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迪
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4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93,600,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及摘要;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浙江新能 | 指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 | 指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新能发展 | 指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浙能资本 | 指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指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指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 | 指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金田铜业 | 指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可再生能源 | 指 | 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
上网电量 | 指 | 在一段特定期间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
上网电价 | 指 | 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指发电机组在额定情况下单位时间内能发出来的电量,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千瓦时(kWh) | 指 |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
可再生能源补贴 | 指 |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
集中式光伏电站 | 指 |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
地面光伏电站 | 指 | 光伏发电系统架设在地面的光伏电站形式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江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荣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利 | 张利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电话 | 0571-86664353 | 0571-86664353 |
传真 | 0571-87901229 | 0571-87901229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ZJNEPE@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20 |
公司网址 | 无 |
电子信箱 | ZJNEPE@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新能 | 600032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士龙、朱泽民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无 |
办公地址 | 无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无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成政、肖文军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5月25日至2022年4月18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无 |
办公地址 | 无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无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无 |
注: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近日,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2,909,533,795.25 | 2,346,514,155.75 | 23.99 | 2,102,378,36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4,958,780.04 | 283,720,342.37 | 60.35 | 407,508,96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4,947,865.80 | 243,114,094.75 | 41.89 | 386,877,38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282,901.76 | 1,215,341,429.27 | -4.61 | 1,202,722,156.9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709,168,254.15 | 6,565,814,137.95 | 17.41 | 6,282,058,506.17 |
总资产 | 41,284,901,546.69 | 29,772,924,369.04 | 38.67 | 24,191,869,030.6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82 | 0.1516 | 50.53 | 0.21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31 | 0.1299 | 33.26 | 0.20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2 | 4.42 | 增加1.90个百分点 | 6.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9 | 3.78 | 增加1.01个百分点 | 6.5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建发电项目投产发电,本期新增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两家水电站,由此新增净利润。
总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股本增加,综合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81,338,641.01 | 837,759,673.10 | 844,106,920.79 | 746,328,560.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59,362.16 | 199,425,243.61 | 184,610,964.33 | 46,963,209.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1,418,580.39 | 193,058,756.75 | 179,171,186.27 | -48,700,65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98,904.20 | 242,828,438.20 | 500,292,500.09 | 385,963,059.2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00.71 | -562,401.46 | 3,658,712.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54,257.94 | 3,040,938.68 | 2,271,407.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10,678.74 | 992,174.74 | 1,421,344.3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3,107,090.16 | 692,288.65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296,662.40 | 41,392,215.2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74,067.66 | 941,536.90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它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2,926.8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400,000.00 | 6,400,000 | 9,210,885.3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772,923.36 | 4,054,800.0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02,245.26 | 3,336,670.26 | 819,170.4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365,625.27 | 10,547,402.64 | 4,258,118.7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26,066.05 | 7,489,243.60 | 640,844.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745,069.79 | 22,047,845.81 | 1,252,421.82 | |
合计 | 110,010,914.24 | 40,606,247.62 | 20,631,588.7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95,861.68 | 32,238,669.62 | 16,042,807.94 | 0 |
债务工具投资 | 31,569,367.55 | 106,109,187.25 | 74,539,819.70 | 5,674,067.66 |
合计 | 47,765,229.23 | 138,347,856.87 | 90,582,627.64 | 5,674,067.66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项目开发、企业上市和生产经营为中心,凝心聚力、抢抓机遇,生产经营持续平稳、项目开发硕果累累、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稳定可控,经营质效再上新台阶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生产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不动摇,有序推进各类检修技改,不断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各项目生产安全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坚持以实现企业稳健营运为目标,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拓宽财务融资渠道,积极开展固贷置换、债权融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发电项目发电量合计47.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84%;销售电量合计46.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02%;实现营业收入29.10亿元,同比增长2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同比增长60.35%,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二)全线出击抢抓机遇,项目发展实现新飞跃
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战略,坚定发展目标,抢抓发展机遇,全年建成海上风电100.32万千瓦、陆上风光电33.5万千瓦,收购水电33.8万千瓦,获得核准海上风电30万千瓦,获取抽蓄项目开发权120万千瓦,参股抽蓄项目290万千瓦。此外,公司始终盯紧发展任务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集中优势力量驻点开发,坚持市场化道路,广开合作渠道和方式,全力推进项目储备开发工作。
(三)深化改革释放活力,创新发展激发新动能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6.91亿元。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值管理,资本市场表现稳健良好,再融资计划全面启动。治理结构不断优化,按照现代企业和上市公
司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公司“三会一层”法人治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构建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两水一光”接入和远程监控,大数据助力构建运维“云大脑”。公司全年累计申报专利16项,授权专利4项,自主创新活力动力充分释放。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通知指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与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
2021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 号),通知明确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2021年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方案指出国家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下达能耗双控五年目标。其中方案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截至2021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34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1%。其中,水电新增2,349万千瓦、风电新增4,757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5,48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3%、27%、和31.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
16.5%、13.8%、和12.9%。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8%。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发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1%、7.9%、和3.9%。(国家能源局:《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2021年底,公司控股企业74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万千瓦,其中水电113.22万千瓦、光伏177.52万千瓦、风电88.67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110.81万千瓦。
公司始终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电站区位优势
公司的新能源之路从浙江走向全国的能源富集省份,从“中国水电第一市”浙江丽水,到阳光充足的甘肃、宁夏,到风能资源丰富的新疆、青海和沿海地区,项目遍布全国各地。目前公司下属水电、海上风电主要位于浙江省和江苏省,该区域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电力需求旺盛且消纳能力较好,海上风电项目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公司下属光伏电站、陆上风电主要位于西北新疆、甘肃、青海和宁夏等省区,是我国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光伏和陆上风电资源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二)开发、运营及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近20年的开发和投资,在水电、光伏及风电行业都具备较强的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和丰富经验。公司形成了高效的管控体系和管理理念针对新能源项目小、远、散的特点,采用精简高效的区域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公司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优秀的经营和生产管理队伍,拥有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成本控制能力,保障了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三)多业协同优势
当前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已正式形成。从季节要素来看,风能资源与水能资源的季节分布恰好互补;从地域要素来看,光能资源的区域性与水能资源互补;公司水电站所处流域枯水季是公司风电多发的季节;在雨季,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减少,水电则是发电高峰期。三大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经营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企业文化优势
近年来,公司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四千精神”,凝聚起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合力,克服了疫情、抢装潮、组件涨价等因素带来的重重考验,创造了优异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成果。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资质,融资成本优势明显,坚持走市场化道路,配套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五)专业化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坚定走专业化道路,汇聚了大批具有交叉学科背景、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形成了公司独特的人才优势。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持续投入,注重通过不间断的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不断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公司员工研究生(硕士)及以上86人,占比11.47%;大学本科及以上员工525人,占比70%;大专及以上员工705人,占比94%。公司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分别为68人、195人、170人,占比分别为9.07%、26%和
22.67%。近年来,公司吸引了一批优质高校毕业生的加入,人才优势不断积累和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09,533,795.25 | 2,346,514,155.75 | 23.99 |
营业成本 | 1,272,284,582.69 | 1,081,538,291.34 | 17.64 |
管理费用 | 177,123,687.85 | 142,994,491.82 | 23.87 |
财务费用 | 705,419,667.82 | 577,690,976.12 | 22.11 |
研发费用 | 20,489,050.65 | 4,907,215.16 | 31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282,901.76 | 1,215,341,429.27 | -4.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624,701.02 | -4,857,981,292.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2,926,792.49 | 3,430,699,365.62 | 48.7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营业收入
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营业成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子公司及从业人员数量增加,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产业投资额增加,子公司数量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加大对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及氢能领域的研发投入,形成费用化研发支出高于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产业投资额增加,借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入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2,884,715,070.22元,同比增长26.39%;主营业务成本1,250,444,111.27元,同比增长22.2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发电 | 2,852,502,680.35 | 1,235,994,718.22 | 56.67 | 24.98 | 20.81 | 增加1.50个百分点 |
氢能业务 | 32,212,389.87 | 14,449,393.05 | 55.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力发电 | 376,117,159.55 | 143,137,387.90 | 61.94 | 5,095.16 | 2,233.36 | 增加46.68个百分点 |
水力发电 | 790,099,998.20 | 356,763,242.47 | 54.85 | 19.42 | 17.39 | 增加0.78个百分点 |
光伏发电 | 1,686,285,522.60 | 736,094,087.85 | 56.35 | 4.51 | 3.23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氢能业务 | 32,212,389.87 | 14,449,393.05 | 55.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 22,628,091.57 | 9,546,639.79 | 57.81 | 5.40 | -9.39 | 增加6.89个百分点 |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 0.00 | 0.00 | / | / | / | / |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以及台湾省 | 1,160,968,865.99 | 514,859,481.78 | 55.65 | 23.88 | 20.17 | 增加1.37个百分点 |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 1,059,475.81 | 723,738.42 | 31.69 | -16.43 | 46.32 | 减少29.29个百分点 |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以及香港特 | - | - | / | / | / | / |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 ||||||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 80,746,062.53 | 35,097,696.37 | 56.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 | 1,619,312,574.32 | 690,216,554.91 | 57.38 | 22.45 | 18.26 | 增加1.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成立,2020年氢能业务在其他业务中列报,2021年公司氢能业务日趋成熟,故将其调整至主营业务中列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水力发电 | 万千瓦时 | 168,605.76 | 165,071.22 | 0.00 | 37.38 | 36.23 | - |
光伏发电 | 万千瓦时 | 231,302.50 | 225,554.96 | 0.00 | 5.86 | 5.25 | - |
风力发电 | 万千瓦时 | 75,402.62 | 73,843.04 | 0.00 | 6,670.22 | 6,985.58 | - |
氢能设备 | 套 | 5 | 4 | 1 | 25 | 0 | -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电力生产具有发电、输电、 供电同时进行的特点,因此,不存在库存量。
2、公司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属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上表中销售量包含上网电量及分布式项目直接销售给用户侧的电量。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发电 | 折旧摊销 | 968,668,854.45 | 78.37 | 800,227,690.82 | 79.52 | 21.05 | |
人工 | 59,607,578.64 | 4.82 | 50,985,105.10 | 4.96 | 16.91 | ||
其他 | 207,718,285.13 | 16.81 | 171,896,170.53 | 15.52 | 20.84 | ||
氢能业务 | 材料费 | 5,851,905.01 | 40.50 | - | 不适用 | ||
人工 | 8,417,576.67 | 58.26 | - | 不适用 | |||
其他 | 179,911.37 | 1.25 | - | 不适用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力发电 | 折旧摊销 | 231,742,135.56 | 64.96 | 198,676,388.50 | 65.37 | 16.64 | |
人工 | 51,691,829.61 | 14.49 | 46,426,187.29 | 15.28 | 11.34 | ||
其他 | 73,329,277.30 | 20.55 | 58,817,638.58 | 19.35 | 24.67 | ||
光伏发电 | 折旧摊销 | 624,819,130.15 | 84.88 | 597,819,937.19 | 83.84 | 4.52 | |
人工 | 7,638,044.32 | 1.04 | 4,558,917.81 | 0.64 | 67.54 | 公司产业规模扩张,从业人数增加。 | |
其他 | 103,636,913.39 | 14.08 | 110,675,503.64 | 15.52 | -6.36 | ||
风力发电 | 折旧摊销 | 112,107,588.75 | 78.32 | 3,731,365.13 | 60.83 | 2,904.47 | 公司几个大型风电子公司于本期由基建期转为经营期。 |
人工 | 277,704.71 | 0.19 | 不适用 | 公司几个大型风电子公司于本期由基建期转为经营期。 | |||
其他 | 30,752,094.44 | 21.49 | 2,403,028.31 | 39.17 | 1,179.72 | 公司几个大型风电子 |
公司于本期由基建期转为经营期。 | |||||||
氢能业务 | 原材料 | 8,417,576.66 | 58.26 | - | - | 不适用 | |
人工 | 5,851,905.01 | 40.50 | - | - | 不适用 | ||
其他 | 179,911.37 | 1.25 | - | - | 不适用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公司于2020年4月成立,2020年氢能业务列示在公司合并报表的其他业务中。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日2021年4月27日;
2、公司于2021年9月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购买日2021年9月17日;
3、公司于2021年5月新设成立子公司乾安浙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4、公司于2021年8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5、公司于2021年8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浙能国综能源有限公司;
6、公司于2021年7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7、公司于2021年9月新设成立子公司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8、公司于2021年9月新设成立子公司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9、公司于2021年10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
10、公司于2021年11月新设成立子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1、公司于2021年8月注销新疆一六一晶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一六一瑞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4,943.2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7.6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34,603.1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5.1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22,227.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9.93%。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177,123,687.85 | 142,994,491.82 | 23.87 |
财务费用 | 705,419,667.82 | 577,690,976.12 | 22.11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489,050.6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0,489,050.6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7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7 |
本科 | 31 |
专科 | 10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1,990,979,010.77 | 1,797,710,207.94 | 10.75 |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831,696,109.01 | 582,368,778.67 | 42.81 | 主要系公司税费支出同比增加,原因如下:1、部分子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抵扣完毕,增值税缴纳数同比增加;2、部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到期;3、部分子公司本期上网电量增加,经营业绩好于上期,缴纳税费金额增加 |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282,901.76 | 1,215,341,429.27 | -4.6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 312,268,231.89 | 301,659,588.62 | 3.52 | |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3,770,892,932.91 | 5,159,640,881.20 | -26.92 | |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624,701.02 | -4,857,981,292.58 | 不适用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13,750,395,060.78 | 7,859,661,830.65 | 74.95 | 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8,647,468,268.29 | 4,428,962,465.03 | 95.25 | 本期到期归还的银行借款规模高于同期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2,926,792.49 | 3,430,699,365.62 | 48.74 | 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03,584,993.23 | -211,940,497.69 | 不适用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3,023,731.13 | 1,214,964,228.82 | -17.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279.51 | 增加的资金为2022年初待支付的股权并购款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该项目金额占本期利润总额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收益 | 7,806,405.73 | 0.96% | 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020,663.06 | 22.28% | 主要为公司本期确认的参股公司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74,067.66 | 0.70% | 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141,222,576.35 | 不适用 | 主要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部分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333,694.66 | 不适用 | 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
营业外收入 | 65,273,145.90 | 8.03% | 主要为公司本期资产收购形成 |
营业外支出 | 2,105,930.24 | 0.26% | 对利润的影响较小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35,379,676.17 | 9.29 | 1,040,013,516.98 | 3.49 | 268.78 | 增加的资金为2022年初待支付的股权并购款 |
应收账款 | 4,672,013,709.21 | 11.32 | 3,340,252,133.85 | 11.32 | 39.87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32,238,669.62 | 0.08 | 16,195,861.68 | 0.05 | 99.05 | 本期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其他应收款 | 83,871,772.73 | 0.20 | 105,358,800.53 | 0.35 | -20.39 | 本期收回资金往来款项 |
存货 | 7,753,746.60 | 0.02 | 5,434,750.38 | 0.02 | 42.67 | 子公司存货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338,901,982.08 | 0.82 | 219,913,463.53 | 0.74 | 54.11 | 因项目建设原因,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2,676,661,269.33 | 6.48 | 2,184,399,555.29 | 7.34 | 22.54 | 本期追加对权益单位投资及在权益法下确认损益调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6,109,187.25 | 0.26 | 31,569,367.55 | 0.11 | 236.11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826,794.86 | 0.00 | 8,304,187.20 | 0.03 | -90.04 | 公司本期将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
固定资产 | 66.05 | 13,736,897,901.55 | 46.14 | 98.51 | 本期公司产业规模扩 |
27,269,282,678.48 | 大,并购业务增加,在建项目陆续完成转资,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 |||||
在建工程 | 587,835,900.26 | 1.42 | 7,699,593,522.23 | 25.86 | -92.37 | 本期公司在建项目陆续完成转资 |
使用权资产 | 111,659,692.06 | 0.27 | 不适用 |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资产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核算,上年不追溯调整 | ||
长期待摊费用 | 7,052,575.85 | 0.02 | 42,292,538.21 | 0.14 | -83.32 |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核算,上年不追溯调整 |
短期借款 | 5,051,716,314.14 | 12.24 | 2,152,816,868.04 | 7.23 | 134.66 | 本期新增流动贷款 |
应付账款 | 2,008,313,636.01 | 4.86 | 955,448,928.67 | 3.21 | 110.20 | 本期应付资产并购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 | - | 2,599,430.35 | 0.01 | -100.00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资产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上年不追溯调整 |
应交税费 | 116,729,667.12 | 0.28 | 88,738,997.46 | 0.30 | 31.54 | 本期公司产业规模扩大,子公司数量增加,部分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到期,期末应交税费金额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150.91 | 0.00 | 201,278,055.57 | 0.68 | -99.57 | 本期子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长期借款 | 14,216,358,243.62 | 34.43 | 11,329,173,570.36 | 38.05 | 25.48 | 公司产业规模增加,新增借款 |
应付债券 | 297,721,883.30 | 0.72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首次发行债券 | ||
租赁负债 | 73,265,502.58 | 0.18 | 不适用 |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资产重分类至“租赁负债”核算,上年不追溯调整 | ||
长期应付款 | 2,094,514,915.57 | 5.07 | 1,245,570,799.62 | 4.18 | 68.16 | 本期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融资租赁款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770,951.81 | 住房资金和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4,407,604,923.27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9,311,780,650.57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35,065,990.51 | 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64,800,000.00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200.00 | 五年期定期存款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及“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华东 | ||||||||
风电 | 18,186.67 | 1,113.74 | 1,532.94% | 17,769.56 | 1,042.16 | 1,605.07% | 747.07 | 747.07 |
水电 | 133,243.90 | 122,728.86 | 8.57% | 131,562.68 | 121,171.03 | 8.58% | 539.18 | 539.18 |
光伏发电 | 35,980.29 | 32,749.97 | 9.86% | 35,159.32 | 32,366.02 | 8.63% | 814.83 | 814.83 |
西南 | ||||||||
风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水电 | 35,361.86 | 0 | 0.00% | 33,508.54 | 0 | 0.00% | 240.97 | 240.97 |
光伏发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西北 | ||||||||
风电 | 57,215.95 | 0 | 0.00% | 56,073.48 | 0 | 0.00% | 433.73 | 433.73 |
水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光伏发电 | 192,077.01 | 182,609.34 | 5.18% | 187,312.59 | 178,934.79 | 4.68% | 734.66 | 734.66 |
华北 | ||||||||
风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水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光伏发电 | 3,121.95 | 3,029.32 | 3.06% | 2,962.98 | 2,929.65 | 1.14% | 763.69 | 763.69 |
华中 | ||||||||
风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水电 | 0 | 0 | 0.00% | 0 | 0 | 0.00% | 0 | 0 |
光伏发电 | 123.25 | 112.5 | 9.56% | 120.07 | 80.44 | 49.27% | 882.38 | 882.38 |
合计 | 475,310.88 | 342,343.73 | 38.84% | 464,469.22 | 336,524.09 | 38.02% |
注:公司外购电量主要用于电站运营使用,不存在使用外购电量对外销售的情况。本期外购电量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10%左右,金额较小,不单独披露。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
风电 | 75,402.62 | 6,670.22 | 73,843.04 | 6,985.58 | 3.76 | 0.07 | 5,095.16 | 折旧费 职工薪酬运维费 修理费燃料费等 | 1.43 | 11.25 | 0.06 | 0.57 | 2,283.33 |
水电 | 168,605.76 | 37.38 | 165,071.22 | 36.23 | 7.90 | 6.62 | 19.42 | 折旧费 职工薪酬修理费 燃料费等 | 3.57 | 28.04 | 3.04 | 28.10 | 17.43 |
光伏发电 | 231,302.50 | 5.86 | 225,554.96 | 5.25 | 16.86 | 16.13 | 4.51 | 折旧费 职工薪酬运维费 修理费燃料费等 | 7.36 | 57.86 | 7.13 | 65.93 | 3.23 |
其他 | |||||||||||||
外购电(如有) | — | — | — | — | |||||||||
合计 | 475,310.88 | 464,469.22 | 28.52 | 22.82 | - | 12.36 | 97.15 | 10.23 | 94.60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13.22万千瓦、占比29.84%,风电装机88.67万千瓦、占比23.37%,光伏装机177.52万千瓦、占比46.79%。
单位:万千瓦
所在区域 | 总装机 | 水电装机 | 风电装机 | 光伏装机 |
浙江 | 138.84 | 79.42 | 31.47 | 27.95 |
四川 | 33.8 | 33.8 | ||
江苏 | 39.21 | 30.2 | 9.01 | |
宁夏 | 17 | 12 | 5 | |
新疆 | 57 | 10 | 47 | |
青海 | 9 | 5 | 4 | |
甘肃 | 75 | 75 | ||
河北 | 3 | 3 | ||
内蒙古 | 2 | 2 | ||
江西 | 2.21 | 2.21 | ||
安徽 | 1.74 | 1.73 | ||
湖南 | 0.14 | 0.14 | ||
山东 | 0.46 | 0.46 | ||
合计 | 379.41 | 113.22 | 88.67 | 177.52 |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境内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完成1,733小时,同比增加215小时。其中水电1,947小时,同比增加351小时;光伏1,469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浙能嘉兴1号上海风电 | 5,353,654,200.00 | 2,257,488,319.97 | 5,146,702,462.46 | 募集资金、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2月转固投产 |
江苏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 5,205,380,900.00 | 624,049,958.85 | 4,579,074,313.41 | 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0月转固投产 |
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工程 | 825,297,800.00 | 9,360,380.81 | 760,371,130.57 | 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月转固投产 |
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 | 757,681,400.00 | 1,996,164.57 | 693,382,233.12 | 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月转固投产 |
六师北塔山牧场20MWp光伏发电项目 | 85,755,700.00 | 4,027,165.01 | 78,735,480.70 | 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月转固投产 |
五家渠浙新能六师北塔山牧场50MWp光伏发电项目 | 229,683,600.00 | 2,626,648.86 | 187,804,446.11 | 自筹和贷款 | 2021年1月转固投产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 | 225,131,900.00 | 189,138,257.21 | 189,138,257.21 | 自筹和贷款 | 建设中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24,819,633.00 | 275,207,222.00 | 275,207,222.00 | 自筹和贷款 | 建设中 |
武强县特百乐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50,600,000.00 | 66,017,180.76 | 66,017,180.76 | 自筹和贷款 | 建设中 |
浙能嘉兴台昇国际广场办公楼项目 | 44,041,985.90 | 40,529,844.38 | 40,529,844.38 | 自筹和贷款 | 建设中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31,200,000.00 | 2,002,445.00 | 11,914,405.00 | 自筹和贷款 | 建设中 |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千瓦时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119,300.75 | 126,348.62 | -5.58% |
总上网电量 | 464,469.22 | 336,524.09 | 38.02% |
占比 | 25.69% | 37.55%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全年完成售电量464,469.22万千瓦时。公司各项售电业务有序推进,售电量稳步增长;年内在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浙江、山东、湖南、江西、安徽、河北、江苏、四川等13个省份实际开展交易。本年新投产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增效明显。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投资额 | 1,450,678,152.04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546,619,282.42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904,058,869.62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60.46%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被投资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本期新增投资额 | 公司持股比例 |
1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505,000,000.00 | 100.00% |
2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175,000,000.00 | 100.00% |
3 | 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业务投资 | 66,830,000.00 | 100.00% |
4 | 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25,000,000.00 | 100.00% |
5 | 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光伏 | 10,000,000.00 | 100.00% |
6 | 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力业务投资 | 38,799,900.00 | 90.00% |
7 | 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27,000,000.00 | 90.00% |
8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56,100,000.00 | 51.00% |
9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电力业务投资 | 40,800,000.00 | 51.00% |
10 | 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 | 1,122,000.00 | 51.00% |
11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345,000,000.00 | 50.00% |
12 |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 67,570,500.00 | 25.00% |
13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19,000,000.00 | 19.00% |
14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水力发电 | 4,590,000.00 | 15.00% |
15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 68,189,059.54 | 5.00% |
16 |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 676,692.50 | 0.5% |
报告期内,公司还分别投资了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51%)、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前述子公司皆未实缴出资。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2,238,669.62 | 16,195,861.68 | 16,042,807.94 | -- |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36,235,369.46 | 31,569,367.55 | 4,666,001.91 | 4,666,001.91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192,388.05 | -- | 69,192,388.05 | 1,003,328.51 |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676,692.50 | -- | 676,692.50 | -- |
合计 | 138,343,119.63 | 47,765,229.23 | 90,577,890.40 | 5,669,330.42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 | 主要业务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营业收入 | 本期净利润 |
北海公司 | 水力发电 | 3,755,846,186.31 | 1,996,744,461.24 | 484,312,083.99 | 116,916,145.09 |
华光潭公司 | 水力发电 | 442,518,310.91 | 208,397,929.39 | 122,240,081.70 | 25,701,723.82 |
江苏双创公司 | 风力发电 | 5,050,437,122.49 | 994,044,616.75 | 124,054,121.72 | 34,704,836.35 |
清能发展公司 | 投资管理 | 8,084,993,412.52 | 2,406,662,485.07 | 981,305,830.17 | 175,136,141.9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电力市场方面,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形势、产业运行和地方发展等因素影响,在平水年、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结合2020年低基数用电量,预计2022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千瓦时-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新能源电力市场方面,预计2022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全年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8亿千瓦左右。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5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资金市场方面,2022年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会更加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预计2022年资金市场利率基本维持稳定。(以上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十四五”电力行业格局和趋势
2016年175个国家领导人签署的《巴黎协定》,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全球努力,控制全球温度升幅在2℃以内,并争取限制升幅在1.5℃。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美丽地球,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强调《巴黎协定》指明了全球实行绿色低碳转型的趋势,并提出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
根据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30、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20%、50%,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生产中将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中国的新能源发展迅速,但受制于电源结构、电网网架等因素,新能源消纳和弃风、弃光问题较为突出。 “十三五”期间国家积极通过电价补贴、优先上网、减免税收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强心剂”,实现我国风光电装机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但“十四五”开局,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了风光电无补贴平价上网相关政策,新能源扶持政策快速退坡,风光电项目将迎来全面平价上网元年。加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新能源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新能源项目竞争将日趋激烈,新能源的送出和消纳问题成为发展关键,新能源项目的区域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成为整体趋势。十四五”时期将成为我国能源电力转型,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起步期,其中新能源发展将成为“主抓手”。从整体趋势上看,未来新能源将是能源规划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能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将为新能源发展保驾护航。风光电等常规新能源将完全去补贴化;风光组件成本长期将呈现下降趋势;绿证、碳市场、配额未来将会融合;特高压通道建设将会打破电力消纳壁垒。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我国水能资源可开发量将进一步增加。水电作为技术成熟清洁低碳能源,在我国行业集中度较高,但由于水电站前期投资较大,且水电资源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未来的水电开发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大型央企和国企,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水资源禀赋较好的西南地区。而抽水蓄能电站作为最清洁的储能,将进一步结合电网调峰实际需求开发。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科学有序推动水电开发与外送,坚持生态优先开发水电,兼顾开发的经济性,以基地化开发为主,进一步优化流域大中型水电站和严控中小型水电站的开发,优化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规模与时序。
3. 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分析
(1)科学有序推动水电开发与外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我国水能资源可开发量将进一步增加。水电作为技术成熟清洁低碳能源,在我国行业集中度较高,但由于水电站前期投资较大,且水电资源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未来的水电开发竞争将主要集中在大型央企和国企,开发区域主要集中在水资源禀赋较好的西南地区。而抽水蓄能电站作为最清洁的储能,将进一步结合电网调峰实际需求开发。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科学有序推动水电开发与外送,坚持生态优先开发水电,兼顾开发的经济性,以基地化开发为主,进一步优化流域大中型水电站和严控中小型水电站的开发,优化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规模与时序。
(2)积极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装机规模最大且增长最快。风电产业在配额制、绿证等政策的带动下,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态势。以“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为原则,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陆上风电,有序建设“三北”地区大型风电基地,稳妥开发海上风电,切实提高风电消纳能力将是未来发展趋势。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积极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大力推动陆上风电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开发分散式风能资源;鼓励发展海上风电,积极推动近海和深海风电建设,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成本降低与技术进步。
(3)积极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布局
由于光伏电站初始投资高,进入壁垒较高,行业发展初期市场参与者以大型央企和国企为主。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迅猛发展,吸引越来越多民营资本进入光伏发电行业中,光伏电站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积极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布局,探索集中式、分布式等光伏发电的市场化发展模式,结合微电网等新技术提升光伏就地消纳能力;推动中东部地区提高分布式光伏占比和“三北”地区集中式光伏占比。
(4)着力提升清洁能源输送比例
基于氢能巨大的使用场景和庞大的产业链价值,探索论证“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可行性,着力提升清洁能源输送比例,也是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之一。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结合送端新能源特性和受端消纳市场空间,合理配套新能源和储能,进一步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一体化”综合能源电力安全保障基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能源从高碳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的总趋势,深刻认识可再生能源“先立后破”的新发展要求,锚定产业发展制高点,深入推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稳扎稳打、求真务实,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立足浙江建设“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政治定位,坚决落实“3060”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党建引领把方向、项目开发抓机遇、改革创新增动能、经营管理提质效、安全生产强保障,稳进提质、乘势而上,努力打造国内最具成长性的一流新能源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将步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公司以加强党建为引领,以项目开发为中心,以经营管理为抓手,以安全生产为基石,稳扎稳打、求真务实,为社会提供优质清洁环保的能源产品。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是:全年完成发电量76.02亿千瓦时,实现营收43.98亿元。
1、纲举目张,战略引领重实际
坚持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跟踪吃透各省市新能源发展规划,紧跟国家新能源基地、特高压规划、绿电交易、碳交易、储能等行业政策方向,细化内外部环境研判,增强战略规划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科学制定公司“十四五”规划。科学管理战略规划的实施,将规划和运营管理一体化统筹安排,有效转化为业务目标,确保资源条件支持到位和业务目标顺利达成。
2、提档增速,项目开发拼实干
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加强项目开发队伍建设,提升开发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加强内外协同,广开合作方式和渠道,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争取风光电项目规模化、基地化开发,继续寻求四川等地区优质水电和风光电项目投资机会,加大浙江等沿海省份风光电布局力度。
3、深入挖潜,经营管理见实效
进一步优化管控模式,完善考核机制,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精细开展企业经营动态分析,以经营数据为基础,以量化管理为核心,以过程控制为手段,精准施策、集约管理。积极开展绿电市场交易,充分挖掘绿电价值,增厚企业利润。坚持多元化、多渠道、低成本融资,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资金链平稳,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以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构建为契机,实现风控信息、队伍、手段、成果共享共治。
