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14:00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度报告》。
7.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属于新能源事业、以风能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风电类重型装备行业。风能是全球性战略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风力发电机组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已成为风能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中国制造2025》政策下智能制造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市场主流大型兆瓦级系列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开发、创新产品的试制与规模化制造、风电场运维服务、自有风电场商业化运营与风电场增容扩建、风电项目联合开发、自有光伏电站运营与建设、新能源产业拓展服务等。
2、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中与多元共存的经营模式。
集中经营: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规模化制造与商业化应用,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市场主流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产品;同时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以风电场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综合运维服务。
多元经营:通过收购商业化运营的风电场并增容扩建、与国内主要发电央企和地方国企联合开发风电项目、自建与运营光伏电站、提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综合能源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3、行业情况说明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等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其中我国对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的鼓励与支持尤为明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庄严承诺,中国力争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碳达峰、碳中和已经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按照2020年北京国际风能大会《风能北京
宣言》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国内年均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将不低于5000万千瓦,2025年后年均新增容量不低于6000万千瓦。公司所从事的风电行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的技术路线始终保持“高起点、高质量”的开发理念,历经15年的发展,已积累丰厚的行业技术底蕴。通过“三级跨越式”的技术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1.5MW风电机组技术,开创了国内兆瓦级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的先河;第一家开发完成国际主流的3MW风电机组技术,引领中国风电产业升级;第一家开发完成6MW及以上风电机组技术,奠定了中国风电装备产业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基础。公司已完成带领并提升全行业的风电技术水平的历史使命。
公司的技术发展始终以“客户需求第一”为开发宗旨,在SL3.X、SL4.X和SL5/6.X技术开发平台上,陆续开发完成满足低风速、大容量、性价比优良的系列化风电机组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技术开发设计理念逐渐向风电场运营成套应用技术方向转变。同时以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为科研载体,开发深远海风电应用技术和漂浮式海上风电应用技术。
2、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已形成以北京总部为管理中心,三大产业基地为发展支撑点的产业格局。三大产业基地开展风光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试制与规模化制造、运维服务快速响应等核心任务,辐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华东区域(国内海上、国际出口)等国内外风电市场。同时,三大产业基地均处于风光资源密集的中心区域,与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风电的地域高度吻合,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合同履约能力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3、产品线管理优势
依托三大产业基地的制造优势,公司采取均衡生产、灵活调配、短距离运输等措施,大幅度提升合同交货能力和降低制造成本;采用技术开发与关键部件供应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度拓展供应商渠道,同质化应用“卡脖子”关键零部件,降低供应链成本;坚持实施三级质量体系,严控整机产品和部件的质量;大幅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4、运维服务优势
公司依托丰厚的技术底蕴、客户的高度认可、数万台机组累计十五年的专业服务经验等优势,通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性能提升改造、备品备件快速保障、风电场智慧运营等风电场专业服务,为客户多角度、全方位提供风电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现已经成为国内风电运维服务市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服务商之一。公司拥有强大的服务团队,全面的技术开发能力,丰富的海上及陆地风电场的服务经验,服务理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三、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持续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下,宏观发展环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平价上网时代,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压缩,市场竞争激烈,给企业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在采取有效行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基础上,中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增长预期确定性最强的国家,电力需求大趋势不会改变;“双碳”战略目标给国内风电市场带来年均500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稳定市场,在“十三五”期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的基础上近乎翻倍,风电行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1年国内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757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突破3.3亿千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由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王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新一届高管团队,坚持“以技术为核心,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以营销为龙头、以研发为支撑、以服务为保障,持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同时兼顾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经过全年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主要经营计划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继续向好,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2.86亿元,同比增长3.75%,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94,873.99元,整体业绩扭亏为盈。
2、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新产品开发方面,完成SL4.X、SL6.X等机型平台开发,能够根据具体风况进行差异化配置,正在研制SL8.X级以上海陆机型平台。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智能传感技术、载荷优化控制技术、新型电力传动技术和数字化风场等技术研究取得突破并批量应用;推出了新一代风机智能控制系统开发平台“白泽系
统”。解决了主轴承、主控系统、风电场管理系统的国产化应用等一批“卡脖子”问题,海上漂浮式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等重大课题完成验收。
3、融资渠道实现新突破
经过对金融市场与融资环境的多角度分析,多措并举打开融资渠道,有效补充企业经营现金流。
4、订单获取能力提升,资源开发取得新收获
大营销系统改革有效整合资源,集中集团整机市场、后市场营销力量,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优化营销信息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维护工作,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综合竞争力,订单获取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开发也取得新收获,新增核准风电项目10万千瓦。
5、自建风场并网发电,自营风电场效益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80%的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22.5万千瓦,年度发电量同比增长4%,再创建成以来年度发电量最高纪录。
6、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后市场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运维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达到98.65%,同比提升0.26个百分点。后市场业务执行工程技改项目180个,开发技改方案26项、国产化部件替代20项,风电后运维订单稳步增长。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二、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五、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发展的基本形势
华锐风电是中国第一家自主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适应全球不同风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大型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1.5MW、2MW、3MW、5MW、6MW系列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司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宏观环境不确定性较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贸易争端不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发展
