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2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人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城联数据、珠海通发生合计不超过3,084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7.30万元,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商品 | 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66.19 | 150.00 | 1.9319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杭州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通信其它 | 88.43 | 600.00 | 0.1423 | |
合营企业 | 城联数据有限公司 | 通信其它 | 0 | 20.00 | 0 | |
小计 | 154.62 | 770.00 | 2.074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普天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 | 通信其它 | 0 | 1,500.00 | 0 |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通信其它 | 0.09 | 50.00 | 0.0001 | |
电科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通信其它 | 0.24 | 0 | 0.0002 | |
合营企业 | 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 通信其它 | 42.15 | 100.00 | 0.0399 | |
小计 | 42.48 | 1,650.00 | 0.0402 |
向关联人租赁
向关联人租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14.63 | 130.00 | 10.915 |
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86.95 | 64.8690 |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工具租赁 | 5.20 | 10.00 | 3.8822 | |
小计 | 106.78 | 140.00 | 79.6662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合营企业 | 城联数据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0.26 | 2.00 | 0.0155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47.98 | 120.00 | 2.8391 | |
小计 | 48.24 | 122.00 | 2.8535 | |||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销售服务费 | 0 | 200.00 | 0 |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65.18 | 200.00 | 10.4087 | |
合营单位 | 城联数据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0 | 2.00 | 0 | |
小计 | 65.18 | 402.00 | 10.4087 | |||
合计 | 417.30 | 3,084.00 | - |
2、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初预计的金额有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所致;公司向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属于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交易,主要原因是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且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所及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通)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8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100.00 | 0 |
注:若关联双方2022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万谦先生、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基本情况
1、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肇雄
注册资本: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军工电子和网信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实现国防现代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商品
商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400.00 | 88.43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500.00 | 0.24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50.00 | 0.09 | |
珠海通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100.00 | 42.15 | |
向关联人租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25.00 | 101.58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交通工具 | 市场价 | 10.00 | 5.20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1.00 | 48.24 |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 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价 | 200.00 | 65.18 |
合计 | 1,386 | 351.11 |
(2)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1)基本情况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万谦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东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东信集团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单位,坚持以信息通信、智能科技、数字安全为核心产业,以智能制造和资产经营为支撑业务,为政府、公安、电信、金融、交通等关键行业,提供更加安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产品及服务,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3、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济性质: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7510(集中办公区)法定代表人:韦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鞋帽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珠海通为公司合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通作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小,不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双方每次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独立判断,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中国电科及其下属研究院及公司、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珠海通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产品以及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持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