4、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夯实基
坚持安全生产红线,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强化重大隐患跟踪管理,提高隐患判别和治理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理水平。狠抓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管控,持续做好各电站日常运维、技改检修等工作,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环保运行,为企业经营稳定和安全保供提供坚强保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电力交易规则正在逐步出台,发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的比例也将逐步提高。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程度的加大,各项目公司未来上网电价水平存在变动风险,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
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较大,若国补资金发放周期进一步滞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弃光、弃风限电风险
公司目前运营的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兼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近年来,西北地区弃光、弃风限电形势虽有所缓解,但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未来如果出现消纳需求降低、电网整体负荷变化等情况而导致公司光伏电站、风电站弃光、弃风限电,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条件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可能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也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疫情对在建项目可能造成延期开工、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以及推迟投产等影响,导致在建项目利润贡献减小或滞后;对营运项目产生电力消纳能力下降、备品备件供应不及时等影响,会影响营运项目的发电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公司预计本次疫情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阶段性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或今后出现其他公共性突发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构成负面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法定程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公司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履行义务,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参与公司重要决策会议,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所有股东以平等的机会获知公司公告的信息,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
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报告期,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没有发生控股股东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浙能集团控制的6家企业在其厂区内的临时闲置土地上直接出资建造了6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均未成立独立项目公司,无法进行股权转让或整体资产转让。
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光伏资产委托经营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享有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权、物资管理权、人事管理权等,但是不享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转让、抵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协议对方需根据公司的要求聘任、更换合格的人员,并由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指导、考核、管理。标的资产的备品备件采购、检修维护方案由公司审核和编制,标的资产经营效率相关的技改、更新等工作及费用计划由公司组织编制,协议对方根据公司审核和编制的方案落实,标的资产的运行工作由公司指定站长根据计划方案落实,并组织定期的检查、汇报和考核。
公司与上述6家企业对光伏资产的经济利益进行了清晰的划分,能有效避免经济利益、商业机会让渡风险,公司可以对光伏资产的日常经营进行管控,避免原企业实际开展光伏电站业务,避免其损害公司利益,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并调整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 |
020) |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2月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1)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荣辉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9.06.16 | 2022.06.15 | / | 89.37 | 否 | |||
王树乾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7 | 2019.06.16 | 2022.06.15 | / | 88.37 | 否 | |||
陈东波 | 董事 | 男 | 49 | 2019.06.16 | 2022.06.15 | / | 0 | 是 | |||
骆红胜 | 董事 | 男 | 45 | 2020.06.27 | 2022.06.15 | / | 0 | 是 | |||
周永胜 | 董事 | 男 | 42 | 2020.09.11 | 2022.06.15 | / | 0 | 是 | |||
周海平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48 | 2019.06.16 | 2022.06.15 | / | 77.80 | 否 | |||
徐锡荣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9.10.24 | 2022.06.15 | / | 8.00 | 否 | |||
张国昀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9.10.24 | 2022.06.15 | / | 8.00 | 否 | |||
孙家红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19.10.24 | 2022.06.15 | / | 8.00 | 否 |
朱东临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21.12.01 | 2022.06.15 | / | 9.27 | 是 | |||
徐晓剑 | 监事 | 男 | 46 | 2019.06.16 | 2022.06.15 | / | 0 | 是 | |||
陆勤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3 | 2019.06.16 | 2022.06.15 | / | 47.63 | 否 | |||
陈苗水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0.01.02 | 2022.06.15 | / | 78.52 | 否 | |||
林咸志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9.06.16 | 2022.06.15 | / | 79.02 | 否 | |||
贺元启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0.01.02 | 2022.06.15 | / | 75.94 | 否 | |||
张敏娜 | 副总经理 | 女 | 53 | 2022.01.24 | 2022.06.15 | / | 64.04 | 否 | |||
求晓明 | 总工程师 | 男 | 58 | 2019.06.16 | 2022.06.15 | / | 67.56 | 否 | |||
杨立平 | 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19.07.22 | 2022.06.15 | / | 68.02 | 否 | |||
张利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19.06.16 | 2022.06.15 | / | 51.62 | 否 | |||
沈春杰(已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5 | 2019.06.16 | 2021.12.01 | /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821.16 | / |
注:朱东临自2021年11月在浙江新能工作并领取薪酬,2021年12月担任监事会主席。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荣辉 | 1963年出生,1986年毕业于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水电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浙江新能党委书记、董事长。 |
王树乾 | 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陈东波 | 1972年出生,1994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机发电部副主任、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工程技术部主任等职务(期间挂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展规划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工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工程师。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
骆红胜 | 1976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四级律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职员、主管(期间挂职任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经济师。 |
周永胜 | 1979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职员、主管(期间挂职任浙江浙能燃气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助理),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周海平 | 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会计师、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委主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浙江新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职工代表董事。 |
徐锡荣 | 1961年出生,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河海大学设计院、水科所,2000年至今任职于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期间担任水利水电实验中心副主任、河流及泥沙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
张国昀 | 1975年出生,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内审师。现担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
孙家红 | 1978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副研究员。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进行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至今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
朱东临 | 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台州发电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党委书记,金衢丽天然气公司党总支书记,浙江浙能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主任,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
徐晓剑 | 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管、审计部主管,浙江省天然气开发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副主任、审计风控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浙江新能监事,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
陆勤丰 | 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计划发展部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浙江新能监察审计部主任、纪检审计室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职工代表监事、纪检审计风控(综合监督)室主任。 |
陈苗水 | 1963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林咸志 | 1966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河海大学,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主任、生产安全部主任、水工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水电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 |
支书记,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贺元启 | 1974年出生,2000年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现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职员,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稽核部经理,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敏娜 | 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经济师,浙江新能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求晓明 | 1963 年出生,1984年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总工程师,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浙江新能总工程师。 |
杨立平 | 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助理、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主任,财务产权部主任。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张利 | 1979年出生,200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专职、副主任、主任。现任浙江新能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
沈春杰(已离任) | 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于2021年12月离任浙江新能监事会主席。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东波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 2019.12 | _ |
骆红胜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经营部主任经济师 | 2020.04 | _ |
徐晓剑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 2020.05 | 2021.05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荣辉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03 | |
吴荣辉 | 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01 | |
王树乾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4 | |
王树乾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09 | |
王树乾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06 | |
陈东波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4 | |
陈东波 | 浙江浙能天颐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1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9 | |
骆红胜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骆红胜 |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3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骆红胜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周永胜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2020.03 | |
周永胜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6 | 2021.12 |
周永胜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周永胜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周永胜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
周海平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9 | |
周海平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9 | |
周海平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10 | |
周海平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7 | |
周海平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3 | |
周海平 | 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4 | |
周海平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01 | |
徐锡荣 |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 副教授 | 1999.06 | |
张国昀 |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0.02 | |
张国昀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9 | |
张国昀 |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3 | |
张国昀 | 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1 |
张国昀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 | |
孙家红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副研究员 | 2011.07 | |
徐晓剑 | 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12 | |
徐晓剑 |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04 | |
徐晓剑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4 | |
徐晓剑 |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6.12 | |
徐晓剑 |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2 | |
徐晓剑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 2021.08 | |
徐晓剑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陆勤丰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职工董事 | 2020.04 | |
陆勤丰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1 | |
陆勤丰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01 | |
陆勤丰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08 | |
陆勤丰 |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7 | |
陆勤丰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1 | |
陆勤丰 | 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3 | |
陆勤丰 | 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2 | |
陆勤丰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03 | |
陆勤丰 | 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7 | |
陈苗水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01 | |
陈苗水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1 | |
林咸志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4 | |
林咸志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12 | 2021.09 |
林咸志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9 | |
林咸志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 | 董事长、党总支 | 2019.05 |
发电有限公司 | 书记 | |||
林咸志 | 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2 | |
林咸志 | 临安高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筹建处 | 主任 | 2021.12 | |
贺元启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05 | |
贺元启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1 | |
贺元启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07 | |
张敏娜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9 | |
张敏娜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09 | |
杨立平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4 | |
杨立平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0 | |
杨立平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01 | |
张利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03 | |
张利 | 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03 | |
张利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8 | |
张利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03 | |
张利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副董事长 | 2018.07 | |
张利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1 | 2021.05 |
沈春杰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 2021.10 | |
沈春杰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20.03 | 2021.10 |
沈春杰 | 浙江浙信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沈春杰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06 | |
沈春杰 |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沈春杰 | 浙江浙能天颐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6 | |
沈春杰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6 | |
沈春杰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6 | 2021.12 |
沈春杰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6 | |
沈春杰 | 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沈春杰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0.06 | 2021.12 |
沈春杰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8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年度企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报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年度企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独立董事的报酬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标准执行。股东派出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上述规定按时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821.1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沈春杰 | 监事会监事、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朱东临 | 监事会监事、主席 | 选举 | 工作变动 |
张敏娜 | 总经济师 | 解聘 | 职务调整 |
张敏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职务调整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7-12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 |
金用途、金额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3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5月25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3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7月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8月2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9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1月15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荣辉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4 |
王树乾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4 |
骆红胜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3 |
陈东波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2 |
周永胜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3 |
周海平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3 |
张国昀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2 |
徐锡荣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3 |
孙家红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国昀、徐锡荣、孙家红 |
提名委员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家红、张国昀、王树乾 |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 | 吴荣辉、徐锡荣、陈东波、骆红胜、周永胜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0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7-12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3/12 | 审议《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4/25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5/28 |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5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2021/8/12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10/23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11/12 |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2021/12/17 | 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3).报告期内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0 | 审议《关于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金额的议案》1项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5/28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5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210 |
生产人员 | 326 |
技术人员 | 200 |
后勤人员 | 14 |
合计 | 750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86 |
大学本科 | 439 |
大学专科 | 180 |
其他 | 45 |
合计 | 75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市场为导向的收入分配体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了与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战略相适应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员工薪酬本着“以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确定,与公司经营效益和个人业绩挂钩,形成了科学、合理、有效且适应行业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定期体检等制度规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紧密结合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注重全员培训,充分利用浙能系统培训资源,通过专题培训、技能竞赛、导师带徒、轮岗锻炼、继续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渠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重点加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生产建设等方面人才的储备培养力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545.85万元 |
注:部分子公司劳务外包报酬支付不按照工时结算,按业务量结算,难以统计工时总数。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4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93,600,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7%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专业从事水电(含抽水蓄能电站)、水务、风电、太阳能发电、氢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运营管理的综合型能源企业,主动响应国家战略号召。在“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发电将逐渐成为电力电量供应主体,新能源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角色更加重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公司发展现状和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过抓住可再生能源发展“窗口期”,广开项目合作开发渠道,实现了从单一型水电产业向“风光水”多业协同发展转型,新能源业务在全国重点区域均有布局。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9,533,795.25元,同比增加23.99%;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54,958,780.04元,同比增加60.35%。随着新增风电项目投产发电及水电项目资产收购
产生收益,公司业绩增长较为明显。但由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持续加大,且存量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将大幅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持续加大。同时,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坚决落实“3060”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稳进提质、乘势而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开发,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为公司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独立董事意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确定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期末开展业绩考核工作,相关考核意见报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持续完善与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已经建立起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聘任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独立董事,并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运营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纪检审计风控(综合监督)室)在内部监督中的作用,在重要子公司、重要业务活动等中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活动。
2021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后续公司将会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得到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年报同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坚持公司整体“一盘棋”,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分解至各子公司,子公司须按时按质完成;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并通过OA 系统、ERP 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年报同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滩坑水库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放流工作,将500万粒香鱼发眼卵、2万尾香鱼幼苗、20万尾黄颡鱼和300条大鲵苗种增殖放流至千峡湖。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海域开展5次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大黄鱼258.3万尾、三疣梭子蟹774.2万只、海蜇18,933万尾、青蟹56.316万只、半滑舌鳎4.97万尾。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竹根沙海域开展了5次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鱼苗共约1,100万尾,文蛤3.6万公斤,大竹蛏3,333万粒。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平湖王盘山附近海域开展6次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海蜇、大黄鱼、三疣梭子蟹、青蟹和鮸共计6,500万单位。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水电和风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公司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75,310.88万千瓦时,按火力发电标煤消耗量计算,相当于节约标煤142.5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73.88万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作为上市国有企业,浙江新能继续履行社会责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推进,交出了绿色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亮丽答卷,为积极打造“绿色浙江”,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共谋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双碳”目标
浙江新能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和水力发电业务,专注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开发建设与运营。为积极响应国家“3060”的目标,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责任,浙江新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公司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47.53亿千瓦时,按火力发电标煤消耗量计算,相当于节约标煤约142.5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473.88万吨。
(二)环境友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21年,浙江新能继续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浙江新能下属东台双创公司在蒋家沙江苏竹根沙潮间带放流3万多公斤文蛤幼苗,已累计在黄海 “两沙”海域开展了5次生态补偿渔业增殖放流;下属嘉兴风电公司在浙江省内首创无人机飞播,成功将1,200万颗“海三棱藨草种丸”播撒在杭州湾北岸的10公里白沙湾海堤附近,助力滨海湿地修复;下属北海水电公司已连续13年放生鱼苗,宁夏香山风电开展戈壁滩增绿植绿等工作,均在恢复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保沙护滩、防灾减灾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守护地方,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2021年,第6号强台风“烟花”来势汹汹。浙江新能下属华光潭水电站科学调度,精准防洪,汛前连续发电腾空库容,台风后拦蓄洪水2,583万方,相当于1.8个西湖的储水量,充分发挥水库拦洪错峰作用,有力地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浙江新能下属滩坑水电站是浙江省“五大百亿”帮扶工程,电站的建设成功使5万移民下山致富,流域的防洪标准大幅提升,而且在国内首创分层取水工程,保护流域水生动植物的生长环境;单独建设生态小机组,通过生态流量,为干旱少雨季节水库下游农田、茶园等灌溉和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保障。
(四)精准帮扶,彰显新时代国企使命担当
近年来,浙江新能持续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大力实施东西部“山海合作”战略,先后在宁夏中卫、新疆北塔山及青海海西州等地开发建设了多个新能源项目,帮助西部地区发展绿色能源,增加地方税收,提升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公司坚持在当地招聘运维和后勤保障人员,增加就业岗位,有效改善民生,用实际行动促进东西部携手发展和共同富裕,切实践行了新时代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浙江新能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深入实施 “千企结千村”行动,继续结对帮扶松阳县新兴镇大畈村(现已并入内孟村),助力乡村振兴,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与四川仪陇县丁字桥镇同盟村结对帮扶,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
(一)领导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浙江新能领导对大畈村的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董事长多次到现场与松阳县政府、新兴镇对接帮扶项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多次带队深入村庄慰问低收入农户,主动研究帮扶项目,有力推动项目落地、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及后续项目谋划等。领导班子及时编制结对帮扶增收项目规划,动态跟踪调整。通过支部共建,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文化帮扶、教育帮扶和困难群众专项补助;捐助茶叶种植、家禽养殖书籍,开展技术帮扶;投资“飞地”产业园项目,开展产业帮扶,实现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投资新建村文化礼堂、改造升级室外健身器材、改善村容村貌等,有效提高村民文体活动质量。自2019年起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58万余元,目前已落地实施的结对帮扶项目12个,涵盖地方产业发展,村民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改善、村民养老
水平提升等各方面,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内孟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同比2020年度增长了30.22%,增幅明显。
(二)多措并举,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浙江新能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有关重大要求,按照省委一系列重要部署,适应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形势,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人员,选派驻村干部常驻帮扶,还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帮扶工作组,密切保持与新兴镇政府和大畈村的沟通协调,掌握和跟进帮扶项目进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经常性走访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已累计2年给予居住在敬老院长期卧床的1位老人每月500元困难补助,两个学期给予1位大学生每学期3,000元帮扶。
(三)健全机制,实现乡村脱贫和振兴的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精准识别、返贫实时预警工作机制,动态跟踪,定期回访,建立低收入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完善各项收入统计、每户专人对接等措施,确保“浙政钉”低收入农户帮促平台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帮助低收入家庭拓宽增收渠道,避免发生因病、因灾等致贫返贫情况发生。2021年,内孟村低收入人员从年人均1.39万元提升至1.54万元,人均实现增收约1,500元;其中结对帮扶的低收入农户由原14户17人降至现在7户8人。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年度省定最低收入线,实现了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四)情系千里,坚定推进西部结对帮扶
继2019、2020年捐赠120万扶贫资金助力四川省仪陇县丁字桥镇茅坪村打赢脱贫攻坚战。2021年,浙江新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启动了新一轮的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浙江新能下属北海水电公司继续与四川凉山州木里县俄亚乡俄亚大村结对,2021年已向该县捐赠帮扶资金60万元。在帮扶协作的过程中,浙江新能注重将企业的资本优势、市场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与帮扶地区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进行有效衔接,助力结对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村文明程度,切实将帮扶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产业合作、精准对接、精准帮扶”,努力为四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应有之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一 | 注一 | 注一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二 | 注二 | 注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注三 | 注三 | 注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注四 | 注四 | 注四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注五、注六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七 | 注七 | 注七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八 | 注八 | 注八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九 | 注九 | 注九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十 | 注十 | 注十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十一 | 注十一 | 注十一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十二 | 注十二 | 注十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对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其中承诺相关的内容如下:
1、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就特定光伏资产,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下属企业以公允价格向浙江新能转让其所持有的集中式光伏资产:(1)如该集中式光伏资产系在原规划火力发电项目用地上实施,项目用地永久性的不再用于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2)如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由火力发电企业投资建造,运营主体原列入电力发展规划中的火力发电储备项目永久性消失;(3)资产转让不会导致现有或将来可预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任一情形:①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补贴项目清单,转让后不会导致补贴被取消;②该集中式光伏发电资产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到期或国家政策取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有权部门书面确认,变更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不会导致该项目无法享受或无法按照原有标准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2、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关于本公司下属企业浙能资本持有的三峡新能源4.99%股权,本公司承诺:①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未对三峡新能源委派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也未参与三峡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②在三峡新能源上市(含中国境外上市)及限售期届满后,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促使浙能资本择机减持三峡新能源的股票。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承诺。(1)本公司确定浙江新能作为本公司控制的经营中国境内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除生物质发电业务以外的可再生能源业务整合的唯一平台。
(2)除本声明与承诺中“关于解决集中式光伏电站同业竞争的专项承诺”、“关于解决其他问题的专项承诺”所述内容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支持第三方从事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或因其他公司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了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促使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竞争性新业务
机会优先提供给浙江新能。(5)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竞争性新业务投资机会,在浙江新能部分或全部放弃投资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作为财务投资者参与投资,该投资行为不适用于第(2)条的承诺;同时,本公司承诺:①上述投资均为财务投资,本公司不对竞争性新业务的经营实体构成重大影响或控制;②在浙江新能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30%,且促使相关投资主体在最终经营实体内部决策机构决策过程中与浙江新能采取一致行动;③在浙江新能不参与投资竞争性新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竞争性新业务最终经营实体中的权益占比不超过5%。(6)如出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江新能或其控制的企业存在竞争的业务相关权益之情形,本公司承诺给予浙江新能选择权,即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前提下,浙江新能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有的竞争性业务中相关权益,或由浙江新能选择(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7)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权益的,本公司将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浙江新能提供优先受让权。
4、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的承诺。本公司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维护浙江新能独立性,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行水平,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切实保障浙江新能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其他。上述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为不可撤销承诺,至本公司不再为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或浙江新能发行上市后的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时失效。
注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浙江新能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浙江新能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浙江新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新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浙江新能及浙江新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浙江新能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件;4、保证将依照浙江新能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本公司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保证不损
害浙江新能的合法权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浙江新能造成的损失。
注三:股份锁定承诺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承诺:1、自浙江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浙江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浙江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相应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浙江新能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浙江新能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浙江新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浙江新能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浙江新能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浙江新能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浙江新能,则浙江新能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浙江新能所有。
注四:股份限售的承诺浙能集团和新能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在相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浙江新能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
个月初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新能股份(不包括本企业在浙江新能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浙江新能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浙江新能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浙江新能,并由浙江新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浙江新能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浙江新能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注五: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取得不动产权证;2、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办理上述权证期间持续、稳定的使用上述土地及附着建筑物;3、若因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房屋或土地瑕疵而导致浙江新能产生损失,本公司将及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磋商,在最大程度上支持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六: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推动和协助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租赁的房产、屋顶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及决策、授权、批准等文件,确保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继续使用相关房产、屋顶;2、本公司承诺,若因上述租赁瑕疵导致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对浙江新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注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增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收购力度。在丰富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在有效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增收降本提效,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
备。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2、浙能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浙江新能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浙江新能利益;(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浙江新能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浙江新能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议案中所述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八:浙能集团、新能发展承诺:如果浙江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至发行上市日期间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纳情况或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而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将按本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持有浙江新能的股份比例向浙江新能进行补偿,使浙江新能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九: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日起,公司和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应依照本预案采取相应的行为,并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具体方案(如有),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3)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4)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5)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8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公司回购股票:如控股股东明确告知公司其无增持计划或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的,则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关于股票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
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份相关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相关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1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5)其他: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之后实施。
