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禾迈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禾迈股份签订《保荐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禾迈股份业务经营情况,对禾迈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期间未发生按相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禾迈股份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禾迈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禾迈股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事项的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行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法《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禾迈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环节在设计环节,出于行业特点考虑,公司部分电路设计及软件算法采用技术机密的方式保存,并未申请专利,未来若因公司保护措施不足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
随着行业和公司的不断发展,人才竞争不断加剧,核心技术及核心人才已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若未来出现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公司业绩受损的风险。
2、技术研发风险
光伏逆变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指标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半导体器件及功率模块、线束/电线材料、断路器及开关元件等,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高,如果未来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整体较高,主要系产销规模快速增长情况下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产品结构及销售区域结构变化等因素所致,未来,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微型逆变器毛利率进一步提升的影响可能逐步减弱,同时,若未来出现微型逆变器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行业整体增长趋势放缓、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形,公司微型逆变器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下滑风险。此外,若公司因技术创新不足、产品研发进度缓慢导致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亦可能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并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光伏贷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产品过程中,部分分布式光伏系统客户向银行申请了光伏贷款,约定以光伏系统发电收益作为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同时由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若由控股股东担保,则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光伏贷款期限一般为5-15年,可能发生
担保赔偿风险。公司按照用户贷款余额的15%计提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续实际发生损失时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系根据历史补偿支出金额做出的对自身承担的光伏贷补偿支出义务的估计,实际需承担的补偿支出则受对应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用户违约概率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若因天气因素导致日照时长不足并进而影响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效益,且用户大规模出现贷款违约情形,则可能导致公司需补偿的光伏贷支出金额超过账面预提预计负债余额的情形,并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2、汇率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产品远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外币结算,如果国家的外汇政策发生变化,或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实施有效的对账和催收管理,或者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较慢甚至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但与传统能源相比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仍有一定差距,在很多国家和区域仍然需要政府的补贴政策支持,光伏行业受政策的影响大,行业景气度与政策关联度较高。未来若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如补贴大幅降低或取消,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幅度显著低于补贴下降的幅度,将导致市场需求和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产品销量、价格及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采取了全球化的销售策略,客户遍布美洲、欧洲、亚洲等地,随着光伏平价上网在全球各国中的不断推进,公司未来境外销售收入有望持续保持增
长。但是,受制于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各国的贸易政策会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动和各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动。若公司产品销往的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趋于保守,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影响公司向该地区的出口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
(六)募投项目建设风险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较长时间,如果宏观环境、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客户需求、项目建设进度等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中,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的产品系在公司现有产品微型逆变器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但报告期内尚未大规模销售。如果公司储能技术竞争优势不足,或市场对于储能逆变器产品的需求不及预期,该等产业化存在失败的风险。如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出现下降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禾迈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795,185,561.41 | 495,015,584.43 | 60.64 | 460,045,18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739,845.07 | 104,105,002.68 | 93.78 | 80,537,978.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5,712,994.93 | 98,752,424.99 | 98.19 | 77,035,885.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992,676.85 | 93,784,109.82 | 59.93 | 557,143.93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85,278,166.72 | 377,154,406.55 | 1,486.96 | 274,380,580.32 |
总资产
总资产 | 6,422,963,999.88 | 686,897,098.20 | 835.07 | 552,087,943.2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6.72 | 3.47 | 93.66 | 3.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6.72 | 3.47 | 93.66 | 3.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6.52 | 3.29 | 98.18 | 2.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20 | 31.98 | 增加10.22个百分点 | 34.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94 | 30.33 | 增加10.61个百分点 | 32.9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76 | 5.83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5.58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0.6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93.78%和98.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产品毛利率维持相对较高的水平;
3、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2020年末分别增加1,486.96%和835.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增加59.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
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93.66%,主要系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光伏逆变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逆变器领域拥有着雄厚的
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形成了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为平台的高效研发体系,建立并培养了一支以博士后、博士为带头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与研发实力,同时不断通过电力电子器件优化、电路拓扑优化、控制算法优化等方式,持续深耕光伏逆变器及电气成套设备领域并提升自身技术先进性。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积累,参与制订了《光伏并网微型逆变器技术规范》、《伏组件功率优化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多个团体标准。
(二)产品优势
在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下,公司各产品均已形成了一定技术优势。公司微型逆变器的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在同类型产品中具有一定优势,模块化逆变器在可靠性、灵活性与易维护性等方面颇具特色,电气成套设备也凝结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得到了众多用户的认可。
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进行深渡分析及挖掘,使得公司产品更贴近客户、市场,同时保证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公司产品通过多项国际权威认证与测试。
(三)协同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了行业协同优势,一方面,模块化逆变器及其他电力变换设备中配套了多种电气成套设备及配件,从而为客户提供了电站逆变器侧的成套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公司电气成套设备在升级换代的过程中亦借鉴了公司逆变器产品的模块化、数字化理念,加强了产品的竞争力,形成了光伏逆变器领域与电气成套设备领域良好的协同效应。
(四)品牌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研究计划项目承接单位、光伏制造行业规范企业。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已经在国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和优质的客户资源;此外公司还通过国内外专业展会、专业杂志、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品牌宣传,提高公司品牌在业内的知名度,并建设有多语种的企业宣传网站以介绍、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满足
用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及产品荣获2021 SNEC兆瓦级翡翠奖、2021中国分布式光伏创新品牌奖、2021优质光伏逆变器企业等奖项。
(五)全球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已在全球范围内构建完善的营销体系,核心自主品牌产品已销往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球数十个国家及地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将继续推进全球发发展的进程,强化海外本土化建设,提高全球销售的影响力。
(六)服务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光伏产品的首选供应商,公司全球营销业务以区域为单位划分各个营销大区,每个区均设有不同数量的营销代表,并设立技术支持服务中心,以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公司在部分主流国家设立本地化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当地服务支持;同时,积极开展线上培训、交流活动,以便更快、更好的向客户传达公司动态、产品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45,781,714.20元,2020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28,874,946.18元,2021年度较上年度增长58.55%。,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研发和技术人员为179人,较上年度151人增长18.54%,上述人员的增加导致研发整体薪酬增加。此外,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设计方案,不断研制出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技术创新优势。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1年度,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120项,其中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54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
已授权知识产权3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3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禾迈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0,638.3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7.3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C=A-B1+B2 | 540,885.7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D | 540,885.75 | |
差异 | F=C-D | 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禾迈股份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 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8610694 | 1,274,277,138.34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02026229900177787 | 75,031,666.6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70180391123 | 257,670,947.49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 1202023029900016162 | 140,004,666.6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6790188001055569 | 88,820,810.39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18758 | 71,623,313.54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801012202292280 | 1,290,795,50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 注 |
杭州分行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 | 571907422610808 | 110,003,666.67 | 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 201000292000192 | 800,026,666.6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1826 | 800,363,541.67 | 募集资金专户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 | 201000292050142 | 500,239,583.75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5,408,857,501.86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2021年度,禾迈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禾迈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金 波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