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朱厚荣先生现为公司副总裁兼北京业务中心财务负责人,根据对朱厚荣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朱厚荣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厚荣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徐强胜、程曙光、陆肖天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