4、终止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5、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且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施;(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注十: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上市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因本公司本次首发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浙能集团承诺
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承诺如下:
(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声明。本公司确认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购回已转让股份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相关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浙江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浙江新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浙江新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浙江新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本公司保证在浙江新能股东大会上对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将依法督促浙江新能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十一: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如本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1)在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浙能集团、新能发展作为持有浙江新能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如下:本公司若未能履行对外作出的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
未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1)通过浙江新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浙江新能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浙江新能股东大会审议;(4)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5)将暂不领取在浙江新能处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声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浙江新能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浙江新能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注十二: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如下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4、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4至5年 | 违约 | 41,360,000 | 0 | 0 | 41,360,000 | 41,360,000 | ||||
合计 | / | / | / | 41,360,000 | 0 | 0 | 41,360,000 | 41,360,000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35%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公司对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的资金往来款系因历史上为解决钱江水利上市后的资产置换形成的代垫款。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161,7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0,000 |
保荐人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
1、公司支付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为2,528.48万元。
2、因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近日,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
报告期内,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披露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能电力与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在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按出资比例同步增资。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1年8月17日、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能电力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与浙能电力共同设立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2021年7月3日、7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
2021年8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能国际合资设立嵊泗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与浙能国际共同设立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2021年8月3日、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与浙能国际、临海海投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并取得了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2021年11月16日、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共同投资方 | 关联 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 | 150,000,000.00 | 0 | 0 | 0 | 无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 1,390,000,000.00 | 1,436,804,117.26 | 1,436,618,981.29 | 73,182,271.28 | 无 |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人民币7,650万元认购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7,650万元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实缴。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能企管公司、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6,850.00万元,占比4.928%。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
0.072%。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7,189,059.54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43,850,000.00 | -2,543,597.08 | 41,306,402.9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334,670,764.61 | 596,391.33 | 335,267,155.94 | |||
合计 | 378,520,764.61 | -1,947,205.75 | 376,573,558.84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正常经营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无 | 0.3%-2.1% | 962,199,624.59 | 22,053,556,107.50 | 19,595,561,677.04 | 3,420,194,055.05 |
合计 | / | / | / | 962,199,624.59 | 22,053,556,107.50 | 19,595,561,677.04 | 3,420,194,055.05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5,335,067,800 | 4.0%-4.9% | 2,978,000,000.00 | 1,056,540,000.00 | 1,105,090,000.00 | 2,929,450,000.00 |
合计 | / | / | / | 2,978,000,000.00 | 1,056,540,000.00 | 1,105,090,000.00 | 2,929,45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贷款 | 5,335,067,800 | 2,929,45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21-9-29 | 2021年4月起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浙江新能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 | 是 | 参股股东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70,000,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154,182.53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154,182.53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为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20%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0.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8年。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集团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 |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集团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自有资金 | 1,614,600,000 | 1,544,2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9,000,000.00 | 2021-1-12 | 2022-1-11 | 自有资金 | 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4.72% | 417,720.00 | 417,72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3,291.67 | 13,2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9,500,000.00 | 2021-6-10 | 2023-6-9 | 自有资金 |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97,534.72 | 297,534.7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0-3-20 | 2022-3-18 | 自有资金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78,819.44 | 278,819.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8-23 | 2023-8-22 | 自有资金 | 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0,069.44 | 100,069.44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0-1-7 | 2022-1-6 | 自有资金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1,527.78 | 111,52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7,000,000.00 | 2020-4-13 | 2022-4-12 | 自有资金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90,347.22 | 390,347.2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5,000,000.00 | 2020-12-15 | 2022-12-14 | 自有资金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36,458.33 | 836,458.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0-4-17 | 2022-4-15 | 自有资金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7,291.67 | 167,2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5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6,944.44 | 106,94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791.67 | 7,7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9,166.67 | 119,1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8,500,000.00 | 2020-4-14 | 2022-4-13 | 自有资金 | 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 | 合同约定 | 5.50% | 473,993.06 | 473,993.06 | 是 | 0 |
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6,600,000.00 | 2020-4-14 | 2022-4-13 | 自有资金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25,680.56 | 925,680.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9,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78,125.00 | 378,12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9,222.22 | 89,222.2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8,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5,333.33 | 95,3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6,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7,527.78 | 67,52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8-10 | 2024-8-9 | 自有资金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0,000.00 | 110,00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2,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3 | 自有资金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3,000.00 | 143,000.00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3,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3,763.89 | 33,763.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 | 2020-5-13 | 2022-5-12 | 自有资金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5,763.89 | 55,763.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5,000,000.00 | 2020-6-11 | 2022-6-10 | 自有资金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36,458.33 | 836,458.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1,000,000.00 | 2020-6-18 | 2022-6-17 | 自有资金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71,041.67 | 1,171,04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1,666.67 | 91,6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2,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7,138.89 | 57,138.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99,600,000.00 | 2020-4-14 | 2022-4-13 | 自有资金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554,083.33 | 5,554,08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9,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1,291.67 | 101,2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 | 5,000,000.00 | 2021-11-1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 | 合同约定 | 5.50% | 35,138.89 | 35,138.89 | 是 | 0 |
贷款 | 有限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7,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8,180.56 | 18,180.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8,055.56 | 168,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 | 2021-12-16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444.44 | 2,44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12-16 | 2024-12-15 | 自有资金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777.78 | 9,77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52,083.33 | 252,08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1,111.11 | 61,11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1,500.00 | 71,500.00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791.67 | 7,7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500,000.00 | 2020-3-10 | 2023-3-9 | 自有资金 | 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06,701.39 | 306,701.3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7,500,000.00 | 2020-5-11 | 2023-5-10 | 自有资金 | 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18,229.17 | 418,229.1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4,000,000.00 | 2020-9-17 | 2023-9-16 | 自有资金 | 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80,694.44 | 780,69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8,000,000.00 | 2020-3-26 | 2023-3-24 | 自有资金 | 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03,750.00 | 1,003,75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8,000,000.00 | 2020-3-12 | 2022-3-11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46,111.11 | 446,11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4-2 | 2024-4-1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09,305.56 | 209,305.56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3,000,000.00 | 2021-1-15 | 2024-1-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233,375.00 | 1,233,37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33,833.33 | 133,8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1,666.67 | 91,6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7-15 | 2024-7-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29,861.11 | 129,86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0 | 2021-8-20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09,444.44 | 409,44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0-10-14 | 2022-10-13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7,291.67 | 167,2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7,000,000.00 | 2020-3-12 | 2022-3-11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90,347.22 | 390,347.22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6,500,000.00 | 2020-4-2 | 2022-4-1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20,104.17 | 920,104.1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0-5-13 | 2022-5-12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7,291.67 | 167,2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9,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01,875.00 | 501,87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2,000,000.00 | 2020-9-15 | 2022-9-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69,166.67 | 669,1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46,111.11 | 446,11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5-14 | 2024-5-13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0,888.89 | 70,888.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83,333.33 | 183,333.33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3,000,000.00 | 2021-8-20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70,861.11 | 470,86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5,000,000.00 | 2021-9-13 | 2024-9-12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20,138.89 | 420,138.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11-1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055.56 | 14,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5,972.22 | 25,972.2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1-21 | 2024-1-20 | 自有资金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5,416.67 | 105,41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5-14 | 2024-5-13 | 自有资金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1,777.78 | 141,77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1,666.67 | 91,6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11-1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055.56 | 14,055.56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791.67 | 7,791.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1-21 | 2024-1-20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5,416.67 | 105,41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23,055.56 | 223,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2,000,000.00 | 2021-5-14 | 2024-5-13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25,333.33 | 425,3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8,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44,444.44 | 244,44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2,000,000.00 | 2021-8-20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59,833.33 | 859,8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9-15 | 2024-9-14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3,000.00 | 33,00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0 | 2021-11-1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0,277.78 | 70,27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12-15 | 2024-12-14 | 自有资金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5,583.33 | 15,583.33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1,000,000.00 | 2020-10-15 | 2022-10-14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13,402.78 | 613,402.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1,500,000.00 | 2020-3-12 | 2022-3-11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41,284.72 | 641,284.7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23,055.56 | 223,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8,055.56 | 168,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1-21 | 2024-1-20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05,416.67 | 105,41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1,111.11 | 61,11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10-12 | 2024-10-11 | 自有资金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1,875.00 | 61,875.00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0-6-15 | 2023-6-14 | 自有资金 | 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1,527.78 | 111,52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5,000,000.00 | 2020-10-15 | 2022-10-14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951,736.11 | 1,951,736.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6,000,000.00 | 2020-2-28 | 2022-2-25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565,138.89 | 2,565,138.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5,000,000.00 | 2020-5-13 | 2022-5-12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36,458.33 | 836,458.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6,0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49,861.11 | 1,449,86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93,000,000.00 | 2020-12-14 | 2022-12-13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338,819.44 | 16,338,819.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0-12-24 | 2022-12-23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23,055.56 | 223,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8,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56,250.00 | 756,25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7,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12,277.79 | 312,277.79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5-14 | 2024-5-13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1,777.78 | 141,77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83,333.33 | 183,3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1-7-15 | 2024-7-14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1,944.44 | 51,94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5,000,000.00 | 2021-8-20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330,694.44 | 1,330,694.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0 | 2021-9-13 | 2024-9-12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68,055.56 | 168,055.56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2,000,000.00 | 2021-10-12 | 2024-10-11 | 自有资金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48,500.00 | 148,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5,000,000.00 | 2020-10-15 | 2022-10-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36,458.33 | 836,458.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0 | 2020-3-12 | 2022-3-11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15,277.78 | 1,115,277.7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5,000,000.00 | 2020-5-13 | 2022-5-12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836,458.33 | 836,458.33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6,500,000.00 | 2020-6-15 | 2022-6-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20,104.17 | 920,104.1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500,000.00 | 2020-9-15 | 2022-9-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95,173.61 | 195,173.6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2,500,000.00 | 2020-11-12 | 2022-11-11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697,048.61 | 697,048.6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500,000.00 | 2020-12-14 | 2022-12-13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50,937.50 | 250,937.5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4-1 | 2024-3-31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52,083.33 | 252,08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1 | 2024-1-20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58,125.00 | 158,12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3-15 | 2024-3-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33,833.33 | 133,833.33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5-14 | 2024-5-13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12,666.67 | 212,66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6-15 | 2024-6-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83,333.33 | 183,333.33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5,000,000.00 | 2021-8-20 | 2024-8-19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21,250.00 | 921,25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9-13 | 2024-9-12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0,416.67 | 50,41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000,000.00 | 2021-10-12 | 2024-10-11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74,250.00 | 74,25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11-15 | 2024-11-14 | 自有资金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8,722.22 | 28,722.22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6,500,000.00 | 2020-3-12 | 2022-3-11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362,465.28 | 362,465.28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0-7-15 | 2022-6-14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78,819.44 | 278,819.44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8,000,000.00 | 2020-9-25 | 2022-9-24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446,111.11 | 446,111.11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 | 2020-12-14 | 2022-12-13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5,763.89 | 55,763.89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2,000,000.00 | 2020-12-24 | 2022-12-23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1,527.78 | 111,527.78 | 是 | 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5,000,000.00 | 2021-1-15 | 2024-1-12 | 自有资金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268,125.00 | 268,125.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1,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11,916.67 | 11,916.67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3,000,000.00 | 2021-12-20 | 2024-12-19 | 自有资金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5,500.00 | 5,500.00 | 是 | 0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 4,000,000.00 | 2021-12-16 | 2024-12-15 | 自有资金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5.50% | 9,777.78 | 9,777.78 | 是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商誉。对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45,556,271.01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4,545,187.83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3,322,611.4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5,000.00 |
商誉减值损失 | 4,308,694.66 |
合计 | 145,556,271.01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商誉减值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45,556,271.01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5,556,271.0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性。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价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72,000,000 | 100.00 | 1,872,000,000 | 9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440,000,000 | 76.92 | 1,440,000,000 | 69.2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32,000,000 | 23.08 | 432,000,000 | 20.7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32,000,000 | 23.08 | 432,000,000 | 20.7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08,000,000 | 208,000,000 | 208,000,000 | 1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8,000,000 | 208,000,000 | 208,000,000 | 1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72,000,000 | 100.00 | 208,000,000 | 208,000,000 | 2,08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0,949,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872,000,000股增加至2,080,000,000股。上述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8,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872,000,000股增加至2,080,000,000股。以发行前的股份计算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24元,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23元,下降6.09%;已发行前的股份计算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12元,发行后为3.71元,下降10%。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1年5月10日 | 3.51 | 208,000,000 | 2021年5月25日 | 208,000,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8,0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6.9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由期初的65.99%上升为期末的71.11%。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1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45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1,440,000,000 | 69.23 | 1,440,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0 | 432,000,000 | 20.77 | 43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佳玉 | 4,373,700 | 4,373,70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82,900 | 1,982,900 | 0.1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08,000 | 1,808,000 | 0.09 | 0 | 无 | 0 | 其他 | |
赵贵林 | 1,562,500 | 1,562,500 | 0.0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林燕 | 920,000 | 920,000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顾益 | 757,459 | 757,459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方铭 | 700,000 | 700,000 | 0.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638,983 | 638,983 | 0.03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刘佳玉 | 4,37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3,7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8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2,90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8,000 | |||||
赵贵林 | 1,5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500 | |||||
林燕 | 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0,000 | |||||
顾益 | 757,459 | 人民币普通股 | 757,459 | |||||
方铭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
UBS AG | 638,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983 | |||||
朱桂丰 | 5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700 | |||||
戴玉奇 | 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4年5月27日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2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2024年5月27日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胡仲明 |
成立日期 | 2001年3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宁波海运(600798.SH)、浙商银行(601916.SH,02016.HK)、锦江环境(BWM,新加坡)、钱江水利(600283.SH)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 |
人 | 情况 |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沈国放 | 2018年10月9日 | 91330000MA27U14RX8 | 250,000 | 能源项目开发 |
情况说明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332A010350号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新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新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电力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和五、40。
1、事项描述
浙江新能公司主要从事水能、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业务,2021年度和2020年度浙江新能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分别为2,852,502,680.35元和2,282,311,434.73元。鉴于电力销售收入占比大,是浙江新能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关键业绩指标,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电力销售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浙江新能公司销售及收款循环中与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判断电力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准则的规定;
(3)针对未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确认补贴收入的审计程序:检查光伏及风力发电项目的备案文件和光伏及风力电站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等,核实光伏及风力电价补助的发放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力,补助文件中索引的政策依据是否适用,申请流程是否合法合规,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省物价局、发改委或省能源局出具的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并与实际确认的电价进行核对,以判断公司售电单价和补贴电价计量金额的准确性;读取电量计量仪器的数据,检查上网结算单,并结合应收账款对上网电量进行函证;
(5)按照产品类别执行分析程序,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评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获取审计截止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核对上网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和五、3。
1、事项描述
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浙江新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120,294,416.88元和3,633,987,653.69元。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和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对浙江新能公司的重要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回款期的准确性,并对回款期进行重新复核及分析其合理性;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历史回款期、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
(3)检查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是否按照浙江新能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政策执行,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是否适当;
(4)检查了大额预期信用损失的转回相关支持性证据,确认其转回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选取样本进行函证,并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
(6)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并与浙江新能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财务指标对比分析,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四、其他信息
浙江新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江新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新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新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新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新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浙江新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士龙 朱泽民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35,379,676.17 | 1,040,013,516.9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
应收账款 | 4,672,013,709.21 | 3,340,252,133.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238,669.62 | 16,195,861.68 | |
预付款项 | 13,460,763.05 | 14,525,325.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3,871,772.73 | 105,358,800.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293,198.07 | 50,293,19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53,746.60 | 5,434,750.38 | |
合同资产 | 475,0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8,901,982.08 | 219,913,463.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013,372,177.77 | 4,771,533,128.7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76,661,269.33 | 2,184,399,555.2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6,109,187.25 | 31,569,367.55 | |
投资性房地产 | 826,794.86 | 8,304,187.20 | |
固定资产 | 27,269,282,678.48 | 13,736,897,901.55 | |
在建工程 | 587,835,900.26 | 7,699,593,522.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1,659,692.06 | ||
无形资产 | 264,489,013.86 | 255,545,385.5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8,095,876.73 | 82,404,571.39 |
长期待摊费用 | 7,052,575.85 | 42,292,538.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843,357.39 | 60,302,143.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3,673,022.85 | 900,082,068.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71,529,368.92 | 25,001,391,240.34 | |
资产总计 | 41,284,901,546.69 | 29,772,924,369.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51,716,314.14 | 2,152,816,868.0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08,313,636.01 | 955,448,928.67 | |
预收款项 | 2,459,387.15 | ||
合同负债 | 2,599,430.3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010,745.88 | 45,547,268.24 | |
应交税费 | 116,729,667.12 | 88,738,997.46 | |
其他应付款 | 2,719,449,095.14 | 766,609,176.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13,940.02 | ||
应付股利 | 160,464,703.96 | 179,139,559.3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14,946,616.78 | 2,738,942,637.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150.91 | 201,278,055.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64,499,613.13 | 6,951,981,361.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216,358,243.62 | 11,329,173,570.36 | |
应付债券 | 297,721,883.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265,502.58 | ||
长期应付款 | 2,094,514,915.57 | 1,245,570,799.6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0,636,344.45 | 44,760,555.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1,033,515.68 | 76,676,309.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93,530,405.20 | 12,696,181,235.30 | |
负债合计 | 29,358,030,018.33 | 19,648,162,596.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80,000,000.00 | 1,87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99,455,309.33 | 3,719,052,731.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76,30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8,169,972.18 | 80,840,944.4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31,473,904.72 | 893,844,152.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09,168,254.15 | 6,565,814,137.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17,703,274.21 | 3,558,947,634.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26,871,528.36 | 10,124,761,772.3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284,901,546.69 | 29,772,924,369.04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25,266,360.75 | 329,870,689.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287,850.11 | 7,385,137.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5,812.20 | 140,360.94 | |
其他应收款 | 207,966,889.65 | 222,605,505.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6,549,198.07 | 215,549,198.07 | |
存货 | 450,258.66 | 643,507.7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3,500,000.00 | 285,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7,569,524.44 | 442,982,517.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48,136,695.81 | 1,289,127,718.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034,950,000.00 | 2,038,65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8,330,227,483.07 | 6,956,196,798.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3,192,096.20 | 30,488,238.2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6,088,833.68 | 71,810,738.39 | |
在建工程 | 131,338.20 | 131,338.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5,081.21 | ||
无形资产 | 8,338,897.90 | 9,094,151.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68,761.94 | 834,188.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8,071,298.36 | 1,210,733,154.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01,843,790.56 | 10,317,938,607.79 | |