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风电平价上网时代来临,风电整机价格持续维持低位,自建风电场、风机销售等业务利润空间收窄,降本增效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在采取有效行动抗击新冠疫情的基础上,中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增长预期确定性最强的国家,能源电力需求大趋势不会改变。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能源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双碳”目标为新能源产业奠定了未来发展的主基调,风电产业每年有望达到5000万千瓦的装机总量,风电产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技术为核心,做专业化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和服务骨干企业”的战略定位,以营销为龙头、以研发为支撑、以服务为保障,持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同时兼顾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
(三)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抓住技术和市场这两条主线,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提升促进市场拓展,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快推进S55高速平台、S65平台、S80中速平台开发及相应机型的样机研制和认证工作;推进后市场二次开发系列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完成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和储能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实现新业态下新能源电网的主动支撑;开展新型智能传感、控制降载和边缘计算,提升风机智能化水平;加深数字化风场建设,全面实现国产化、场景化和一体化。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加大市场拓展广度。密切联系客户,大幅度推动有效资源开发、整机市场和后服务市场信息拓展工作;做精做细重点区域、重点顾客、重点项目营销策划,组织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
建立国际市场“借船出海”机制。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协同联动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提升出口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成本竞
争力。
3、加强履约交付能力建设
将2022年作为履约交付样板年,打造适应“双碳”时代的产能体系。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生产组织方式,优化产业基地配置,针对性加强设备设施投资建设,深挖产能潜力,确保产能匹配“双碳”时代、“十四五”增长目标。强化生产计划全流程节点管控,加大生产计划可视化推广力度,确保年度重点项目按时、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生产供货任务。
4、加强产品质量管控
推行产品质量风险识别及全过程闭环管控机制,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提升竣工资料编制质量和效率,确保重点产品高质出产。确保设计、供应链、生产、服务等质量整改措施全部落地,及时总结自建项目质量管控经验;监督落实重大事故责任承包制,严肃质量奖惩制度,对质量违规违纪行为100%追究责任,继续确保新一年度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为零。
5、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开展成本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提升成本数据准确性和各环节成本管控水平;完善产品成本全过程和全要素管理,实现整机合同目标成本管理全覆盖,持续提升合同边贡率,全面推广目标成本管理;持续改善现金流,督促应收账款按期回款,努力促进长账龄应收账款逾期率继续下降;全面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物资采购与入场节点,合理控制库存水平;抓好长期存货和低效、闲置资产处置。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严格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预算管控机制。实行重点单位以“自负盈亏+利润中心”为导向、产业基地以“成本中心+专项奖励”为导向、职能部门以管理支持为导向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将经营业绩与职级评定、绩效、评优相挂钩。优化预算管控流程,建立预算数据收集、检视与调整机制。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总体上防控效果显著,但局部地区间歇性偶发情况仍不时
出现,对公司业务开展可能造成不可预见的影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国际市场拓展受到较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法律纠纷风险
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明确的除外)。公司目前历史遗留的诉讼、仲裁案件已经大幅减少,公司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协调沟通,达成发展共识,并正在积极推进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和解、化解工作。
3、市场竞争风险
风电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市场竞争加剧,风电机组价格处于低位,对公司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存在一定影响。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争取规模化效益;提升技术水平,降本增效,抵御市场竞争风险。
六、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及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关联交易等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原 | 否 | 11 | 2 | 9 | 0 | 0 | 否 | 0 |
马忠 | 否 | 16 | 3 | 13 | 0 | 0 | 否 | 1 |
陈雷 | 否 | 16 | 3 | 13 | 0 | 0 | 否 | 4 |
王波 | 否 | 16 | 2 | 14 | 0 | 0 | 否 | 0 |
田世忠 | 是 | 11 | 1 | 10 | 0 | 0 | 否 | 0 |
张吉昌 | 是 | 11 | 2 | 9 | 0 | 0 | 否 | 0 |
丁建娜 | 是 | 16 | 3 | 13 | 0 | 0 | 否 | 2 |
滕殿敏 | 否 | 5 | 1 | 3 | 0 | 1 | 否 | 0 |
杨丽芳 | 是 | 5 | 1 | 4 | 0 | 0 | 否 | 0 |
高根宝 | 是 | 5 | 1 | 4 | 0 | 0 | 否 | 0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无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否能够保证独立性、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已建立了独立的运作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一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建立、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薪酬和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发放。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议案二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进行了监事会换届。报告期内,第四届监事会履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6日,孙磊先生、洪楠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张昱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孙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五届监事会履职期限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孙磊先生、洪楠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张翼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孙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2次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调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前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股东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也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四、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议案三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以持续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质量为中心,抓住技术和市场这两条主线,以科技创新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提升促进市场拓展,迅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年重点计划安排如下:
1、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力度
加快推进S55高速平台、S65平台、S80中速平台开发及相应机型的样机研制和认证工作;推进后市场二次开发系列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完成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和储能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实现新业态下新能源电网的主动支撑;开展新型智能传感、控制降载和边缘计算,提升风机智能化水平;加深数字化风场建设,全面实现国产化、场景化和一体化。
2、加大资源市场拓展力度
加大市场拓展广度。密切联系客户,大幅度推动有效资源开发、整机市场和后服务市场信息拓展工作;做精做细重点区域、重点顾客、重点项目营销策划,组织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
建立国际市场“借船出海”机制。加强国际项目团队建设,寻找国内强力战略合作伙伴,协同联动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提升出口项目组织管理能力和成本竞争力。
3、加强履约交付能力建设
将2022年作为履约交付样板年,打造适应“双碳”时代的产能体系。探索“产业基地”模式下的大生产组织方式,优化产业基地配置,针对性加强设备设施投资建设,深挖产能潜力,确保产能匹配“双碳”时代、“十四五”增长目标。强化生产计划全流程节点管控,加大生产计划可视化推广力度,确保年度重点项目按时、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生产供货任务。
