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361Z019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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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361Z0197号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亨家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嘉亨家化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嘉亨家化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亨家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此页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361Z01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勇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倩 |
2022年4月19日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8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6.5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55.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351.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04.5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2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796.2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96.27万元;(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98.83万元。
2021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8,295.1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5,10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26.2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135.6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4月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该银行账号已注销,具体说明详见本报告六之1说明)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4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2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火炬支行 | 13512701043009558 | 404,131.7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 999012395010955 | 6,327,062.3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98080078801500004187 | 33,651,527.4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98080078801788669888 | 973,868.10 |
合计 | — | 41,356,589.61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火炬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
月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295.1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情况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962,704.63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031,778.12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9,994,482.7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含
1.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应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作方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理财起始日期 | 理财终止日期 | 预计收益(不含税)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聚益第21951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500.00 | 2021-12-16 | 2022-02-25 | 1.86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聚益第21600号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1,600.00 | 2021-12-16 | 2022-04-07 | 2.22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收益凭证-安财富专享072号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1-10-13 | 2022-01-17 | 18.61 |
合计 | — | — | 5,100.00 | — | — | 22.69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
(一)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使用情况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52300100100863252 | 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完毕 |
2、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
月
日止,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1069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88号。除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月
日
附表1: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7,304.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295.1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295.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3,885.40 23,885.40 79.09否 | 否 | 35,500.00 | 30,200.00 | 2023年3月 | 项目建设中 | 否 | ||||||||||||||||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2.55 102.553.66否 | 否 | 3,300.00 | 2,800.00 | 2023年3月 | 项目建设中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4,307.15 4,307.15 100.00否 | 否 | 5,000.00 | 4,304.52 | 不适用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295.10 28,295.10—— | — | 43,800.00 | 37,304.52 | — | — | — | ||||||||||||||||
合计 28,295.10 28,295.10—— | — | 43,800.00 | 37,304.52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本年度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大于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银行存款利息收益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无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1069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88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796.27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03.18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5,999.45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1.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共5,1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将继续用于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