资产总计 | 13,149,980,486.37 | 11,607,066,326.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73,407,875.00 | 1,562,041,6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050,167.78 | 2,267,525.8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963,518.25 | 22,782,515.48 | |
应交税费 | 9,327,277.64 | 10,668,132.77 | |
其他应付款 | 365,117,608.30 | 6,150,568.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6,125,624.41 | 1,267,057,999.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00,992,071.38 | 2,870,968,342.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44,405,022.04 | 2,490,922,087.85 | |
应付债券 | 297,721,883.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42,126,905.34 | 2,490,922,087.85 | |
负债合计 | 6,043,118,976.72 | 5,361,890,429.9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80,000,000.00 | 1,872,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47,047,383.51 | 3,666,644,806.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067.92 | 76,30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029,867.89 | 71,700,840.16 | |
未分配利润 | 790,715,190.33 | 634,753,940.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06,861,509.65 | 6,245,175,896.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49,980,486.37 | 11,607,066,326.14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09,533,795.25 | 2,346,514,155.7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909,533,795.25 | 2,346,514,155.7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09,066,565.55 | 1,837,873,886.8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272,284,582.69 | 1,081,538,291.3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3,749,576.54 | 30,742,912.43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7,123,687.85 | 142,994,491.82 | |
研发费用 | 20,489,050.65 | 4,907,215.16 | |
财务费用 | 705,419,667.82 | 577,690,976.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713,194,335.06 | 583,702,381.75 | |
利息收入 | 9,342,328.71 | 7,075,882.06 | |
加:其他收益 | 7,806,405.73 | 3,245,664.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1,020,663.06 | 184,147,509.4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0,060,194.49 | 134,256,798.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74,067.66 | 941,536.9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222,576.35 | -89,794,335.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33,694.66 | -1,864,874.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0.71 | 37,822.5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9,410,594.43 | 605,353,593.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5,273,145.90 | 7,343,246.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5,930.24 | 4,014,882.8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2,577,810.09 | 608,681,957.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085,848.11 | 83,828,976.7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6,491,961.98 | 524,852,980.6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6,491,961.98 | 524,852,980.6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958,780.04 | 283,720,342.3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533,181.94 | 241,132,638.2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41.27 | 1,030.3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41.27 | 1,030.3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41.27 | 1,030.3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7,241.27 | 1,030.31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6,484,720.71 | 524,854,010.9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4,951,538.77 | 283,721,372.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533,181.94 | 241,132,638.2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2,083,427.32 | 103,292,349.87 | |
减:营业成本 | 38,016,825.23 | 59,234,425.79 | |
税金及附加 | 1,538,705.32 | 1,979,983.6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6,804,611.54 | 58,136,767.9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32,155,899.22 | 94,471,944.5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8,019,637.32 | 224,845,170.38 | |
利息收入 | 95,875,144.30 | 131,255,102.31 | |
加:其他收益 | 546,436.11 | 541,328.6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1,467,455.72 | 431,298,191.5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8,633,737.97 | 134,256,798.2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14,798.42 | 920,116.1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64,200.85 | 6,430,267.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3,260,277.15 | 328,659,132.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0,752.3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3,290,277.27 | 328,518,379.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290,277.27 | 328,518,379.6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290,277.27 | 328,518,379.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241.27 | 1,030.3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41.27 | 1,030.3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41.27 | 1,030.31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3,283,036.00 | 328,519,409.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63,673,291.53 | 1,774,006,112.4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81,012.15 | 395,712.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24,707.09 | 23,308,382.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0,979,010.77 | 1,797,710,207.9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4,169,823.54 | 172,271,946.4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4,911,057.83 | 156,519,405.0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2,461,079.78 | 178,168,931.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154,147.86 | 75,408,496.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1,696,109.01 | 582,368,778.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282,901.76 | 1,215,341,429.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290,874.21 | 93,477,247.0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9,976.04 | 11,687,739.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997,381.64 | 196,494,602.5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268,231.89 | 301,659,588.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30,010,386.44 | 4,727,519,615.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5,026,252.04 | 190,148,578.1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0,022,500.00 | 118,053,042.6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833,794.43 | 123,919,645.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0,892,932.91 | 5,159,640,881.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624,701.02 | -4,857,981,292.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8,870, 769.81 | 12,8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4,075,600.00 | 12,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898,360,000.00 | 6,735,764,523.53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3,164,290.97 | 1,111,097,307.1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50,395,060.78 | 7,859,661,830.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63,556,467.00 | 2,312,9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6,874,535.59 | 814,105,628.8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5,527,997.47 | 176,513,391.4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7,037,265.70 | 1,301,906,836.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47,468,268.29 | 4,428,962,465.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02,926,792.49 | 3,430,699,365.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03,584,993.23 | -211,940,497.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3,023,731.13 | 1,214,964,228.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319,670.66 | 157,962,266.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2,147.79 | 395,712.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74,848.11 | 3,553,255.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346,666.56 | 161,911,235.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25,033.34 | 2,266,409.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285,143.71 | 65,246,656.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69,627.26 | 9,797,898.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13,065.25 | 33,833,746.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592,869.56 | 111,144,710.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46,203.00 | 50,766,524.1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2,273,700.10 | 330,779,308.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35,898,991.20 | 859,560,481.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38,172,691.30 | 1,190,339,789.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9,850.24 | 967,599.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1,451,288.03 | 917,782,886.1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3,876,550.68 | 1,448,409,145.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5,717,688.95 | 2,367,159,630.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455,002.35 | -1,176,819,840.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4,795,169.8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00,000,000.00 | 1,82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4,795,169.81 | 1,8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75,200,000.00 | 322,7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8,371,140.10 | 222,804,911.4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74,589.81 | 1,794,339.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7,645,729.91 | 547,349,251.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149,439.90 | 1,272,650,748.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5,358,239.25 | 146,597,432.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514,422.37 | 179,916,990.2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1,872,661.62 | 326,514,422.37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719,052,731.90 | 76,309.19 | 80,840,944.45 | 893,844,152.41 | 6,565,814,137.95 | 3,558,947,634.37 | 10,124,761,772.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000,000.00 | 3,719,052,731.90 | 76,309.19 | 80,840,944.45 | 893,844,152.41 | 6,565,814,137.95 | 3,558,947,634.37 | 10,124,761,772.3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000,000.00 | 480,402,577.43 | -7,241.27 | 17,329,027.73 | 437,629,752.31 | 1,143,354,116.20 | 658,755,639.84 | 1,802,109,756.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4,958,780.04 | 454,958,780.04 | 241,533,181.94 | 696,491,961.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464,075,600.00 | 1,155,025,015.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464,075,600.00 | 1,155,025,015.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29,027.73 | -17,329,027.73 | -46,853,142.10 | -46,853,142.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29,027.73 | -17,329,027.7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853,142.10 | -46,853,142.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 |
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46,837.66 | -7,241.27 | -2,554,078.93 | -2,554,078.9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99,455,309.33 | 69,067.92 | 98,169,972.18 | 1,331,473,904.72 | 7,709,168,254.15 | 4,217,703,274.21 | 11,926,871,528.3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738,528,884.66 | 75,278.88 | 47,790,708.08 | 641,355,394.35 | 6,299,750,265.97 | 3,424,454,480.75 | 9,724,204,746.72 | |||||||
加:会计政策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9,510,411.86 | 198,398.41 | 1,620,253.65 | -17,691,759.80 | -17,691,759.8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000,000.00 | 3,719,018,472.80 | 75,278.88 | 47,989,106.49 | 642,975,648.00 | 6,282,058,506.17 | 3,424,454,480.75 | 9,706,512,986.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259.10 | 1,030.31 | 32,851,837.96 | 250,868,504.41 | 283,755,631.78 | 134,493,153.62 | 418,248,785.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3,720,342.37 | 283,720,342.37 | 241,132,638.23 | 524,852,980.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12,800,000.00 | 12,800,000.00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800,000.00 | 12,8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851,837.96 | -32,851,837.96 | -119,439,484.61 | -119,439,484.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851,837.96 | -32,851,837.9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9,439,484.61 | -119,439,484.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4,259.10 | 1,030.31 | 35,289.41 | 35,289.4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719,052,731.90 | 76,309.19 | 80,840,944.45 | 893,844,152.41 | 6,565,814,137.95 | 3,558,947,634.37 | 10,124,761,772.32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6,309.19 | 71,700,840.16 | 634,753,940.79 | 6,245,175,896.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6,309.19 | 71,700,840.16 | 634,753,940.79 | 6,245,175,896.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000,000.00 | 480,402,577.43 | -7,241.27 | 17,329,027.73 | 155,961,249.54 | 861,685,613.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3,290,277.27 | 173,290,277.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8,000,000.00 | 482,949,415.09 | 690,949,415.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329,027.73 | -17,329,027.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329,027.73 | -17,329,027.7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46,837.66 | -7,241.27 | -2,554,078.9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80,000,000.00 | 4,147,047,383.51 | 69,067.92 | 89,029,867.89 | 790,715,190.33 | 7,106,861,509.65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686,155,217.94 | 75,278.88 | 38,650,603.79 | 337,467,145.47 | 5,934,348,246.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9,510,411.86 | 198,398.41 | 1,620,253.65 | -17,691,759.80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5,278.88 | 38,849,002.20 | 339,087,399.12 | 5,916,656,486.2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30.31 | 32,851,837.96 | 295,666,541.67 | 328,519,409.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8,518,379.63 | 328,518,37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851,837.96 | -32,851,837.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851,837.96 | -32,851,837.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30.31 | 1,030.3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2,000,000.00 | 3,666,644,806.08 | 76,309.19 | 71,700,840.16 | 634,753,940.79 | 6,245,175,896.22 |
公司负责人:吴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迪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浙江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6月16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1日,经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批准,由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起设立,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262XL。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风起东路8号。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200.00万元,股本总数187,200.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187,200.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20,8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1年5月25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浙江新能”,证券代码为“600032”。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综合办公室、计划发展部、生产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经营部等部门,拥有76家子公司,名称具体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1 |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北海公司 |
2 | 浙江浙能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光潭公司 |
3 |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景宁大洋公司 |
4 | 龙泉市岩樟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5 | 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6 | 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松阳安民公司 |
7 | 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龙川公司 |
8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9 | 浙江浙能环亚松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环亚松阳公司 |
10 | 衢州力诺天昱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衢州力诺公司 |
11 | 永修县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永修浙源公司 |
12 | 杭州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杭州浙源公司 |
13 | 浙江浙能嘉兴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嘉兴风电公司 |
14 | 浙江松阳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松阳浙源公司 |
15 | 宁波江北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江北公司 |
16 | 浙能松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能松阳公司 |
17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卫正泰公司 |
18 | 中卫清银源星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卫清银公司 |
19 | 金昌帷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金昌帷盛公司 |
20 | 民勤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民勤正泰公司 |
21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永昌正泰公司 |
22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高台正泰公司 |
23 | 嘉峪关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24 | 敦煌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敦煌天润公司 |
25 | 敦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敦煌正泰公司 |
26 | 瓜州县光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瓜州光源公司 |
27 | 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 金昌清能公司 |
28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9 | 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舟山浙源公司 |
30 | 新疆一六一晶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晶鑫新能源公司(注销) |
31 | 新疆一六一瑞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瑞达新能源公司(注销) |
32 | 江苏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双创公司 |
33 | 东台双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东台双创公司 |
34 | 如东锦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锦康新能源公司 |
35 | 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企管公司 |
36 | 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37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38 | 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39 | 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青海浙能公司 |
40 | 大柴旦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柴旦公司 |
41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清能发展公司 |
42 | 浙江浙能航天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 氢能技术公司 |
43 | 宁波聚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聚和新能源 |
44 | 宁海聚合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聚合光伏公司 |
45 | 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 | 瑞旭投资公司 |
46 |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爱康公司 |
47 | 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昱辉公司 |
48 | 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 柯坪嘉盛公司 |
49 | 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苏州慧康公司 |
50 | 湖南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中康公司 |
51 | 无锡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无锡中康公司 |
52 | 丹阳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丹阳中康公司 |
53 |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54 | 内蒙古四子王旗神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55 | 徐州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56 | 泰州中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57 | 赣州市南康区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58 | 济南统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59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60 | 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61 | 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伊阳能源公司 |
62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阳能源公司 |
63 | 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64 | 中机国能龙游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65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格尔木浙新光伏公司 |
66 | 丹阳市光煦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光煦公司 |
67 |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丹阳帷瑞公司 |
68 | 乾安浙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69 | 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沙湾公司 |
70 | 四川浙新能长柏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长柏公司 |
71 | 武强县特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72 | 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绿能电力公司 |
73 | 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74 | 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
75 | 新疆浙能国综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国综公司 |
76 | 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注:序号17至序号27共11家公司,以下统称甘宁光伏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头风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洞头分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业务性质: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风力发电项目、氢能设备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董事会批准日,与审计报告日一致)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本公司及下属76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23、本节、29和本节、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
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水力发电电费及其他发电基础电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款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发电电费和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资金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6))。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
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0-3% | 5.00%-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5% | 20.00%-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 | 16.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0 | -- | 25.00%-10.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25-50年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28年 | 直线法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软件 |
其他 | 5年 | 直线法 | 其他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集团电力销售在客户取得上网电量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向电力公司的电力销售:根据经电力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确认电费收入;
B、向用户的电力销售:根据公司、用户签订的协议,根据各方确认的月度实际用电量按合同电价确认收入。
本集团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A、设备销售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B、安装调试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后获取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5万元的租赁。
本集团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集团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资产类: 预付账款 -621,820.34 其他流动资产-262,191.32 在建工程 825,397.77 使用权资产 111,659,692.06 长期待摊费用-35,327,097.07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8.19 负债类: 应付账款 734.29 应交税费 -97,197.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65,399.02 租赁负债 73,265,502.58 损益类: 营业成本 -884,834.11 管理费用 -2,514.85 财务费用 2,053,984.26 |
所得税费用 -107,226.22 |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40,013,516.98 | 1,040,013,516.9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839,276.00 | 29,839,276.00 | |
应收账款 | 3,340,252,133.85 | 3,340,252,133.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95,861.68 | 16,195,861.68 | |
预付款项 | 14,525,325.75 | 12,842,027.71 | -1,683,298.0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5,358,800.53 | 105,358,800.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293,198.07 | 50,293,198.0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34,750.38 | 5,434,750.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913,463.53 | 219,642,291.70 | -271,171.83 |
流动资产合计 | 4,771,533,128.70 | 4,769,578,658.83 | -1,954,469.8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84,399,555.29 | 2,184,399,555.2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569,367.55 | 31,569,367.55 | |
投资性房地产 | 8,304,187.20 | 8,304,187.20 | |
固定资产 | 13,736,897,901.55 | 13,736,897,901.55 |
在建工程 | 7,699,593,522.23 | 7,699,593,522.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513,782.78 | 78,513,782.78 | |
无形资产 | 255,545,385.58 | 255,545,385.5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2,404,571.39 | 82,404,571.39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292,538.21 | 7,542,022.16 | -34,750,516.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302,143.26 | 60,302,143.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0,082,068.08 | 900,082,068.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01,391,240.34 | 25,045,154,507.07 | 43,763,266.73 |
资产总计 | 29,772,924,369.04 | 29,814,733,165.90 | 41,808,796.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52,816,868.04 | 2,152,816,868.0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55,448,928.67 | 955,448,928.6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99,430.35 | 2,599,430.3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547,268.24 | 45,547,268.24 | |
应交税费 | 88,738,997.46 | 88,738,997.46 | |
其他应付款 | 766,609,176.04 | 766,609,176.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13,940.02 | 1,213,940.02 | |
应付股利 | 179,139,559.33 | 179,139,559.3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38,942,637.05 | 2,742,172,947.85 | 3,230,310.80 |
其他流动负债 | 201,278,055.57 | 201,278,055.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6,951,981,361.42 | 6,955,211,672.22 | 3,230,310.8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329,173,570.36 | 11,329,173,570.3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578,486.06 | 38,578,486.06 | |
长期应付款 | 1,245,570,799.62 | 1,245,570,799.6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760,555.92 | 44,760,555.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676,309.40 | 76,676,309.4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696,181,235.30 | 12,734,759,721.36 | 38,578,486.06 |
负债合计 | 19,648,162,596.72 | 19,689,971,393.58 | 41,808,796.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72,000,000.00 | 1,872,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719,052,731.90 | 3,719,052,731.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309.19 | 76,30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0,840,944.45 | 80,840,944.4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93,844,152.41 | 893,844,152.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65,814,137.95 | 6,565,814,137.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58,947,634.37 | 3,558,947,634.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24,761,772.32 | 10,124,761,772.3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772,924,369.04 | 29,814,733,165.90 | 41,808,796.8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9,870,689.74 | 329,870,689.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385,137.07 | 7,385,137.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0,360.94 | 140,360.94 | |
其他应收款 | 222,605,505.13 | 222,605,505.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5,549,198.07 | 215,549,198.07 | |
存货 | 643,507.73 | 643,507.7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85,500,000.00 | 285,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2,982,517.74 | 442,982,517.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89,127,718.35 | 1,289,127,718.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2,038,650,000.00 | 2,038,65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56,196,798.24 | 6,956,196,798.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488,238.24 | 30,488,238.2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1,810,738.39 | 71,810,738.39 | |
在建工程 | 131,338.20 | 131,338.2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094,151.56 | 9,094,151.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4,188.49 | 834,188.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0,733,154.67 | 1,210,733,154.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317,938,607.79 | 10,317,938,607.79 | |
资产总计 | 11,607,066,326.14 | 11,607,066,326.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62,041,600.00 | 1,562,041,6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67,525.88 | 2,267,525.8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782,515.48 | 22,782,515.48 | |
应交税费 | 10,668,132.77 | 10,668,132.77 | |
其他应付款 | 6,150,568.33 | 6,150,568.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7,057,999.61 | 1,267,057,999.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70,968,342.07 | 2,870,968,342.0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490,922,087.85 | 2,490,922,087.8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90,922,087.85 | 2,490,922,087.85 | |
负债合计 | 5,361,890,429.92 | 5,361,890,429.9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72,000,000.00 | 1,872,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66,644,806.08 | 3,666,644,806.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309.19 | 76,309.1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700,840.16 | 71,700,840.16 | |
未分配利润 | 634,753,940.79 | 634,753,940.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45,175,896.22 | 6,245,175,896.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607,066,326.14 | 11,607,066,326.1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卫正泰公司 | 15 |
中卫清银公司 | 15 |
金昌帷盛公司 | 15 |
民勤正泰公司 | 15 |
永昌正泰公司 | 15 |
高台正泰公司 | 15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15 |
敦煌天润公司 | 15 |
敦煌正泰公司 | 15 |
瓜州光源公司 | 15 |
金昌清能公司 | 15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15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15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15 |
伊阳能源公司 | 15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15 |
聚阳能源公司 | 15 |
柯坪嘉盛公司 | 15 |
新疆爱康公司 | 15 |
青海昱辉公司 | 15 |
大柴旦浙能公司 | 15 |
五家渠浙能公司 | 15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15 |
宁夏浙能公司 | 15 |
氢能技术公司 | 15 |
四川沙湾公司 | 15 |
四川长柏公司 | 15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20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20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20 |
苏州慧康公司 | 20 |
湖南中康公司 | 20 |
无锡中康公司 | 20 |
丹阳中康公司 | 20 |
新能企管公司 | 20 |
聚和新能源 | 20 |
杭州浙源公司 | 20 |
丹阳帷瑞公司 | 20 |
丹阳光煦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以上基础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浙江氢能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3001576)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
八十八、八十九条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以下子公司从事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项目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间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三年免税期 | 三年减半期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环亚松阳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衢州力诺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永修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杭州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松阳浙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宁波江北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瓜州光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舟山浙源公司 | 2019.1.1-2021.12.31 | 2022.1.1-2024.12.31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博乐新能源公司六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伊阳能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丹阳中康公司 | 2017.1.1-2019.12.31 | 2020.1.1-2022.12.31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聚阳能源公司二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无锡中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新疆爱康公司三四期项目 | 2016.1.1-2018.12.31 | 2019.1.1-2021.12.31 |
湖南中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苏州慧康公司 | 2018.1.1-2020.12.31 | 2021.1.1-2023.12.31 |
聚和新能源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聚合光伏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宁夏浙能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大柴旦浙能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东台双创公司 | 2020.1.1-2022.12.31 | 2023.1.1-2025.12.31 |
嘉兴风电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五家渠浙能公司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五家渠浙新光伏 | 2021.1.1-2023.12.31 | 2024.1.1-2026.12.31 |
(2)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对上述政策进行了更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1年3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对上述期间进行了展期,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3)水资源费
根据2020年7月7日《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落实水资源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水财[2020]5号),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浙江省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水资源费,一律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根据2021年2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9号)文件,对上述期间进行了展期,执行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283.75 |
银行存款 | 3,831,969,929.27 | 1,036,656,965.86 |
其他货币资金 | 3,409,746.90 | 3,356,267.37 |
合计 | 3,835,379,676.17 | 1,040,013,516.9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其他货币资金-住房资金 | 3,393,699.13 | 3,356,267.37 |
银行存款 | 25,377,252.68 | 33,633,518.48 |
其中: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 | 230,128.47 |
合 计 | 28,770,951.81 | 36,989,785.85 |
说明:期末银行存款中5,247,659.23元系民勤正泰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受限,20,129,593.45元系博州新能源公司贷款账户使用受限。
期末,本集团除上述银行存款和存放于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资金外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276,858.31 | 100.00 | -- | --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100.00 | -- | -- | 29,839,276.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276,858.31 | 100.00 | -- | --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100.00 | -- | -- | 29,839,276.00 |
合计 | 29,276,858.31 | 100.00 | -- | -- | 29,276,858.31 | 29,839,276.00 | 100.00 | -- | -- | 29,839,276.00 |
说明:期末不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应收票据发生减值,未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276,858.31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005,497,471.91 |
1至2年 | 1,386,777,446.33 |
2至3年 | 1,349,365,633.85 |
3至4年 | 373,545,377.06 |
4至5年 | 5,108,487.73 |
5年以上 | -- |
