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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达到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5名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一)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无对审议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积极组

织并参与会议,2021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事项,对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标准进行审议,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发放进行监督及核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督,在董事会与会期间,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公司向星展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关联担保、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和生产基地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跟踪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通过在日常工作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会工作中,深入广泛地熟悉、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更好地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中做到情况清楚并做出有效的提名意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情况,就相关事项主动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进行有效沟通,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性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责,保证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确保全体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及时了解。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及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学习,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及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1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情况。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述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郝 颖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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