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易华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0号)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345,2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59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73.9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99,973.90元,已于2021年5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4,853.97元于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475,119.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金额 | 497,999,973.90 |
减:发行费用 | 524,853.9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497,475,119.93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10002100579550000045 | 2021-5-19 | 497,999,973.90 | 0.00 | 募集专户(补充流动资金)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10002100579550000045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并已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24,853.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475,119.93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差异的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未使用金额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公司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中均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易华录《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0680号)。报告认为易华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易华录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易华录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华录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易华录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宏金 王秀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99,999,973.9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97,475,119.93 | |||||||
募集资金净额 | 497,475,119.9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97,475,11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其中:2021年1-12月 | 497,475,119.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97,475,119.93 | 497,475,119.93 | 497,475,119.93 | 497,475,119.93 | 497,475,119.93 | 497,475,119.93 | -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