合计 | 5,120,294,416.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20,294,416.88 | 100.00 | 448,280,707.67 | 8.75 | 4,672,013,709.21 | 3,633,987,653.69 | 100.00 | 293,735,519.84 | 8.08 | 3,340,252,133.85 |
其中: | ||||||||||
其中:组合1 | 149,063,341.81 | 2.92 | 744,752.46 | 0.50 | 148,318,589.35 | 48,031,071.39 | 1.32 | 240,155.34 | 0.50 | 47,790,916.05 |
组合2 | 4,541,907,279.88 | 88.70 | 419,538,268.81 | 9.24 | 4,122,369,011.07 | 3,261,157,064.74 | 89.74 | 264,957,938.48 | 8.12 | 2,996,199,126.26 |
组合3 | 378,436,138.28 | 7.39 | 27,743,248.08 | 7.33 | 350,692,890.20 | 307,083,075.55 | 8.45 | 28,448,843.79 | 9.26 | 278,634,231.76 |
组合4 | 50,887,656.91 | 0.99 | 254,438.32 | 0.50 | 50,633,218.59 | 17,716,442.01 | 0.49 | 88,582.23 | 0.50 | 17,627,859.78 |
合计 | 5,120,294,416.88 | 100.00 | 448,280,707.67 | 8.75 | 4,672,013,709.21 | 3,633,987,653.69 | 100.00 | 293,735,519.84 | 8.08 | 3,340,252,133.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149,063,341.81 | 744,752.46 | 0.50 |
组合2 | 4,541,907,279.88 | 419,538,268.81 | 9.24 |
组合3 | 378,436,138.28 | 27,743,248.08 | 7.33 |
组合4 | 50,887,656.91 | 254,438.32 | 0.50 |
合计 | 5,120,294,416.88 | 448,280,707.67 | 8.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93,735,519.84 | 154,545,187.83 | 448,280,707.67 | |||
合计 | 293,735,519.84 | 154,545,187.83 | 448,280,707.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2,151,083,340.84 | 42.01 | 190,944,040.96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1,434,523,293.89 | 28.02 | 142,603,436.42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611,147,517.91 | 11.93 | 44,643,728.35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7,511,158.03 | 4.25 | 9,989,251.57 |
国网青海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5,482,214.81 | 4.01 | 21,305,759.71 |
合计 | 4,619,747,525.48 | 90.22 | 409,486,217.0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2,238,669.62 | 16,195,861.68 |
应收账款 | -- | --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 | -- |
合计 | 32,238,669.62 | 16,195,861.6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本集团不存在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本集团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故将该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007,307.37 | 96.63 | 12,300,654.21 | 95.79 |
1至2年 | 190,814.47 | 1.42 | 541,233.09 | 4.21 |
2至3年 | 262,500.81 | 1.95 | 140.41 | -- |
3年以上 | 140.40 | -- | -- | -- |
合计 | 13,460,763.05 | 100.00 | 12,842,027.7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731,921.00 | 79.7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745,216.08 | 5.54 |
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 352,620.30 | 2.62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 179,026.10 | 1.33 |
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 | 173,606.40 | 1.29 |
合计 | 12,182,389.88 | 90.5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50,293,198.07 | 50,293,198.07 |
其他应收款 | 33,578,574.66 | 55,065,602.46 |
合计 | 83,871,772.73 | 105,358,800.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38,707,100.7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3,340,000.00 |
合计 | 50,293,198.07 | 50,293,198.07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46,953,198.07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4,262,962.91 |
1至2年 | 3,002,816.36 |
2至3年 | 7,337,014.54 |
3年以上 | 44,902,951.59 |
合计 | 79,505,745.4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69,462,326.04 | 98,994,932.97 |
保证金和押金 | 9,323,024.03 | 9,590,779.04 |
备用金和其他 | 720,395.33 | 5,774,922.17 |
合计 | 79,505,745.40 | 114,360,634.1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735,031.72 | -- | 56,560,000.00 | 59,295,031.72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922,611.48 | -- | 12,400,000.00 | 13,322,611.48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45,249.50 | -- | -- | 45,249.50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767,170.74 | -- | 44,160,000.00 | 45,927,170.7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9,295,031.72 | -- | 13,322,611.48 | 45,249.50 | -- | 45,927,170.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金华市沙畈水库管理处 | 12,400,000.00 | 款项收回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5,249.5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41,360,000.00 | 3年以上 | 52.02 | 41,360,000.00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利得 | 25,248,870.77 | 1年以内,1至2年 | 31.76 | 1,262,443.54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和押金 | 7,300,000.00 | 2至3年 | 9.18 | 365,000.00 |
东阳市南江水库加固扩建工程指挥部 | 资金往来款 | 2,800,000.00 | 3年以上 | 3.52 | 140,000.00 |
特克斯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 保证金和押金 | 712,325.84 | 1至2年 | 0.90 | 35,616.29 |
合计 | -- | 77,421,196.61 | 97.38 | 43,163,059.8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59,719.88 | -- | 2,659,719.88 | 5,157,871.68 | -- | 5,157,871.68 |
周转材料 | 251,369.30 | -- | 251,369.30 | 276,878.70 | -- | 276,878.70 |
发出商品 | 4,842,657.42 | -- | 4,842,657.42 | -- | -- | -- |
合计 | 7,753,746.60 | -- | 7,753,746.60 | 5,434,750.38 | -- | 5,434,750.3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00,000.00 | 25,000.00 | 475,000.00 | -- | -- |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25,000.00 | -- | --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33,355,695.51 | 217,475,312.51 |
预缴所得税 | 5,306,600.38 | 307,586.70 |
其他 | 239,686.19 | 1,859,392.49 |
合计 | 338,901,982.08 | 219,642,291.7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81,332,395.02 | 345,000,000.00 | -- | -- | -- | -- | -- | -- | -5,114,027.31 | 621,218,367.71 | -- |
小计 | 281,332,395.02 | 345,000,000.00 | -- | -- | -- | -- | -- | -- | -5,114,027.31 | 621,218,367.71 |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8,997,488.29 | -- | -- | 6,620,021.94 | -- | -- | 7,022,318.37 | -- | -- | 38,595,191.86 |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8,205,610.02 | -- | -- | 1,193,818.13 | -- | -- | 616,000.00 | -- | -- | 8,783,428.15 | --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8,237,141.57 | -- | -- | 1,581,862.54 | 1,890,000.00 | 17,929,004.11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50,818,260.74 | -- | -- | 2,866,565.63 | -- | -- | 3,340,000.00 | -- | -- | 50,344,826.37 | -- |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 23,083,925.49 | -- | -- | 1,221,012.32 | -- | -- | 95,418.80 | -- | -- | 24,209,519.01 |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3,063,597.33 | -- | -- | 20,186,003.97 | -- | -- | 20,470,000.00 | -- | -- | 232,779,601.30 |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10,167,378.60 | -- | -- | 39,055,024.24 | -7,241.27 | -2,546,837.66 | 13,470,325.80 | -- | -- | 833,197,998.11 |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1,851,469.02 | -- | -- | 2,086,897.93 | -- | -- | 720,144.57 | -- | -- | 13,218,222.38 |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205,605.48 | -- | -- | -73,560.84 | -- | -- | -- | -- | -- | 1,132,044.64 |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52,641,044.04 | -- | -- | 12,467,730.49 | -- | -- | -- | -- | -- | 265,108,774.53 |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52,223.43 | -- | -- | 226,918.14 | -- | -- | -- | -- | -- | 979,141.57 |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196,715,742.58 | -- | -- | 53,869,785.97 | -- | -- | 48,666,666.67 | -- | -- | 201,918,861.88 | --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384,085.02 | -- | -- | 16,381.71 | -- | -- | -- | -- | -- | 29,400,466.73 | --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34,130,000.00 | 4,590,000.00 | -- | -- | -- | -- | -- | -- | -- | 38,720,000.00 | -- |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 | 12,781,810.93 | -- | -- | 745,015.29 | -- | -- | -- | -- | -- | 13,526,826.22 | -- |
公司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6,250,924.53 | -- | -- | 3,528,685.22 | -- | -- | -- | -- | -- | 49,779,609.75 | --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4,780,853.20 | -- | -- | 13,041,575.29 | -- | -- | -- | -- | -- | 147,822,428.49 |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 19,000,000.00 | -- | -- | -- | -- | -- | -- | 19,000,000.00 | -- | |
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 | -- | 67,570,500.00 | 1,426,456.52 | -- | -- | -- | -- | -- | 68,996,956.52 | -- | |
小计 | 1,903,067,160.27 | 91,160,500.00 | -- | 160,060,194.49 | -7,241.27 | -2,546,837.66 | 96,290,874.21 | -- | -- | 2,055,442,901.62 | -- |
合计 | 2,184,399,555.29 | 436,160,500.00 | -- | 160,060,194.49 | -7,241.27 | -2,546,837.66 | 96,290,874.21 | -- | -5,114,027.31 | 2,676,661,269.33 | --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106,109,187.25 | 31,569,367.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65,692.03 | 12,665,692.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7,652.00 | 2,307,652.00 |
(1)外购 | --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307,652.00 | 2,307,652.0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65,692.03 | 12,665,692.03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12,665,692.03 | 12,665,692.03 |
4.期末余额 | 2,307,652.00 | 2,307,652.0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61,504.83 | 4,361,504.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80,857.14 | 1,480,857.14 |
(1)计提或摊销 | 74,598.03 | 74,598.03 |
(2)其他增加 | 1,406,259.11 | 1,406,259.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61,504.83 | 4,361,504.83 |
(1)处置 | -- | -- |
(2)其他转出 | 4,361,504.83 | 4,361,504.83 |
4.期末余额 | 1,480,857.14 | 1,480,857.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6,794.86 | 826,794.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04,187.20 | 8,304,187.2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7,269,282,678.48 | 13,736,897,901.55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27,269,282,678.48 | 13,736,897,901.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00,897,290.25 | 10,950,310,063.34 | 45,528,481.16 | 91,487,615.72 | 18,288,223,450.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72,670,184.39 | 9,140,440,987.35 | 5,503,541.19 | 97,577,103.61 | 14,516,191,816.54 |
(1)购置 | 24,440,236.38 | 11,702,162.40 | 4,305,821.19 | 3,969,090.26 | 44,417,310.2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51,504,548.01 | 8,792,023,274.95 | -- | 73,176,119.41 | 10,716,703,942.37 |
(3)企业 | 3,396,725,400.00 | 336,715,550.00 | 1,197,720.00 | 616,736.99 | 3,735,255,406.99 |
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9,815,156.95 | 19,815,156.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2,186.00 | 11,203,646.63 | 824,638.56 | 19,639,220.66 | 32,629,691.85 |
(1)处置或报废 | -- | 1,639,569.76 | 824,638.56 | 19,639,220.66 | 22,103,428.98 |
(2)其他减少 | 962,186.00 | 9,564,076.87 | -- | -- | 10,526,262.87 |
4.期末余额 | 12,472,605,288.64 | 20,079,547,404.06 | 50,207,383.79 | 169,425,498.67 | 32,771,785,575.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15,668,996.65 | 1,909,668,922.92 | 37,146,836.36 | 65,236,387.73 | 4,527,721,143.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8,930,419.48 | 687,365,991.30 | 2,757,739.00 | 25,259,887.72 | 984,314,037.50 |
(1)计提 | 268,930,419.48 | 687,365,991.30 | 2,757,739.00 | 11,113,276.23 | 970,167,426.01 |
(2)其他增加 | 14,146,611.49 | 14,146,611.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3,662.21 | 8,748,119.01 | 817,502.10 | 19,597,406.42 | 33,136,689.74 |
(1)处置或报 | -- | 1,639,569.76 | 817,502.10 | 19,597,406.42 | 22,054,478.28 |
废 | |||||
(2)其他减少 | 3,973,662.21 | 7,108,549.25 | -- | -- | 11,082,211.46 |
4.期末余额 | 2,780,625,753.92 | 2,588,286,795.21 | 39,087,073.26 | 70,898,869.03 | 5,478,898,491.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3,862,600.00 | 19,682,488.45 | 55,642.38 | 3,674.43 | 23,604,405.2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88,116,934.72 | 17,471,578,120.40 | 11,064,668.15 | 98,522,955.21 | 27,269,282,678.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81,365,693.60 | 9,020,958,651.97 | 8,326,002.42 | 26,247,553.56 | 13,736,897,901.5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金昌清能公司综合楼及其他 | 2,335,814.07 | 产权办理中 |
洞头分公司生产综合楼 | 1,372,647.98 | 产权办理中 |
宿州新能源公司综合楼 | 8,747,933.29 | 产权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固定资产合并增加系本集团下设子公司四川沙湾和四川长柏公司向标的公司购买资产和承担债务构成业务合并中增加的固定资产。期末,本集团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9,311,780,650.57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7,835,900.26 | 7,699,593,522.23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587,835,900.26 | 7,699,593,522.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江苏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 985,262.22 | -- | 985,262.22 | 3,632,856,125.25 | -- | 3,632,856,125.25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项目 | -- | -- | -- | 2,426,570,646.26 | -- | 2,426,570,646.26 |
风、光、水集中监控平台 | -- | -- | -- | 22,515,612.88 | -- | 22,515,612.88 |
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110kV送出输变电工程 | -- | -- | -- | 686,671,592.42 | -- | 686,671,592.42 |
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 | -- | -- | -- | 649,398,665.03 | -- | 649,398,665.03 |
六师北塔山牧场20MWp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64,687,738.76 | -- | 64,687,738.76 |
五家渠浙新能六师北塔山牧场50MWp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170,888,589.41 | -- | 170,888,589.41 |
浙能杭州湾金田新材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 20,461,622.81 | -- | 20,461,622.81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 | 188,423,883.04 | -- | 188,423,883.04 | -- | -- | --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263,871,747.44 | -- | 263,871,747.44 | -- | -- | -- |
武强县特百乐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65,944,667.97 | -- | 65,944,667.97 | -- | -- | -- |
浙能嘉兴台昇国际广场办公楼项目 | 37,323,155.78 | -- | 37,323,155.78 | -- | -- | --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11,914,405.00 | -- | 11,914,405.00 | 9,911,960.00 | -- | 9,911,960.00 |
其他 | 19,372,778.81 | -- | 19,372,778.81 | 15,630,969.41 | -- | 15,630,969.41 |
合计 | 587,835,900.26 | -- | 587,835,900.26 | 7,699,593,522.23 | -- | 7,699,593,522.2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浙能嘉兴1号上海风电 | 5,353,654,200.00 | 2,426,570,646.26 | 2,110,905,417.33 | 4,537,476,063.59 | -- | -- | 96.15 | 100.00% | 168,210,329.70 | 109,133,850.76 | 4.00 | 募集资金、自筹和贷款 |
江苏竹根沙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 5,205,380,900.00 | 3,632,856,125.25 | 564,482,497.10 | 4,196,353,360.13 | -- | 985,262.22 | 88.03 | 100.00% | 223,425,678.19 | 108,138,599.09 | 4.19 | 自筹和贷款 |
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工程 | 825,297,800.00 | 686,671,592.42 | 4,750,659.42 | 679,183,087.98 | 12,239,163.86 | -- | 90.74 | 100.00% | 7,430,216.23 | -- | -- | 自筹和贷款 |
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 | 757,681,400.00 | 649,398,665.03 | 1,883,611.31 | 651,282,276.34 | -- | -- | 92.02 | 100.00% | 11,696,193.52 | -- | -- | 自筹和贷款 |
六师北塔山牧场20MWp光伏发电项目 | 85,755,700.00 | 64,687,738.76 | 3,647,741.94 | 68,335,480.70 | -- | -- | 92.16 | 100.00% | 478,095.16 | -- | -- | 自筹和贷款 |
五家渠浙新能六师北塔山牧场50MWp光伏发电项目 | 229,683,600.00 | 170,888,589.41 | 641,529.12 | 171,530,118.53 | -- | -- | 94.62 | 100.00% | 833,943.90 | -- | -- | 自筹和贷款 |
格尔木浙新能光伏项目 | 225,131,900.00 | -- | 188,423,883.04 | -- | 188,423,883.04 | 84.01 | 100.00% | 419,039.49 | 419,039.49 | -- | 自筹和贷款 | |
丹阳市延陵镇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24,819,633.00 | -- | 264,682,315.56 | 810,568.12 | 263,871,747.44 | 84.48 | 84.00% | 1,460,428.14 | 1,460,428.14 | -- | 自筹和贷款 |
武强县特百乐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50,600,000.00 | -- | 65,944,667.97 | -- | 65,944,667.97 | 75.57 | 90.00% | 907,410.77 | 907,410.77 | -- | 自筹和贷款 | |
浙能嘉兴台昇国际广场办公楼项目 | 44,041,985.90 | -- | 37,323,155.78 | -- | 37,323,155.78 | 92.03 | 92.00% | -- | -- | -- | 自筹和贷款 | |
浙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松阳分中心 | 31,200,000.00 | 9,911,960.00 | 2,002,445.00 | -- | 11,914,405.00 | 38.19 | 38.00% | -- | -- | -- | 自筹和贷款 | |
合计 | 13,233,247,118.90 | 7,640,985,317.13 | 3,244,687,923.57 | 10,304,160,387.27 | 13,049,731.98 | 568,463,121.45 | -- | -- | 414,861,335.10 | 220,059,328.2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052,625.83 | 1,461,156.95 | 78,513,78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69,796.87 | 36,114,613.37 | 41,984,410.24 |
其中:租入 | 5,869,796.87 | 36,114,613.37 | 41,984,410.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82,922,422.70 | 37,575,770.32 | 120,498,193.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09,756.74 | 3,128,744.22 | 8,838,500.96 |
其中:计提 | 5,709,756.74 | 3,128,744.22 | 8,838,500.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5,709,756.74 | 3,128,744.22 | 8,838,500.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212,665.96 | 34,447,026.10 | 111,659,692.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052,625.83 | 1,461,156.95 | 78,513,782.78 |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附注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海域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678,808.57 | 163,596,675.02 | 26,120,088.97 | 754,716.98 | 313,150,289.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41,721.08 | -- | 3,290,281.64 | 3,248,632.96 | 20,680,635.68 |
(1)购置 | 1,697,841.08 | 3,290,281.64 | 3,248,632.96 | 8,236,755.6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2,443,880.00 | 12,443,88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7,094.02 | 17,094.02 | |
(1)处置 | 17,094.02 | 17,094.02 | |||
4.期末余额 | 136,820,529.65 | 163,596,675.02 | 29,393,276.59 | 4,003,349.94 | 333,813,831.2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120,400.90 | 13,507,411.26 | 19,222,374.82 | 754,716.98 | 57,604,903.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0,631.09 | 5,842,738.44 | 2,863,089.05 | 627.06 | 11,897,085.64 |
(1)计提 | 3,030,552.85 | 5,842,738.44 | 2,863,089.05 | 627.06 | 11,737,007.40 |
(2)其他增加 | 160,078.24 | 160,078.24 | |||
3. | -- | 177,172.26 | 177,172.26 |
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17,094.02 | 17,094.02 | |||
(2)其他减少 | 160,078.24 | 160,078.24 | |||
4.期末余额 | 27,311,031.99 | 19,350,149.70 | 21,908,291.61 | 755,344.04 | 69,324,817.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509,497.66 | 144,246,525.32 | 7,484,984.98 | 3,248,005.90 | 264,489,013.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558,407.67 | 150,089,263.76 | 6,897,714.15 | 255,545,385.5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洞头分公司土地使用权 | 973,528.87 | 产权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本集团用于借款抵押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5,065,990.51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 | -- | 2,712,714.54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9,604,637.67 | -- | -- | 9,604,637.67 |
松阳安民公司 | 11,272,476.24 | -- | -- | 11,272,476.24 |
金昌帷盛公司 | 6,083,870.27 | -- | -- | 6,083,870.27 |
民勤正泰公司 | 4,990,118.12 | -- | -- | 4,990,118.12 |
敦煌正泰公司 | 53,365,249.32 | -- | -- | 53,365,249.32 |
瓜州光源公司 | 4,936,130.66 | -- | -- | 4,936,130.66 |
江苏双创公司 | 43,146.60 | -- | -- | 43,146.60 |
合计 | 93,008,343.42 | -- | -- | 93,008,343.4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景宁大洋公司 | 2,712,714.54 | -- | -- | 2,712,714.54 |
敦煌正泰公司 | 3,812,943.48 | 1,680,649.60 | -- | 5,493,593.08 |
金昌帷盛公司 | 4,078,114.01 | -- | -- | 4,078,114.01 |
瓜州光源公司 | 2,628,045.06 | -- | 2,628,045.06 | |
合计 | 10,603,772.03 | 4,308,694.66 | -- | 14,912,466.6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永续期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水电和光伏税前折现率分别为10.21%、10.26%,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308,694.66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土地租赁费 | -- | -- | -- | -- | -- |
江苏双创公司盐城景泰租赁费 | -- | -- | -- | -- | -- |
景宁大洋公司和民勤正泰公司输电线路建造和改造 | 2,812,156.69 | -- | 156,628.67 | -- | 2,655,528.02 |
民勤正泰公司红沙岗输变电工程 | 2,151,027.97 | -- | 177,805.74 | -- | 1,973,222.23 |
中卫清银公司草原植被恢复费 | 1,406,176.13 | -- | 63,162.59 | -- | 1,343,013.54 |
省属改制退休费用 | 834,188.49 | -- | 65,426.55 | -- | 768,761.94 |
新疆爱康公司治沙工程治沙费用 | 334,472.88 | -- | 22,422.76 | -- | 312,050.12 |
其他 | 4,000.00 | -- | 4,000.00 | -- | -- |
合计 | 7,542,022.16 | -- | 489,446.31 | -- | 7,052,575.8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2,811,056.91 | 64,837,742.38 | 290,568,558.80 | 46,855,034.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792,548.67 | 268,882.30 | 7,101,019.20 | 1,065,152.88 |
递延收益引起的暂时性差异 | 3,253,777.76 | 814,197.44 | 6,871,666.65 | 1,717,916.67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64,515,907.32 | 9,922,535.27 | 69,328,970.25 | 10,664,038.81 |
合计 | 462,373,290.66 | 75,843,357.39 | 373,870,214.90 | 60,302,143.2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08,134,594.72 | 71,033,515.68 | 442,544,190.06 | 76,676,309.40 |
合计 | 408,134,594.72 | 71,033,515.68 | 442,544,190.06 | 76,676,309.4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0,566,538.45 | 78,396,148.67 |
可抵扣亏损 | 317,894,548.98 | 247,619,163.70 |
合计 | 388,461,087.43 | 326,015,312.3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 | 36,052,393.88 | |
2022年 | 56,252,376.34 | 56,252,376.34 | |
2023年 | 99,635,419.88 | 99,635,419.88 | |
2024年 | 846,536.50 | 846,536.50 | |
2025年 | 54,890,457.83 | 54,832,437.10 | |
2026年 | 106,269,758.43 | —— | |
合计 | 317,894,548.98 | 247,619,163.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预付工程款 | 214,947,228.77 | -- | 214,947,228.77 | 43,952,265.32 | -- | 43,952,265.32 |
合同履约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748,918,740.18 | -- | 748,918,740.18 | 828,879,474.48 | -- | 828,879,474.48 |
应收退货成本 | ||||||
项目前期费用 | 128,847,853.90 | -- | 128,847,853.90 | 27,250,328.28 | -- | 27,250,328.28 |
合同资产 | ||||||
其他 | 959,200.00 | -- | 959,200.00 | -- | -- | -- |
合计 | 1,093,673,022.85 | -- | 1,093,673,022.85 | 900,082,068.08 | -- | 900,082,068.0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46,552,980.00 | 2,150,000,000.00 |
加: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5,163,334.14 | 2,816,868.04 |
合计 | 5,051,716,314.14 | 2,152,816,868.0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1,783,939,023.84 | 627,891,430.19 |
设备款 | 58,638,749.57 | 189,520,026.89 |
土地成本 | 57,707,293.00 | 57,707,293.00 |
委托运行维护费 | 50,034,614.49 | 40,191,570.65 |
货款 | 25,020,587.97 | 16,310,650.18 |
修理费 | 7,870,300.66 | 5,562,661.54 |
其他 | 25,103,066.48 | 18,265,296.22 |
合计 | 2,008,313,636.01 | 955,448,928.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2,006,342.15 | 未结算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4,962,116.90 | 未结算 |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71,417,053.33 | 未结算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57,707,293.00 | 未结算 |
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 46,979,791.28 | 未结算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5,739,737.64 | 未结算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23,817,967.69 | 未结算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5,359,496.39 | 未结算 |
霍尔果斯汉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未结算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3,198,393.96 | 未结算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664,650.18 | 未结算 |
合计 | 1,040,852,84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款 | 2,459,387.15 | --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嘉峪关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21,612.35 | 按使用期限摊销结转 |
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2,774.80 | 按使用期限摊销结转 |
合计 | 2,434,387.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款 | -- | 2,599,430.3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9,579,136.99 | 202,194,834.13 | 198,428,878.19 | 43,345,092.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968,131.25 | 29,399,420.74 | 28,701,899.04 | 6,665,652.95 |
合计 | 45,547,268.24 | 231,594,254.87 | 227,130,777.23 | 50,010,745.8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208,731.39 | 148,418,804.35 | 147,529,822.81 | 26,097,712.93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6,485,510.72 | 16,485,510.72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452,144.98 | 14,615,584.27 | 13,798,425.20 | 6,269,304.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63,972.57 | 13,887,700.33 | 13,090,137.40 | 6,061,535.50 |
工伤保险费 | 188,172.41 | 727,883.94 | 708,287.80 | 207,768.55 |
四、住房公积金 | 829,674.39 | 15,158,741.66 | 14,808,762.66 | 1,179,653.3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088,586.23 | 6,789,387.28 | 5,079,550.95 | 9,798,422.5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其他短期薪酬 | -- | 726,805.85 | 726,805.85 | -- |
合计 | 39,579,136.99 | 202,194,834.13 | 198,428,878.19 | 43,345,092.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850,317.16 | 23,809,943.37 | 23,270,517.04 | 6,389,743.49 |
2、失业保险费 | 1,535.07 | 516,794.80 | 394,764.05 | 123,565.8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16,279.02 | 5,072,682.57 | 5,036,617.95 | 152,343.64 |
合计 | 5,968,131.25 | 29,399,420.74 | 28,701,899.04 | 6,665,65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49,164,642.30 | 34,610,197.96 |
增值税 | 22,800,385.21 | 13,698,690.69 |
水资源费和库区基金 | 18,643,048.80 | 17,052,000.39 |
土地使用税 | 8,901,731.74 | 8,487,772.45 |
耕地占用税 | 7,072,020.20 | 7,072,020.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1,278.87 | 781,415.48 |
教育费附加 | 476,540.55 | 383,006.98 |
地方教育附加 | 298,829.34 | 193,863.04 |
其他 | 8,581,190.11 | 6,460,030.27 |
合计 | 116,729,667.12 | 88,738,997.4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1,213,940.02 |
应付股利 | 160,464,703.96 | 179,139,559.33 |
其他应付款 | 2,558,984,391.18 | 586,255,676.69 |
合计 | 2,719,449,095.14 | 766,609,17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利息 | -- | 1,213,940.0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60,464,703.96 | 179,139,559.33 |
合计 | 160,464,703.96 | 179,139,559.33 |
说明:
本公司无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业务合并款 | 1,832,316,504.31 | |
往来款 | 346,707,925.92 | 363,621,130.82 |
质保金和保证金 | 368,894,225.53 | 215,112,576.84 |
代扣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 2,574,163.47 | 2,295,959.37 |
住房资金 | 3,393,699.13 | 3,278,900.62 |
其他 | 5,097,872.82 | 1,947,109.04 |
合计 | 2,558,984,391.18 | 586,255,676.6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35,267,155.94 | 未结算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13,976,217.29 | 未结算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6,549,676.95 | 未结算 |
合计 | 555,793,050.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9,647,744.69 | 1,954,051,993.9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78,321,243.38 | 781,802,313.9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75,833.33 | 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14,516.06 | 3,230,310.80 |
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187,279.32 | 3,088,329.19 |
合计 | 2,614,946,616.78 | 2,742,172,947.85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 264,142,616.32 | 366,104,241.48 |
质押借款 | 517,541,569.55 | 506,188,851.12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75,813,558.82 | 94,858,901.32 |
信用借款 | 151,750,000.00 | 979,500,000.00 |
抵押和质押借款 | 20,400,000.00 | 7,400,000.00 |
合 计 | 1,029,647,744.69 | 1,954,051,993.92 |
说明:公司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详见本节七、4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1,574,211,243.38 | 781,802,313.94 |
往来款 | 4,110,000.00 | -- |
合 计 | 1,578,321,243.38 | 781,802,313.94 |
一年内到期的 应付债券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375,833.33 | --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额 | 874,150.91 | -- |
应付退货款 |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 | 201,278,055.57 |
合计 | 874,150.91 | 201,278,055.5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857,883,046.03 | 8,005,918,981.86 |
信用借款 | 1,846,500,000.00 | 1,569,000,000.00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 1,850,647,614.55 | 2,851,430,482.67 |
保证借款 | -- | -- |
保证和质押借款 | 596,493,382.41 | 815,193,287.98 |
抵押和质押借款 | 75,600,000.00 | 26,000,000.00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0,069,224.64 | 18,771,140.9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29,647,744.69 | 1,954,051,993.9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187,279.32 | 3,088,329.19 |
合计 | 14,216,358,243.62 | 11,329,173,570.3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借款,利率区间4.10%~5.145%,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4.21%~5.39%,信用借款3.85%~5.50%,保证和质押借款4.90%~5.145%,抵押和质押借款5.145%~5.635%。
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 | 132,000,000.00 | 注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635,000,000.00 | 780,000,000.00 | 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700,000,000.00 | 503,160,000.00 | 滩坑水电站(3*200MW)项目的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228,000,000.00 | 249,000,000.00 | 浙能长兴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15,800,000.00 | 130,800,000.00 | 浙能松阳地面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 939,206,132.10 | 498,706,133.1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4,800,000.00 | 910,0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支行 | 112,413,379.93 | 77,413,379.93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470,000,000.00 | 260,0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30,000,000.00 | 190,000,000.00 | 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 | 54,400,000.00 | 58,200,000.00 | 松阳光伏小康电站工程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500,000.00 | 100,000,000.00 | 浙能宁波金田铜业29.98MWp分布式(一期)和(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行 | -- | 178,500,000.00 | 敦煌50兆瓦并网项目(二期)售电形成的应收账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8,100,000.00 | 20,000,000.00 | 浙能杭州湾金田新材料分布式光伏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9,280,000.00 | 75,000,000.00 | 舟山中远分布式光伏项目售电收益权按本合同项下贷款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的比例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1,800,000.00 | 57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1,150,759,600.00 | 1,165,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
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售电收益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 830,000,000.00 | 78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行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部分售电收 |
益权 | |||
农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500,000,000.00 | 420,000,000.00 | 宁夏浙能中卫香山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26,580,000.00 | 436,000,000.00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 | 16,673,934.00 | --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206,500,000.00 | -- | 海西华汇大柴旦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2,750,000.00 | 59,000,000.00 | 宁海成塘22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3,100,000.00 | 117,000,000.00 | 六师北塔牧场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售电收益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5,810,000.00 | -- | 民勤红沙岗5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667,210,000.00 | -- | 永昌县河清滩一期、二期共计2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272,050,000.00 | -- | 高台县高崖子滩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39,650,000.00 | -- | 敦煌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581,500,000.00 | -- | 敦煌正泰一期、二期共计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电费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
注1:天润新能源甘肃敦煌30兆瓦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2015年,本公司为实施天润新能源甘肃敦煌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作为银团贷款顾问行;甲方通过与乙方组建行内银团,为该项目提供180,000,000.00元的项目贷款提供银团贷款顾问服务,本公司分别支付甲方和乙方4,950,000.00元和1,900,000.00元的银团顾问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部还清。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 | 37,700,000.00 | 44,600,000.00 | 注1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81,793,527.56 | 92,700,366.36 | 注2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355,581,572.53 | 393,279,946.67 | 注3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 | 168,000,000.00 | 注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195,572,514.46 | 234,509,917.93 | 注4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164,000,000.00 | 196,200,000.00 | 注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 | 283,380,583.31 | 注6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 | 205,359,668.40 | 注6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110,000,000.00 | 120,000,000.00 | 注7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110,000,000.00 | 120,000,000.00 | 注8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 | 72,000,000.00 | 注9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12,000,000.00 | 23,000,000.00 | 注10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4,000,000.00 | 18,000,000.00 | 注11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64,000,000.00 | 80,000,000.00 | 注12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48,000,000.00 | 60,000,000.00 | 注13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56,000,000.00 | 72,000,000.00 | 注14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60,000,000.00 | 75,000,000.00 | 注15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552,000,000.00 | 593,400,000.00 | 注16 |
注1: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龙川公司以其房屋、机器设备和土地进行抵押并以售电收益权进行质押。注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正泰公司以其正泰宁夏中卫迎水桥20MW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进行出质及电站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注3: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8%的股权进行质押;敦煌正泰公司以其甘肃敦煌正泰5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抵押,及其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注4: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高台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高台正泰公司以甘肃高台县高崖子滩10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及电站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注5: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民勤正泰公司49%、51%股权进行质押;民勤正泰公司以民勤红沙岗50MW光伏电站收费权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及其电站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注6: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10437万股、10863万股永昌正泰公司股权质押;永昌正泰公司以甘肃永昌县河清滩10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建成后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及其电站固定资产进行抵押。
