭建数据中台,解决企业经营的“信息孤岛”问题,为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数据使用、数字决策奠定基础。以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为基础,形成数据中台,进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实现从业务端采集数据到财务端加工、分析的全面在线、实时互联,推动财务自动化、数字化的发展;做好现金流预测、收入预测、成本费用预测等工作;打通业务和财务数据,实现业财融合,落地战略目标,为公司提供敏捷、合规、稳定的业务支持。构建管理会计与数据分析系统,为管理层的有效决策提供数字化依据。公司通过数智化财务系统的实施,系统提升了全面预算管理、生产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效率和效果,以精细、准确的财务数据分析检视经营成果成效,为公司经营决策、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3、优化服务体系
公司优化服务体系,以数智化服务平台为基础,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效标准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者体验;加大对专业化服务店的拓展,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扩大公司服务的覆盖范围,包括区域和品牌的范围。
另外,针对消费者安全便捷的充换电需求,公司凭借多年经营累积的渠道、资金等资源,积极探索并推出综合能源补给体系业务。
4、数智化全面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数智化投入,深入推进“361数智化工程”战略,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数智化技术,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数智化管理系统。为各业务领域全面赋能,提升全价值链运营效率。公司已在产品研发、生产流程、营销升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级、服务提供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批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3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6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7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7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9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台州智能电动车及高速电摩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充分考虑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提名任免、股权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2021 |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决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坚持法定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相结合,并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自公司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57份临时公告、2份定期报告。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维护,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上市以来公司通过多层次、多渠道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灵活运用视频、电话、现场等形式,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作用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多次组织机构调研并参加券商策略会,倾听和妥善处理股东、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将继续紧紧围绕“用户至上、卓越产品、精耕市场、精细运营”的战略主轴和向数智化科技公司转型的战略方向,专注主业。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及监督执行、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合规履行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从根本上维护股东利益。
(一)经营计划
1、产品方面
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和出发点,不断完善产品正向开发流程和打造爆品项目,提升产品开发成功率和畅销款销量贡献率;持续推进SKU精简以及平台化、标准化落地,资源聚焦;进一步打通企划、设计、研发、制造、采购全流程,解决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协同问题,提升效率。持续优化并严格执行全流程质控体系,严控新品质量阀管理,加大产品检测设备投入,推动关键件标准落地,保证产品品质。持续将提升产品服务体验作为提高品牌和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加大对数智化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团队建设的投入,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服务需求响应速度。
2、渠道方面
推进国内渠道精细化管理,坚定厂商价值一体化的方向,持续拓展门店数量,通过优化经销商及门店管理体系及数智化经营,提升经销商营销能力和单店产出。同时,加大对电商平台的投入和线上引流、获取新客的探索,促进线下和线上双渠道协同发展。
3、研发方面
继续深入推行研发项目经理制,聚焦车联网技术应用研究、行业核心技术研究,同时加大对研发成果落地应用的项目投入,积极促进成果转化。
4、营销方面
持续探索与尝试新流量时代下的品牌宣发策略,持续提升经销商在新流量时代下的营销能力,同时将公司调整产品结构作为营销重点,加大对畅销款的营销力度。
5、数智化工程方面
持续推动数智化工程建设,为各业务单位赋能,重点推动制造、营销、信息三大领域系统迭代上线。同时,不断加强公司“养数、管数、用数”的能力,建立数据驱动的经营管理能力。
6、国际市场拓展方面
加大投入,坚定不移地以本土化策略拓展国际市场,聚焦重点市场,实现OEM大客户与自主品牌业务协同发展;积极推进海外本土化建设及国际制造体系升级,建设面向全球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7、人力资源方面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进一步优化组织层级,明确职能职责,全面推行绩效结果在人才培养、人才选拔及激励等方面的应用;增强对技能人才的培育,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健全与薪酬分配相衔接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计划
1、会议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各项会议管理,严格遵守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会议组织、材料准备、议程设计等工作,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专题调研、审查资料、问询相关人员等方式,掌握公司运作情况,主动了解董事会决策进展情况,动态评估影响,适时给予专业可行的建议或意见。
2、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本着公平、公开、守信的原则,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内幕信息保密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及时沟通传递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业绩、行业趋势、市场格局等信息,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提高对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度,搭建和资本市场的正反馈机制。
3、合规培训方面
一是遵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格完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做好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后续培训、财务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培训,不断加强公司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夯实公司风控基础,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充分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6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7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日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较为合理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2020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并授予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查阅了相关内部控制文件,认为:公司正逐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2022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5,398,710,870.72 | 12,904,586,099.11 | 19.33 | 10,423,830,98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3,998,092.90 | 598,524,584.35 | 10.94 | 521,528,433.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6,214,620.89 | 513,503,070.76 | 20.00 | 509,692,003.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4,187,373.97 | 1,154,579,844.77 | 81.38 | 1,413,660,782.04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74,827,390.92 | 2,629,761,352.35 | 89.17 | 2,033,834,831.94 |
