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7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857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北转债”,债券代码“128083”。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1.90元/股。
因2019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7日起向下调整为11.70元/股。
因2020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4日起向下调整为11.45元/股。
三、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1、《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相关条款。
“新北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主要有: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且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325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3、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