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0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774,0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2022年4月19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减持计划期限已满,公司收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 |
大宗交易 | 2021年11月11日-2022年2月21日 | 2.76 | 5,623.00 | 1.24 | |
合计 | - | 2.76 | 5,623.00 | 1.24 | |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2日-2022年1月7日 | 3.10 | 3,367.11 | 0.74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 | 3.10 | 3,367.11 | 0.74 |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15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减持价格区间为3.00元/股至3.29元/股。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自2015年1月29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2.4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8,856.62 | 10.79 | 43,233.62 | 9.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856.62 | 10.79 | 43,233.62 | 9.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6,527.91 | 10.27 | 43,160.80 | 9.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527.91 | 10.27 | 43,160.80 | 9.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