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200.40万元后,于2010年12月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9.6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51.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57.86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审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97,1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3,215,668.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
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2024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7,137.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7,137.9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104,189.9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86,407.7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782.2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0,319.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0,105.21万元,差异10,213.87万元,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201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6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8.63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89.77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08.67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11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4.6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7.2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6.1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58.8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5.1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4.62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1.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
905101201900024747。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4971。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分别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用账户,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300179、1204070029300301879。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12月,公司披露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列示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905101201900024747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17日销户,余额12.78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
行7333510182100022095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29日销户,余额0.3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1204070029300028420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8月4日销户,余额0.02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7333510182100022763的募集资金专户在2015年7月29日销户,余额38.99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提升资金账户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对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注销。截至注销前,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即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204070029300300179)实际余额为346,782.74元,公司已将该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204070029300301879)实际余额为63,982.78元,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该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1204070029300110784 | 活期户 | 2,307,050.89 |
理财户 | 170,000,000.00 | ||
小 计 | 172,307,050.8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 7333510182100024971 | 活期户 | 1,883,776.62 |
理财户 | 29,000,000.00 | ||
小 计 | 30,883,776.62 | ||
合 计 | 203,190,827.51 |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项目完成日期从2017年6月调整至2019年6月。
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1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金额为25,904.99万元。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首次出资投资款1,500.00万元。
3、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公司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7.26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相应公司于2013年4月、5月分别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028420内1,500.00万元、17.26万元;
(2)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
(3)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4、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6、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00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7、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8,474.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7,662.86万元,其余使用募集资金利息与自筹资金补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469.58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公司于2021年3月从自有资金账户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110784内1,314.94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333510182100024971内
154.64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浙江众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4,336.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37.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703.9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189.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703.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48% | |||||||||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 | 否 | 21,133.50 | 23,383.50 | - | 23,406.48 | 100.10 | 2013年6月 | 6,625.48 | 是 | 否 |
2.年产2,000吨印刷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112.50 | 4,112.50 | - | 4,798.96 | 116.69 | 2013年12月 | 3,423.10 | 是 | 否 |
3.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80.00 | 4,180.00 | - | 4,183.50 | 100.08 | 2013年9月 | - | 注1 | 否 |
4.新建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38,678.43 | 38,678.43 | - | 38,758.09 | 100.21 | 2018年12月 | -7,091.72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8,104.43 | 70,354.43 | - | 71,147.03 | 2,956.86 | |||||
超募资金投向 |
1.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 否 | 23,789.00 | 26,319.00 | - | 25,904.99 | 98.43 | 2013年12月 | 8,940.60 | 是 | 否 |
2.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 是 | 17,662.86 (注3) | 17,662.86 | 7,137.96 | 7,137.96 | 40.41 | 2023年3月 | 注2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1,451.86 | 43,981.86 | 7,137.96 | 33,042.95 | 8,940.60 | |||||
合计 | 109,556.29 | 114,336.29 | 7,137.96 | 104,189.98 | 11,897.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建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为报告期内该项目所生产和销售的SBS等基础性普通型产品仍占比较大,且其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等价格波动较大,发生了较大金额的亏损。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加大产品科研开发力度,加快高端特殊牌号及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中试和销售,预计未来效益将有所改善。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购买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期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用于“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系研发项目,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注2: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故本年度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
注3: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28,474.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7,662.86万元,其余使用募集资金利息与自筹资金补足。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 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 17,662.86 | 7,137.96 | 7,137.96 | 40.41 | 2022年3月 | 注 | 否 | |
合计 | - | 17,662.86 | 7,137.96 | 7,137.96 | 40.4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注: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故本年度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振华 李 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