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2】第0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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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附表 | 3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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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2】第0631号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18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22】第09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2021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007,845,621.52 2,573,078,124.7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