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该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家琪、李浩、张谊浩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