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因部分董事变更的原因,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以上会议。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召开会议,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发表建议。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并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大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指导、督促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1)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并确认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年度审计重点。
(2)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要求按照审计计划认真、严谨、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以保证公司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完成。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同意以审计机构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意将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结
2021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