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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2021.1.26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2.25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8.16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审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担保的议案
2021.9.24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订<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10.2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12.1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且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及风险防范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根据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

5、公司对外担保

2021年,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能够对全资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风险可控。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6、内部控制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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