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徐衍修
本人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
徐衍修 | 5 | 5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日期 | 会议 | 发表的独立意见名称 |
2021年4月22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8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0月1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0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职责参与公司2021年度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薪酬数额符合
公司经营状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事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外汇套期保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计划安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议。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本人认真听取了相关议案,并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相关完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管理等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徐衍修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