注7: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瑞旭公司以持有的柯坪嘉盛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质押;柯坪嘉盛公司以浙江瑞旭阿克苏柯坪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出质,并以浙江瑞旭阿克苏柯坪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项下全部可抵押资产(光伏电站)进行抵押。
注8: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瑞旭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青海昱辉公司全部股权进行质押;青海昱辉公司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并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二期)项目下的全部可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注9: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特克斯昱辉公司以发电设备、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光伏并网逆变器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并以爱康伊犁特克斯20兆瓦光伏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注10: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形成后的资产进行抵押,包括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一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注1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二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二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注12: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三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注1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爱康公司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进行抵押,并以爱康博州精河四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目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注14: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二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15:新疆聚阳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项目名称为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借款合同,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所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爱康奇台农场一期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另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邹承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注16: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康实业有限公司和邹承慧提供保证担保;清能发展公司以持有的九州方园博州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九州方园博州公司以光伏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的电费收费权进行质押,并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
保证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人和质押物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95,000,000.00 | 102,500,000.00 | 注1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79,660,132.76 | 88,878,568.85 | 注2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40,250,000.00 | 44,439,284.43 | 注3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 -- | 142,878,037.27 | 注4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185,746,548.27 | 214,317,055.90 | 注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 102,220,000.00 | 113,160,000.00 | 注5 |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94,500,000.00 | 112,500,000.00 | 注6 |
注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瓜州光源公司以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售电收费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2015年,本公司自愿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就甘肃瓜州柳园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顾问服务,并向其支付1,580,000.00万元的顾问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5,000,000.00元,应抵消顾问费883,298.62元,因此,实际借款余额94,116,701.38元。
注2: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镇罗镇20WMp电站项目的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
注3: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中卫清银公司以其正泰银星能源中卫东园镇10WMp电站项目售电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清能发展公司和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中卫清银公司51%、49%的股权进行质押。
注4: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甘肃永昌县河清摊二期100MWp项目建成后售电收费权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清能发展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永昌正泰公司20.53%、21.36%的股权进行质押。
注5: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嘉峪关正泰公司以电站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注6: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青海昱辉公司以青海乌兰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进行质押。
抵押和质押借款
单位:元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物和质押物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 | 13,600,000.00 | 18,000,000.00 | 松阳安民公司电站整体资产及其电站电费收费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支行 | -- | 8,000,000.00 | 龙泉岩樟溪公司一级整体电站及其一、二级电站收费权 |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 62,000,000.00 | -- | 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在爱康伊犁特克斯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且以电站及资产及综合办公楼抵押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 | 297,721,883.30 | --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21浙江新能投集ZR001 | 100.00 | 2021/7/13 | 3年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5,842,500.00 | -2,278,116.70 | 5,466,666.67 | 298,097,716.63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 | -- | -- | -- | 375,833.33 | -- | -- | 375,833.33 |
合计 | / | / | / |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5,466,666.67 | -2,278,116.70 | 5,466,666.67 | 297,721,883.3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8,680,018.64 | 41,808,796.8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14,516.06 | 3,230,310.80 |
合计 | 73,265,502.58 | 38,578,486.06 |
其他说明:
2021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479,958.32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94,514,915.57 | 1,245,570,799.62 |
专项应付款 | -- | -- |
合计 | 2,094,514,915.57 | 1,245,570,799.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3,584,567,775.35 | 1,983,461,014.34 |
海域使用权 | 46,958,383.60 | |
往来借款 | 41,310,000.00 | 43,912,099.22 |
小计 | 3,672,836,158.95 | 2,027,373,113.56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578,321,243.38 | 781,802,313.94 |
合计 | 2,094,514,915.57 | 1,245,570,799.62 |
其他说明:
(1)①2017年4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98,56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84,239,316.24元。
②2017年5月长兴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6,619,401.8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8,600,293.82元。
(2)2016年4月环亚松阳公司以其太阳能电池组件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0,194,863.80元。
(3)①2018年1月衢州力诺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9,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3,821,829.50元。
②2017年1月衢州力诺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75,101,752.18元。
(4)2017年12月永修浙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61,538,686.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34,156,094.65元。
(5)2017年12月杭州浙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081,160.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297,305.92元。
(6)2019年3月龙游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主变等设备作为抵押物,以7,300,000.00元作为借款保证金,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龙游新能源公司90%股权,及龙游新能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6,144,513.35元。
(7)2018年10月博乐新能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光伏项目五期、六期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514,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12,138,704.78元。
(8)2018年10月伊阳能源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一期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下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99,776,644.69元。
(9)2019年3月四子王旗公司以其光伏组件作为抵押物,同时清能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四子王旗能源公司100%股权,及四子王旗公司以其20兆瓦电站的相关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23,6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1,901,448.75元。
(10)①2020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4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07,827,828.99元。
②2019年7月东台双创公司向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和东台市财政局取得海域使用权应支付的海域使用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6,958,383.60元。
(11)2020年7月五家渠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借款,借款本金17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24,978,077.87元。
(12)2020年7月大柴旦浙能公司以其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8,595,315.24元。
(13)2020年9月金昌清能公司以其光伏发电设备作为抵押物,同时以其对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作为质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335,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93,686,008.68元。
(14)2021年8月嘉峪关正泰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1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3,461,737.57元。
(15)2021年9月金昌帷盛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7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51,827,500.76元。
(16)2021年10月格尔木浙新能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37,532,326.4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40,927,165.89元。
(17)2021年丹阳帷瑞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2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0,026,356.29元。
(18)2021年9月四川沙湾公司以其水力发电配套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144,911,885.4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137,737,872.38元。
(19)2021年9月四川长柏公司以其水力发电配套设备作为抵押物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15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50,243,750.00元。
(20)2021年武强特百乐公司以其光伏组件及设备向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本金8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64,883,394.00元。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760,555.92 | 1,427,000.00 | 5,551,211.47 | 40,636,344.4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36,388,889.27 | -- | -- | 1,111,111.08 | -- | 35,277,778.19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2,270,000.00 | -- | -- | 454,000.00 | -- | 1,81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696,666.69 | -- | -- | 63,333.33 | -- | 633,333.36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904,999.96 | -- | -- | 100,555.56 | -- | 804,444.40 | 与资产相关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 | -- | 717,000.00 | -- | 112,211.50 | 604,788.50 | 与资产相关 |
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 | |||||||
北海公司购建国产氢气液化系统装备补助 | 3,000,000.00 | 710,000.00 | -- | 3,710,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平湖发改局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1,500,000.00 | -- | -- | -- | --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44,760,555.92 | 1,427,000.00 | -- | 5,551,211.47 | -- | 40,636,344.45 |
其他说明:
无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7,200.00 | 20,800.00 | -- | -- | -- | 20,800.00 | 208,00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20,8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8,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250号验资报告审验。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62,480,761.61 | 482,949,415.09 | -- | 4,045,430,176.70 |
其他资本公积 | 156,571,970.29 | -- | 2,546,837.66 | 154,025,132.63 |
合计 | 3,719,052,731.90 | 482,949,415.09 | 2,546,837.66 | 4,199,455,309.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9,130,584.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949,415.0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8,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82,949,415.09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2,546,837.66元系本公司联营企业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本公司按享有的权益比例相应减少。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309.19 | -7,241.27 | -- | -- | -- | -7,241.27 | -- | 69,067.92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309.19 | -7,241.27 | -- | -- | -- | -7,241.27 | -- | 69,067.9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减少7,241.27元系本公司联营企业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本公司按享有的权益比例相应减少。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0,840,944.45 | 17,329,027.73 | -- | 98,169,972.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法定盈余公积增加17,329,027.73元,系按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3,844,152.41 | 641,355,394.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1,620,253.6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3,844,152.41 | 642,975,648.0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4,958,780.04 | 283,720,342.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329,027.73 | 32,851,837.9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31,473,904.72 | 893,844,152.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84,715,070.22 | 1,250,444,111.27 | 2,282,311,434.73 | 1,023,108,966.45 |
其他业务 | 24,818,725.03 | 21,840,471.42 | 64,202,721.02 | 58,429,324.89 |
合计 | 2,909,533,795.25 | 1,272,284,582.69 | 2,346,514,155.75 | 1,081,538,291.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 |
商品类型 | |
水电业务 | 790,099,998.20 |
光伏业务 | 1,686,285,522.60 |
风力业务 | 376,117,159.55 |
加氢设备业务 | 32,212,389.8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1,160,968,865.99 |
西北地区 | 1,619,312,574.32 |
华北地区 | 22,628,091.57 |
西南地区 | 80,746,062.53 |
华中地区 | 1,059,475.81 |
合计 | 2,884,715,070.2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2,884,715,070.22 | 2,282,311,434.73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884,715,070.22 | 2,282,311,434.73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 |
合计 | 2,884,715,070.22 | 2,282,311,434.73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15,025,555.83 | 19,286,505.43 |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7,313,482.58 | 4,482,320.9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16,897.88 | 2,639,223.00 |
房产税 | 2,350,392.71 | 2,200,930.00 |
其他 | 3,543,247.54 | 2,133,933.10 |
合计 | 33,749,576.54 | 30,742,912.43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8,945,396.45 | 90,876,239.20 |
折旧摊销费 | 11,579,992.38 | 13,815,170.12 |
中介费 | 9,049,314.42 | 7,556,825.87 |
物业管理费 | 6,639,482.80 | 6,880,122.04 |
差旅费 | 5,637,807.18 | 2,907,363.72 |
办公费 | 4,108,302.16 | 3,496,404.52 |
交通费 | 3,950,086.76 | 2,718,338.01 |
技术支持服务费 | 3,817,330.05 | 3,028,024.71 |
业务招待费 | 2,207,617.27 | 2,371,431.36 |
其他 | 11,188,358.38 | 9,344,572.27 |
合计 | 177,123,687.85 | 142,994,491.8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911,999.92 | 3,335,642.57 |
材料费 | 3,506,114.96 | 1,309,734.52 |
折旧 | 21,217.87 | 24,834.71 |
委外研发 | 9,371,165.09 | -- |
其他 | 1,678,552.81 | 237,003.36 |
合计 | 20,489,050.65 | 4,907,215.1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33,344,663.31 | 762,960,100.18 |
减:利息资本化 | 220,150,328.25 | -179,257,718.43 |
利息收入 | 9,342,328.71 | -7,075,882.06 |
手续费及其他 | 1,567,661.47 | 1,064,476.43 |
合计 | 705,419,667.82 | 577,690,976.12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4.09%(上期:4.35%)。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型国产氢气液化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 | 3,710,000.00 | --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1,111,111.08 | 1,111,111.0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52,147.79 | 396,883.45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454,000.00 | 454,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63,333.33 | 63,333.33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100,555.56 | 100,555.56 |
宁夏新能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奖励 | 560,000.00 | -- |
五家渠市招商引资扶持奖励补助 | 400,000.00 | -- |
瓜州信息局创新奖励 | 200,000.00 | -- |
嘉兴风电创新类人才项目补助 | 336,000.00 | --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 | 112,211.50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2,604.71 | 88,405.47 |
杭州浙源市补贴 | -- | 374,831.80 |
嘉峪关市2018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奖励扶持资金 | -- | 100,000.00 |
龙游新能源省可再生资源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 -- | 200,000.00 |
第四师“升规纳限”奖励资金 | -- | 100,000.00 |
其他 | 224,441.76 | 256,544.01 |
合计 | 7,806,405.73 | 3,245,664.70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0,060,194.49 | 134,256,798.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 | 610,678.74 | 8,498,496.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利得 | 20,296,662.40 | 41,392,215.23 |
其他 | 53,127.43 | -- |
合计 | 181,020,663.06 | 184,147,509.4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674,067.66 | 941,536.9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74,067.66 | 941,536.90 |
合计 | 5,674,067.66 | 941,536.9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4,545,187.83 | -94,167,572.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22,611.48 | 4,373,237.53 |
合计 | -141,222,576.35 | -89,794,335.1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5,000.00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商誉减值损失 | -4,308,694.66 | -1,465,113.6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 -- | -399,760.50 |
合计 | -4,333,694.66 | -1,864,874.1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500.71 | 37,822.59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63,007,276.65 | -- | 63,007,276.6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834,668.90 | -- | 834,668.9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政府补助 | 471,122.05 | 192,157.43 | 471,122.05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无法支付款项 | 457,076.93 | 6,166,810.54 | 457,076.93 |
接受捐赠 | |||
违约金收入 | 175,198.13 | -- | 175,198.13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327,803.24 | 984,279.02 | 327,803.24 |
合计 | 65,273,145.90 | 7,343,246.99 | 65,273,145.9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乌玛高速建设光伏电站发电损失补贴 | 423,549.05 | -- | 与收益相关 |
公益林补偿金 | 36,295.00 | -- | 与收益相关 |
员工安置补偿 | -- | 146,406.5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1,278.00 | 45,750.93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471,122.05 | 192,157.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系本集团子公司四川沙湾公司和四川长柏公司向标的公司购买资产和承担债务构成业务合并,其合并成本低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717,500.00 | 3,611,248.35 | 1,717,500.0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 208,239.55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其他 | 388,430.24 | 195,394.95 | 388,430.24 |
合计 | 2,105,930.24 | 4,014,882.85 | 2,105,930.2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6,782,802.11 | 104,545,238.0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696,954.00 | -20,716,261.33 |
合计 | 116,085,848.11 | 83,828,976.7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12,577,810.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3,144,452.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026,408.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462,546.7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5,942,330.07 |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 -66,977,256.2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63,242.36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142,945.80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299,608.05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30,361,534.91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757,379.46 |
所得税费用 | 116,085,84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等 | 530,899.20 | 1,502,633.74 |
利息收入 | 8,973,509.74 | 5,693,385.23 |
收回备用金 | 445,409.38 | 798,847.04 |
政府补助 | 3,701,168.52 | 5,621,901.18 |
留抵税额 | 5,713,229.51 | 5,176,069.44 |
其他 | 3,360,490.74 | 4,515,546.14 |
合计 | 22,724,707.09 | 23,308,382.7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支出 | 73,082,551.21 | 58,340,988.42 |
保证金和押金等 | 1,707,919.32 | 12,286,054.52 |
支付备用金 | 700,204.68 | 892,000.00 |
捐赠支出 | 1,732,555.00 | 3,606,248.35 |
其他 | 2,930,917.65 | 283,204.79 |
合计 | 80,154,147.86 | 75,408,496.0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试运行期间冲回在建工程的销售款 | 153,112,370.97 | |
收回定期存款及利息 | 37,676,314.17 | 140,970,186.98 |
资金往来款 | 24,208,680.83 | 10,818,415.56 |
购买日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67 | -- |
购建长期资产保证金 | -- | 44,706,000.00 |
合计 | 214,997,381.64 | 196,494,602.5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定期存款 | 13,000,000.00 | 118,010,500.00 |
项目前期费 | 101,876,550.68 | 5,909,145.37 |
资金往来款 | 10,957,243.75 | -- |
合计 | 125,833,794.43 | 123,919,645.3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往来款 | 315,268,720.42 | 389,614,036.47 |
质押担保款 | 1,113,295.82 | 31,828,522.40 |
收到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30,900,000.00 | 535,000,000.00 |
债务重组保证金 | -- | 154,654,748.25 |
债务重组利息收入 | 35,882,274.73 | -- |
合计 | 383,164,290.97 | 1,111,097,307.1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往来款 | 323,666,400.72 | 793,992,882.79 |
质押担保款 | 25,377,252.68 | 9,403,390.01 |
支付的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393,919,022.49 | 496,716,223.72 |
证券发行费 | 11,134,589.81 | 1,794,339.62 |
发债融资费用 | 2,940,000.00 | -- |
合计 | 757,037,265.70 | 1,301,906,836.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96,491,961.98 | 524,852,980.60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4,333,694.66 | 1,864,874.19 |
信用减值损失 | 141,222,576.35 | 89,794,335.1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696,013.44 | ——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968,397,561.63 | 810,128,764.27 |
无形资产摊销 | 5,594,364.21 | 4,618,507.9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89,446.31 | 2,964,651.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0.71 | 37,822.5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4,668.90 | 200,463.5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74,067.66 | -941,536.9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13,194,335.06 | 581,897,985.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1,020,663.06 | -184,147,509.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541,214.13 | -16,435,384.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42,793.72 | -5,216,870.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18,996.22 | -2,174,900.7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6,770,683.43 | -647,322,465.8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3,771,625.83 | 55,219,712.18 |
其他 | -63,107,091.3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282,901.76 | 1,215,341,429.2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5,189,208.91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03,023,731.13 | 1,214,964,228.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03,584,993.23 | -211,940,497.6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10,022,500.00 |
其中:四川沙湾水电站 | 350,000,000.00 |
四川长柏水电站 | 60,022,5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0,022,5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其中:库存现金 | -- | 283.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06,608,724.36 | 1,003,023,447.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6,608,724.36 | 1,003,023,731.1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770,951.81 | 住房资金和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4,407,604,923.27 | 借款质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9,311,780,650.57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5,065,990.51 | 借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64,800,000.00 | 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200.00 | 五年期定期存款 |
合计 | 13,848,981,716.16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财政补助 | 3,710,000.00 | 大型国产氢气液化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 | 3,710,000.00 |
财政补助 | 50,000,000.00 | 北海公司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 | 1,111,111.08 |
财政补助 | 452,147.79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52,147.79 |
财政补助 | 4,540,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 | 454,000.00 |
财政补助 | 1,140,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 | 63,333.33 |
财政补助 | 1,810,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 | 100,555.56 |
财政补助 | 717,000.00 | 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 | 112,211.50 |
财政补助 | 560,000.00 | 宁夏新能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奖励 | 560,000.00 |
财政补助 | 400,000.00 | 五家渠市招商引资扶持奖励补助 | 400,000.00 |
财政补助 | 336,000.00 | 嘉兴风电创新类人才项目补助 | 336,000.00 |
财政补助 | 200,000.00 | 瓜州信息局创新奖励 | 200,000.00 |
财政补助 | 82,604.7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2,604.71 |
财政补助 | 423,549.05 | 乌玛高速建设光伏电站发电损失补贴 | 423,549.05 |
财政补助 | 36,295.00 | 公益林补偿金 | 36,295.00 |
财政补助 | 1,500,000.00 | 平湖发改局2019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 | -- |
财政补助 | 235,719.76 | 其他 | 235,719.76 |
合计 | 66,143,316.31 | 8,277,527.7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①北海公司购建国产氢气液化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补助: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编制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对大型国产氢气液化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项目给予资金补助,2020年至2021年北海公司收到该补助资金371.00万元。
②滩坑水电站的防洪库容建设补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2]6号)文件,要求从省安排的水利资金中调剂0.50亿元用于滩坑的防洪库容建设;北海公司于2005年至2007年共收到拨款5,000.00万元。
③增值税即征即退50%: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正常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对洞头分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④2014年水库加固补助资金: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水利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14]13号文件,收到省级专项资金共454.00万元;分别于2014年12月收到300.00万元、2015年11月收到154.00万元。
⑤2012小水库改造省补助资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农田水利第三批项目(小水电改造)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2]515号)文件,于2013年1月收到补助资金114.00万元。
⑥2011农田水利省补助资金: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农田水利第三批第四批项目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1]426号)文件,于2011年12月收到补助资金181.00万元。
⑦宁夏新能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1〕10号),经对2020年招商引资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宁夏新能源公司于本期收到奖励资金
56.00万元。
⑧五家渠市招商引资扶持奖励补助: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师市办发[2021]6号),五家渠浙能公司和五家渠浙新光伏公司共收到奖励款40.00万元。
⑨松阳谢村源公司线路改迁后期运营维护费:根据松阳县财政局追加县集聚区管委会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谢古1069线23#至26#段后期运行维护费的请示(松政办抄告字[2021]100号),松阳谢村源公司共收到71.7万元的补助款。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丹阳光煦公司 | 2,021.4 | -- | 100.00 | 购买 | 2021.4.27 | 控制权已转移 | -- | -12.31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2021.9 | -- | 90.00 | 购买 | 2021.9.17 | 控制权已转移 | -- | -- |
四川沙湾水电站 | 2,021.9 | 100.00 | 购买 | 2021.9.30 | 控制权已转移 | 7,211.98 | 5,972.28 | |
四川长柏水电站 | 2,021.9 | 100.00 | 购买 | 2021.9.30 | 控制权已转移 | 862.62 | 1,265.00 |
其他说明:
丹阳光煦公司下设子公司丹阳帷瑞公司。本集团新设子公司四川沙湾公司和四川长柏公司分别收购四川沙湾水电站、四川长柏水电站构成业务合并。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丹阳光煦公司和特百乐新能源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合并成本均为零。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丹阳光煦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丹阳光煦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0,269,252.64 | 30,269,252.64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流动资产 | 15.67 | 15.67 |
非流动资产 | 30,269,236.97 | 30,269,236.97 |
负债: | 30,269,252.64 | 30,269,252.64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流动负债 | 2,308,312.85 | 2,308,312.85 |
非流动负债 | 27,960,939.79 | 27,960,939.79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武强特百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武强特百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540.00 | 2,540.00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2,540.00 | 2,540.00 |
负债: | 2,540.00 | 2,540.00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2,540.00 | 2,540.00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四川沙湾水电站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 四川沙湾水电站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5,096,244.24 | 5,096,244.24 |
非流动资产 | 3,358,906,030.00 | 2,414,324,979.93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3,364,002,274.24 | 2,419,421,224.17 |
流动负债 | 25,891,216.56 | 25,891,216.56 |
非流动负债 | 1,135,750,309.52 | 1,135,750,309.52 |
负债合计 | 1,161,641,526.08 | 1,161,641,526.08 |
净资产 | 2,202,360,748.16 | 1,257,779,698.0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2,202,360,748.16 | 1,257,779,698.09 |
四川长柏水电站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 四川长柏水电站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流动资产 | 15,779,904.31 | 15,779,904.31 |
非流动资产 | 388,763,480.00 | 191,928,114.75 |
其中:在建工程 | -- | -- |
资产总计 | 404,543,384.31 | 207,708,019.06 |
流动负债 | 1,869,562.55 | 1,869,562.55 |
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151,869,562.55 | 151,869,562.55 |
净资产 | 252,673,821.76 | 55,838,456.5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 252,673,821.76 | 55,838,456.51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购买日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
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 | 设立时间 | 纳入原因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2021.5 | 新设立 |
浙江嵊泗海上公司 | 2021.8 | 新设立 |
新疆国综公司 | 2021.8 | 新设立 |
四川沙湾公司 | 2021.9 | 新设立 |
四川长柏公司 | 2021.9 | 新设立 |
浙能绿能电力公司 | 2021.7 | 新设立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2021.10 | 新设立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2021.11 | 新设立 |
(2)报告期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公司名称 | 注销时间 | 不纳入原因 |
晶鑫新能源公司 | 2021.8 | 注销 |
瑞达新能源公司 | 2021.8 | 注销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海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65.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华光潭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9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景宁大洋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8.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6.3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松阳安民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63.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川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水力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浙江湖州 | 浙江湖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投资设立 |
环亚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光伏发电 | -- | 32.10 | 投资设立 |
衢州力诺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修浙源公司 | 江西九江 | 江西九江 | 光伏发电 | -- | 53.50 | 投资设立 |
杭州浙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光伏发电 | -- | 32.10 | 投资设立 |
嘉兴风电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松阳浙源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光伏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江北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卫正泰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卫清银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昌帷盛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民勤正泰公司 | 甘肃武威 | 甘肃武威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永昌正泰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高台正泰公司 | 甘肃张掖 | 甘肃张掖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嘉峪关正泰公司 | 甘肃嘉峪关 | 甘肃嘉峪关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天润公司 | 甘肃敦煌 | 甘肃敦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敦煌正泰公司 | 甘肃敦煌 | 甘肃敦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瓜州光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昌清能公司 | 甘肃金昌 | 甘肃金昌 | 光伏发电 | -- | 27.2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浙能松阳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舟山浙源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光伏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晶鑫新能源公司 | 新疆塔城 | 新疆塔城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瑞达新能源公司 | 新疆塔城 | 新疆塔城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双创公司 | 江苏南通 | 江苏南通 | 项目投资 | 5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锦康新能源 | 江苏南通 | 江苏南通 | 光伏发电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台双创公司 | 江苏东台 | 江苏东台 | 风力发电 | --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能企管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宁夏中卫 | 宁夏中卫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家渠新能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新疆五家渠 | 风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浙能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 青海德令哈市 | 投资管理 | 9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柴旦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区 | 青海大柴旦行政区 | 风力发电 | --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格尔木光伏公司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青海省格尔木市 | 光伏发电 | -- | 90.00 | 投资设立 |
清能发展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53.5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旭投资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爱康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昱辉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柯坪嘉盛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苏州慧康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南中康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无锡中康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丹阳中康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宿州新能源公司 | 安徽宿州 | 安徽宿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四子王旗能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徐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泰州新能源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赣州新能源公司 | 江西赣州 | 江西赣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济南新能源公司 | 山东济南 | 山东济南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特克斯太阳能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州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伊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阳能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53.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乐新能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光伏发电 | -- | 37.4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游新能源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光伏发电 | -- | 48.1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和新能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控股公司、实业投资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聚合光伏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氢能技术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00 | -- | 投资设立 |
五家渠光伏公司 | 新疆五家渠 | 新疆五家渠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丹阳光煦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丹阳帷瑞公司 | 江苏丹阳 | 江苏丹阳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
并 | ||||||