总资产 | 13,396,944,911.18 | 9,558,496,657.40 | 40.16 | 7,832,809,565.53 |
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846,143,310.70 | 21.24 | 1,249,120,118.26 | 13.07 | 127.85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65,981,818.24 | 9.45 | 458,440,486.16 | 4.80 | 176.15 | 注2 |
应收款项融资 | 49,295,422.59 | 0.37 | 194,010,599.36 | 2.03 | -74.59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150,069,854.58 | 1.12 | 85,518,641.96 | 0.89 | 75.48 | 注4 |
存货 | 795,689,208.89 | 5.94 | 494,751,269.64 | 5.18 | 60.83 | 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170,807,953.30 | 1.27 | 120,605,121.80 | 1.26 | 41.63 | 注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75,045,616.43 | 9.15 | -100.00 | 注7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073,280.23 | 0.78 | 32,946,576.25 | 0.34 | 218.92 | 注8 |
在建工程 | 114,131,095.16 | 0.85 | 47,995,478.09 | 0.50 | 137.80 | 注9 |
使用权资产 | 41,226,833.58 | 0.31 | 不适用 | 注1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394,318.63 | 0.22 | 11,802,083.24 | 0.12 | 149.06 | 注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843,633.31 | 0.66 | 56,365,819.88 | 0.59 | 57.62 | 注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42,771,969.13 | 36.89 | 3,402,470,277.28 | 35.60 | 45.27 | 注13 |
应付账款 | 2,132,113,371.54 | 15.91 | 1,382,013,472.83 | 14.46 | 54.28 | 注14 |
预收款项 | 13,125,994.89 | 0.10 | 不适用 | 注15 | ||
合同负债 | 483,535,624.57 | 3.61 | 318,471,009.89 | 3.33 | 51.83 | 注16 |
应交税费 | 58,301,487.57 | 0.44 | 25,977,920.73 | 0.27 | 124.43 | 注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23,801.00 | 0.04 | 不适用 | 注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990,259.74 | 0.30 | 12,219,830.60 | 0.13 | 227.26 | 注19 |
租赁负债 | 46,589,311.07 | 0.35 | 不适用 | 注20 | ||
递延收益 | 118,883,340.46 | 0.89 | 73,775,195.25 | 0.77 | 61.14 | 注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1,224.44 | 0.0030 | 8,740.26 | 0.0001 | 4,833.77 | 注22 |
注1:货币资金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获得募集资金及因业绩增长收到的货款增加。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发上市的战略配售股票,二是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
注3:应收款项融资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注4: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原因是为应对锂电原材料价格上涨,锁定采购价格支付的定金。
注5:存货变动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二是应对春节假期提前备货及部分物料战略备货;三是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注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增加原材料采购致使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注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对应的三年定期存款在本期到期收回,且截至报告期末没有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注8:长期股权投资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注9:在建工程变动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对重庆车业部分厂房装修尚未完工;二是报告期内部分新建的信息化系统尚未投入使用;三是因公司营销网路拓展,用于终端门店装修物料的投入增加。注10: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注11:长期待摊费用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厂房装修及车间改造支出增加。注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部分经营主体出现可抵扣亏损。注13: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新增购买三年期定期存单。注14:应付账款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增加采购。注15:预收款项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收房屋租赁费增加。注16:合同负债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客户春节前集中备货,预收货款增加。注17:应交税费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注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注19:其他流动负债变动主要原因是因预收货款增加,公司的待转销项税项增加。注20:租赁负债变动主要原因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注21:递延收益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注22: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确认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398,710,870.72 | 12,904,586,099.11 | 19.33 |
营业成本 | 13,593,606,029.56 | 11,431,221,982.27 | 18.92 |
销售费用 | 550,605,290.98 | 398,784,858.24 | 38.07 |
管理费用 | 316,594,598.36 | 265,551,124.65 | 19.22 |
财务费用 | -261,133,668.57 | -135,095,939.1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04,084,127.91 | 239,440,162.52 | 68.7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专注主业、持续发挥品牌优势,取得了业绩增长。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同步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销售团队及加大营销投入。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加专业咨询服务支出。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资金管理规模增大,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4,187,373.97 | 1,154,579,844.77 | 81.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4,141,754.57 | -560,501,674.2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7,930,958.66 | 370,512,394.73 | 38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增大,收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赎回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差额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获得募集资金。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3,998,092.