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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易华录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1)2022年,预计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不超过200,000万元,发生房租总额不超过900万元。

(2)2022年,预计公司与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发生电子产品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3)2022年,预计公司与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

(4)2022年,预计公司与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除上述第1条所述关联交易外,在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生产品采购及服务等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依据预计金额(万元)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接受委托贷款及资金拆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资金拆借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200,00088,50030,000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租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900145647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采购电子产品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20,0005,599.5615,146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成本服务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40,0004,0137,84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成本服务根据市场行情协议定价30,00005,296

(二)上一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接受委托贷款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30,00080,0007.88%
向关联人支付房租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租64790016.27%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采购电子产品15,14670,00012.1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成本服务3,16830,0001.5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成本服务20,30430,00010.05%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成本服务7,84440,0006.31%

注:

1、2021年,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方式拓展了融资渠道,提升了融资能力。

2、2021年,易华录向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原因是公司放缓了数据湖项目的投资速度,相应蓝光采购有所减少。

3、2021年,易华录向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项目实施方案调整,计划进度延期,实际交易金额较预计减少。

4、2021年,易华录向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项目实施方案调整,计划进度延期,实际交易金额较预计减少。

5、2021年,易华录向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低于预计总金额20%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实际交易金额较预计减少。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93,757.56万元,其中包含向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委托贷款84,000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法定代表人:欧黎注册资本:183600.82859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2,338,402.41万元、净资产1,074,372.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7,412.76万元、净利润4,790.7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34.41%股权,为易华录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直属企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二)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1号

法定代表人:欧黎

注册资本:2,400,000万日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总资产302,153.79万元、净资产220,655.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8,760.94万元、净利润13,742.2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系央企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惠达路6号北斗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赵新勇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音像制品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

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糕点、面包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含报警运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停车场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其他文化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文具用品零售;国内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其他日用品零售;果品零售;蔬菜零售;肉、禽、蛋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109,070万元、净资产78,3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522万元、净利润-1,20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易华录董事长、总裁林拥军先生为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录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四)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八里台工业园区中鼎创意园7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晓楠

注册资本:2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咨询、 服务、转让;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取得许可证后经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总资产80,934万元、净资产16,4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易华录副总裁何晓楠先生为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故易华录与其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津易(天津)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地方政府与央企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的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发行人的三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易华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遵守了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未构成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对易华录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宏金 王秀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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