四川沙湾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四川长柏公司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 水力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乾安浙新能公司 | 吉林乾安 | 吉林乾安 | 光伏发电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武强特百乐公司 | 河北衡水 | 河北衡水 | 光伏发电 | 9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浙能绿能电力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投资管理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浙能绿能新能源公司 | 宁夏银川 | 宁夏银川 | 光伏发电 | -- | 26.01 | 投资设立 |
浙能嵊泗海上公司 | 浙江舟山 | 浙江舟山 | 风力发电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国综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电力业务 | 51.00 | -- | 投资设立 |
浙能临海海上公司 | 浙江台州 | 浙江台州 | 风力发电 | 55.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上述持股比例为认缴比例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海公司 | 35.00 | 40,920,650.78 | 28,700,000.00 | 698,860,561.43 |
华光潭公司 | 10.00 | 2,570,172.38 | 2,268,626.23 | 20,839,792.93 |
江苏双创公司 | 49.00 | 17,005,369.81 | -- | 487,077,801.34 |
清能发展公司 | 46.50 | 74,922,278.87 | 2,560,000.00 | 1,077,836,538.8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海公司 | 71,774,432.68 | 3,684,071,753.63 | 3,755,846,186.31 | 497,777,258.20 | 1,261,324,466.87 | 1,759,101,725.07 | 86,831,079.94 | 3,834,460,222.27 | 3,921,291,302.21 | 1,016,663,452.45 | 942,799,533.61 | 1,959,462,986.06 |
华光潭公司 | 37,664,661.70 | 404,853,649.21 | 442,518,310.91 | 58,903,705.88 | 175,216,675.64 | 234,120,381.52 | 33,824,801.24 | 418,012,429.60 | 451,837,230.84 | 105,263,329.60 | 141,191,433.34 | 246,454,762.94 |
江苏双创公司 | 510,329,290.64 | 4,540,107,831.85 | 5,050,437,122.49 | 580,039,013.49 | 3,476,353,492.25 | 4,056,392,505.74 | 101,100,889.98 | 4,023,737,512.99 | 4,124,838,402.97 | 235,789,863.64 | 3,039,708,758.93 | 3,275,498,622.57 |
清能发展公司 | 3,072,149,743.55 | 5,012,843,668.97 | 8,084,993,412.52 | 1,647,500,855.50 | 4,030,830,071.95 | 5,678,330,927.45 | 3,765,085,384.52 | 8,493,722,477.85 | 12,258,807,862.37 | 2,726,680,557.38 | 5,916,215,844.93 | 8,642,896,402.3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海公司 | 484,312,083.99 | 116,916,145.09 | 116,916,145.09 | 330,327,923.93 | 224,832,883.05 | 52,055,881.58 | 52,055,881.58 | 111,078,266.99 |
华光 | 122,240,081.70 | 25,701,723.82 | 25,701,723.82 | 62,470,914.64 | 55,388,944.87 | 16,166,149.44 | 16,166,149.44 | 8,043,701.73 |
潭公司 | ||||||||
江苏双创公司 | 124,054,121.72 | 34,704,836.35 | 34,704,836.35 | 18,939,308.41 | -- | -232,225.32 | -232,225.32 | -261,275.19 |
清能发展公司 | 981,305,830.17 | 175,136,141.96 | 175,136,141.96 | 561,122,421.56 | 811,199,681.37 | 163,695,489.56 | 163,695,489.56 | 189,460,323.3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 25.44 | -- | 权益法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原水供应、水力发电 | 15.36 | -- | 权益法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湖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11.11 | -- | 权益法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水力发电 | 23.00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持有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主要系在被投资单位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之前对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派有两名董事,2018年起派有一名董事,且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490,353,264.45 | 172,267,041.34 | 1,352,936,372.70 | 215,867,045.32 |
非流动资产 | 4,892,494,065.86 | 2,356,552,856.06 | 4,402,911,748.87 | 2,079,156,725.44 |
资产合计 | 6,382,847,330.31 | 2,528,819,897.40 | 5,755,848,121.57 | 2,295,023,770.76 |
流动负债 | 2,225,137,256.11 | 643,617,032.19 | 1,731,794,320.95 | 303,225,262.47 |
非流动负债 | 1,480,989,201.48 | 155,897,986.45 | 1,477,463,860.06 | 343,450,249.62 |
负债合计 | 3,706,126,457.59 | 799,515,018.64 | 3,209,258,181.01 | 646,675,512.09 |
少数股东权益 | 595,472,270.17 | 3,336,294.58 | 562,390,359.37 | 3,549,794.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81,248,602.55 | 1,725,968,584.18 | 1,984,199,581.19 | 1,644,798,463.8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33,197,998.11 | 265,108,774.53 | 810,167,378.60 | 252,641,044.04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33,197,998.11 | 265,108,774.53 | 810,167,378.60 | 252,641,044.04 |
营业收入 | 1,539,827,564.04 | 526,214,399.30 | 1,315,071,908.75 | 452,671,284.37 |
净利润 | 203,974,663.65 | 82,608,749.05 | 186,174,237.73 | 44,866,209.1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6,664.03 | -17,750.11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3,967,999.62 | 82,608,749.05 | 186,156,487.62 | 44,866,209.1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3,470,325.80 | -- | -- | 9,103,500.00 |
续表: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858,188,649.13 | 454,138,926.60 | 1,015,300,560.39 | 351,244,029.15 |
非流动资产 | 1,140,283,131.62 | 971,669,491.98 | 1,222,443,493.63 | 1,057,019,166.21 |
资产合计 | 1,998,471,780.75 | 1,425,808,418.58 | 2,237,744,054.02 | 1,408,263,195.36 |
流动负债 | 166,937,515.12 | 100,946,278.71 | 457,887,532.27 | 87,310,702.46 |
非流动负债 | 14,082,763.55 | 312,776,916.82 | 9,237,776.68 | 307,632,504.50 |
负债合计 | 181,020,278.67 | 413,723,195.53 | 467,125,308.95 | 394,943,206.96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 | --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1,918,861.88 | 232,779,601.30 | 232,779,601.30 | 233,063,597.33 |
调整事项 | -- | --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1,918,861.88 | 232,779,601.30 | 232,779,601.30 | 233,063,597.33 |
营业收入 | 2,235,833,663.33 | 415,149,605.88 | 415,149,605.88 | 414,419,600.21 |
净利润 | 484,832,757.01 | 87,765,234.65 | 87,765,234.65 | 98,422,887.9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84,832,757.01 | 87,765,234.65 | 87,765,234.65 | 98,422,887.9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8,666,666.67 | 20,470,000.00 | 20,470,000.00 | 22,77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21,218,367.71 | 281,332,395.0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22,437,665.80 | 410,479,397.7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4,337,390.19 | 16,022,036.07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337,390.19 | 16,022,036.0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90.22%(2020年:
93.79%);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97.38%(2020年:95.21%)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281,231.92万元(2020年12月31日:1,107,801.83万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5,171.63 | -- | -- | 505,171.63 |
应付账款 | 200,831.36 | -- | -- | 200,831.36 |
其他应付款 | 271,944.91 | -- | -- | 271,944.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1,494.66 | -- | -- | 261,494.66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2 | -- | -- | 87.42 |
长期借款 | -- | 689,922.56 | 731,713.26 | 1,421,635.82 |
应付债券 | -- | 29,772.19 | -- | 29,772.19 |
租赁负债 | -- | 1,281.11 | 6,045.44 | 7,326.55 |
长期应付款 | -- | 150,108.45 | 59,343.04 | 209,451.49 |
金融负债合计 | 1,239,529.98 | 871,084.31 | 797,101.74 | 2,907,716.03 |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5,281.69 | -- | -- | 215,281.69 |
应付账款 | 92,675.82 | -- | -- | 92,675.82 |
其他应付款 | 76,660.92 | -- | -- | 76,660.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3,649.11 | -- | -- | 273,649.11 |
长期借款 | -- | 635,611.44 | 497,305.92 | 1,132,917.36 |
长期应付款 | -- | 65,547.63 | 59,254.60 | 124,802.23 |
金融负债合计 | 658,267.54 | 701,159.07 | 556,560.52 | 1,915,987.1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于 2021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8,437.66万元(2020年12月31日:
6,384.40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1.10%(2020年12月31日:65.9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109,187.25 | 106,109,187.2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6,109,187.25 | 106,109,187.2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06,109,187.25 | 106,109,187.25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2,238,669.62 | 32,238,669.6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8,347,856.87 | 138,347,856.8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 | 能源行业 | 1,000,000.00 | 69.23 | 69.2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黄岩热电厂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东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浙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三门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业(有限合伙) | |
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参股的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张建春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邹承慧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尚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重要关联方 |
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128,223.60 | 16,492,913.81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516,667.00 | 13,768,156.46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83,621.02 | --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9,440.72 | 4,247.78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7,358.49 | --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5,839.65 | --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1,734.52 | 173,838.92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1,031.89 | 95,575.22 |
尚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486.73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30.58 | --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4,622,961.39 | 44,819,590.34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948,610.52 | 35,375,084.00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377,580.18 | 28,666,678.13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4,194,800.95 | 7,369,870.78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733,490.56 | --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42,437.21 | 4,260,583.81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354,353.14 | 277,750.36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52,475.48 | 1,028,232.46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接受劳务 | 823,500.00 | 919,811.32 |
乐清市瓯越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5,637.49 | 547,169.81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65,096.18 | 100,784.60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09,433.96 | 174,072.46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64,150.95 | 354,717.00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4,717.00 | 262,135.93 |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9,800.00 | -- |
浙江东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5,849.06 | 65,094.34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6,961.10 | 10,026.71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4,738.83 | --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0,754.72 | 70,754.72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699.12 | -- |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1.89 | -- |
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4,719,318.49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866,000.00 |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19,672.57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580,023.78 | --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363,650.83 | --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41,234.91 | --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03,551.25 | --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72,806.42 | --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70,363.25 | --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55,704.24 | --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14,150.94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362,832.31 | 31,150,442.48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849,557.55 | --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712,389.38 | --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6,327.82 | 652,698.39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1,682,983.48 | 23,083,058.80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86,457.55 | 601,967.92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31,839.62 | 450,000.00 |
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7,395.90 | --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494.34 | --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20.00 | --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962.26 | --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641.51 | --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41.51 | -- |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20.75 | --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4,128.50 | 16,418.92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5,453.65 | 22,645.33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5,849.06 | --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0,188.68 | --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9,056.61 | --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7,358.49 | 2,152.08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4,358.50 | 2,547.18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471.70 | 2,470.00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3,396.23 | --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264.16 | 4,528.31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264.16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981.14 | 39,679.31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98.12 | 5,265.29 |
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98.12 | 39,454.34 |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98.12 | 1,698.12 |
浙江浙能企业管理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698.12 | 6,447.73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415.10 | -- |
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1,132.08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1,132.08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132.08 | 1,415.10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1,020.00 | 2,492.08 |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849.06 | 3,284.16 |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849.06 | 1,132.08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707.55 | 4,811.33 |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三门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1,698.11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2,492.08 |
浙江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566.04 | 566.04 |
浙江兰能热力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 |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283.02 |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6,315.09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4,111.32 |
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680.00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207.54 |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132.08 |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1,020.00 |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680.00 |
平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680.00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招待所收入 | -- | 283.02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386,682.52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303,061.23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139,393.07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94,156.60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46,908.83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管理服务费 | -- | -17,771.6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EPC工程款 | 1,786,651,856.05 | 1,629,764,312.21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EPC工程款 | 338,318,702.42 | 25,359,283.38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 | 81,873,145.78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74,999.97 | -- |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 | 95,238.10 |
总计 | 74,999.97 | 95,238.1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82,196.69 | 403,726.64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1,082.00 | 100,365.00 |
总计 | 623,278.69 | 504,091.6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增加 | 上期增加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设备 | 329,546.76 | -- |
本公司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利息支出 | 上期利息支出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运输设备 | 10,856.00 | --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54,182.53 | 注1 | 注1 | 否 |
注1:本集团对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RHZL 2021-102-0619-ZSZH】《融资租赁合同》、【RHZL-2021-108-0620-ZSZH】国内保理业务协议-1、【RHZL-2021-108-0620-ZSZH-1】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RHZL-2021-108-0620-ZSZH-2】国内保理业务协议-3和【RHZL-2021-108-0620-ZSZH-3】国内保理业务协议-4项下的实际投放本金的20%以及该部分本金相应的利息、税金等款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浙源海洋渔业科技(嵊泗)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项目水产养殖棚承包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应收租金及其他款项,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作为反担保物向本集团提供以本集团作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质押,该反担保质押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本集团向《融资租赁合同》或任一《国内保理业务协议》项下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三年。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说明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2018.12.24 | 2031.3.2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7,000,000.00 | 2019.3.18 | 2029.3.2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18.12.24 | 2032.8.27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19.3.18 | 2030.8.27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8.12.24 | 2032.8.27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9.3.18 | 2030.8.27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8,000,000.00 | 2018.11.20 | 2029.5.20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8,000,000.00 | 2018.7.4 | 2027.5.20 | 否 |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25,000,000.00 | 2018.12.24 | 2033.4.16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5,000,000.00 | 2018.12.24 | 2031.4.16 | 否 | 注1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18.12.28 | 2027.10.28 | 否 | 为高台正泰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8.12.27 | 2025.10.28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9.3.21 | 2025.10.28 | 否 |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8.12.24 | 2032.10.21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18.12.20 | 2021.7.30 | 是 | 注5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2018.12.21 | 2030.5.4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8.12.27 | 2028.5.4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0,000,000.00 | 2019.3.19 | 2028.5.4 | 否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2018.1.22 | 2033.10.26 | 否 | |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0 | 2018.12.19 | 2027.12.19 | 否 |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19.3.12 | 2027.3.11 | 否 | 注2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8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邹承慧 | 244,8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邹承慧 | 269,1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9,150,000.00 | 2018.10.30 | 2023.10.2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
邹承慧 | 690,000,000.00 | 2016.9.26 | 2028.9.25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
邹承慧 | 110,000,000.00 | 2015.3.27 | 2027.3.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 | 200,000,000.00 | 2018.10.31 | 2023.10.30 | 否 |
公司 | |||||
邹承慧 | 200,000,000.00 | 2018.10.31 | 2023.10.30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58,327.11 | 2017.6.27 | 2024.6.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3,600,000.00 | 2019.3.12 | 2024.3.11 | 否 | 注3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5.4.10 | 2027.4.9 | 否 | |
邹承慧 | 150,000,000.00 | 2015.4.10 | 2027.4.9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2015.11.24 | 2027.11.23 | 否 | |
邹承慧 | 140,000,000.00 | 2015.11.24 | 2027.11.23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3.3.19 | 2030.3.18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12.7.27 | 2029.7.26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3.3.19 | 2030.3.18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5.9.24 | 2027.9.23 | 否 | |
邹承慧 | 150,000,000.00 | 2015.9.24 | 2027.9.23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5.10.29 | 2027.10.28 | 否 | |
邹承慧 | 110,000,000.00 | 2015.10.29 | 2027.10.28 | 否 | 注4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4.4.17 | 2024.4.16 | 否 | |
邹承慧 | 100,000,000.00 | 2014.4.17 | 2024.4.16 | 否 | |
邹承慧 | 100,000,000.00 | 2013.4.25 | 2025.4.24 | 否 |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3.4.25 | 2025.4.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该主债权起始日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订日。
注2:此项担保为股权质押,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办理股权登记,此处披露的起始日为收到首笔租赁款之日;合同规定的租赁本金为1.46亿元,并以最终实际支付的为准,实际支付为1.3亿元。注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就主债权1.236亿元中的1.2亿元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注4:该被担保项下的主债权金额8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7月30日清偿完毕,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正在办理。注5:该被担保项下的主债务850,000,000.00元已于2021年7月30日清偿完毕。注6: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转让方)为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同时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完成之日/完成之日起1年/完成之日3年/完成之日20年。2020年1月3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对股权质押进行了工商登记,质权人由本公司变更为清能发展公司。2020年8月4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扩大担保范围,扩大内容详见注7。注7: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九州博乐公司30%及金昌清能49%股权设立质押担保(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以及2020年1月3日进行工商登记)。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承诺书》和《关于提前支付往来款的补充协议》等)项下对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的义务,包括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债务重组事项下的所有债权等。该担保事项至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均履行完其全部义务或已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此外,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同一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注8: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履行《关于青海浙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协议》提供担保,出质标的为持有的青海浙能公司10%股权,担保到期日为股权交割日起满三年;同时张建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到期日为主合同标的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满三年或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往来借款: |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0 | 2018/6/26 | 2021/6/25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0 | 2018/6/26 | 2021/12/23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24,090,000.00 | 2018/6/26 | 2028/7/25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520,000.00 | 2019/10/25 | 2021/6/25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520,000.00 | 2019/10/25 | 2021/12/23 | 资金周转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7,220,000.00 | 2019/10/25 | 2029/11/24 | 资金周转 |
委托借款: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8/2/1 | 2021/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8/3/9 | 2021/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3/30 | 2021/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8/4/18 | 2021/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10/24 | 2021/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1/14 | 2021/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3/19 | 2021/3/18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3/23 | 2021/3/17 | 资金周转 |
黄岩热电厂 | 5,000,000.00 | 2020/3/23 | 2021/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6/12 | 2021/3/1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6/24 | 2021/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8/28 | 2021/4/2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0/12/1 | 2021/4/2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20/12/1 | 2021/6/15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14 | 2022/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21/1/14 | 2024/1/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1/1/15 | 2021/6/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1/15 | 2021/8/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 | 2021/1/15 | 2022/1/1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22 | 2023/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2021/1/22 | 2023/1/19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18 | 2022/3/17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 | 5,000,000.00 | 2021/3/19 | 2022/3/18 | 资金周转 |
管理有限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3/19 | 2022/3/18 | 资金周转 |
黄岩热电厂 | 5,000,000.00 | 2021/3/23 | 2022/3/22 | 资金周转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60,5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1/4/7 | 2024/4/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1/4/7 | 2024/4/6 | 流动资金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4/23 | 2022/4/2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1/9/6 | 2022/9/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21/9/30 | 2022/9/29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9/30 | 2022/9/29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2021/10/9 | 2026/10/8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1/10/15 | 2024/10/14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021/10/18 | 2024/10/17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1/10/28 | 2024/10/25 | 流动资金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2/11/2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11/26 | 2024/11/25 | 项目建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60,000,000.00 | 2021/12/30 | 2022/12/29 | 生产经营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00.00 | 2021/12/30 | 2022/12/2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1/12/31 | 2022/12/30 | 资金周转 |
一般借款: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00 | 2018/6/25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6,500,000.00 | 2018/6/25 | 2035/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00 | 2018/12/24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00,000.00 | 2018/12/24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400,000.00 | 2018/12/24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 | 2018/12/26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 | 2018/12/26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100,000.00 | 2018/12/26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19/1/18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0.00 | 2019/1/18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 | 2019/3/26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50,000.00 | 2019/3/26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3/26 | 2035/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19/4/26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19/4/26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00 | 2019/4/26 | 2036/4/2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 | 2019/4/29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820,000.00 | 2019/4/29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2019/5/27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300,000.00 | 2019/5/27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 | 2019/5/31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00,000.00 | 2019/5/31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 | 2019/9/19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770,000.00 | 2019/9/19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60,000.00 | 2019/11/25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40,000.00 | 2019/11/25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19/11/27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19/11/27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3,400,000.00 | 2019/11/27 | 2036/4/2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630,000.00 | 2019/12/27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650,000.00 | 2019/12/27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0/1/10 | 2021/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700,000.00 | 2020/1/16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700,000.00 | 2020/1/16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4,600,000.00 | 2020/1/16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1/31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1/31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0.00 | 2020/1/31 | 2036/4/2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2/27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5,000,000.00 | 2020/2/27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3/9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3,000,000.00 | 2020/3/9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3/12 | 2021/3/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0/3/18 | 2021/3/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3/20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2020/3/20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6,000,000.00 | 2020/3/20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 | 2020/4/9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200,000.00 | 2020/4/9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2020/4/17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 | 2020/4/17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8,600,000.00 | 2020/4/1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 | 2020/5/14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760,000.00 | 2020/5/14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5/20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00,000.00 | 2020/5/20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5/27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5/27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0 | 2020/5/2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0/6/4 | 2023/6/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6/10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 | 2020/6/10 | 2023/6/9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500,000.00 | 2020/6/10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0/6/12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7/15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7/15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4,000,000.00 | 2020/7/15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500,000.00 | 2020/7/15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7/27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7/27 | 2021/7/2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7/27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0 | 2020/7/27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20/7/28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00,000.00 | 2020/7/28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3,400,000.00 | 2020/7/28 | 2036/4/2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8/14 | 2023/8/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0/8/19 | 2023/8/1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8/20 | 2021/10/1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20,500,000.00 | 2020/8/20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 | 2020/9/28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9/28 | 2021/10/20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500,000.00 | 2020/9/28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20,000.00 | 2020/9/28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0/10/13 | 2021/9/1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2020/10/13 | 2021/10/12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 | 2020/10/15 | 2021/9/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 | 2020/10/15 | 2021/9/24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700,000.00 | 2020/10/15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900,000.00 | 2020/10/15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 | 2020/11/10 | 2021/9/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 | 2020/11/10 | 2021/9/24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700,000.00 | 2020/11/10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050,000.00 | 2020/11/10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1/11 | 2021/10/1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 | 2020/11/11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0/11/27 | 2021/11/26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2/9 | 2021/6/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2/9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8,000,000.00 | 2020/12/9 | 2033/12/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 | 2020/12/15 | 2021/9/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 | 2020/12/15 | 2021/9/24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1,250,000.00 | 2020/12/15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350,000.00 | 2020/12/15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20/12/16 | 2021/10/15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600,000.00 | 2020/12/16 | 2033/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 | 2020/12/17 | 2021/8/3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12/17 | 2021/9/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12/18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2020/12/18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2020/12/18 | 2037/12/16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0/12/21 | 2023/12/2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2/29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0/12/29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00.00 | 2020/12/29 | 2037/12/16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1/1/4 | 2023/12/2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1/1/8 | 2021/6/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1/1/8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00.00 | 2021/1/8 | 2038/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21/1/11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1/1/11 | 2024/1/10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600,000.00 | 2021/1/11 | 2034/12/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 | 2021/1/12 | 2021/9/24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950,000.00 | 2021/1/12 | 2035/10/19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 | 2021/1/15 | 2021/12/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250,000.00 | 2021/1/15 | 2033/12/19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2021/1/26 | 2021/12/17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600,000.00 | 2021/1/26 | 2034/12/18 | 项目建设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 250,000.00 | 2021/1/28 | 2021/10/18 | 固定资产贷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750,000.00 | 2021/1/28 | 2035/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10 | 2021/7/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12 | 2024/3/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1/3/16 | 2024/3/15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2021/3/19 | 2021/9/17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900,000.00 | 2021/3/19 | 2036/4/18 | 固定资产贷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21/3/24 | 2022/3/2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540,000.00 | 2021/6/25 | 2022/6/24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 | 2021/7/23 | 2021/10/13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7/23 | 2021/11/11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2021/7/23 | 2021/12/2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1/8/9 | 2021/12/2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0.00 | 2021/8/9 | 2022/8/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1/9/29 | 2022/9/28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2021/11/8 | 2022/11/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21/11/26 | 2021/12/27 | 资金周转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1/12/27 | 2022/12/26 | 流动资金借款 |