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7,275,778.1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7,164,343.5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410,440,00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05,220,00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1%,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410,440,00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574,616,00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及转增总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议案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方案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大额存单等),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议案七: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结合2021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为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玛”)、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共享”)、重庆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车业”)、天津爱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运动”)、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玛”)、广东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玛”)、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玛”)、广西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爱玛”)、河南爱玛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爱玛”)9家子公司提供2022年担保预计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被担保人 | 2021年资产负债率 (经审计) | 截至2022年4月15日担保余额(万元) | 2022年担保额度(万元) |
1 | 天津爱玛 | 90.26% | 35,243.76 | 180,000 |
2 | 爱玛共享 | 86.09% | 1,893.13 | 30,000 |
3 | 重庆车业 | 81.76% | 10,000 | |
4 | 爱玛运动 | 79.46% | 1,502.61 | 10,000 |
5 | 浙江爱玛 | 77.89% | 9,709.37 | 40,000 |
6 | 广东爱玛 | 78.11% | 9,934.00 | 50,000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计 | / | 58,282.87 | 320,000 | |
7 | 江苏爱玛 | 64.80% | 39,320.38 | 160,000 |
8 | 广西爱玛 | 63.07% | 10,000 | |
9 | 河南爱玛 | 53.62% | 10,000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计 | / | 39,320.38 | 180,000 | |
总计 | / | 97,603.25 | 500,000 |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滚动使用。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2、授权担保有效期及额度内,上述子公司之间可按以下方案相互调剂使用的预计担保额度:①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人,可以从上述所有其他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3、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上述子公司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担保。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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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担保方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天津爱玛 | 天津 | 郝鸿 | 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302,567.71 | 273,101.72 | 29,465.99 | 549,382.36 | 14,274.02 |
2 | 爱玛共享 | 天津 | 郝鸿 | 直接73% |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生产、销售 | 22,662.23 | 19,510.21 | 3,152.02 | 56,661.95 | 1,755.87 |
3 | 重庆车业 | 重庆 | 彭伟 | 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研发、生产和销售 | 25,575.97 | 20,910.25 | 4,665.72 | 15.52 | -334.28 |
4 | 爱玛运动 | 天津 | 郝鸿 | 直接100% |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4,565.90 | 11,574.63 | 2,991.27 | 22,965.94 | -1,067.86 |
5 | 浙江爱玛 | 浙江 | 郝鸿 | 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72,927.75 | 56,802.35 | 16,125.40 | 136,156.76 | 4,224.94 |
6 | 广东爱玛 | 广东 | 郝鸿 | 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76,654.04 | 59,872.21 | 16,781.83 | 142,956.64 | 4,251.90 |
7 | 江苏爱玛 | 江苏 | 郝鸿 | 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76,744.28 | 179,323.61 | 97,420.67 | 417,481.48 | 19,311.48 |
8 | 广西爱玛 | 广西 | 郝鸿 | 间接100% |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38,278.75 | 24,143.84 | 14,134.91 | 113,157.66 | 8,064.43 |
9 | 河南爱玛 | 河南 | 郝鸿 | 间接100% | 电动三轮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5,895.36 | 13,885.29 | 12,010.07 | 54,037.31 | 1,543.70 |
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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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层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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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包括敞口授信和低风险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授信及与之相关的担保等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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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爱俭 女,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财经大学教师,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广亮 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主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然 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江苏广播电视总台高级编辑,广东电视台主任记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优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九共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九共享(青岛)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沪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天正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汇智华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4次。我们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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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
独董姓名 | 2021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 2021年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爱俭 | 11 | 11 | 0 | 0 | 3 |
孙广亮 | 11 | 11 | 0 | 0 | 3 |
徐浩然 | 11 | 11 | 0 | 0 | 3 |
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各自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资资金、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我们对爱玛科技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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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意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我们对2021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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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合规,有利于发挥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
