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登海种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潘爱玲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基本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7次,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缺席0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发表独立意见3次。

(一)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43,235.40元;

2009年10月25日公司与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签订《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整,期限2年。2011年10月24日到期后,双方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续签协议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2013年10月24日双方又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2015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

期限3年。2018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 350,000.00元。

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589,166.00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山东登海圣丰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906,138.562,906,138.56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内蒙古登海辽河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00.003,0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陕西登海迪兴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00,000.001,5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50,000.0035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他应收款2,679,990.402,679,990.4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10,086,128.96743,235.40-8,979,364.361,850,000.00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3.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的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121,013.00元;

2)2018年10月24日公司与莱州农科院续签《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农科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15万元;3)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金额279,599.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

应收项目:预付账款

关联方关联 关系形成 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山东神华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60.4600.00%060.46
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54.800.00%054.8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021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

2021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的学习,

并取得了该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潘爱玲电 子 邮 箱: 16053392@qq.com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潘爱玲

2022年4月19日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黄方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基本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7次,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缺席0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发表独立意见2次。

(一)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43,235.40元;

2009年10月25日公司与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签订《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整,期限2年。2011年10月24日到期后,双方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续签协议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2013年10月24日双方又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

2015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3年。2018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 350,000.00元。

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589,166.00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山东登海圣丰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906,138.562,906,138.56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内蒙古登海辽河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00.003,0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陕西登海迪兴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00,000.001,5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50,000.0035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他应收款2,679,990.402,679,990.4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10,086,128.96743,235.40-8,979,364.361,850,000.00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3.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的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121,013.00元;

2)2018年10月24日公司与莱州农科院续签《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农科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15万元;3)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金额279,599.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

应收项目:预付账款

关联方关联 关系形成 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山东神华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60.4600.00%060.46
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54.800.00%054.8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

2021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的学习,并取得了该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黄方亮电 子 邮 箱:807852872@qq.com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方亮

2022年4月19日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孙爱荣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基本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7次,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缺席0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发表独立意见2次。

(一)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43,235.40元;

2009年10月25日公司与莱州市农业科学院签订《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整,期限2年。2011年10月24日到期后,双方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续签协议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2013年10月24日双方又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2年。2015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

期限3年。2018年10月24日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 350,000.00元。

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589,166.00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山东登海圣丰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906,138.562,906,138.56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内蒙古登海辽河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00.003,0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陕西登海迪兴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00,000.001,50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黑龙江登海九科种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50,000.00350,000.0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他应收款2,679,990.402,679,990.40借款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10,086,128.96743,235.40-8,979,364.361,850,000.00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3.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本期向控股股东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农科院”)销售转商的玉米种及玉米,收到结算款121,013.00元;

2)2018年10月24日公司与莱州农科院续签《资产使用协议》,将培训中心提供给莱州农科院使用,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35万元整,期限3年。公司本期确认租赁收益15万元;

3)公司向莱州农科院支付餐饮服务费合计金额279,599.00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结算。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

应收项目:预付账款

关联方关联 关系形成 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山东神华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60.4600.00%060.46
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种子采购款054.800.00%054.8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

2021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的学习,并取得了该所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孙爱荣电 子 邮 箱:sunxue15@163.com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孙爱荣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