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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及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刘胜洪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954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2021/1/1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4/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1/8/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9/0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9/17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11/2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主持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021年度,对于公司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进行认真审阅,与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编制进度情况,认真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议案,保证了公司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的按时披露。2022年4月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总监作了访谈,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进行询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在及时、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向公司建言献策、协助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分析,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各类新发及修订的文件制度进行研习,参加了深圳证监局组织的2021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胜洪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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