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05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4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静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 ||
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得以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应用于主营业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应用于主营业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万元) | (万元) | ||
1 |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7,175.28 | 4,781.7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74.03 | 5,417.66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合计 | 16,649.31 | 14,199.3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根据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发行人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根据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发行人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公告》(2022-008)。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归属,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得以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2022-009)。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22-01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2022-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2022-01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5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该等中介机构签订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协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2-015)。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拟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2022-033)。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