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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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