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激励对象叶立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兼总工程师,是公司的领导、技术核心,对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积极影响力,为公司发展起到了重大积极作用,其成为激励对象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除包括副董事长叶立胜以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签署:谢兴智 罗方红 陈瑜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