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新疆兴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绩效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刘洪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