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产品类别 | 2021年营业收入 |
晶体糖醇产品 | 113,746.62 |
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 | 45,007.67 |
合计 | 158,754.29 |
2、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区域 | 2021年营业收入 |
境内 | 92,687.18 |
境外 | 66,067.12 |
合计 | 158,754.29 |
二、2021年年度贸易商情况
区域 | 报告期末贸易商数量 | 2021年 增加数量 | 2021 减少数量 |
境内 | 313 | 49 | 0 |
境外 | 82 | 10 | 0 |
合计 | 395 | 59 | 0 |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