(九)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条件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自2021年6月15日上市以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协助,为经营层实现高效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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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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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的任职 | 薪酬(万元) |
张剑 | 董事长、总经理 | 186.72 |
段华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86.58 |
张格格 | 董事 | 49.20 |
彭伟 | 董事 | 34.16 |
王爱俭 | 独立董事 | 8.00 |
孙广亮 | 独立董事 | 8.00 |
徐浩然 | 独立董事 | 8.00 |
李玉宝 | 副总经理 | 181.90 |
王春彦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83.70 |
郑慧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153.08 |
胡宇鹏 | 副总经理 | 104.57 |
王全章(离任) | 总经理 | 4.55 |
郝鸿(离任)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97.52 |
任勇(离任) | 副总经理 | 139.47 |
合计 | 1,245.45 |
1、2021年3月,公司副总经理王全章因个人原因离职。
2、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工作调整,郝鸿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审计中心总监职务;聘任郑慧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3、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董事长张剑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聘任任勇为公司总经理。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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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经理的议案》,任勇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战略发展顾问;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聘任张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包括子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8.0万元整(含税)/年。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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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的任职 | 薪酬(万元) |
徐鹏 | 监事会主席 | 28.76 |
李琰 | 职工监事 | 34.44 |
合计 | 63.20 |
二、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包括子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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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1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8.00万股,授予价格20.23元/股,并已于2022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的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增加至410,440,00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03,660,003元增加至410,440,00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660,003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440,003元。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3,660,003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10,440,003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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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塑件喷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苏爱玛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86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0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003.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086.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
2021年6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7,462.35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4.44%,公司现拟将该项目进行终止,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苏爱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通过实施原项目对江苏爱玛电动自行车生产线中的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包括通过引进塑件烤漆机器手、塑件烤漆线升级等设备来提升自动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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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VOC环保设备升级提高废气处理能力。原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于2018年4月3日取得项目备案证。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7,462.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7,107.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为355.35万元,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由江苏爱玛负责具体实施。
截至2022年4月15日,原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633.46万元(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7,462.35万元及利息收入171.11万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主要原因
自策划原项目至募集资金到账历时近4年的时间,环保政策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政府下发的环保相关政策,重点整治区域内“两车”(电动车、摩托车)配套喷涂行业安全环保问题,以产业集中区为依托,建设片区集中式喷涂中心,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及水性涂装线,切实推动喷涂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另外,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和环保意识的提升,产业集中和规模化将成为涉及环境污染行业解决污染问题、提升环保能力和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路径。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并综合考虑后续的环保政策风险,江苏爱玛将喷涂工序委托给经核准建设的集中喷涂片区内的喷涂企业代为进行塑件喷涂,委托喷涂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并且近年来免烤漆塑件在行业内逐渐推广,因此,对公司原有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必要性大大降低,公司拟终止原项目。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江苏爱玛作为公司的重要子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481.48万元,净利润19,311.48万元。鉴于江苏爱玛日常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过充分论证后,拟将原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7,633.4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将转入江苏爱玛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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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宏观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江苏爱玛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江苏爱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满足江苏爱玛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江苏爱玛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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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内办理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