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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中信建投关于彩虹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作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虹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彩虹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92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04,066.5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758,027.6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62,127.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900.0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45.2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184.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金额募集资金总额1,922,000.00减:发行费用 17,933.41募集资金净额1,904,066.59减:募投项目投入 1,562,127.66减:购买理财产品 -

项目 金额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5,900.00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2,145.24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158,184.1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执行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光电”)、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公司与康宁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虹宁”)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彩虹股份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806030901421003324 28,900.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414709

359.12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2000044879101030000001882,065.41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支行

61001633408050000128

69.3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5200000036980

0.01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33101158000000356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2150155200001765

13.7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020701021000780376-小计 111,407.91彩虹光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咸阳彩虹支行

61050163340800000351 7,453.43小计 7,453.43合肥液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

34050144860800001762 39,322.83小计 39,322.83合计 158,184.17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1,758,027.66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562,127.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5,900.0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145.2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184.17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咸阳光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7年9月30日),咸阳光电已以自筹资金972,716.41万元先行投入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TFT-LCD)项目

2,800,000.00 1,400,000.00 972,716.41其中:建筑工程 235,600.00 235,600.00 191,391.65

设备及安装工程 2,193,400.00 1,164,400.00 781,324.76其他费用-工程建设 204,900.00 --

其他费用-预备费 79,000.00 --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 37,800.00 --其他费用-铺底流动资金 49,300.00 --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咸阳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716.41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600万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2)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3)2018年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4)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于2018年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4.84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5)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6)2018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7)2019年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9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8)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彩虹光电于2019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9)2019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0)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以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9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1)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4.50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彩虹光电以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彩虹光电于2020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3)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3.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3.50亿元并已经按期归还。

(14)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9亿元。

(15)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0.59亿元。

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亿元

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8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50

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2021年10月19日,子公司彩虹光电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中的1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3.50

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59亿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其他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增资咸阳光电,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以募集资金投入

增资咸阳光电,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34,790.00 34,790.00合计 34,790.00 34,790.00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光电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

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

设,经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咸阳光电增资34,790.00万元,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2、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和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单位:万美元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以募集资金投入

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6,000.00 1,020.00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6,000.00 1,020.00合计

12,000.00 2,040.00

为顺应平板显示发展趋势,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继续加大公司产业升级力度,公司与康宁公司签订《合资企业合同》,双方共同出资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和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各设立和运营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以及市场竞争力。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况

彩虹股份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1-0276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十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募集资金到位后至今,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彩虹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彩虹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彩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1,904,066.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676.3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881.3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2,127.6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57%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否 1,400,000.00 1,386,937.16 1,386,937.16 1,388,776.91 1,839.75 100.13

2018年

12月

263,920.29 是 否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否 522,000.00 468,248.13 468,248.13

30,,696.07

131,419.36 -336,828.77 28.07

2023年6月

--

项目处于建设期

否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是 -- 34,790.00 34,790.00 4,980.26 27,840.09 -6,949.91 80.02

2019年

3月

-- 不适用 否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是 -- 7,045.65 7,045.65 7,045.65 100.00

2018年

12月

1,463.17 不适用 否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是 -- 7,045.65 7,045.65 7,045.65 100.00

2018年

12月

1,034.19 不适用 否合计 -- 1,922,000.00 1,904,066.59 1,904,066.59 35,676.33 1,562,127.66 -341,938.9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液晶面板行业处于产业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竞争激烈,液晶面板价格低于预测价格,公司根据液晶基板玻璃市场前景适度延缓了项目投资进度,不存在调整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的计划的情况。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建设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完工日期延后至2023年上半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前文所述之“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34,790.00 4,980.26 27,840.09 80.02

2019年3月

--

不适用 否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7,045.65 7,045.65 100 2018年12月 1,463.17

不适用 否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7,045.65 7,045.65 100 2018年12月 1,034.19

不适用 否合计 -- 48,881.30

4,980.26

41,931.39 — —

2,497.3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G8.6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

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8.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增资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2、为满足彩虹光电及其他下游公司G8.6面板项目对玻璃基板的需求,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本公司已分别

在成都、咸阳与康宁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段加工生产线。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彩虹康宁合资项目建设,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投资成都虹宁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投资咸阳虹宁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俞康泽 刘海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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