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19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