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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赞宇科技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表面活性剂、油脂化学品的生产,需要大量棕榈油、棕榈仁油、椰子油等,油脂油料价格受国际、国内市场供需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险控制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运行。

2、投资金额

依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拟投入的商品衍生品交易量不超过公司原材料的库存的50%;任一时点商品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规模(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2亿元,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大豆、豆油、豆粕、菜籽油、棕

榈油等油脂油料及相关农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

4、投资期限: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投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经制定《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额度、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所需保证

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3、公司开展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或降低因原材料价

格波动而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

4、公司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

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综上,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投资风险分析机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为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衍生品市场的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

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对衍生品交易保证金采取逐日盯市制度,但市场价格波

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2、风险控制措施

(1)使商品衍生品交易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仅投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

切相关的油脂油料及相关品种;

(2)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保证金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

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险控制功能,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商品衍生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对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赞宇科技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赞宇科技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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