(续上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期拆入 | 305,210,000.00 | 383,950,000.00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期归还 | 323,131,400.00 | 324,904,364.82 |
②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融资租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2021年12月31日
融资租赁借款方 | 资产种类 | 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 | 本期发生明细 | 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 ||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 | 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93,771,731.37 | 112,290,010.68 | 67,664,687.31 | 16,964,126.14 | 1,860,558,365.71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66,252,360.35 | 29,002,087.28 | 19,279,114.44 | -- | 1,271,066,930.90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0,890,326.40 | 153,588,944.30 | 26,084,555.55 | 36,839.49 | 452,942,478.74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137,960.80 | 1,933.68 | -- |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 | 85,436,483.74 | 2,912,480.96 | -- | -- |
合计 | 1,700,914,418.12 | 380,455,486.80 | 115,942,771.94 | 17,000,965.63 | 3,584,567,775.35 |
2020年12月31日
融资租赁借款方 | 资产种类 | 本期融资抵押资产价值 | 本期发生明细 | 期末应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余额 | ||
本期偿还融资租赁公司借款 | 费用化利息及服务费 | 资本化利息及服务费 |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521,228,023.94 | 334,381,161.39 | 67,515,067.08 | 2,930,827.22 | 1,383,721,431.58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7,250,000.00 | 122,328,564.59 | 6,330,747.80 | -- | 114,537,543.38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18,000,000.00 | 34,716,466.92 | 25,411,085.42 | -- | 539,519,701.60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571,020.63 | 26,912.07 | -- | 136,027.12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 | 508,304.17 | 19,433.66 | -- | --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2,000,000.00 | 974,888.89 | 1,498,891.67 | -- | 82,524,002.78 |
合计 | 838,478,023.94 | 493,480,406.59 | 100,802,137.70 | 2,930,827.22 | 2,120,438,706.46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184,345.07 | 13,476,020.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关联方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481,238.47 | 7,733,871.9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0 | -- |
合计 | 9,481,242.37 | 7,733,871.90 |
②关联方利息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贴现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57,152.78 | -- |
往来借款利息 |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6,530,012.02 | 15,989,288.99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842,169.71 | 2,083,166.52 |
委托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8,667,719.39 | 60,179,833.34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211,504.86 | 1,584,944.45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3,340,250.02 | --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590,679.17 | -- |
黄岩热电厂 | 233,194.44 | 184,000.00 |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 21,633,098.52 |
一般借款利息 |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7,669,992.84 | 103,747,325.76 |
合计 | 225,042,675.23 | 205,401,657.58 |
③关联手续费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16,540.00 | 967,075.61 |
④关联方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利得 | 20,296,662.40 | 41,392,215.22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同资产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0 | -- | -- |
货币资金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20,194,055.05 | -- | 962,199,624.59 | -- |
货币资金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188.8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2,441,206.78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39,540,707.86 | -- | 25,777,888.5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325,471.71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41,36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 | 25,248,870.77 | 1,262,443.54 | 39,226,650.06 | 1,961,332.51 |
有限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300,000.00 | 365,000.00 | 7,300,000.00 | 36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340.00 | 267.00 | --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2.01 | 3.60 | --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 276,679.20 | 13,833.96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624.00 | 81.20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 | 38,707,100.70 | -- |
应收股利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 | 8,246,097.37 | -- |
应收股利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 | 3,340,000.00 |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0,566,371.63 | 102,831.86 | 11,199,999.58 | 56,000.00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194,102.17 | 45,970.51 | 197,787.33 | 988.94 |
应收账款 | 长兴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37,500.00 | -- | -- |
应收账款 | 烟台市华耀王格庄风电有限公司 | 528,638.38 | 2,643.19 | -- | -- |
应收账款 | 新蔡聚鑫风电有限公司 | 447,434.75 | 2,237.17 | -- | -- |
应收账款 | 土默特右旗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89,310.05 | 1,946.55 | -- | -- |
应收账款 | 成武县汇科风电有限公司 | 385,816.56 | 1,929.08 | -- | -- |
应收账款 | 磴口县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19,352.54 | 1,596.76 | -- | -- |
应收账款 | 阿拉善左旗国电鑫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0,520.42 | 1,252.60 | -- | -- |
应收账款 | 项城市远祥风电有限公司 | 201,777.15 | 1,008.89 | -- | -- |
应收账款 | 兰考远汇风电有限公司 | 153,989.68 | 769.95 | -- | -- |
应收账款 | 新沂宋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47,642.99 | 738.21 | -- | -- |
应收账款 | 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 | 140,350.47 | 701.75 | -- | -- |
应收账款 | 抚州市东乡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 113,997.28 | 569.99 | -- | -- |
应收账款 | 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8,065.42 | 240.33 | 180,909.62 | 904.55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 | -- | 409,883.47 | 2,049.42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21,244.90 | 1,606.22 |
应收账款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38,500.00 | 1,192.50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 | -- | -- | 147,756.65 | 738.78 |
有限责任公司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 | 99,806.00 | 499.03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 | -- | 49,723.36 | 248.62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1,499.15 | -- | -- |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11,989.84 | -- | -- | -- |
预付账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4,466,981.14 | -- |
预付账款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 | 1,033,804.74 | -- |
预付账款 |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11,698.8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943,085,347.22 | 841,116,5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85,347.22 | 1,116,500.00 |
短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66,997,810.60 | 550,719,045.82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57,810.60 | 719,045.82 |
短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5,068,211.85 | 35,049,193.95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8,211.85 | 49,193.95 |
短期借款 | 黄岩热电厂 | 5,007,027.80 | 5,007,027.28 |
其中:应付利息 | 黄岩热电厂 | 7,027.80 | 7,027.28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35,267,155.94 | 334,670,764.61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13,976,217.29 | 213,429,533.70 |
其他应付款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6,549,676.95 | 19,885,522.3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27,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986,354.30 | 572,641.12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497,416.34 |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2,334.66 | 251,450.66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1,523.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4,716.98 | 4,716.98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有限公司 | 8,000.00 | 8,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海西华汇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 | 272,613.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3,069,674.15 | 64,478,284.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4,115,456.20 | 2,543,597.0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4,026.2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871,462,083.32 |
应付股利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3,936,758.26 | 123,936,758.26 |
应付股利 | 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932,316.05 | 25,289,170.86 |
应付股利 | 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184,000.00 | 13,184,000.00 |
应付股利 | 中机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5,661,629.65 | 8,492,444.47 |
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1,044,057.60 |
应付利息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169,882.42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746,233,216.69 | 53,928,899.38 |
应付账款 |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4,962,116.90 | 41,451,851.20 |
应付账款 | 苏州中康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 23,817,967.69 | 23,794,296.55 |
应付账款 | 北京航天雷特机电 | 15,359,496.39 | 13,597,187.77 |
工程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霍尔果斯正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3,198,393.96 | 13,151,054.9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4,664,650.18 | 20,304,036.62 |
应付账款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741,552.74 | -- |
应付账款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2,471,546.91 | 2,619,880.39 |
应付账款 |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142,567.93 | 2,810,980.54 |
应付账款 | 龙泉市水电总站 | 823,500.00 | 975,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 580,023.78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63,650.83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9,183.00 | 5,34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 | 322,775.94 | -- |
应付账款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258,783.98 | 262,227.20 |
应付账款 | 上海正泰自动化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152,000.00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1,234.91 | -- |
应付账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135,000.00 | 100,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限公司 | 129,900.00 | 129,9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103,551.25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2,806.42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 70,363.25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 55,704.24 | --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733.46 | 323,126.13 |
应付账款 | 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45,000.00 | 45,0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浙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4,150.95 | 139,622.64 |
应付账款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150.94 | 17,771.62 |
应付账款 | 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134,719.20 |
预收账款 | 青田县天然气有限 | 25,000.00 | -- |
公司 |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23,453,010.17 | 2,366,770,313.47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13,010.17 | 3,170,313.47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5,504,633.33 |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4,633.33 | -- |
长期借款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90,127,875.0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127,875.01 | -- |
长期借款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83,117,929.1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17,929.15 | -- |
长期借款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24,154.16 | -- |
其中:应付利息 | 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24,154.16 | --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131,625,296.61 | 1,498,258,974.96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42,871,390.31 | 563,379,805.04 |
长期应付款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52,942,478.74 | 622,179,731.50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7,532,329.07 | 209,619,852.68 |
其中:其他流动负债 | 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201,278,055.57 |
长期应付款 | 松阳县田园强村投资有限公司 | 37,249,384.58 | 41,368,502.1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商标授权使用
2019年9月23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注册号为5730638、5731188的商标无偿许可给本公司使用,并授权本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本公司下属企业依本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之权利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有效期:2009.11.28-2029.11.27);若许可商标续展注册的,则自动延至续展注册后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2)共同投资
①2019年8月7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组建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3,900.00万元,占比4.875%,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1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29,568,122.12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②2019年8月28日,新能企管公司和浙江浙晶光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浙江浙晶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7.60万元,占比0.01%;主要经营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59,708.53元。
③2020年1月2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和上饶市创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制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1,025.00万元,占比4.5556%;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比0.444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④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新能企管公司、浙江浙能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嘉兴穗禾浙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认缴出资6,850万元,占比4.928%;新能企管公司认缴出资
100.00万元,占比0.07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7,189,059.54元,新能企管公司已实缴资本金100万元。
⑤2020年2月13日,新能企管公司和杭州昊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杭州昊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注销,截至注销时,新能企管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⑥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立业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太原环投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忻州浙新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浙江环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⑦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51,000.00万元,占比5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00.00万元,占比49%,注册资本金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资本金4,080.00万元。
⑧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20,400.00万元,占比51%;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60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⑨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100%股权,其中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浙能电力受让7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作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认为人民币 8,013.20万元,故绿能电力受让价格为2,003.30万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实缴1,000.00万元。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完成后,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拟将新华龙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50亿元,由绿能电力和浙能电力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绿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3,750.00万元,浙能电力新增注册资本11,25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累计实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⑩2021年10月1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绿能电力认缴出资7,650.00万元,占比51%;浙能电力认缴出资7,350.00万元,占比49%。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能电力尚未实缴出资。?2021年11月18日,本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和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临海设立合资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46,640.00万元,占比55%;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200.00万元,占比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
(3)关联方增资
①2018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初步投资总额约定为14.20亿元,双方各出资7.10亿元,根据项目投资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64,5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实缴63,000.00万元。
②2018年7月17日,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岱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连洋航保服务有限公司、何春共同成立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舟山智慧海洋公司”),国电投舟山智慧海洋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20%;2019年11月20日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金增至14,684.29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期注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29,368,580.00元。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1.12.31 | 2020.12.31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39,687,465.80 | 2,481,716,891.52 |
(2)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2020.12.31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4,377,093.02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105,624.52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2,709,339.48 |
以后年度 | 34,826,561.00 |
合 计 | 45,018,618.02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担保余额 | 期限 |
中卫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82,500,000.00 | 2018.12.24-2029.3.2 |
中卫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2,500,000.00 | 2018.12.24-2029.3.2 |
中卫清银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40,250,000.00 | 2018.12.24-2030.8.27 |
中卫清银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0,500,000.00 | 2018.12.24-2030.8.27 |
民勤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164,000,000.00 | 2018.11.20-2027.5.20 |
民勤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164,000,000.00 | 2018.11.20-2027.5.20 |
敦煌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359,000,000.00 | 2018.12.24-2031.4.16 |
敦煌正泰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359,000,000.00 | 2018.12.24-2031.4.16 |
高台光伏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200,000,000.00 | 2018.12.28-2025.10.28 |
高台光伏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200,000,000.00 | 2018.12.28-2025.10.28 |
瓜州光伏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95,000,000.00 | 2018.12.24-2030.10.21 |
永昌光伏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187,200,000.00 | 2018.12.21-2028.5.4 |
中卫正泰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 | 82,500,000.00 | 2018.12.24-2029.3.2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从亚洲新能源(敦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收购亚洲新能源电力(瓜州)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主要经营风力发电、风力资源开发投资,风电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物资产品销售。
(2)2022年2月10日,本公司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3)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拟以本公司持有的青海浙能公司90%股权作价和40,292.98万元现金合计出资52,306.00万元,占股51%;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青海华拓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华益新能源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和青海华俊新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作价出资50,254.00万元,占股49%,共同设立青海浙能青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其认缴注册资本为102,560.00万元。
(4)2022 年3月1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3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5)2022年4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对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按持股比例增资2.68亿元,其中,绿能电力按持股比例25%增资0.67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龙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到4.68亿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3,6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93,600,000.00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4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 2,080,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93,600,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新疆爱康等九家清能发展下属光伏公司欠原股东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借款合计4.30亿元,原协议约定为分期归还,苏州中康根据自身资金需求,于2020年8月与九家光伏公司分别签订协议,九家光伏公司一次性归还苏州中康借款4.30亿元,宿州恒康、特克斯、新疆伊阳、柯坪嘉盛、青海昱辉、新疆聚阳、新疆爱康、九州博乐、九州博州等九家光伏公司为此获得财务成本补偿金额合计2,027.77万元。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1年度 |
短期租赁 | 2,266,480.06 |
低价值租赁 | 4,481.49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5,177,886.02 |
合 计 | 17,448,847.57 |
说明: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通常是20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多数包含续租选择权条款。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0,136,957.18 |
1至2年 | 2,344,968.10 |
2至3年 | 1,296,930.37 |
3年以上 | |
合计 | 23,778,855.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78,855.65 | 100.00 | 491,005.54 | 2.06 | 23,287,850.11 | 7,682,103.66 | 100.00 | 296,966.59 | 3.87 | 7,385,137.07 |
其中: | ||||||||||
组合1 | 577,934.40 | 2.43 | 2,889.67 | 0.50 | 575,044.73 | 1,061,117.40 | 13.81 | 5,305.59 | 0.50 | 1,055,811.81 |
组合2 | 5,808,644.34 | 24.43 | 460,979.34 | 7.94 | 5,347,665.00 | 4,010,354.31 | 52.20 | 285,087.43 | 7.11 | 3,725,266.88 |
组合4 | 17,392,276.91 | 73.14 | 27,136.53 | 0.16 | 17,365,140.38 | 2,610,631.95 | 33.98 | 6,573.57 | 0.25 | 2,604,058.38 |
合计 | 23,778,855.65 | 100.00 | 491,005.54 | 2.06 | 23,287,850.11 | 7,682,103.66 | 100.00 | 296,966.59 | 3.87 | 7,385,137.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577,934.40 | 2,889.67 | 0.50 |
组合2 | 5,808,644.34 | 460,979.34 | 7.94 |
组合4 | 17,392,276.91 | 27,136.53 | 0.16 |
合计 | 23,778,855.65 | 491,005.54 | 2.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96,966.59 | 194,038.95 | -- | -- | -- | 491,005.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6,396,314.70 | 26.90 | 463,917.69 |
浙江清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509,717.78 | 14.76 | --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70,490.06 | 10.39 |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338,739.48 | 9.84 | 11,693.71 |
浙江浙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80,000.00 | 7.07 | -- |
合计 | 16,395,262.02 | 68.96 | 475,611.4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206,549,198.07 | 215,549,198.07 |
其他应收款 | 1,417,691.58 | 7,056,307.06 |
合计 | 207,966,889.65 | 222,605,505.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环亚松阳公司 | 10,776,000.00 | 19,776,000.00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衢州力诺公司 | 5,600,000.00 | 5,600,000.00 |
永修浙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中卫正泰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中卫清银公司 | 7,650,000.00 | 7,650,000.00 |
金昌帷盛公司 | 918,000.00 | 918,000.00 |
永昌正泰公司 | 41,310,000.00 | 41,310,000.00 |
民勤正泰公司 | 3,825,000.00 | 3,825,000.00 |
高台正泰公司 | 14,280,000.00 | 14,280,000.00 |
敦煌天润公司 | 3,621,000.00 | 3,621,000.00 |
瓜州光源公司 | 2,805,000.00 | 2,805,000.00 |
金昌清能公司 | 17,646,000.00 | 17,646,000.00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3,340,000.00 | 3,340,000.00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38,707,100.70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8,246,097.37 |
合计 | 206,549,198.07 | 215,549,198.07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长兴新能源公司 | 43,00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永昌正泰公司 | 41,31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8,707,100.7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金昌清能公司 | 17,646,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高台正泰公司 | 14,280,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环亚松阳公司 | 10,776,000.00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246,097.37 | 2-3年 | 尚未发放 | 否 |
合计 | 173,965,198.07 | / | / | /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08,330.38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44,170,000.00 |
合计 | 45,578,330.3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45,565,554.42 | 63,565,028.45 |
保证金和押金 | 10,000.00 | 10,000.00 |
备用金和其他 | 2,775.96 | 45,406.71 |
合计 | 45,578,330.38 | 63,620,435.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128.10 | -- | 56,560,000.00 | 56,564,128.1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1,760.20 | -- | -- | 41,760.20 |
本期转回 | -- | -- | 12,400,000.00 | 12,400,000.0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45,249.50 | -- | -- | 45,249.50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38.80 | -- | 44,160,000.00 | 44,160,638.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挂账未收回的金华市沙畈水库管理处15,500,000.00元在本期收回,本期转回坏账准备12,400,000.0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6,564,128.10 | 41,760.20 | 12,400,000.00 | 45,249.50 | -- | 44,160,638.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金华市沙畈水库管理处 | 12,400,000.00 | 现金收回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45,249.5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41,360,000.00 | 3年以上 | 90.74 | 41,360,000.00 |
东阳南江水库 | 资金往来款 | 2,800,000.00 | 3年以上 | 6.14 | 2,800,000.00 |
高台县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296,205.56 | 1年以内 | 0.65 | -- |
永昌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282,854.00 | 1年以内 | 0.62 | -- |
中卫正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资金往来款 | 262,021.53 | 1年以内 | 0.57 | -- |
合计 | / | 45,001,081.09 | / | 98.72 | 44,160,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701,142,002.27 | -- | 5,701,142,002.27 | 4,755,490,102.24 | -- | 4,755,490,102.2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29,085,480.80 | -- | 2,629,085,480.80 | 2,200,706,696.0 | -- | 2,200,706,696.0 |
合计 | 8,330,227,483.07 | -- | 8,330,227,483.07 | 6,956,196,798.24 | -- | 6,956,196,798.2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龙川公司 | 40,800,000.00 | -- | -- | 40,800,000.00 | -- | -- |
松阳谢村源公司 | 70,146,238.19 | -- | -- | 70,146,238.19 | -- | -- |
华光潭公司 | 171,381,898.71 | -- | -- | 171,381,898.71 | -- | -- |
北海公司 | 1,184,400,065.87 | -- | -- | 1,184,400,065.87 | -- | -- |
松阳安民公司 | 22,519,224.86 | -- | -- | 22,519,224.86 | -- | -- |
景宁大洋公司 | 44,168,189.49 | -- | -- | 44,168,189.49 | -- | -- |
龙泉岩樟溪公司 | 65,110,800.00 | -- | -- | 65,110,800.00 | -- | -- |
嘉兴风电公司 | 860,000,000.00 | 505,000,000.00 | -- | 1,365,000,000.00 | -- | -- |
松阳浙源公司 | 24,531,000.00 | -- | -- | 24,531,000.00 | -- | -- |
宁波江北公司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 -- |
舟山浙源公司 | 10,098,000.00 | 1,122,000.00 | -- | 11,220,000.00 | -- | -- |
宁波杭州湾公司 | 10,300,000.00 | -- | -- | 10,300,000.00 | -- | -- |
江苏双创公司 | 433,483,380.20 | 56,100,000.00 | -- | 489,583,380.20 | -- | -- |
青海新能源公司 | 67,500,000.00 | 38,799,900.00 | -- | 106,299,900.00 | -- | -- |
新能企管公司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五家渠公司 | 130,000,000.00 | -- | -- | 130,000,000.00 | -- | -- |
宁夏新能源公司 | 243,000,000.00 | 10,000,000.00 | -- | 253,000,000.00 | -- | -- |
宁波聚和新能源 | 17,270,000.00 | -- | -- | 17,270,000.00 | -- | -- |
浙能航天氢能 | 11,700,000.00 | -- | -- | 11,700,000.00 | -- | -- |
五家渠光伏 | 40,000,000.00 | -- | -- | 40,000,000.00 | -- | -- |
清能发展公司 | 1,259,081,304.95 | -- | -- | 1,259,081,304.95 | -- | -- |
丹阳光煦公司 | -- | 66,830,000.00 | -- | 66,830,000.00 | -- | -- |
特百乐新能源公司 | -- | 27,000,000.00 | -- | 27,000,000.00 | -- | -- |
浙能绿能电力公司 | -- | 40,800,000.00 | -- | 40,800,000.00 | -- | -- |
四川沙湾水力公司 | -- | 175,000,000.00 | -- | 175,000,000.00 | -- | -- |
四川长柏水力公司 | -- | 25,000,000.00 | -- | 25,000,000.00 | -- | -- |
合计 | 4,755,490,102.27 | 945,651,900.00 | -- | 5,701,142,002.27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 | 计提减值 | 其他 |
确认的投资损益 | 收益调整 | 变动 | 现金股利或利润 | 准备 | 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45,000,000.00 | -- | -- | -- | -- | -- | -- | -- | 645,000,000.00 | -- |
小计 | 300,000,000.00 | 345,000,000.00 | -- | -- | -- | -- | -- | -- | -- | 645,000,000.00 | -- |
二、联营企业 | |||||||||||
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38,997,488.29 | -- | -- | 6,620,021.94 | -- | -- | 7,022,318.37 | -- | -- | 38,595,191.86 | -- |
金华市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 | 8,205,610.02 | -- | -- | 1,193,818.13 | -- | -- | 616,000.00 | -- | -- | 8,783,428.15 | -- |
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18,237,141.57 | -- | -- | 1,581,862.54 | -- | -- | 1,890,000.00 | -- | -- | 17,929,004.11 | -- |
丽水玉溪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 50,818,260.74 | -- | -- | 2,866,565.63 | -- | -- | 3,340,000.00 | -- | -- | 50,344,826.37 | -- |
云和县石塘水 | 23,083,925.49 | -- | -- | 1,221,012.32 | -- | -- | 95,418.80 | -- | -- | 24,209,519.01 | -- |
电站 | |||||||||||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3,063,597.33 | -- | -- | 20,186,003.97 | -- | -- | 20,470,000.00 | -- | -- | 232,779,601.30 | --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10,167,378.60 | -- | -- | 39,055,024.24 | -7,241.27 | -2,546,837.66 | 13,470,325.80 | -- | -- | 833,197,998.11 | -- |
浙江景宁惠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1,851,469.02 | -- | -- | 2,086,897.93 | -- | -- | 720,144.57 | -- | -- | 13,218,222.38 | -- |
瑞安市高湖水电有限公司 | 1,205,605.48 | -- | -- | -73,560.84 | -- | -- | -- | -- | -- | 1,132,044.64 |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52,641,044.04 | -- | -- | 12,467,730.49 | -- | -- | -- | -- | -- | 265,108,774.53 | -- |
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52,223.43 | -- | -- | 226,918.14 | -- | -- | -- | -- | -- | 979,141.57 | -- |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 | 196,715,742.58 | -- | -- | 53,869,785.97 | -- | -- | 48,666,666.67 | -- | -- | 201,918,861.88 | -- |
任公司 |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384,085.02 | -- | -- | 16,381.71 | -- | -- | -- | -- | -- | 29,400,466.73 | -- |
浙江衢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34,130,000.00 | 4,590,000.00 | -- | - | -- | -- | -- | -- | -- | 38,720,000.00 | -- |
杭州武强水电实业有限公司 | 10,421,346.63 | -- | -- | 745,015.29 | -- | -- | -- | -- | -- | 11,166,361.92 | --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6,250,924.53 | -- | -- | 3,528,685.22 | -- | -- | -- | -- | -- | 49,779,609.75 | --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4,780,853.20 | -- | -- | 13,041,575.29 | -- | -- | -- | -- | -- | 147,822,428.49 | -- |
浙江泰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 19,000,000.00 | -- | -- | -- | -- | -- | -- | -- | 19,000,000.00 | -- |
小计 | 1,900,706,695.97 | 23,590,000.00 | -- | 158,633,737.97 | -7,241.27 | -2,546,837.66 | 96,290,874.21 | -- | -- | 1,984,085,480.80 | -- |
合计 | 2,200,706, | 368,590,00 | -- | 158,633,73 | -7,24 | -2,54 | 96,290,874 | -- | -- | 2,629,085, | -- |
695.97 | 0.00 | 7.97 | 1.27 | 6,837.66 | .21 | 480.8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58,052.49 | 5,802,041.66 | 7,239,758.38 | 6,134,393.44 |
其他业务 | 53,225,374.83 | 32,214,783.57 | 96,052,591.49 | 53,100,032.35 |
合计 | 62,083,427.32 | 38,016,825.23 | 103,292,349.87 | 59,234,425.7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收入 |
商品类型 | |
水电业务 | 8,858,052.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8,858,052.49 |
合计 | 8,858,052.4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6,982,825.89 | 134,256,798.2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8,633,737.97 | 236,920,161.45 |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 | -- | 7,498,221.29 |
委贷利息收入 | 75,816,878.70 | 52,623,010.62 |
其他 | 34,013.16 | -- |
合计 | 331,467,455.72 | 431,298,191.5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00.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54,257.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10,678.7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3,107,090.16 | |
债务重组收益 | 20,296,662.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74,067.6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400,00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772,923.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02,245.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365,625.2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26,066.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745,069.79 | |
合计 | 110,010,914.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2 | 0.2282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9 | 0.1731 |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荣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1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