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实际控制人涉诉对公司的影响所述,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实际控制人涉诉对公司的潜在影响无法准确预计,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独立董事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强调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张彦通 向旭家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