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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短期内难以完全实现,发行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发行完成后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进度,争取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

公告编号:2022-010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制订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细化了本次发行后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

四、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一直以ODM模式为主,专注于从事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优良的产品质量,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终端设备的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增强国内外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影响力及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公司将在日常运营中提高效率,强化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公司不断进行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改造,降低单位产出成本,提升生产效益。公司将通过加强预算管控和内部监督,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努力促使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2-010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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