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83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 2022〕第 18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日前就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非常重视,公司已经组织人员配合律师和会计师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公司财务就相关会计处理正在核实中,具体结果以公司正式回复函为准。由于本次关注函涉及事项较多,大部分问题需要律师、会计师及独董核查及发表意见,并且公司近期正在准备2021年年报披露工作,增加了公司组织回复函的工作难度,导致公司组织回复函的时间滞后。公司将加强与律师、会计师和独立董事沟通,大力配合律师、会计师和独董的核查工作,尽快取得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就回复函发表的明确意见,按要求披露关注函回复。 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不晚于 2022 年4 月 25日回复关注函。 因关注函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