4、加强产品质量管控
推行产品质量风险识别及全过程闭环管控机制,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提
升竣工资料编制质量和效率,确保重点产品高质出产。确保设计、供应链、生产、服务等质量整改措施全部落地,及时总结自建项目质量管控经验;监督落实重大事故责任承包制,严肃质量奖惩制度,对质量违规违纪行为100%追究责任,继续确保新一年度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为零。
5、全面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开展成本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提升成本数据准确性和各环节成本管控水平;完善产品成本全过程和全要素管理,实现整机合同目标成本管理全覆盖,持续提升合同边贡率,全面推广目标成本管理;持续改善现金流,督促应收账款按期回款,努力促进长账龄应收账款逾期率继续下降;全面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物资采购与入场节点,合理控制库存水平;抓好长期存货和低效、闲置资产处置。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严格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和预算管控机制。实行重点单位以“自负盈亏+利润中心”为导向、产业基地以“成本中心+专项奖励”为导向、职能部门以管理支持为导向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将经营业绩与职级评定、绩效、评优相挂钩。优化预算管控流程,建立预算数据收集、检视与调整机制。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7日
议案四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01,082,708.17元,较上年末减少466,528,110.59元。公司负债合计金额为3,125,846,552.93元,较上年末减少492,371,878.43元。公司净资产1,575,236,155.24元,较上年末增加25,843,767.84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267,513.26元,实现营业利润-4,261,064.11元,利润总额40,647,843.37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94,873.99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267,513.2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43,092.81元,增加3.75%。营业成本为865,119,844.1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801,715.02元,减少7.17%。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794,873.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1,448,031.98元。
(二)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6,120,076.29元,去年同期为-9,838,964.17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95,297,211.44元,去年同期为-101,248,620.93元。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65,494,813.31元,去年同期为-87,205,024.80元。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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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议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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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8,241,920.56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0,094,040,009.4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800,596,295.00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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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议案六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1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度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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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议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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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为依据进行测算,2022年计划同关联方交易类别及金额预计如下: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风机零部件、齿轮箱维修服务 | 40481.58 |
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 | 备件、人工、技术服务 | 179.20 | |
瓦房店轴承集团风电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 风机零部件 | 500.00 | |
小 计 | 41160.78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 | 备件、服务 | 437.00 |
小 计 | 437.00 | ||
总金额 | 41597.78 |
备注: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因素,该计划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求变化,在预计总金额内适当调整。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2年3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
2022-009。
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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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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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进行董事会换届。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6日,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杨丽芳女士、丁建娜女士、高根宝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田世忠先生、张吉昌先生、丁建娜女士。
我们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第四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杨丽芳 | 5 | 1 | 4 | 0 | 0 | 0 |
丁建娜 | 5 | 1 | 4 | 0 | 0 | 1 |
高根宝 | 5 | 1 | 4 | 0 | 0 | 0 |
(二)第五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田世忠 | 11 | 1 | 10 | 0 | 0 | 0 |
张吉昌 | 11 | 2 | 9 | 0 | 0 | 0 |
丁建娜 | 11 | 2 | 9 | 0 | 0 | 1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的每个提案我们均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并经过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开会议前,我们事先获取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以专业的能力和经验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们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能够积极配合,不存在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在签署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获得了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在董事会发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通知前,我们提前同管理层进行沟通,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书面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我们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聘任姜松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东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刘作辉先生、易春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公司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履行了规定的聘任程序,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予以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2020年年度预计出现业绩亏损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杨丽芳女士、丁建娜女士及非独立董事滕殿敏先生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及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其他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5次。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届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1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4次;第五届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9次。未出现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对定期报告编制、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为公司管理和内控工作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明确意见。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世忠 张吉昌 丁建娜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